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检察机关高效、实用、经济的三级综合信息网建设已初见成效,全面实现三级语音通信、计算机数据远程网络传输和举行网络电视电话会议的信息化目标已经为期不远,检察队伍建设、业务建设、信息化建设“三位一体”等应用思路和实践也在不断探索中。但在信息化建设势头一片大好的情况下,笔者认为仍需保持头脑清醒,充分认识信息化对检察工作的作用,在今后的工作中应注意纠正三种思想,抓住一个核心。
一、纠正检察信息化建设就是简单的技术累加的思想
检察信息化建设,其实质就是科技强检的内容之一。检察信息化,顾名思义是指用科学技术手段加强检察工作,提高检察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目前有些同志还存在一种思想,认为信息化就是用电脑替代人脑,将信息化技术加入到现有的检察工作中就算完成了信息化的任务。但笔者认为检察信息化绝不仅仅是信息科技手段与检察业务的简单累加,而是检察工作在某些层面上的一场变革。检察信息化建设的真正作用在于用信息科技手段对现有检察工作进行系统化的变革,彻底改变过去依靠纸笔记录、电话联系、出差办案、邮政传递的传统方式,将电脑和网络融入检察工作中,最终将使无纸化办公、远程化办公成为现实。这种工作方式的改变将带来信息获取、交流、处理手段的改变和速度的加快,使检察机关工作效率得到革命性的提高;另一方面,科技能提升检察机关的战斗力,有效促进工作质量的提高。目前,犯罪分子为逃避法律制裁,作案手段和犯罪方法越来越高科技化、现代化,检察机关的办案工作面临着越来越严峻的挑战。检察机关要适应这种形势发展的需要,必须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在信息时代,检察机关办案水平的提高,必须依靠检察人员的智慧和先进的科技手段。只有把智慧与先进的科技设备相结合,只有办案手段跟上了时代,办案人员的智慧才能大放光彩,办案质量才能有保证,检察工作水平才能有真正的提高。正如电脑网络技术深刻影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一样,检察信息化建设对检察工作的影响将是深刻而长远的。
二、纠正认为检察信息化建设必须购置高科技装备的思想
电脑、服务器、交换机等信息技术设备作为检察信息化建设的载体,是检察信息化建设的物质基础,脱离了硬件设备谈检察信息化建设等于是空话。但如果一味地追求高科技,脱离了现有的技术水平和资金承载力,就好象是空中楼阁,虚无缥缈;同样,一个单位,信息技术装备得再好,局域网络建设得再先进,如果不加以利用,不充分发挥其作用,就等于是零,犹如一堆废铜烂铁、一张白纸。因此,检察信息化建设既不能好高鹜远,脱离实际,也不能束之高阁,形同摆设。只有充分利用现有信息科技水平,才能在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中一步一个脚印,发挥其积极的作用。
三、纠正检察信息化建设急功近利、贪大求全的思想
目前,在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着急功近利、贪大求全的错误思想。急功近利者期望一蹴而就,恨不得今天买了装备,明天就出效果,恨不得今天编写出了一个软件,明天就普及开来,不顾软件开发要经过“局部测试—完善—大面积试用—再完善—全面推广—不断更新”的客观规律;贪大求全者期望一步到位,不顾本单位实际情况,不顾硬件技术发展迅速和市场价格不断变化的实际。笔者认为,这两种思想都是要不得的。
1、信息化建设作为检察改革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必须夯牢基础,就像盖楼房,地基打不牢,房屋是经不起风吹雨淋的。基础不牢,就不能适应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最终还是要被淘汰的。
2、信息化技术设备作为高科技含量很高的装备,其更新率是极快的,这一点从IT界流传的摩尔定律就可知晓。对电脑等高科技装备而言,是没有一步到位的。因此,我们在购置技术装备时,应该按照实际需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状况进行。
四、抓住“人”这个核心,确立检察信息化建设以人为本的思想
检察信息化建设,装备和人才两个方面都重要,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装备是物质基础,人才是 关键,是最核心、最重要的,离开了人空谈信息化建设是不现实的。
目前,检察机关的信息化建设正在进行,先进的设备有的已经买来了,网络也已经逐步建起来了,但这些科技设备能否在检察工作中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能不能有效推动检察事业向深层次发展,关键取决于干警的科技素质和是否有一支高素质的科技人才队伍。现在仍有些单位或领导还存在重“硬”轻“软”的倾向,忽视了对干警科技素质的培养,忽视了对现有技术装备的运用,致使不少设备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有的甚至成了摆设,造成了极大浪费。从某种意义上说,提高检察人员的科技素质,要比投入资金解决设备问题更重要。因此,在信息化建设中,应把“人”作为首要目标来优先考虑,要普遍培训普通干警,重点培养和引进专业技术人员,做到以点带面,促进检察机关信息素质的全面提高。
1、加快检察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信息技术是一门科技含量很高的综合技术,需要一支高水平的专业信息技术人才队伍,只有不断充实扩大检察技术专业队伍,才能适应检察技术的不断发展。为此,首先应从内部挖潜,注意选调业务素质较高的在职人员充实检察技术队伍;其次,应积极争取扩编,设立专门职位,引进刚高素质的专业科技人才;再次,要重视培养专家型人才,发挥技术人员的作用,在使用中培养,让他们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学习和提高技术水平;同时,要加强对领导的培训,避免和减少决策失误。
2、提高全体干警科技水平,增强现有设备的应用率。积极开展信息化科技知识的教育培训,大力提高干警的科技素质,使干警了解信息化科技基本知识,掌握以计算机网络技术为基础的信息技术,掌握一定的操作系统维护知识,不断增强运用信息科技手段开展检察工作的能力,要使办案人员知道在哪些环节、哪些时候可以运用哪些科技手段去发现犯罪、证明犯罪、制服犯罪,促进检察信息化的应用,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信息化资源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