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因为一个偶然的机会,我从清华大学热能工程系转到了法学院(当时还叫做法律学系),成为了清华法学院复建后的第一届本科生。当时,法学院还处于一穷二白的初创阶段,专职教师只有三四名,本科生和研究生全加起来也不过四十几个人,资金和设备寥寥无几,于是我有幸亲历了清华法学院那段快乐而难忘的创业时期。
刚到法学院不久,院里就让我们这班学生帮忙将法律图书馆从人文学院搬到学校图书馆。我们盘算着不知道这是一件多么辛苦的工作,于是召集了全班大多数人,整整齐齐地出现在了图书"馆"的门口。搬书的进度之快远远超出了所有人的想象,因为图书的数量实在有限,大概只有五百多本,不少人还没出上力,书已经全部搬完了。法律图书馆的新家在学校图书馆五层,管它叫"图书馆"其实并不确切,那只是一个几十平方米的阅览室,里侧是七八个书架,摆放着法律图书馆的全部家当,外侧则是一些桌椅,可以容纳二十个人阅览和自习。尽管图书馆实际上只是一个小小的图书室,但仍叫我们兴奋不已,因为至少要比老师的办公室强多了!当时法学院办公室在清华中央主楼的十层,是一个只有五十多平方米的一间半的屋子,上去一趟也颇费周折,要先乘电梯到八层,然后再循防火楼梯上到十层。听说当时刚刚卸任的某大国总统来清华访问,非常想看看法学院,学校领导想了很多办法才让他打消了这个念头。
很快,这个门牌号为510的法律图书馆成为了我们最喜欢的地方。法学院的老师常说,图书馆对于法律学生的重要性,就如同实验室对于工科学生的重要性一样。这话简直太形象了。图书馆虽然书并不多,但我们总是想在这里呆得久一点,再久一点。一开始,法律图书馆只是周一到周五的白天提供阅览,但管理员架不住我们的软磨硬泡,同意在晚上和周末开放,不过要我们自己负责管理,我们自然满口答应。于是我又成了几名兼职管理员中的一员,平时的傍晚和周末的早晨,早早到收发室领了钥匙,打开法律图书馆的门等待更多的同学到来,然后到闭馆时,再整理座椅锁上门归还钥匙,踏着洒满星光的林阴小路回宿舍。平时,如果需要借书还书,大家就采取自助的方式,自己填卡片、办手续。在这样宽松的管理下,三年下来,法律图书馆居然一本书未丢,这是颇让我们自豪的一件事。
那时,初学法律的我,对许多基本的法学学说还懵懵懂懂,知之甚少。于是就如同饥饿的孩子,只要是法律图书馆的书,都会拿过来看一看,其中既有《论法的精神》、《社会契约论》等经典的法理著作,也有最高人民法院编纂的案例集等实务作品。我不算勤勉的学生,属于"好读书,不求甚解"类型的典型代表。那些经典著作只是囫囵吞枣粗略读过,或者只是挑感兴趣的题目读个别章节,于是现在能记得的并不多。相对于用复杂概念讲述法律的书籍,我更喜欢用生动的笔触写法律的作品。最爱的便是约翰·麦·赞恩(John Maxcy Zane)的《法律的故事》一书,作者从蚁群的规则开始讲法律的起源,揭示了"人类在法律领域里漫长而艰苦的探索。人们用流血的双脚在充满荆棘的道路上一步一步地由奴役走向自由"(封底语),令人拍案叫绝。相比那些陈年旧书,新书的到来总是令人兴奋。法律图书馆发展很快,隔三差五便有数十本新书从对面负责法律图书编目的509室送过来。每次书车推过来,我们总是一阵欢呼,然后帮忙把书分门别类上架。新书中能闻到淡淡的墨香,封面设计也更漂亮,内容自然也更前沿,于是很容易成为"抢手货"。
由于法学院学生很少,法律图书馆就成了我们学习和讨论的最佳场所。在那里,我们就法律问题争论不休;在那里,我们挑灯夜读,准备考试;在那里,我们写出了本科毕业论文。法律图书馆也帮我们创造了很多历史:1997年,我们在这里创办了法学院的第一份学生报纸《法苑》;1998年,我们在这里掀起了参加律考的热潮,大家互相帮助互相鼓励,一群学法不到两年的法律学生,居然创下了近百分之百的通过率,其中还有北京前十名的高分;1999年,我们第一次探讨自己建设法律网站的可能性,几个月之后,明理法律网站初具规模。
没人明白,为什么在资源那么贫乏的情况下,大家的学习热情却那么高涨。法律图书馆对于我们,就仿佛一扇窗,让我们发现了另一片天空。
1999年底,清华法学院的明理楼落成了,法律图书馆也要搬到新楼里。法律图书馆不再是一个小阅览室,而将真正成为2000平方米的四层图书馆了。三年下来,我们的法律图书已经很多,图书馆搬家已经不是我们学生用板车就能完成的任务了,搬家公司的卡车来了,一次次往返于学校图书馆和明理楼之间。在510的最后的日子里,尽管大家都欢欣鼓舞着可以拥有规模更大更先进的图书馆,我却常常有些惆怅、有些留恋。在这里,留下了我太多的记忆。
去年10月份,我结束了在海外的两年工作,回到久违的明理楼,第一件事便是到法律图书馆看看。在一排排整齐的图书中,忽然发现一本稍显破旧的书,抽出来便看到了那熟悉的封面--《法律的故事》,约翰·麦·赞恩著。脑海中不由想起那句话:"人们用流血的双脚在充满荆棘的道路上一步一步地由奴役走向自由"--是的,这就是法律的历史。
(原文载自正义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