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察诉讼档案利用工作的涵义
检察诉讼档案利用工作,就是根据有关规章制度和原则,向利用者介绍和报导档案馆(室)所藏检察诉讼档案的内容和成分,并根据利用者的需要,准确及时地提供检察诉讼档案的一项服务性工作。
保管档案,是因为档案有作用,而档案的作用就是通过利用体现出来的,也正是因为档案有利用价值,我们才保管档案,把检察诉讼档案信息的潜在价值转变为实用价值,即变死档案为活档案,充分发挥检察诉讼档案的利用,实现检察诉讼档案的价值,为人民检察院各项检察业务工作服务。
在诉讼档案工作诸环节中,检察诉讼档案的利用工作处于中心位置,检察诉讼档案工作的各环节必须以利用工作为中心。如果没有利用工作,整个检察诉讼档案工作就将失去意义。所以,检察诉讼档案的开发利用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利用工作是充分发挥检察诉讼档案作用的必要途径。
检察诉讼档案的作用,只有通过利用工作取得一定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时,才能得到社会上的认可,只有通过利用工作才能发挥出来。因此,充分发挥检察诉讼档案的作用,实质上,就是切实做好检察诉讼档案的利用工作,在符合有关规定与制度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提供利用检察诉讼档案信息,以满足利用者的需求,进而充分发挥检察诉讼档案的作用。
(二)做好利用工作是检察业务工作开展的必要条件之一。
检察诉讼档案利用工作的好坏,能否及时准确地为办案人员提供利用检察诉讼档案,直接影响到检察业务工作的质量与工作效率。如果检察诉讼档案的利用工作做的好,能准确及时地为办案人员提供需要的检察业务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提高办案人员的工作质量与工作效率。反之,则会影响检察业务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利用工作是评价检察诉讼档案工作质量与水平的标准。
整个检察诉讼档案工作都是围绕着利用工作进行的,收集是为利用提供丰富的材料,鉴定是为了把有用的档案材料保存起来,整理是为了便于利用,统计是为了了解利用情况和效果,保管是为了保护利用实体的完整和安全,因此,利用工作是整个检察诉讼档案工作的中心环节的工作质量与工作水平,只能用利用工作这个尺度来评价。如果检察诉讼档案收集齐全完整、及时、保管科学,利用起来能及时准确地为利用者提供内容完整、排列条理、材料完好的诉讼档案,那么就说明检察诉讼档案工作做的好。否则,不能准确及时地为利用者提供利用,就说明诉讼档案工作的质量不能令人满意。所以,利用工作是评价检察诉讼档案工作质量与水平的标准。
(四)利用工作是促进检察诉讼档案工作发展的有效方法。
检察诉讼档案管理人员与利用者的联系,是通过检察诉讼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来实现的,满足利用的合理需求,是检察诉讼档案利用工作的客观标准。对于利用者对诉讼档案服务工作的评价、建议和要求,以及对于检察诉讼档案所产生的效益与情况加 以研究,及时采纳合理化的建议,这样可以改进工作,更好地为利用者服务。同时,检察诉讼档案管理人员对于利用工作中反映出来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使检察诉讼档案工作的各环节及时整改,还可以对未来检察诉讼档案利用的发展趋势作出充分的估计和思想准备。所以说利用工作是促进检察诉讼档案工作发展的有效方法。
二、做好利用工作的几点要求
(一)明确服务方向,端正服务态度
做好利用工作首先应明确服务方向,凡是有利于检察事业的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我们就应该积极地提供利用。此外,利用工作本身就是一项服务性的工作,因此,在提供利用时,一定要端正服务态度,积极热情地接待利用者,为利用者创造良好的利用场所。
(二)了解客观需要,熟悉自己的“家底”。
利用者利用检察诉讼档案的目的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在不断地变化着,作为提供利用人员,应及时地了解社会需要,要熟悉自己的“家底”,只有做到“知己知彼”,才能及时、迅速地提供检察诉讼档案,为社会各界服务。
(三)正确处理利用和保管的关系。
利用和保管的关系问题,在利用工作中表现极为突出,片面地强调保管而忽视利用,就不能充分地发挥检察诉讼档案的作用,为社会各界服务;片面地强调利用,不注意保密,就会造成党和国家机密的泄漏,因此,在提供利用过程中,一定要处理好这个关系。
(四)处理好利用工作与基础工作的关系。
检察诉讼档案基础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利用工作。基础工作不好,利用工作就没有条件,查找档案就如大海捞针。因此,在平时就应该做好检察诉讼档案的整理工作;做好各种检察诉讼档案的整理工作;做好各种检查工具的编制工作;做好检察诉讼档案基本情况的统计工作,为提供利用工作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
三、检察诉讼档案利用工作的注意事项
在检察诉讼档案的查阅、借出、出具证明等利用工作中,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查阅利用检察诉讼档案的人员,应有必要的保密意识,不准向无关人员泄露或向外公布档案内容。
(二)档案利用者要爱护检察诉讼档案,不准私自拆卷,不准在档案材料上圈划、批示、涂改等。阅卷时,严禁吸烟。喝水时要远离档案,以免不慎弄湿或损坏诉讼档案,如不慎损坏了档案材料,应及时报告档案管理人员,以便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三)档案的阅览桌上严禁摆放墨水、墨汁、水等有可能污损档案的东西。
(四)借用检察诉讼档案要妥善保管,严格保密,不得转借,用后及时归还,未经批准,不得复制。
(五)检察诉讼档案的借出时间一般不得超出半个月,如超期使用,应及时到档案管理部门办理续借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