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首页 关于我们 法律图书馆与法律信息研究会 法律信息研究 中外法律图书馆 法学文献与检索 政府信息公开 法律图书馆导航 法律法学网导航
中外政府出版物
政府信息公开研究
政府信息传播与利用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传播与利用
政府信息传播与利用
暂无下载资料

 公共图书馆政府信息整合服务的方向与策略
            陈力 点击量:3985
国家图书馆副馆长
    
    首先,我谨代表国家图书馆对诸位同仁光临由国家图书馆主办的“政府公开信息整合服务平台建设”分会场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
 
  按照2008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关于“公开方式和程序”的第十六条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向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这一规定,不仅明确了政府行政机关向公共图书馆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法定义务,更奠定了我国公共图书馆作为公民获取政府信息通道的法制框架和法定地位。
 
  政府信息公开的过程是政府信息资源的社会化和公共化的过程,是政府信息的一种合理回归,回归社会、回归大众,并使政府信息资源在安全机制上得到更有效持久的保障。《条例》的施行,赋予了公共图书馆保障公民平等获取政府信息的法定职责,这是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发展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事件,从此,公共图书馆成为了政府信息公开与服务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
 
  《条例》赋予公共图书馆的社会职责,使得图书馆将进一步融入日渐信息化和网络化的现代社会生活,成为现代政治制度和社会制度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因此,我认为对于公共图书馆而言,这是一个历史性机遇:是公共图书馆拓展服务领域的机遇,是公共图书馆扩大社会影响的机遇,是公共图书馆提升政府重视程度的机遇,也是公共图书馆改善服务条件的机遇。作为新时期的公共图书馆的管理者和从业者,我们应该积极抓住这一机遇,举全行业之力,合作共享,积极投入到政府信息公开和服务的工作中去。
 
  《条例》实施一年多以来,通过调研我们发现各级各地政府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很多公共图书馆也采取了开设政府信息专题阅览室、链接政府网站或建设政府信息专题数据库等措施,但要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和图书馆政府信息服务的水平,公共图书馆必须发挥自身的特长和优势,确立自身在政府信息服务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解决别人解决不好或解决不了的问题。对海量政府信息进行科学地组织与整合,形成综合统一的一站式资源服务平台,通过走共建共享之路,为公民提供统一的开放的政府信息整合服务平台,为公共图书馆的政府信息服务奠定资源基础,就是一个重要的方向。
 
  作为国家重要的文化基础设施,国家图书馆一直致力于推动我国公共文化信息共享事业的发展,为扩展国民发现、获取和利用政府信息的渠道,提高政府信息传播和流通的效率,充分满足国民的政府信息的获得权、利用权以及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最近几年来,国图积极投身到政府公开信息的整合与服务工作中,本着积极参与,合作共建、联合共享的原则,于2009年5月在《条例》实施一周年之际,开通了《中国政府公开信息整合服务平台》,一会儿,我馆数字资源部的梁蕙玮小姐将就这一平台进行报告,这一平台也是国家图书馆开展并深化政府信息服务的一个重大举措。
 
  各位同仁,公共图书馆作为公众获取信息的重要窗口,作为从事信息资源组织与服务的专业机构,应该也必须依法履行《条例》所赋予的社会责任。对海量政府信息进行科学地组织和整合,是图书馆的核心业务能力;合作共享是图书馆人的职业信仰和核心价值,在政府信息整合服务方面也应仿照其他的业务合作模式采取共建共享的应对策略。下面我从政府信息的社会化、专业化管理的角度,分六个方面谈谈图书馆进行政府信息整合服务的未来路向与策略。
 
  1、 政府信息服务需要“普及化”
 
  公共图书馆是整个社会服务系统的组成部分,与大众传媒等机构共同承担着传播知识信息的任务,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化的过程中,公共图书馆可发挥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公共图书馆作为均等公益的信息传播渠道,应当将政府信息服务发展为图书馆的常规业务,创造出具有公共图书馆特点的、可持续发展的政府信息服务项目,还要加强政府信息服务工作的宣传与推广,促进公众对政府信息的公平获取。各级公共图书馆应因地制宜地开展本地化的政府信息服务,不仅要在中心馆提供政府信息服务,还要在尽量多的分馆提供政府信息服务,不仅要在馆舍内提供政府信息服务,还要通过网络、手机等通讯渠道提供政府信息服务,使图书馆加工整合的政府信息触手可及,方便存取,使图书馆真正成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重要通道,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服务基地。只有普及的政府信息服务才能保障不同社会群体能够均等地、及时地、准确地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性,促进政府信息的公共化和社会化。
 
  2、 政府信息服务需要“多元化”
 
  目前我国公共图书馆提供政府信息服务的方式和内容都比较单一,我认为“多元化”是政府信息服务的发展方向。首先在服务对象方面,除社会公众外,政府部门也应成为公共图书馆政府信息服务的对象,要充分发挥图书馆在资源组织和整合方面的优势,对政府公开信息进行深层次地开发与组织,为各级政府提供参考咨询和信息推送服务,提高图书馆的社会地位,实现增值服务;在服务形式方面,应变被动为主动,多了解用户的需求,重视用户的反馈和互动,提供更加多样化、精细化、个性化的服务;在信息内容方面,应加强与政府部门的协作,争取将更多地政府公开信息、政府电子政务项目和泛政府信息纳入到图书馆的整合范围,为用户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3、 政府信息的组织需要“专业化”
 
  政府信息的组织管理应朝着专业化的方向发展,由图书馆等专业机构承担信息资源的整合工作,充分发挥图书馆在信息管理方面的专业优势,积极拓展新型技术应用,适当技术外包,这将有利于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效率、降低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成本。我认为,政府部门公开信息资源、图书馆提供整合服务、技术企业提供技术支持,采取合作建设的模式是实现政府信息资源优化配置的有效机制,是未来政府信息整合服务的发展趋势。公共图书馆不应该大而全,需要站好位、不越位,利用专业知识做好政府信息的组织和整合工作。
 
  4、 政府信息的组织需要“规范化”
 
  目前各级政府公开的信息在内容分类、表现形式、组织方式等方面标准不统一,技术处理也不够规范,这给公众查检信息和利用资源带来一定的困难,也给政府信息的组织和整合开发带来一定的难度。公共图书馆应充分发挥其在信息组织方面的经验和优势,促进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建设,这些规范工作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制定和优化,政府信息分类体系的制定和分级适用、政府信息主题标引方法的制定与映射、政府信息整合流程的规范等。
 
  5、 政府信息的组织需要“自动化”
 
  政府公开信息主要来自于各级政府部门,分布在各级政府机构,具有信息量大、实效性强、更新频繁、分布广泛的特点,对这种大规模海量信息的组织管理,单纯依靠人工方式是无法实现的,必须采取自动化、智能化的手段,充分利用信息检索、自然语言处理、文本挖掘等技术,以实现自动化的信息采集、排重、分类、标引、入库、索引、发布和对外服务的整个过程。
 
  6、 政府信息的整合服务需要“国家队”,更需要联合舰队
 
  政府公开信息的组织与管理是一项意义重大且浩大复杂的工程,需要有国家图书馆这样的国家队级专业信息服务机构牵头,实施统一的组织和规划,以利于工作的持续协调地发展。在文化部的支持下,国家图书馆主导建设的“中国政府公开信息整合服务平台——国图站”已正式开通服务,该平台是我国政府信息公开领域的首个垂直门户,也是我国图书馆界对政府信息整合的首次尝试,平台以中央和各省政府网站发布的公开信息为整合对象,通过自动化采集,将各级政府公开信息整合到本地,建立多种专题数据库,对政府信息资源的内容、外部特征及其关联关系进行组织、挖掘和揭示,并实现了网络上的政府公开信息与国图馆藏文献资源的整合。目前,该平台可供检索的政府公开信息50多万条,提供3000多个政府机构的导航。
 
  但国家图书馆不可能,也不应该包打天下,大包大揽,更重要的是全国公共图书馆对政府公开信息的整合服务应采用分层建设、共建共享的模式,打造联合舰队。按照我们的规划,由国家图书馆整合中央级的政府信息、省、市、县图书馆馆整合本行政区的政府信息,通过合作共建实现公共图书馆在政府公开信息的整合开发方面的统筹协调发展,以实现对各级政府信息资源的收集、整理、保存、开发、利用并服务于公众。一会儿,国图数字资源部主任的王志庚先生还将向大家报告我馆倡议建设“全国图书馆政府信息整合服务联盟”的设想,其主要目的也在于通过共建共享,打造联合舰队,采取分工合作的模式,提高公共图书馆系统的社会影响力,创造新的社会价值。
 
  各位同仁,政府信息整合服务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和使命,让我们联合起来,秉承为政府服务、为公众服务的宗旨,以《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以积极的态度、职业的精神、专业化的活动充分参与到政府信息公开和服务工作中去,通过不断创新服务,搭建好政府与公众之间的桥梁,使公共图书馆成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重要窗口,将公共图书馆系统建设成可信赖的权威的中国政府公开信息的收藏者、整合者和传播者,成为政府信息资源的增值服务者。
 
  最后,再次对诸位的莅临表示衷心的感谢,并祝大家在邕期间健康、快乐!谢谢大家!
        
        
      首都法学网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中美法律信息与图书馆论坛(CAFLL)
      国家图书馆       美国法律图书馆学会(AALL)       国家检察官学院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图书馆       国际法律图书馆协会(IALL)       最高人民法院图书馆

主管单位:中国法学会  主办单位:中国法学法律网合作机制 技术支持:北大英华科技有限公司(北大法宝)
电话:010-82668266-152 传真:010-82668268
加入收藏 | 本站首页 | 联系我们
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