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作为治国方针,要真正得到实施和落实的话,有必要进行很多的“基础设施”建设。比如说法律人才的培养,对民众守法和用法意识的提升,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法律信息的公开以及传达。
国务院已经颁布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了在某些条件下公民可以申请获得某些政府的信息。现实当中也有很多这样的案例,但是我们从公开报道中知道的只是公民的合法知情权如何受到了限制,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某些政府部门的工作还有很多值得改进的地方。
如果民众能够在一个常设的地方获得各种政府信息的话,对于民众和政府来说都是好事。而这样一个保存各级政府颁布的各种行政规章的地方,我觉得最好的地点就是公共法律图书馆。
我觉得公共法律图书馆至少有以下的功能:
1. 公共法律图书馆作为公众免费获得法律信息的地方,能够很好的实现法律信息向公众进行传达的功能。
2. 同时法律专业人士亦可以利用公共法律图书馆查阅其需要的法律信息。
3. 公共法律图书馆其实也可以作为一个宣传法律的好场所,各类法律专业人士可以在此举行讲座或者举办 法律咨询,让更多的民众了解国家的法律和政策。
要想真正的在各地建立公共法律图书馆,关键是解决好资金来源和管理问题。我想只要政府真正重视公共法律图书馆的建设的话,这都不是问题。资金来源可以有公共资金,利益相关机构比如说律师事务所,法律出版机构以及私人捐助,而在管理方面,找到合适的管理人员并建立高效的管理制度肯定也不是难事。最重要的是政府真正重视这个事情。
国内已有公共法律图书馆的成功案例,深圳的公共法律图书馆即是一例。而国家图书馆确没有建立单独的公共法律图书馆,倒是很让人觉得遗憾。
希望能够看到更多的公共法律图书馆出现在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