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叙永县法院就司法档案资源利用情况提出专项调研,分析利用其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对策。
司法档案是法官的劳动成果,是法院工作的集中体现,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除具有普通档案的作用外,还具有集中的证据性、权威性、法律适用性、权利义务确定性的特点。
一、司法档案的利用现状。
1950年以来,叙永法院有各类司法档案31104卷,其中,刑事4681卷,民事24141卷,行政217卷,执行1750卷。从法院司法档案的利用情况看,总体上呈现为单位利用较多,达6406卷,个人利用较少,仅为865卷,利用人数、卷数呈逐年上升趋势。从各单位利用情况看,法院利用的人数、卷数较多,达4061卷。通过借、查阅档案,3年来有12件瑕疵案件得到纠正,6名犯罪的刑期得到纠正,7起行政纠纷得到彻底解决,公安机关查阅证据后有17名犯罪嫌疑人因档案证据受到及时有效的追究,法官查阅档案后写的60篇调研文章被省、市级刊物采用,收到了较好的利用效果。
二、利用中存在的问题
1、利用总量偏少。三年来利用卷数为7271卷,仅占司法档案总数的23.4%。就法院而言,三年利用卷数为4061卷,仅占司法档案总数的13.1%。
2、利用的目的单一。查借阅司法档案的目的主要是复查申诉,查找证据材料,复制判决书、裁定书、收集统计证据。
3、利用方式极少。仅有查阅、借阅两种方式,不利于档案资源的全方位开发a,不利于档案功能的全面发挥。
4、借阅的档案回笼较难。2003年借阅司法档案961卷,及时返还档案室的仅有641卷,占借阅数的66.7%,尚有33.3%的档案不能及时归还。
三、解决问题的对策
1、进一步增强档案利用意识。司法档案是人民法院司法审判活动的真实记录,是丰富的司法资源,是审判事业发展的基础依据。要加强司法档案的开发利用的宣传,鼓励人们利用司法档案,营造好的利用氛围,引导人们从认识司法档案的价值,从“要我用”变为“我要用”,增强利用意识,使其重视档案,利用档案,实现档案利用率达到或超过50%。
2、加强司法经验总结和司法规则创建。司法档案是法官辛勤劳动的结晶,其中包含了大量的司法经验和司法规则。通过借、查司法档案,进行比较分析,从具体的司法档案材料里总结出办理某一类案件的一班经验和抽象出解决某一类诉讼问题的一般规则,使司法档案的开发利用从低级向高级跨越。
3、开创利用新方式。对司法档案材料,实行严格的借、查阅制度是必要的,但若实行来人借、查,则会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如浙江一单位要查阅叙永一刑事判决书,若要其来人查阅,肯定不符合司法经济原则的要求。为此,可进行委托查阅,降低来人查阅成本。同时,也可将不需要的档案材料输入微机,进入网络,实施网上查阅,节约查阅成本,提高查阅效率,从而提高司法档案利用的频率和效果。
4、强化借、查阅制度,克服档案“回笼”难。一要明确规定借、查阅期限;二要惩治超时还档行为;三要教育借、查阅者树立按时归还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