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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检索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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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文法律文献的检索
            林 青 点击量:4021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图书馆
    
【注释】
 
 
    到图书馆查找日文法律文献的读者不多,能够看到的资料更是有限。然而文种越小,越是需要实现资源共享。假如北京地区的法律图书馆工作人员能够大致了解彼此的馆藏,当读者在找不到所需的日文法律文献时,就可以为读者多提供一点线索,使其拥有一个无形的大规模日文法律图书馆。所以,先简单介绍一下法学图书馆日文书刊的收藏情况。
    我馆约有藏书2万册,期刊30种。收藏内容涉及法学的各个领域,6千多册书的出版时间在1949年以前,其中1千多册已经被中国近现代史史料学会满铁资料研究分会界定为满铁图书,是我馆特色藏书的一部分。随着法学事业的繁荣与发展,馆藏不断扩大,除购买图书外,通过科研和对外学术交流,我们还收到许多赠书,主要有日本国际交流基金和日本成文堂出版社以及早稻田大学赠送的图书,20多种日文刊是通过交换和赠送获得的,最近又得到了第一法规出版社发行的电子版现行法规CD-ROM,判例体系CD-ROM 和法律判例文献情报CD-ROM,可以说,赠送和交换是我馆日文书刊来源的主渠道。
    今天谈两种检索:法规检索和文献检索。
    一、法规检索
    日本出版的法规书籍种类繁多,而且由于修改频繁,出版社每年都会推出新版本。人们在查询法规条文时,除肯定知道该法没有修改外,一旦过了书上标明的年限,就只能做参考了。当然,了解某个法律的基本内容还是足够使用的。
    众多的法规书,从内容上看,可以分为三种:
    第一种是综合性的法规大全。如:众议院法制局和参议院法制局编的《现行法规总览》和法务省编的《现行日本法规》。两套书都是长达100多册的巨卷法规集,活页版的方式使其一直保持最新内容。收录范围包括各种法律法令、条约、政令、敕令、阁令、府令、省令、厅令及各种委员会规则等等。但两书的编排不同,特别是法务省的《现行日本法规》,对庆应3年以来包括明治、大正、昭和年间制定的所有法规逐一加以收集、查证、整理和校勘,是内容最丰富的法规集。本馆作为法学专业图书馆存有一套众参两院编的《现行法规总览》,多年来,为科研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遗憾的是由于购书经费原因,已经停购活页,现在只能做参考了。
    第二种是经过遴选的综合性六法全书。如有斐阁出版的《六法全书》、《小六法》和《袖珍六法》;日本法规出版社出版的《分册六法全书》;岩波书店出版的《岩波六法全书》和《岩波基本六法》;三省堂出版的《模范六法》和《新六法》等等。虽然都是六法,载录了很多相同的法律,但却各有侧重点和特色。
    有斐阁《六法全书》选录的标准适当,检索方便,内容充实,深受法律工作者和研究人员的欢迎;《袖珍六法》主要适用于在校大学生学习;而《小六法》适用于应试国家考试的考生和法律系学生。
    《分册六法全书》1979年开始发行。出版社鉴于已有的六法书篇幅日益增厚、使用不便的情况,改按法规类别分册装订的办法出版发行。而且在个别卷册的法规已经修改而其他卷册法规未做改动时,还可以随时发行该卷册的改订版。《分册六法全书》中对重要的法令附有相关的参照条文和事项索引,在主要的法律之后收录了基本判例,这是有斐阁六法全书所没有的。
    《岩波六法全书》1930年开始出版,是创刊较早的法规集。《岩波六法全书》同《分册六法全书》一样,在重要法规中附有相关法规的参照条文和事项索引,不同的是,《分册六法全书》只收录现行法规,而《岩波六法全书》还收录了一些已废除但有历史意义的重要法规。
    《岩波基本六法》是《岩波六法全书》的姊妹篇。它不仅收录了重要的法规、条约,还收录了作为法规和条约渊源的资料。这本六法是一部供法律工作者、研究人员学习、熟悉法律业务和向群众传播法律知识的宝典。《岩波基本六法》的法规和条约是按部门排列的,在某些重要的法规之后附有各国有关部分的法律条文和日本旧法令中有关部分的法律条文进行比较;对一些主要法律部门附列《比较参照各国新旧法令》。例如,在宪法条文中附列了一些近代国家的宪法条文;在新颁布的民法、商法、行政法等条文后收录了有关的旧规定。书末附有日常生活中的手续费等一览表、立法过程、审判过程以及国家组织机构图等。
    第三种是部门法规。某一部门的六法就更多了,如《农业六法》、《海事六法》、《环境六法》、《劳动六法》、《岩波契约六法》、《税务六法》等等。它们共同的特点是读者群的针对性强。不仅收录有关专业的基本法规,而且收录相关的各种具体问题的法规。例如:在《分册六法全书》第六分册(1978年版)的第八章矿业、能源部分,共收录法律22件,有斐阁《六法全书》(1979年版)的这部分中共收录23件,而《能源六法》(1980年版)却收录了能源方面的法律、法令71件、政令40件、省(府)令58件、告示13件、其他5件,总计为197件 。23比197,相差近九倍。又如新日本法规出版的《证券六法》(89年版),共有14编,仅证券交易编就有法令29件、通告等101件,加上其他相关的13编共324件。而有斐阁《六法全书》(79年版)中有17件,《岩波六法全书》(80年版)中有10件,如此之多的具体法律规定,在综合性六法全书中往往查不到,部门六法在司法实务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掌握六法全书的特点,检索时会感到很方便。
     除了以上介绍的三种法规书以外,翻阅日本政府出版的《官报》也能及时掌握正式公布的新法令和废除法令,而且官报上登载的法规内容每个月还会以《法令全书》的形式集中出版。
    电子版法规近年来也逐渐增多,如三省堂出版的《电子版模范六法》和有斐阁出版的《CD-ROM判例六法?小六法》等。我所现在已经拥有了第一法规出版社的《电子版现行法规CD-ROM》,由众参两院法制局监修,收录范围包括日本宪法、条约94件、法律法令2031件、政令2567件、敕令166件、省令3469件、规则498件,共计8825件。与原有的现行法规总揽相比,查找更加方便,更新更加及时。
    二、文献检索
    与法规检索不同,这里谈的文献检索,不是给文献归类,而是偏重于查找引用的方法。
    十多年前,日本法律书刊出版界就曾提出了统一法律文献出处的表示方法问题,并就此进行过多次研讨。主要原因是一些法律法规名称以及书刊名称过长,使用极为不便,虽然逐渐形成的文献引用简化方案在日本被广泛使用多年,但是引用原始文献出处的简化方式在每个作者以及出版社之间都有差异,因此,无论是写作还是查询法学文献,都需要这个统一简化方案作为工具。出版社要为读者提供准确信息,显得至关重要。另外,标明文献出处,也能更好地保护著作权。近来,经过日本近30家出版社的多次讨论和修改,终于有了结果。
    参加决定简化方案的出版社有27家,采取的简化方式是列出岩波书店、三省堂、有斐阁历年出版的综合性六法全书中所使用的简语,但在这三家出版社之间尚有极少部分差异,对不统一的用法,首先列出有斐阁的简语,然后将与之不同者在后面括弧中标出。
    判例集、判例评析、图书和杂志名称的简化方式主要采用法院以及市场销售的判例资料中的习惯用法,但同时标出了其他简称,并在括号内表示该刊的发行单位、发刊号~停刊号或至今仍在发行。
    定期期刊名称的简化方式也一并统一列出。
    由于简化的法律法规和书刊名称较多,在此不一一列出,请参见中日民商法研究第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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