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共图书馆与政府信息服务
2008年5月1日,国务院颁布并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因此,公共图书馆被赋予了一项重要使命————成为向公众提供政府公开信息的平台之一,它不再只是一个借阅、获得信息的场所。
《条例》中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信息获取者(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通过公共图书馆可设立的公共查阅点、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得到相关的政府信息服务。
我们要建立政府信息服务的保障机制 把政府信息服务的管理纳入公共图书馆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
大家知道,政府机构根据所属职责而产生、获取、利用、保存和负责处理的信息,构成了政府信息。
政府公开信息的形成、送交、集中和提供利用的规律和模式,存在差异。因此,公共图书馆应将硬件配置、软件开发、数据采集、标准制定、经费预算、组织实施等各个环节全面纳入信息化建设要求中,实行统筹规划和管理,协调发展。
公共图书馆面临信息资源的整合问题,因为政府公开信息的集中查阅窗口设在公共图书馆。
目前,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已有特定的不同运作模式,因此各级公共图书馆应建立一个统一格式和模式,只有用“标准”来编制和分类政府公开信息,才能使信息整理者在收集到政府发布的信息后进行分类整理工作中的困难, 才能减少公众在检索和查询方面的麻烦。
公共图书馆提供政府信息服务的关键是:公共图书馆建立了接收电子版政府公开信息的长效运行机制。
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首先要求图书馆及时接收政府公开信息的电子文本。同时,公共图书馆也应将民众对政府公开信息的意见反馈给相关部门,协助政府部门进一步做好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是以计算机为核心的现代信息技术在图书馆的应用,不仅需要硬件设施保证,专业人才队伍也是根本保障。专业人才不仅要求有计算机操作技能,熟练应用相关软件(如:信息采编自动化软件),熟悉互联网络及通讯知识,还要求有法律意识,熟悉政府法律法规。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共图书馆宣言(1994)》指出“公共图书馆是人类各种思想和各种观念的记录最集中的、也是有史以来收集人类的各种发明创造的记录的最重要的机构,同时,它也使人类的成就让每个人都能得到自由地利用的地方。”
公共图书馆是政府和民众的桥梁,通过它,政府公开信息就能公开、及时地通过传达到公民。
为方便民众,在公共图书馆开设的:按地区、机构、问题和主题等多种检索途径,可以方便公众的对政府信息的查询。
请看PPT,“民众”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应于PPT中的“个人、企业、机关”三类服务。当然,这里只是一个示意表现,细节我们在此不做讨论。
再请看PPT,方便的多种检索,是最快获取所需信息的途径。针对不同的用户,有不同的权限。PPT中也只是一个示意表现,选用的是一个图书网站上的高级搜索,针对政务信息服务的高级搜索的内容肯定不一样。
从电子政务建设角度,通常包括四大部分:
1)内部的电子化网络化办公;
2)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和实时通信;
3)政府与企业双向信息交流;
4)政府与公众双向信息交流。
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目标分为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总体目标描述中长期的战略目标,阶段性目标描述近期的战术性目标。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都应充分反映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水平和程度。
可以看出,政府业务流程生成信息的数字化、标准化、规范化,是提高机构内部电子政务的有效性,实现跨部门信息共享和向社会提供公共信息服务的基础条件。
跨部门政府信息共享的制度化和技术实现,是提升电子政务效益的关键,也是当前推进电子政务中体制性障碍造成的一个难点。
政府向社会提供公共信息服务的体系化和技术实现,是向服务性政府转变的重要标志之一,对于改善政府形象,加强政务公开具有重大意义。
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在信息化工作中占有核心地位。推进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主要目的是实现基于网络的信息共享。这项工作重要,但多年仍然是相对薄弱的一个环节。究其原因,一方面是认识问题,没有真正重视起来;另一方面,从工作角度看,还缺乏一整套清晰的、相对独立的工作体系。
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离不开其他要素,离不开业务应用系统,也离不开IT技术支撑。但是,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仍有其相对独立性,其原因是:
①信息资源一般在业务流程中产生,但在数字化、网络化后,即形成映射物理世界的数字空间,就可以相对独立的形态存在;
②相当部分与业务流程分离的信息资源具有很大的利用价值,可以加工增值,上升为知识和决策支持智能化工具;
③信息资源相对独立,有利于实现信息共享;
④可以按信息资源自身的组织规律开展工作,建立相对独立的工作体系将有利于推动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
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总体框架包括6个体系:
基础信息是指人类在地理空间之中活动主体的基准信息。它的主要功能是识别、定位,具有最大的共享需求,其产品应属于公共品,由政府负责开发和提供。
目前正在建设的基础信息库有三个:自然人(人口),机构法人、空间地理信息,这三个信息库要有一个顶层设计,将其共性和公共部分纳入总体设计中去。
基础信息库属于公共品,应按免费服务原则提供。其建设、运行、维护和服务机制的形成应有统一的安排。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分类体系的核心要素是对具体资源描述的元数据标准,以及一套元数据标准的注册管理和分类机制。
信息资源目录分类体系是一个分布式的,各级政府机构根据它规定的标准和程序描述自己的信息资源,建立相应的机构资源目录和检索系统。公共或其他政府部门可以通过网络快速定位和寻找所需的信息资源。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分类体系的建立是一个关键性要素,只有它的建立,才有可能将浩如烟海的无序信息变成可利用的有序信息,也提供了信息技术处理能力发挥的可能性。
信息资源交换和服务体系由信息交换协议标准、发布服务标准以及信息交换服务平台构成。
信息交换服务平台是信息集散枢纽和对外服务窗口,提供的服务包括目录查询、信息检索、个性化定制、代码转换等。它可以是信息交换中心、综合门户站,也可以是呼叫中心。
政府信息交换中心应是一个非营利机构,它的建设和运行费用应列入相应级别政府财政开支。
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必须列入法制化和制度化轨道。政府机构内部信息资源管理应有相应的管理制度,并由相对固定的管理组织机构予以实施;政府机构外部的信息交换和服务应有相应的法律、法规作为依据。
目前,比较重要的立法和管理制度有:信息资源采集、分类、储存管理制度,包括政务信息资源分级元数据标准申请登记管理制度,标识编码申请、分配制度,定位储存管理制度,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发布管理制度,政务信息资源交换、服务价格确定、结算和监督制度,政府机构信息主管和组织机构设置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法和保密法,行政许可法中有关信息交换、共享的实施细则,有关信息资源知识产权规定等。
信息资源安全保障体系由信息安全技术支撑和信息安全管理两部分组成。
具体要求按电子政务安全保障标准执行,主要内容是:身份认证;访问控制;防入侵、防病毒、防窃取、防盗版。 这些都是预防的措施。但是经常还是会出现问题,万一预防措施失效情况我们如何处理?是否有解决的方法?这是一个问题.系统备份方案、系统应急恢复方案可以解决。
信息资源技术支撑体系是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技术保障部分,基本上可按照电子政务技术支撑标准部分确定,并做必要的补充。
北京市电子政务IT运维服务支撑系统系列规范,2008年10月首次对外发布。规范具体包括:IT运维服务支撑系统应用需求、技术要求、测试方法。
它的创新点在于,各部门IT运维技术人员可以参照本系列规范提出明确的IT运维服务需求,提高电子政务IT运维服务的效率;IT运维企业按照本系列规范指导企业产品开发,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规范的出台必将有利于政府部门加快推进运维服务,促进IT运维服务市场规范化和服务标准化,使供需双方获得双赢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