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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现代化法院图书馆的构想与展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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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图书资料购置的专项经费,有计划、有层次地购置图书资料,导致法院藏书一是数量少,基层法院的图书资料室藏书一般不足千册;二是书籍种类单一、不合理。不少法院的现有藏书仍以法律汇编、实务类工具书为主,不能反映法学研究的主要成果和最新动态。法律类书籍尚不齐全,更不用说经济、哲学、文学语言等类别的书籍了。三是品位不高。现有书籍多为应付审判工作急需的实务类工具书,缺少古今中外的法学名著、专著。一句话,"大陆货"多,高水平、高品位图书少。作用发挥不到位。图书资料能否发挥其应有作用,一方面要看读者对它的需求程度,另一方面在于图书资料室对读者需求的满足程度。从前者而言,90年代中期以前,法官凭经验就能办案,提高法学理论水平或为办案主动自觉地学习,提高个人业务能力的需要并不强烈。为解决审判实践中的具体问题而利用图书资料的人很少,只有极少数进行法学研究审判人员才是图书资料室的常客。然而,由于图书资料的陈旧和不完整,查阅者通常因无法从完整、全面的资料源中查找其所需的资料空手而归,如此反复,大大影响了法官们对图书资料室的利用。上述两方面原因使现有图书使用率低,有效借阅时间短。据初步统计,规模为中等水平的法院,图书资料借阅人数月平均仅为总人数的40%左右,而条件较差的区乡法院其情况就可想而知了。
管理工作不到位。管理工作不到位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因无机构和编制而造成的无专人管理。现有的图书资料管理人员多是兼职或临时人员,缺乏相关的图书资料管理知识和基本技能,自身对图书资料的重要性认识亦不够,工作中责任心不强,应付了事,管理方式仍停留在较原始的水平,缺少严密的科学性和先进的管理方法。另一方面,图书资料的管理存在着无制度可依、有制度不严的无序状态,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必然导致管理混乱,造成借阅手续不全、借阅超期,资料损坏丢失严重,使本来就很有限的图书资料查阅更加不便,形成了一种恶性循环。
建立法院现代化图书馆的必要性
图书馆对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但由于这种作用的模糊性、间接性和长期性,故未为人们所正确认识。在目前大多数法院尤其是基层法院尚未具备必需的图书资料室的情况下,建立法院现代化图书馆似乎是一种奢谈。但我们也看到,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法治建设所带来的法院审判工作的日趋复杂和对法官精英化的要求,以及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普及,都使得建立法院现代化图书馆成为一种现实的必要,而且图书馆的性质和作用与人民法院在司法现代化进程中的发展需要互相契合。
一、图书馆的教育性与强化法官整体素质的需求相契合
图书馆以传递知识信息为手段,对社会上的一切具有利用图书馆能力的人--读者起着独特的、必然的教育作用。李大钊曾经说过:"现在的图书馆已经不是藏书的地方,而为教育的机构",这精辟的论述指明了图书馆的教育性。
马斯洛认为,人类有五个层次的需要:第一个层次是生理上的需要;第二个层次是安全上的需要;第三个层次是感情和归属上的需要;第四个层次是对社会地位和受人尊敬的需要;第五个层次是自我实现的需要。从微观层次上看,图书馆可以从下列几方面满足个人的种种需求。(1)可满足人们的文化消费需求,使读者得到精神上的享受。(2)可满足人们的求知需求,从而改进人们生活的质量。(3)可满足人们的在提高工作技能中的知识需求。(4)可满足人们的创造活动中的信息需求。由此可见法官需要图书馆的服务更多地是与实现第三、四、五个层次的需要联系在一起的。法官作为社会纠纷的调解者、社会公正的维护者,属于社会的精英群体。他们要实现自我的价值,找到事业的归属,树立起受人尊敬的社会地位,必须具备高深的法学知识、精湛的审判技能,以及广泛的人文科学知识,而且还应具备相当的操守和品行、修养、气质。这一切都是长期学习、思考、修炼的结果。这种学习范围广泛、内容深远,包括对人性的思考、对正义的理解、对法律、政治、经济、文化、习俗、自然科学的广泛了解。这是一个终其一生的学习过程。法院应当为具备高素质的法官提供必要的学习环境和物质条件,其中当然包括涵盖多种学科、文献丰富的现代化图书馆,使法官能不断拓展知识面,提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二、图书馆的服务性与提高法院审判工作质量相契合。
图书馆的基本职能是收藏、整理和提供文献信息。图书馆的这几项职能所表现出来的是图书馆的服务性质。现代图书馆的任务重点已从"选择"可提供的读物转为提供最广泛的思想、观点和信息资源的"获得"。在管理模式上已改传统的"收集-整理-保存"模式为现代的"收藏-整理-检索-咨询"模式,以用为主,为用而藏。随着现代社会通讯技术的发展和知识信息的大量产生,图书馆正由一个单纯的文献保存机构逐渐变为重要的文献信息交流机构,以其广泛的检索、咨询等情报服务活动,实现其职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人们在衡量一个大学的教学质量的指标中首当其冲的两个就是师资水平和馆藏图书量。衡量一个法院工作质量好坏的指标就是审判工作质量的高低。法学知识博大精深,国际国内法律法规条文纷繁复杂,法院要审理好案子,离不开众多学习、参考资料。如果说以往法官可以凭经验办案,图书资料对其来说可有可无的话,那么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审判工作面临的挑战已使法官为保证审判质量,确保司法公正而对法律知识和相关信息文献产生了巨大的需求。我国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日趋健全,新颁布的法律越来越多,加入的国际公约也越来越多,同时经济的发展也带来了疑难案件和新类型案件的增多,审理难度更大。
在具体案件中,要保证办案质量,维护司法公正,始终离不开法官对与案件事实相关的法律规定的精深理解,也离不开对该案所涉及的门类知识的广泛涉猎。法官需要一种机构或服务为其提供裁判案件所需的知识信息和提升个人素质所需的各类书籍、文献,而现代化的图书馆正是收集、整理并快速提供这类文献资料的场所。
三、现代化图书馆的先进性与完善法院办公条件,展示法院形象相契合。
一个时期以来,人民法院在加强法院物质建设中塑造法制形象的直接途径是修建面积大,装修典雅、肃穆的办公大楼、审判法庭。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现代化办公成为一种社会发展趋势。在我们的法制建设不断与国际接轨的同时,法院的办公手段也要不断向国际水平靠拢。在美国,不懂信息技术就基本无法从事法律职业。曾考察过外国法院建设的人士都会对他们的图书馆建设这道独特的法制风景发出深切的感叹。我国各级法院也在积极进行这种尝试,建立电脑网络,用先进的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审判工作的全程监督和管理。先进的电子、信息技术设备改善法院现有办公条件已经成为树立二十一世纪现代司法形象的关键。
在人类已进入信息时代、网络时代的今天,图书馆正在向以采用电子计算机技术、现代通讯技术、声像技术、光学记录技术和微缩技术为标志的现代化方向发展,使图书馆日益成为文献信息的存储中心和交流中心。Internet 网络这个庞大的国际性的信息传输网络,以其丰富的信息资源、高速度的信息传输手段和多功能的信息服务内容,为世界各国所关注。它在图书馆建设中的应用无限扩充了图书馆的信息资源。现代化图书馆将以其快速、迅捷的服务手段为法官提供审判业务所需的各种法律法规、判例、法律动态以及法学教育资料,提高学习和工作效率。上下级法院之间、法院与社会之间的网络联系,无疑会扩充法官的专业视野、社会视野,这对目前各级、各地法院中存在的执法不一,影响国家法制统一的状况也将起到极大的改善作用。
建设现代化法院图书馆的构想
现实已经表明,法院图书资料建设已严重滞后于法院工作的发展,落后于信息时代的发展,制约着法官向高层次迈进。建立现代化的法院图书馆已迫在眉睫。紧扣法院工作的需要,及时跟踪法学的最新发展动态,充分运用成熟的现代科学技术,构建规范化的管理模式,是法院图书馆现代化建设的必由之路。
(一)结构优、种类全、藏量大是法院图书馆建设的基本方针。
建设法院图书馆首先应当明确的是法院图书馆馆藏建设的方针和目标是什么?即法院图书馆应确定一个什么样的合理规模、选书的原则、管理模式、功能开发等。馆藏建设方针由图书馆的性质决定。馆藏性质与读者需要和图书馆的特定目的直接联系。因此,法院图书馆的馆藏建设方针取决于其服务的读者群。只有使法院图书馆的目的与其特殊的法官读者群相匹配,才能建成一个好的图书馆。
图书馆的类型大致可分为学校图书馆、公共图书馆、大学图书馆、专业图书馆。法院图书馆的性质介于专业图书馆与公共图书馆之间,这是由法院工作的性质和法官素质需求决定的。笔者赞同曲颖院长的观点,"根据我国法官职业的特性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法官应当具备四种素质,即优秀的政治思想素质、突出的职业道德素质、高度的专业技能素质以及相当的人文科技素质。四者缺一不可。"就专业素质而言,一般包括雄厚扎实的法律知识、较全面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知识、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和分析能力、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现代办公技能等。这决定了法官的知识结构应为以法律为主,其他社会科学为辅的复合型结构。相应地,法院图书馆的藏书种类应当以法律类文献为主,同时兼具其他类社会科学文献,范围涉及哲学、社会学、逻辑学、语言学、心理学知识等。法律专业知识的博大和精深使法院图书资料不仅要满足一般办案人员的办案需要,而且要具有为培养专家型、复合型、学者型法官提供文献信息服务的功能,则在法律书籍中,不仅应有实践性、指导性强的应用型书籍,更应有古今中外的法学名著和代表法学研究前沿的最新成果的理论专著。法院图书馆的馆藏文献的形式应是多样化的,不仅包括图书、期刊、政府出版物,还应有会议文献、论文、档案、资料。其中,图书又包括各类工具书、学术著作、教材与教学参考书、文艺图书、通俗读物、小册子等。目前法院图书资料室的文献主要为印刷型文献,一个馆藏齐全的图书馆还要有缩微型文献和声像型文献。
正如无本之木、无源之水一样,如果仅有寥寥无几的图书资料,现代化的图书馆建设将是一种奢谈。由于法院司法工作的专业性,其图书资料的藏量当然不能与公共图书馆相提并论,那么法院图书馆的最佳规模是拥有多大的藏书量呢?每个图书馆因其基本读者人数、服务性质、服务功能的不同而有自己的最佳规模。如果套用学校图书馆藏书量的测算办法,以学校的教职工的每人200册的图书基数作为每位法官的图书基数的话,一个人数为100人的基层法院的图书藏量应为20000册。在当今社会,离开图书馆而想成为专家学者,几乎是不可能的。尤其对于法律这门专业领域广泛、理论深邃的学科,要想培养造就专家型法官,必需保障其有充分的信息来源,而且保障其获取信息的快捷、方便,这必需以法院图书馆的大藏书量为保证。
(二)自动化、网络化、多功能化是法院图书馆建设的关键。
伴随着世界范围内的资料信息技术系统的革命性变化,传统意义的以收藏、提供印刷形式图书资料为主要服务手段的图书资料信息中心,随着计算机、网络通信、多媒体等技术的快速发展,正在向以电子化、网络化、虚拟化为特征的现代图书资料信息中心转变。立足于科学技术的现代化,充分借助于网络时代的高科技成果,建立查询方便快捷、内容详实丰富、功能齐全多样的法院现代化图书馆将成为可能。
1、自动化。图书馆的自动化是指以计算机的应用为中心,以通信技术对计算机处理的信息进行传输为手段,利用自动或半自动数据处理设备,来完成诸如图书采访、编目和流通等传统的图书馆工作。实行图书馆自动化管理必须具备应用环境、硬件环境、软件环境、数据库环境和人员环境等几个基本条件。业务环境是最直接最重要的应用环境,包括图书馆业务内容、业务模式、业务方法、业务组织及反映以上内容的规章制度、工作细则和业务管理等全方位的图书馆业务。技术环境指基础技术设施环境、技术维护环境、系统的更新和发展环境。社会环境是必须通过社会协作、联合才能达到的联机编目、资源共享等。硬件环境,硬件主要是指用于图书馆自动化管理的具有兼容性和配置合理性及字符处理功能、通讯功能的计算机及其外部设备环境。软件环境包括操作系统、程序设计语言、应用软件。其中数据库(如书目数据库、采访数据库、流通数据库)是图书馆自动化系统处理的核心。人员环境是在建立图书馆自动化管理系统过程中的关键环节 。现代化图书馆应有一支具备高文化素质、业务技能和技术素质,务活动,实现其职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资源共享使图书馆更加具备了开展多种信息咨询活动的基础条件,现代化的图书馆应当成为法院的信息查询中心、发布中心和补给中心。
查询中心。这是图书馆的基本功能,为此,应建立图书资料管理系统网络,达到数据共享,图书资料管理人员在图书馆的计算机工作站上输入图书资料的基本数据,计算机自动进行分类管理。借阅人员通过检索工作站(也可用触摸屏)进行分类检索,再查阅相应的所需资料。
发布中心。图书管理人员负责收集和整理信息,对审判实践中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和新类型案件的审判情况、其他法院工作的重大改革举措、法院系统的重大事件、法学前沿理论的研究动态等信息摘要录入电脑,法官通过局域网络直接在电脑中获取这些信息。
补给中心。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网络的运用已深入到各行各业,信息的获取已变得更加容易和丰富。在已实现网络化的现代化法院图书馆中,法官通过上网获取所需的各类知识,尤其是世界各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判例和法学研究成果,开阔眼界,扩大知识面,提升素质和层次。
(三)管理科学、服务高效是法院图书馆建设的目标。
法院图书馆虽然服务于法官这一特殊群体,其运作主要围绕法官工作需要进行,但在管理建设上与其他类型图书馆的建设具有共通之处。建立规范科学的管理模式,是保证充分发挥图书馆功能,提供高效有力服务的必然要求。
图书馆的服务是一种专业性、学术性很强的服务。图书馆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既反映在直接对读者的有关借阅的各种服务上,也反映在采购、验收、登记、分类、编目、布局、保管、审剔等各个环节上。一个具有较高管理水平的图书馆,其各项工作安排得当,各个环节配合默契,各个方面井井有条,使读者使用起图书馆来感到方便、省事、并能达到预期目的。要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一是要注意利用现代的科学管理方法。二要探索图书馆科学的管理方法。
管理科学,服务高效,必须通过人来实现。图书管理是一门专业性很强的职业,如选书被看作馆藏建设的全部,它是图书馆管理人员最富挑战意味,最富于想象力的专业职责。适应图书馆服务活动与技术结构模式的转变,一个现代化图书馆的管理人员不仅是图书保管员,还是情报服务人员、管理人员;不但应具有广博的自然科学知识和社会科学知识,还要掌握一般的目录学和文献学的知识,掌握图书馆读者心理学、图书馆咨询学、图书馆经济学、社会学、管理学等基础知识。在美国,图书馆员一般由学习各种不同专业且大学毕业,然后再学习两年图书情报专门知识的人来担任。因此,必须致力于提高图书馆工作人员的素质。
目前建有图书馆或图书资料室的法院,图书管理人员多是兼职或临时人员,工作岗位不固定。许多管理人员都不是法律专业毕业生,接受过系统、正规的图书情报专业教育的人特别是掌握图书馆自动化管理基础知识、计算机基础知识、数据处理的基本常识的图书馆管理队伍。
实现自动化管理已成为衡量图书馆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的标准之一,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同时也应看到图书馆自动化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许多工作必须有条不絮、循序渐进,扎扎实实,有步骤,有重点,精心组织,密切协作。
2、网络化。目前各级法院都在考虑建设图书馆。根据前文所预测的馆藏图书量,这是一个庞大的经费支出项目,对许多法院,特别是基层法院而言是一个望尘莫及的数字。如何以最小的成本投入换取最多的信息资源?通过网络进行联合馆藏建设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可行的思路。
由于法院系统内的图书馆的类型和专业性质相同,藏书性质相近,业务活动的内容和目标也大体一致,这有利于互相联合和协作。但是,目前各级法院各行建设图书馆的管理方式却形成了图书馆只为单位服务的服务思想,不注重对个人的服务,这造成了文献选购和服务方式的低效率和各系统之间的封闭,因而抑制了各图书馆之间的联合和协作,造成人力、物力及藏书资源的浪费。
走资源共享之路是图书馆适应新形势发展的必然出路。以电子计算机为主的信息服务将是图书馆的发展方向。而Internet网的建成使走向网络化的信息服务、信息交流不受时空限制,相反缩短了信息的传递速度,扩大了资源的获取范围,为法院通过网络进行联合馆藏建设提供了技术手段和可能。法院在图书馆的组织管理上,应打破各法院自主建设的格局,在图书馆经费紧张的情况下,通过建立与上级、同级法院及大专院校、科研单位的网络联系,利用馆际互借方式进行信息资源共享,互相取长补短。
3、多功能化。随着现代社会通讯技术的发展和知识信息的大量产生,图书馆正由一个单纯的文献保存机构逐渐变为重要的文献信息交流机构,以其广泛的检索、查询等情报服 更少。这使法院图书馆的管理停留于图书保管和单纯依靠人工记载、整理的老方式为读者提供服务的落后状态,已无法满足借阅者对图书馆高质量服务的迫切需要。建设现代化的法院图书馆必需配备高层次的管理人员。首先,图书馆管理人员的多少由法院图书馆的规模、读者人数和利用率决定。其次,注意图书馆员的专业化和再教育问题,为图书馆配备懂法律、懂图书文献检索知识的专业人员,以适应工作的需要。对已经具备图书情报专业或法律专业的管理人员应鼓励再选修第二专业,提高管理人员的学历结构和专业水平。其三,图书馆的自动化管理和网络化建设使计算机和网络基础知识和外语为现代化图书馆管理人员所必备。图书馆员应当在日常工作中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水平和层次,工作中能一专多能,即不但能做日常的流通管理工作,而且要掌握现代化设备的操作和使用,不但对馆藏熟悉,而且对各个专业的知识结构与现状深入了解,能够进行较深层次的文献信息服务。
(本文选自成都高新技术开发区法院网网) |
【注释】 1、本院研究室 |
【参考文献】 参考书目: 1、佟言译《图书馆藏书建设》,书目文献出版社,1991年版。 2、北京高校情报资料工作研究会编《高校图书信息资料工作新探》,书目文献出版社,1996年版。 3、杨伟真著《图书馆经济学》,成都出版社,1992年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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