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信息资源库的建立利于法律专业培养计划的实现具有较高的信息资源储备的价值,本文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阐释:
一、法律信息资源库建设的价值
信息资源是现代社会发展的、重要的支柱性资源。法律教育信息资源作为信息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提高法学教学质量,挖掘法学教育的发展潜力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随着Internet技术向宽带、高速、多媒体方向的发展,它以更具人性化的应用方式推动着教育的信息化的飞速前进。已然登上教改舞台的网络教育跨越了时间和空间的距离,把获取信息的途径由教室、实验室和图书馆,扩展到Internet所覆盖的任何场所。然而,网络只是信息传播的载体,信息资源的汲取和共享才是人们使用网络的目的所在。要发挥网络的优势,就必须有丰富的教学信息资源支持。因此,在法学教育领域,核心是教学信息资源库的建设。教育信息化建设不仅是现代化的硬件设施建设,更应是软硬件的协同作用,缺少软件的支持,硬件只能是单纯的摆设,不可能发挥出其对教学的强大支持作用。因此,为教学发展提供保障的信息资源库建设成为法律教育信息化建设的关键所在。当前,我国四大骨干网的建成和连通,为我国开展基于Internet的教育应用创造了必要的前提和条件,为教育系统提供了一个高质量信息服务的宽带多媒体通信平台。随着教育信息化的不断发展,我国各地区教育行政部门都在大力推进教育基础设施的建立,尤其是推进校园网的建立。除国家投资支持的2000所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外,许多民办学校,利用其资金充足的优势,也率先投资建设校园网,积极开展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的教学实践。目前信息资源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即资源的开发和利用问题。对于法学教育领域的应用来说,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主要是指建立基于Internet的法律教育资源库,实现现代教育资源的共享和网上辅助教学与学习。目前,国家及各个地方都在积极进行教育信息资源的建设,但仍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同时存在重复建设、数量庞杂、形式不规范等问题。现在,市场上的基础法律教育资源可谓是五花八门、品种众多。不仅国家出资、出力建设基础教育资源,而且,从事于此的不同单位也不胜枚举。但是,繁华的表象无法掩饰我国法律教育资源开发和建设错乱无序的现状。我们有必要针对当前的情况,提出更加合理的观念与方法,以指导我们法学教育资源库的具体建设工作。
二、法律信息资源库建设的基本理念
(一)为教学目的服务的观念。建设法律教育资源库的目的是要为配合法律教学服务,因而无论在内容还是功能上都应充分考虑法学教育的目的需求,使学生、教师能方便及时的获取所需信息,具有可利用性。在了解教学需求的基础上,必须进行反需求分析,即结合实际情况,从更加专业的角度对教师、学生提供的需求信息进行科学的分析和表述。
(二)为教学计划实现的系统观念。法律资源库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须考虑教学过程中各个因素之间的复杂关系,因而决定了法律教育信息资源建设的系统性。不仅要处理信息资源库系统的各个子模块之间的结构关系,更要正确处理与法律教育教学计划这个大系统中各因素之间的关系,只有真正实现了这种协调的发展,教育信息资源才能被高效地利用起来,这是实现教学目的必要因素。
(三)提供规范的准确信息的观念。法律教育资源的建设必须符合教育教学的规律和特点,对资源内容的提供须根据统一的规范标准,符合国家法学教育规范性要求。由于法律信息内容涉猎极为广泛,因而在进行法律信息资源建设方面必然存在差异,只有提供准确、标准的信息资源,才能对资源汲取、资源交流与共享时具有可行性,并能与世界接轨。
(四)法律信息充分利用的观念。资源的充分利用是资源库建设的基本理念。法律教育资源目的既是对教育教学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信息。如封闭而不被充分利用将失去法律资源库为教学服务的宗旨,从而不利于教学目的的实现。要采取必要的手段,实现一种充分的开放,这是我们法学教育单位提高办学质量的必要途径。
(五)动态平衡观。法律教育资源的建设并不是一步到位,而是一个“缺失——供给——再缺失——再供给……”不断循环的动态过程,它和整个法律教育的发展是相辅相成的。随着法律教育水平的提高和法律教育需求的不断增加,教育资源库的功能和内容应该不断的完善和更新,以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
三、法律信息资源库建设的步骤及内容要求的标准
基于以上观念,法律信息资源库的建设应从系统方法的角度,对方案的设计、实施采取宏观的调控,确定各个步骤及内容要求的标准。
1、法律信息资源库建设的步骤。
法律信息资源的建设主体是工作在教育最前线的教师,他们了解法律教育中最迫切的需要,因而应由他们来完成法律教育教学资源的建设任务。为防止教师对资源的重复建设,以及造成教师任务负担过重的现象,主管部门应统筹规划,根据实际情况,将资源的具体内容划分给教师,并采取有效的激励机制以调动教师的积极性。教育信息资源建设的具体步骤如下:
(1)内容规划:确定资源建设的具体内容。确定法律教育信息的学科范围、按教学大纲和课程目录的顺序划分各学科要建设的资源的详细内容。
(2)确定标准:根据单位的教学计划《法律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资源建设的标准,必须细化到对资源每个属性的具体要求,以便于操作。
(3)编制评价指标:编制资源的评价指标主要是作为后期资源建设专家组和各学科工作小组对征集上来的资源进行审查、分类的依据。此外,明确评价标准有利于保证资源的质量。
(4)资源建设培训:对资源建设有关人员(如老师、技术组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使各部分人员掌握工作的技术细节,明确资源建设项目的目的、任务和整体实施计划等。
(5)资源征集:分配资源征集任务,并向各个专业教师下发。在任务分配时要考虑到各专业教师的长处,尽可能最大限度的发挥其优势,保证资源征集的完善与成功。
(6)资源审核:由资源建设领导小组组织资源建设专家组及各学科工作小组、技术小组按照已定的资源评价指标,对征集到的资源进行审核、筛选、优化、整合并确定资源的等级和价格。
(7)资源入库: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批量或单个将资源存入数据库中,在入库时要对资源的所有属性进行预校验,确保资源库中数据的精确性。
2、法律信息资源库建设内容要求的标准。
法律信息资源库建设内容要求的标准是资源库建设成败的关键所在。我们法律专业的资源库建设围绕的标准应紧密地与法律专业教学培养计划相关联,极力服务于法律专业培养人才的目标及培养规格的实现。具体表现在收集的内容:
⑴专业相关法律法规的收集:中外法律法规成千上万,可以说是汗牛充栋,如果在收集的时候,不加以区分选择、分类收集,可以说是不能使学生通过有限的时间,在老师的指导下顺利地完成掌握的任务。所以,我们在收集法律法规资源的时候,应把着力点放在与法律教学培养计划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收集上,尤其是对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收集。
⑵视频法律专业案例的收集:法律专业学生的培养重在对法律知识的应用,通过视频学习专业法律问题的处理,能有助于综合运用法学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法律领域的实际问题,应用法律知识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律咨询和提供法律援助活动。
⑶视频法律专家讲座的收集:系统地收集法律专家对法律问题系统的专题讲座,有利于学生视野的开拓,专业素养的形成。同时有利于提高法律学生研究创新能力,具有创新意识,具备初步的科研能力,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能针对法律实际中存在的问题有独立的思考,并提出具有创新性的观点。
⑷各类标准法律文书的收集:法律专业学生应具备一定的专业文书的写作能力,通过各类标准的法律文书样板的收集,可使专业学生迅速掌握各类法律文书的写作规范,进快地提高法律专业学生学以致用的能力。
⑸专业教师信息的收集:专业教师是学生学习的典范,通过专业教师信息的了解,可使专业学生充分地认识专业教师专业研究的方向及专业研究的领域,有利于学生向专业教师请教法律专业的问题。
小结:教育信息资源作为资源的一种,必然要通过它所发挥的作用而实现价值的增值与滚动发展,只依靠教师自身的积极性免费贡献是不可行的,必须采取有效的机制使参与建设的学校和教师获取一定的效益。如资源的按比例互换,即根据所贡献资源的信息量按一定互换比例免费提供给他成倍的其它资源。但这些方案目前只停留在设想阶段,真正顺利的实施还需要更加完善与可行的系统规划。教育资源库的建设作为一种信息活动,对提高中国的教育质量、实现教育信息的价值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在当前中国教育信息化蓬勃发展的大环境下,按照一定的原则加以配置,形成一个为教育教学工作者提供资源支持系统,实现其教育价值和自身的滚动发展,教育资源才能真正谈得上开发和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