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论:
众所周知,1997年以前的香港是英国殖民地,施行的是以英国为主导的法律制度,即包括英王特权立法、英国议会立法、英国普通法和衡平法以及英国相关立法机构的立法、本地习惯法等。其法律形式主要由成文法、判例法和习惯法三部分组成:①适用于香港的英国成文法,如《英皇制诰》、《皇室训令》之类具有“宪法地位”的英王特权立法与英国枢密院令、议会法令等法律;②香港立法局订立的条例、附属立法以及港督命令;③英国最高两级法院判例和香港各级法院判例;④中国习惯法。[②]
199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的《中华人们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1990年4月4日公布)正式实行,是香港特区的宪法性文件。根据《基本法》第8条规定,除同《基本法》相抵触或经香港特区立法机关修改的以外,香港原有法律(即普通法、衡平法、条例、附属立法和习惯法)均予以保留。因而, 香港法律渊源有:①全国人大制定的有关香港地区的规范性文件—《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以及在香港特区实行的全国性法律[③]。②成文法—条例(ordinance)和附属立法(subordinate legislation 或 subsidiary legislation)。条例由行政长官会同立法会制定,并报送人大常务委员会备案。附属法例通常称为规例 (regulation)、附例 (by-laws) 或规则 (rules),其内容不能超越条例,否则便无效。③判例法—香港香港各级法院判例和其它普通法地区的高级法院判例。④习惯法—适用于香港的部分中国习惯法。⑤国际条约法——适用于香港的200余项国际双边、多边条约和协议。条约在立法施行之前,不属香港本地法律,但仍可影响普通法(判例法)的发展。
立法会是香港特区的立法机关。根据《基本法》第17条规定,香港特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须报全国人大会常委会备案。
香港特区的司法机关主要由行使审判职能的各级法院和行使行政检控职能的律政司等机构组成。法院体系和结构可分为:终审法院、高等法院 (由上诉法庭和原讼法庭组成)、区域法院 (包括家事法庭在内)、裁判法院、死因裁判法庭、少年法庭以及4个审裁处(土地审裁处、劳资审裁处、小额钱债审裁处和淫亵物品审裁处)。香港特区享有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由于香港“遵循先例”的普通法制度,香港特区法院可参考其它普通法地区的司法判例以及本港高级法院的先例。香港特区终审法院和司法机关有权邀请其它普通法地区的法官参加审判。律政司独立行使检察权,负责立法、司法行政、检控、民事代理、法律制定与改革、律师等多种职能[④]。
根据《基本法》第9条规定,香港特区政府的官方语言为中文和英文。香港所有法例具有中、英文两种版本,两个版本的法律效力相同。香港的成文法律汇编现已实现全面双语化。但判例,还是以英文为主。在法庭,可以兼用两种法定语言或采用其中一种。只有在法官和双方律师同意用中文审判的情况下,法院才用中文判决。为了保障双语法律体系的正常运行,香港律政司编纂了《英汉汉英香港法律词汇》、《英汉汉英选举法词汇》等双语词典,并在双语法例系统中提供在线检索服务。
香港法律的渊源直接影响香港法律文献体系的结构和内容。根据法律文献的效力,香港法律文献可分为两类:一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原始文献资源,包括《香港特区基本法》及人大有关香港特区的规范性文件、《香港政府宪报》、1901年以来历次修订的香港法律、判例、判例摘要、索引以及未经登载的高等法院裁决等内容;二是对法律的解释、研究,包括法学专著、法学论文(公开出版的期刊论文、论文集以及不公开出版的学位论文、学术会议论文)、法学工具书等。由于香港法律具有的普通法特点,因而香港法律文献以判例为主。对香港法律的检索,主要是判例,尤其是美为代表的其它普通法国家司法判例。香港地区的法律文献资源,亦多来自外部地区。中文法律文献资源主要来自大陆和台湾地区,香港本地的中文法学研究文献资源比较薄弱,目前尚无中文法学学术期刊。[⑤]
一、 法律文本的检索
(一)宪法性法律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香港特区的宪法性文件,香港特区的所有制度和政策必须以《宪法》和《基本法》的规定为依据。香港特区制定的任何法律,均不得与《宪法》和《基本法》相抵触。此外,适用于香港地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还有:《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纪年、国歌、国旗的决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法》、《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节的决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驻军法》。
1、《基本法》的版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全国人大常务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编,法律出版社1997年第1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区基本法咨询委员会1990年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区基本法咨询委员会秘书处1989年出版、
《[基本法]最后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区基本法咨询委员会1987年出版等。
此外,香港律政司、公务员事务局和政制事务局联合主办的《基本法简讯》(有关《基本法》的最新案例摘要和立法议员提出的法律草案等内容)以及香港律政司出版的《基本法索引》,提供了《基本法》的动态信息。
香港特区政府主办的基本法网站提供了《基本法》的官方电子版本。
2 、检索路径
(1)香港基本法图书馆(http://sc.lcsd.gov.hk/gb/libcat.hkpl.gov.hk/webpac_cjk/wgbroker.exe?new+-access+top.coll-bl-page)——搜集《基本法》及其资料最丰富和权威的地方,主要收藏政府、专业团体、学术机构及社区组织等制作的《基本法》资料,包括草拟和实施的文件、剪报和法院判决书等资料1万余条。资料形式有书籍、期刊、多媒体、光 盘、网络数据库和剪报等。该馆位于香港公共图书馆5楼,2004年5月正式启用。
(2)香港共公共图书馆、大学图书馆收藏的《基本法》资料。香港有非常完善的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持有香港公共图书馆图书证、适用身份证等证件,可以在所有公共图书馆借还图书。当然,就学术性和专业性而言,香港各大学图书馆的文献资料质量要高于公共图书馆。目前,各大学馆藏目录都可以在网上查到,如香港大学馆馆藏目录(http://library.hku.hk/)、香港中文大学图书馆馆藏目录(http://library.cuhk.edu.hk/screens/mainmenu_cht.html)、香港城市大学图书馆馆藏目录(http://lib.cityu.edu.hk/)以及香港公共图书馆馆藏目录(http://sc.lcsd.gov.hk/gb/www.hkpl.gov.hk/tc_chi/catalogues/catalogues_srlm/catalogues_srlm.html)。
(3)《基本法》官方网站(http://www.info.gov.hk/basic_law/c-flash.html)——香港特区政府主办,提供免费的《基本法》简介、
全文、相关资料及法院判决书(英文)等内容。还有,香港特区政府主办的实施《基本法》第23条网站(http://sc.info.gov.hk/gb/www.basiclaw23.gov.hk/),提供特区立法草案等资料库。
(4)立法会图书馆(http://library.legco.gov.hk/)——收藏有关《基本法》的图书、期刊等资料。
(5)双语法例资料库(http://translate.justice.gov.hk/gb/www.legislation.gov.hk/chi/index.htm)——香港律政司制作,其中的《法例资料库》包含《基本法》等宪法类文件、全国性法律及其它有关文件。
(二)规范性法律文件
香港立法会审议并通过的立法建议,成为条例、附属法例。立法会通过的条例,以章次排列。立法会每年的工作情况以及各种统计数字资料都刊登在《立法会年报》上。
香港绝大部分现行成文法,都是在本地制订并载于《香港法例》(活页版)中。很多香港法例都是根据授权订立的,称为附属法例。《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宪报》和《香港法例》,是公布香港法律的正式刊物,由政府印务局印制出售。电子版的法例条文,即使是如双语法例资料系之类由官方制作,也不具法律权威性[⑥]。一般情况下,法例条文无明确规定的,自刊登《宪报》之日起法例生效。 然而法例条文指定的生效日期往往不同。由于编排体例的不同,刊登于《宪报》第1(或第2)号法律副刊中的法例与刊于活页版中的法例效力的检索方法是不同的,双语法例资料系统对此有详细的解释[⑦]。
1、 纸质版本及其检索路径
(1)纸质版本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宪报》Government Gazette(中英文对照)是香港特区政府颁布香港法例、规例、政策、公告等文件的官方刊物,即刊登条例、规例的法定文本,政府印务局出版发行,周刊(每周五出版)。《政府宪报》共分7个部分:《宪报》(委任令、各部门公告及招标公告等法定公告)、《第1号法律副刊》(条例)、《第2号法律副刊》(规例)、《第3号法律副刊》(条例草案)、《第4号特别副刊》(专业人士注册名单、机构名单等目录)、《第5号特别副刊》(草案拟本、行政命令、国务院令等)、《第6号副刊》(公共启事)。
《香港法例》(活页版)Laws of Hong Kong,即《香港法律法规汇编》,是按类编排的全部香港法律法规规则的官方出版物,包括条例(Ordinances)及规则(Rules),政府印务局出版发行,是香港法律的法定文本。有活页版和光盘网络版两种。根据《1990年法例(活页版)条例》[⑧],《香港法例》于1992年开始编制发行,每 4— 6 个 月 更 新,至2005年已出版了32期。
《香港特区的条例》Ordinances of HK,合订本,每年1本,政府印务局出版发行。主要出版了《条例第1-100章》、《条例第101-200章》、《条例第201-300章》、《条例第301-400章》、《条例第401-500章》、《条例第501-1168章》等。
《香港特区的规例》Regulations of HK,合订本,1997年以后为中英文对照版。
其它政府部门出版的刊物。政府出版物指香港政府各部门及委员会出版的月刊、半月刊、年刊、统计分析、指南、地图、法例、报告书及小册子等刊物,如税务局出版的《事先裁定个案》、《年报》、《稅务上诉案例》等刊物和新闻公报,法律改革委员会出版的《报告书》等。
(2) 纸质版本的检索路径
香港立法会图书馆。该馆主要为立法会及其下属委员会提供资料服务并出版研究报告、资料摘要、研究文件等刊物;此外,还为立法会议员及其助理、秘书处职员甚至普通公众提供服务。该馆主要收藏1994年— 2005年立法会历届会议文件,这些文件分为司法及法律、工商、政制、经济、教育、环境、财经等类,可以按文件分类或会议日期进行检索。通过该馆馆藏目录(http://library.legco.gov.hk/)可以检索立法会记录及其收藏的图书、期刊等资料。另外,该馆还提供电子简报服务(需注册登记)。
政府新闻处刊物销售小组专门出售《政府宪报》、《香港特区条例》、《特区规例》等政府出版物。另外,还可以通过刊其网上书店——政府书店购买。政府书店[⑨]销售超过 3,000 种香港包括《香港宪报》、《香港法例》、地图、课程纲要等书刊、报告,是销售政府出版物的主要场所。该书店提供24小时网上购物服务。
香港共公共图书馆、大学图书馆等。位于香港中央图书馆8楼的中央参考图书馆以及设于大会堂、九龙、沙田、荃湾、屯门等公共图书馆内的参考图书馆均收藏最新的《香港特区法例》(每年更新)。中央参考图书馆收藏了1853年至今的《政府宪报》资料,其它参考图书馆只收藏了90年代之后的《政府宪报》。
1、电子版本及其检索路径
香港特区电子法律资源比较丰富,大多为免费的,主要有《双语法例资料系统》(律政司制作)、香港法律信息协会和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图书馆网站。此外,特区行政政府官方网站 (http://sc.info.gov.hk/gb/www.info.gov.hk/cindex.htm)是了解香港特区政治、经济、文化情况的门户网站,提供特区政府各机构网页链接、政府咨询、政府服务、新闻等内容。下面分别予以简要介绍。
(1)现行香港法例的检索路径
双语法例资料系统(http://translate.justice.gov.hk/gb/www.legislation.gov.hk/chi/home.htm)——检索香港法律的主要官方来源,其中的《法例资料库》包含1997年6月30 以来的香港成文法(中文和英文),即现行的和已废除的法例、宪法类文件、全国性法律等内容,但不包括条例草案或尚未生效的修订法例。一般,新法例修订实施后的2周内上网。此外,还有收录适用于香港特区的国际公约和双边协定的《公约及国际协定库》(http://translate.justice.gov.hk/gb/www.legislation.gov.hk/cinterlaw.htm)。该网页还提供在线《条例中英文主题索引》和《英汉汉英法律词汇》等参考资料库。
特区政府《宪报》网站 (http://sc.info.gov.hk/gb/www.gld.gov.hk/egazette/)——提供2000 年 5月19日以来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宪报》。
立法会网站 (http://www.legco.gov.hk/chinese/index.htm)——提供立法建议(条例草案)、1885年以来立法会(过去称立法局)的《会议过程正式纪录》、1998年-2004年度的《立法会年报》(PDF格式)等内容。
法律改革委员会(法改会)网站(http://www.hkreform.gov.hk/chinese/reports/index.htm)——提供法改会成立(1980年)以来发表的报告全文(约50份)。
香港法律信息协会Hong Kong Legal Information Institute网站(http://www.hklii.org/)——介绍香港法律资源的门户网站,可免费检索香港法例、规例和国际条约。该网页上的香港法例资料来源于律政司的双语法例资料系统,比后者略少[⑩]。不过,条例检索的方法更为简便多样,不仅按章检索,还可以按笔划检索。
香港司法机构网站(http://www.judiciary.gov.hk/tc/index/index.htm)——提供司法机构出版的报告及刊物全文,如《司法机构年报》(2000-2004,)、《环境保护报告》(1999-2004,)、《信托储存金审核财政报告》(2000-2004)、《死因裁判官报告》(2003-2004)等。
(2)旧香港法例的检索路径
旧香港法例为英文,电子资源有Historical Laws of Hong Kong Online和Hong Kong Government Reports Online两个数据库。
Historical Laws of Hong Kong Online(http://sunzi.lib.hku.hk/pls/oelawhk2/main.m?SID)——香港大学图书馆制作的免费全文影像数据库,收录1890年以来6次修订的香港法例文本(1890、1901、1912、1923、1937、1950、1964)。
Hong Kong Government Reports Online( http://sunzi1.lib.hku.hk/hkgro/index.jsp)——香港大学图书馆制作的免费全文影像数据库,收录1853 年 — 1941年间香港主要政府出版物(《行政报告》、《香港议会文件》、《Hong Kong Hansard》和《 香 港 政 府 宪 报》)全文,包括政府通告、立法会记录和统计数字、政府各部门或特别委员会报告等内容,资料极为丰富。
二、 判例的检索
香港判例资源包括英美等普通法系国家的判例以及香港本地判例。香港法院判案时,主要使用英文,使用中文进行判决的案例很少[11],因而,香港判例资源主要为英文,本节只作简要介绍。
(一)纸质版本和电子版本
政府印务局出版的纸张质判例集有《香港判例集》Hong Kong law reports(纸版和电子版,1905-1996)与《香港区域法院判例集》District Court law reports(Journal)两种,商业出版公司出版的判例集有《香港法律汇报和摘录》Hong Kong Law Reports & Digests (HK Sweet & Maxwell Asia,纸质和电子版,1905-至今)[12]等。
判例的电子资源:免费资源有双语法例资料系统中的未刊载的判决与香港法律信息协会(HKII)网站中的判例;收费数据库有Westlaw International公司制作的《香港法律汇报和摘录》Hong Kong Law Reports & Digests 与 LexisNexis Academic公司制作的《香港判例集》Hong Kong Cases、Hong Kong Case Law Library等。
另外,大陆也出版了不少香港中文判例集,如《香港民商法实务与案例》(全10卷13册,王新建,人民法院出版社)等,可在国内各公共和高校图书馆中查询。
(二)检索路径
1、纸质版本的检索
香港司法机构图书馆是检索香港判例的主要来源。该馆包括高等法院图书馆、终审法院图书馆和区域法院图书馆,收藏判例、法规、法例、其它政府官方文件和报刊等约160,000册。其中,绝大部份资料为英文,中文资料只有2,200种。高等法院图书馆收藏了1946年以来未经登载的判决书约40,000份。这3个图书馆地理位置不同,可以在网上(http://www.judiciary.gov.hk/jud/libraries/tradchin/index.html)检索其联机目录、网络资源和电子资源等。公众可以凭读者证[13]使用高等法院和区域法院图书馆。在终审法院审判期间,诉讼各方也可使用该院图书馆。
此外,亦可到香港共公共图书馆、大学图书馆等处检索判例。
2、电子版本的检索
(1)判决书及法律参考资料数据库(http://sc.info.gov.hk/TuniS/www.judiciary.gov.hk/tc/legal_ref/judgments.htm)——提供判决书及实务指南等资料,主要收录1946— 1948年(部分)、1966年以来可以作为审判先例的法院(终审法院、高等法院上诉法庭、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区域法院、家事法庭、土地审裁处)判决书以及最新判决书。一般,判决书宣告后72小时内就发布在该网站;公众关注的重要案件,则在宣告当日发布于该网站“最新判案书”栏目中。如欲检索此网站内没有收载的判决书,可以书面方式直接向各法庭登记处申请。
(2)香港法律信息学会HKLII网站(http://www.hklii.org/)——免费提供香港终审法院、原讼法庭、上诉法庭等法院及审裁处已结案的判例。
(3)《基本法》官方网站(http://www.info.gov.hk/basic_law/judgments/index.htm)——提供有关《基本法》的法院判决书(英文)。
(4)香港律师会图书馆
(http://www.fjt2.net/gate/gb/www.hklawsoc.org.hk/pub_c/resource/libraryindex.asp)——提供《香港判例和摘要》(Westlaw International数据库),《香港判例》(LexisNexis Academic)等数据库。
三、 法学专著的检索
(一)普通法学图书的检索路径:
1、图书馆
长期以来,香港法律专业图书以英文为主,中文法律图书很少,主要是中文工具书和法律法规汇编。由于香港法律复杂繁琐的普通法特征,法律专业图书的购买对象大多为政府、立法会、大专院校、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等机构,个人购买法律专业书,特别是中文法律专业图书的比较少,因而公共图书馆和各大学图书馆成为检索法律图书的主要路径。这些图书馆馆藏目录一般均可在因特网上找到(见上文)。
2、出版流通机构
目前,香港中文法律图书主要来源于三联书店(香港)有限公司、商务印书馆(香港)有限公司等当地中文法律出版公司以及大陆、台湾地区的出版机构。在三联书店(香港)有限公司网站(http://jointpublishing.com/)、商务印书馆(香港)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ommercialpress.com.hk/ww/)上都有新出版的中文图书目录和网上购书服务,香港书展(http://www.hkbookfair.com/chi/index.htm)也是购买中文新书的另一个比较好的路径。
(二)特藏法学图书的检索路径
香港城市大学邵逸夫图书馆法律组的法律特藏为《英国法律特藏书目录》和《中国法律史特藏书》。其中,《中国法律史特藏书》搜集清朝至民国时期的中国古籍文献2,400种,包括大清律例、清会典、名吏判牍、国民政府法规、部门规章、法律解释、地方法规、案例汇编及其它有关学术著作。此外, 该馆还建立了珠江三角洲特藏书库,收藏广东省各地方的地方志。
四、法学论文的检索
目前,香港尚无中文法学学术刊物,法学论文资源主要以英文法学期刊论文数据库为主,如Westlaw international 、Lexis-Nexis Academic Universe 、Kluwer Law International 、Index to foreign Legal Periodicals 、Index to Foreign Legal Periodicals等,中文法学论文资源则是引进大陆的中国学术期刊网、北大法律信息网等。香港本地出版的法学期刊只有《香港法律学刊》和《香港律师》。《香港法律学刊》Hong Kong Law Journal(英文)是香港唯一的法学学术期刊,1971年由香港大学法学院创办。在其网站(http://www.hku.hk/law/hklj/ )上有目录索引及部分摘要。《香港律师》 Hong Kong Lawyer(中英文对照)是香港律师会主办的实务性月刊,1998年以后的各期都可以在网上(http://www.hk-lawyer.com/2005-12/default.htm)免费浏览全文。
香港法学学位论文资源同样以英文为主。目前,香港设立法学院的大学有:香港大学法学院(http://www.hku.hk/law/index.htm)、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http://www.cityu.edu.hk/cityu/dpt-acad/slw-tc.htm)、香港浸会大学会计与法律系(http://www.hkbu.edu.hk/~aclw/content/index.htm)和香港中文大学(2006年正式成立)。香港各大学都制作了本校学位论文数据库,如香港城市大学的学位论文数据库(http://www.cityu.edu.hk/lib/eres/ethesis.htm)与香港中文大学博士论文全文数据库Current Research @ CUHK(http://www.lib.cuhk.edu.hk/Common/Reader/Channel/ShowPage.jsp?Cid=355&Pid=2&Version=0&Charset=gb2312&page=0&cat=Dissertations)等 ,并提供在线目录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