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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人民大学图书馆图书分类法》修订五版评
            郭锡龙 点击量:6706
(中国政法大学图书馆)
    
【注释】
 
 
  
 人大分类法修订之际,正是“充满疑云”“山重水复”之时:不少坚持使用人大法的单位,纷纷改用《中图法》,不少相信人大法的人,也纷纷对它的前途担忧,就是人大图书馆自己恐怕也经历了一场不平凡的争论。在这样一种“前途未卜”的情况下,人大图书馆的同志和领导毅然决定,并且付出了巨大的精力,广泛征求意见,修改使用。这种勇气和决心,令人敬佩。实践证明,这次修订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是时代的需要。
   任何真理都有时间的标准,永恒的真理只是在理论上存在,何况一部分类法。图书分类法作为一定社会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它反映并服务于基础,它与其他上层建筑一样,随着时间的流逝,必然出现不能、或不完全能反映和服务于基础的矛盾,这就需要调整。
   人大分类法产生于50年代,成长于60年代,是我国建国后第一部新型的分类法,它经历了由初创到完善,稳定的历史过程,也起了它不容忽视的历史作用,在《中图法》之前作为全国性的主要分类法而享有盛誉。《中图法》兴起之后的今天,也仍然是一部有影响的分类法,为全国出版机构和部分单位所采用。但是人大法产生和成长的年代正是我国建国之初,百废待举,事事仿效苏联的年代,后又经历了左倾倾向阶级斗争等疾风劲吹的年代,人大法不可避免地反映了这一历史过程,留下了历史的烙印。现在看来,不少类目是错误的。但是,是不是因为这个我们就否定它呢?不能,因为分类法反映时代的特征,不足为奇,亦非首创,古往今来,概莫能外。刘向、刘散.《别录》、《弋略》、儒家思想,纵横其间,《杜成分类法》资产阶级思想斑斑可见,甚至《中图法》的“文化大草命”思想在第一版和其补充通知中也俯拾皆是,因此对任何一部分类法都要历史地,辩证地去看待,重摹之点在于是否总结经验,适时修改。
从修订后的人大法看,它继承和发展了自己的优点,符合四化建设时期的政治形势。有人说:分类法应该脱离政治,搞成纯学术性的东西,这根本不现实,且不说古今中外的历史,我们只要问一下:分类法中要不要四个坚持?把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随便放在一个地方,符合什么体系?我们的国家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生活的一切领域,都要有一个指导思想,否则就会迷航。图书分类法本是图书的导航法,对读者起“指引”和“引导”作用。政治上和学术上都不能让读者误入迷津。我们认为分类法中的三性:思想性,科学性,实用性是互为作用,浑成一体,不可分割,更不能对立的。思想性是政治性的体现,没有政治性的分类法,好比无水之舟,无源之流,不能存在。科学性不能单只理解为学术性的体现,而是政治,科学的综合完体。完整的科学性势必寓于政治性之中,无政治性的科学性是脱离现实的,不符合客观存在的辩证规律。实用性也不应理解为方便性、可用性,而是科学性的实用性,不能只谈实用性而离开科学性,使分类法成为不升毫秒年伦不类的东西,因此实用性不能限制科学性,而是相反。正是这三性决定了分类法要唤着社会的变化,人的认识的深化而发展,而修订。今天我们的国家正处在新长征继往开来的重要时刻。分类法要适应今天国内外的政治经济形势,不能使昨天的真理,今天的谬误“源远流长”,继续下去。
修订后的人大分类法,正是坚持了这三性原则的:
    第一、人大法始终坚持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哲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综合参考的序列,显示了“谁主沉浮”的哲理。“修订五版”仍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放在第一位,作为全书之冠,指导全书,而马克思所说一“迄今存在过的一切社会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这一至理名言,依纲带目,贯穿全书。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在客观上的径渭分明得到了如实的反映,这在有一股否定毛泽东思想之风的当时,真是难能可贵。要知道分类法的立类离开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关于知识划分的标准,那还有什么思想性?而离开了思想性无疑就会各树旗炽,陷于无穷尽的争论之中,今天国内外的现实表明,马列主义的大旗还要高高举起。
    上面立论并不表明我们还要坚持左倾倾向,也不表明不存在的两个阵营似应由我举旗,或者紧跟形势,愈紧愈好,或者资产阶级只能批判·一人大分类法恰恰正确地适时地反映了今天的政治形势。撤销了两个阵营的类目,剔除了紧跟形势的条款,改动了资产阶级必须批判和反动人物专门立类的思想。据我们了解,五版出版前,有一些单位仍按旧版类分图书,把不存在的两个阵营,硬行划分,确实困惑,把不应批判的学术问题,按资产阶级思想,强行批判,甚至按旧版的提法:“各类图书就是战斗的武器”,“把资产阶级的图书放在批判的位置上就是战斗”,因而继续搞形式主义。人们不禁要间:人口学只能批判吗?社会学是资产阶级独家经营的吗?回答当然是否定的,紧跟形势更会犯错误,粉碎“四人帮”后,仍然搞左倾的年头,毛主席接班人的著述进入一类,这以后分类员自己下不了台,紧跟形势的结果,多半跟风向走,违背了科学性的原则,它不是我们所说的思想性。五版人大分类法及时改动了这些类目,增加了新的类目,给一些类目摘掉了帽子,是适时的、客观的、正确的,是人大分类法原有正确思想基础在今天的新发展。
第二、人大法始终坚持马列主义在前,资产阶级在后,现实性的标目在前,厉史性的标目在后,中国在前,外国在后;总论在前,分论在后这样一种科学的排列体系。所谓科学即指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无规律不成科学。
图书分类法的规律可以从两方面来研究。一是从事物客观存在的取J舍上,一是分类法自身的发展上。客观存在的事物,其推移转化,是遵循了它自身的内部运动规律性,是反映现实又驾凌现实的,它不是现实的直接反映,而是现实的折光反映。因此我们不能把现实生活中的现象罗列出来,而是取其有内在联系而构成的有机整体,并按其规律类列。
这次修订后的人大分类法是把握住了这一精髓的,并且使用新颖、集中的简明文字标志出来。比如旧版分类法在哲学之后,紧接着就是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哲学史……这似乎是种潜形变幻的无头术,这次加了“2(1)哲学概论”,这一加就抓住了哲学科学体系的纲,纲举目张,不仅文字跃然在目夕而且体系一见自明。这以后的 “4  (2)  1经济概论”,"12(1)地理学概论”以及自然科学和医药卫生的理论都表明:各部门学科体系清楚,整个图书分类法的科学体系也很严密并且铸成整体。在党和国家的工作着重点转移、国民经济进入四化的建设时期,经济管理间题、效益间题已成为一个突出的问题。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强化,它决不是权宜之举。五版人大法反映了这一规律,适时地加上了“416经济管理类”。还有,国际法是不是法?’不仅政界人士、学术界也有争论,人大法大胆的把它放入法律类是有深远的科学见解的。
五版人大法还注意了采用稳定类目,剔除不稳定类目,使分类法能够较长时间保持稳定,这也是一个好的基本决策。至于分类法自身的发展,不容置疑,是因科学的发展而发展,随科学门类细分而递增。用数码层累制,从纵剖面加以展开,简明清晰,使严密的学科寓于数码之中,使用十分方便,当然也有人说人大法类号太长,但这是科学本身的复杂性和自然发展的规律决定的,辩证地看,它对于一般馆似乎长了,而对于专业馆却并不嫌长,没有这样一些细目的类号,反而不容易把不断发展的科学门类区分清楚。随着科学的进一步发展,这些细目的价值,将愈益显著。这里的间题不是分类法本身的问题,而是各专业馆作自行取拾的问题。我们核对了一下人大法和其他分类法,它们中某些类号也并不比人大法短,实际上只要掌握了它的规律,又允许依具体情况而取拾,使用起来自会感到容易和简便,这正是它生命力之所在。
    第三、实用性的体现首先是科学性,己如上述,这里要强调一点,即院校的属性,系统收藏图书本身的属性。比如政法院校的图书馆到底用那种分类法合适?众所周知,政法院校图书馆的特点是以广泛的系统收集法律图书,使图书馆具有独特的专业藏书体系为职责。以法律图书为中心组成藏书体系,要求重点突出,类分合理,专业入微。哪种分类法才能承担这一任务?这里我们不妨把刘国钧《中国图书分类法》,“人大法》,范世伟《图书分类法》,苏尚智《法学分类简目(草稿)》,华东政法学院1977新编分类法,王金祥等给《中图法》的诊计,以及《中图法》法律部分加以比较:
    我们可以看到:
    1,苏法的体例较为新颖合理,.它不仅有现代法学的各部门,而且将新兴科学、‘边缘科学及其研究活动也类列无遗,中外图书,皆可适用。人大法类列谨严,体系恰当,遗憾的是缺乏现代法学的山些类目,一且审判法一类显得庞杂j
2、刘法、范法产生年代较早,体例简略,未能容纳现代法学的类目,需要修改,但实践中感到类分旧一中国或外国书有其优点,
3、新法与中图法科学性欠严密,与现代法学的分类有相径庭处.。例如经济眯一项应包括什么内容,虽有争论,但没有人赞成土地法,人民公社法,企业法等与它并行,平起平坐,而且商法不归民法,总之显碍有点“乱”。中图法则不仅让法律从属政治,即使修改如王法也无非让法律居子向等地位排行第二而已,这不是科学的评价法律,也没有按法律内在的科学结构雇开类目,何况采取“国家区分”法律的形式代替法律科学的内含,割裂法律科学的结构本身使得类目庞杂、重复,难于适用。
    由此可知,上述各种分类法,都各有其长处和短处,但总的实用性,特别是对政法
院校类分图书来说,还是人大法为优。 ,我们认为:社会在发展,人类在进步,三千多年前泉陶“造狱作刑”,李懊定《法经》,法律尚不构成科学,《汉穆拉比法典》的公布,法律只晕作为阶级镇压的工具而加以W LI化,如果那时要类分图书的话,自然十分简单,今天科学技术高度发达,部门科学相互渗透,技术“引进”法学领域,使法律科学发生了根本的变化,科学法律学应运而生。像那些刑事经济学川可法经济学、罪心理学,刑事信息学以及诸如比较法、犯‘环境保护法、宇宙法、太空法、核法等不断兴起。一部能适应现代法律科学体系的完善的分类法,自然要经过千锤百炼,反复总结)各方支持,才能达到相对完善。
人大法也处在这样一个过程中,因此还面临着改订一些不足处的任务,这些不足处表现在:
    1, 政治思想上的疏忽,造成了本可避免而未能避免的缺陷。比如刘少奇同志的问题,中央早有明确结论,毛选五卷是左倾路线时出版的,它对刘少奇同志的批评是不符合马列主义原则的,还有胡风的问题,胡已经平反,并且安排了领导职务,毛主席关于胡风的评断,已经与客观实际不符了,但分类法中仍出现了刘少奇破坏纪律,胡风反革命集团(以及批判武训、红楼梦等)的标目,这大大伤害了作为一部新型的多年载誉的图书分类法的声望。据了解,分类法修订之际,正是毛选五卷发行不久,左倾路线的影响,使是非搞不清楚,不过那时三中全会已开,即使说忠想落后形势,客观上造成混乱可以原谅的话,主观上还有未尽之责。查本书是82年出版的,这时政治上的是非,己经十分清楚了,采取补救措施是来得及的,例如在书内附加一个说明或发一个通知,这无疑可减少那赫然在目的字句所造成的影响,同时也表明编者在政治上是非是清楚的,态度是严肃的,读者无话可讲。
    2.在体例上不少地方不尽一致,显得有些不和谐。比如(  )通常是代表理论或史类,但也不尽然,如30外交、国际关系理论,史有括号;316,人口学又没有括号了。又比如多数中华人民共和国类目下附有旧中国一款,但47农业经济,元旧中国,而48合作经济,49贸易经济都有,再如法律类均无国家字样,但在“社会主义法”下面却突然出现了“国家”还有“共产主义”‘;在本分类法中,各类的国家排列是中国、各国。而在哲学一类却反其道而行之,’排成,西方、苏欧、中国。这样在一部体例完整的分类法上敲了一个小窗口,似为憾事。
    3.在类号上不少地方,暂付阕如。可以理解两个阵营的撤销,必然出现空号,但空上位好,还是空下位好?以政治为例:35中国政治,38各国政治,39外交国际关系,缺36, 37。从整体看,中间缺号,显然是不得已的,且无任何类号可补,因为中国各国顺理成章,中问还能加什么?如果反过来缺37, 38则比较合理,因为35中国,J6各国紧紧衔接,37, 38似乎可作他用并不与外交国际关系冲突,同时也照顾了各馆实际,因为36苏联,书多,37, 38各国,书少。少改动点类号,不很好吗?
    4.一些待商榷的类目:
    ①、1类标目“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注:马恩列斯毛著作,注释、解说、研究、传记入此。”综观全篇,标目与u注”十分矛盾:标目是广泛性的,“注”是限制性的,似乎只有“注”的才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著作不能入此,马克思夫人却是例外。因此建议改为:“马恩列斯毛著作及其研究”,文题相符,“注”可撤销。据说有人提出过:马恩列斯毛单独列类似乎特殊,回答很简单:这是历史决定的。
    ②、61国家法:国家法一词起源于19世纪德国、奥匈帝国和帝俄的法学家,最初仅限于宪法汇编,其后扩大范围,我国适用后,限于宪法内容,共同纲领是宪法颁布前的“宪法”,因为词义待确定就有除宪法外其他法并非属国家之嫌。因此时至今日,不少学校已将国家法课改为宪法课,教研室也称宪法教研室。人大分类法上仍沿用国家法,似与当前形势不协调,不如改为“宪法”好。
    ③ , 610审判法:审判法是50年代学苏联后兴起,70年代销声匿迹,80年代未见再用,查审判法的内容,名实不尽相符,例如;人民检察机关、公证、律师、监狱、刑侦、法医等均与审判二字无关,如改为诉讼(活动)法,不仅在理论上适当,在实践上也易于掌握,司法制度可以纳入行政法中,其他的单独立类。
    ④、一些重复处,应有一个归属的主次或并合。比如人权间题,可以以国际法为主,是否在社会问题、宪法问题中作参见,留待各馆自行决定,还有6  (2? 3和61014都是资产阶级司法制度,如果说前者是理论研究,后者是现行制度叙述的话,那么社会主义国家的司法制度研究如何处理?应统筹考虑。
    ⑤、一些类号无总号问题:如教育只有幼儿、小学、中学、大学;朝代只有西周、东周……后者虽有注来说明,但使用起来总觉不便。
    ⑥、在技术上类号的排列不如四版清晰,数码易混,国家复分表按各册次序排,原有国别号不变,显得棍乱,无次序,实际上并未撤销两大阵营。’
    尽管人大法存在上述种种不足处,但全面地综合地权衡,它仍不失为我国有影响的、最好的分类法之一。特别是就政法院校来说  (当然还有相关院校)仍不失为现代较好的分类法。实践所需,影响难泯。因此,我们切望人大的同志要珍惜这“一家之言”,一如既往,有充分的信心,继续不间断地努力,准备按思想性、科学性、实用性兰原则,重在科学结构,把为照顾实用性而放弃的科学性树起来,增加新兴科学、边缘科学的类目  (可在综合类集中,也可分散于各类,但标目要明确),打破不必要的顾虑(不受既定类号的限制,按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授号),大胆创新,为国家推荐分类法累积资料,积累经验,为图书馆的历史谱写光辉的篇章,为中华民族的文化宝库增添异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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