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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传播与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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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和深化公共图书馆政府信息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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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国新 |
点击量:4414 |
北京大学信息管理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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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5 月1 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各级公共图书馆是政府公开信息的查阅场所。以此为标志,公共图书馆被纳入了我国政府信息公开体系,成为政府信息公开体系中的“新元素”。这不仅使公共图书馆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政府信息服务有了法律依据,也成为一种法定职责。从《条例》实施的准备期开始,我国图书馆界就大力推动各级公共图书馆开展政府信息服务。2008 年1 月至今,中国图书馆学会已经组织和参与了5次较大规模的专题研讨会,其中3 次研讨会是与“中欧信息社会”项目合作举办的。2009年11 月,中国图书馆学会年会的“图书馆政府公开信息整合服务平台建设研讨”分会场是最新一次专业研讨。 对我国公共图书馆来说,政府信息服务是一项新业务。经过2008 年以来持续不断的推动和实践,各级公共图书馆的政府信息服务已经大为改观:很多图书馆由开始的不知为何物到如今开辟专门阅览室、专题陈列区,提供政府网站链接,提供政府公开信息的检索、咨询服务,提供电子政务应用项目的利用帮助等。更重要的是观念和认识上的变化。许多公共图书馆的管理者和工作人员已经认识到,开展政府信息服务是拓展服务领域的契机,是提高社会影响的契机,是争取政府重视的契机,也是改善保障条件的契机。 公共图书馆政府信息服务发展到今天,我们面临的新任务是:怎样进一步推进和深化公共图书馆的政府信息服务。许多专家、学者和实践工作者已经指出,公共图书馆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作用不能仅仅停留在政府公开信息的阅览室陈列、政府网站链接的层次上,国外公共图书馆的实践也说明确实不能仅仅如此。那么,公共图书馆的政府信息服务如何深化?换言之,在政府信息公开体系中,公共图书馆的定位在哪里?作用是什么?什么是公共图书馆在政府信息公开中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和贡献?在政府信息公开的所有工作和环节中,哪些是别人做不了、做不好而公共图书馆可以以低成本、高质量做出来并且做得好的事情?如果这些问题不能在理论上阐明、实践中推进,公共图书馆的政府信息服务就无法体现出不可替代性,就难以获得持续发展。 2009 年4 月,国家图书馆开通了“中国政府公开信息整合服务平台”。这一平台不是简单的政府网站链接,而是国家图书馆对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进行“整合”,形成一个综合性、一站式政府信息检索与获取服务平台。所谓“整合”,包括了对海量政府公开信息的自动抓取、智能抽取与分类、自动生成新的数据库形式。我认为,面对目前我国各级政府主动公开信息往往成为“信息孤岛”的现状,这一平台建设体现了图书馆在政府信息公开体系中的独特作用,体现了图书馆在政府信息服务方面的核心专业能力。它用实践成果回答了推进和深化公共图书馆政府信息服务的方向、路径和方法问题,是图书馆政府信息服务深化的标志。对于公共图书馆开展政府信息服务来说,建设这类平台的意义一方面是为公众提供一个综合性、一站式的政府信息检索和获取平台;另一方面,也为公共图书馆自身开展其他政府信息服务提供了基础资源,因而具有在公共图书馆推广的价值。政府信息资源整合与平台建设并不是图书馆政府信息服务的全部,但它是起点,是基础。在此基础上,以联盟方式实现资源互补、资源共享,将会大大增强各级公共图书馆作为一个整体在政府信息公开体系中的地位、作用,大大提升公共图书馆开展政府信息服务的能力。这也是2009 年中国图书馆学会年会设置分会场专题研讨这一问题的意蕴所在。本专题发表的文章,源于又不限于年会分会场的研讨。对国家图书馆“中国政府公开信息整合服务平台”的介绍、分析与评价,对国外图书馆政府信息整合方法的概观,对我国公共图书馆政府信息服务方向和策略的研讨,是年会分会场的话题;而对公共图书馆整合电子政务项目、整合“泛政府信息”开展服务的探讨,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在图书馆资源平台建设中应用的研究,则既着眼于国家图书馆平台的完善,又对各级公共图书馆的资源平台建设具有指导意义,堪称年会分会场话题的延伸。希望这组文章及此前的年会分会场研讨能对我国公共图书馆的政府信息服务产生新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
【注释】 原载《图书馆建设》2010。1。为扩大交流学习,现转于此,特此鸣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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