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众50周年纪念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时把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方面,并且指出:人大制度是“能够保证中国人民当家做主的根本政治制度,也是党在国家政权中充分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的最好实现形式。”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在民主法制建设座谈会上发表讲话时指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关系到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和命运,使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是保证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之策。而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最重要的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作为人大的常设机关一人大常委会应该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为人大代表切实履行参政议政职权提供有利条件,其中,很重要的一个方面是信息资料方面设施的建设。目前,各级人大常委会基本上没有专门图书馆,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人员在工作中获取相关图书信息资料的渠道有限,笔者认为,我国应该至少在具有立法权的人大常委会设立人大专门图书馆。
1.设立人大专门图书馆的必要性
1.1.适应信息时代的要求
牛顿对于“为什么你比别人看得远”的回答:“因为我站在巨人的肩膀”已经家喻户晓,这句名言充分体现了导师在传道、授业、解惑过程中传递信息、传承文明的重要性。可以说,任何人的成功或多或少是建立在他人以往的成功和失败的经验之上的。因此,信息是非常重要的,尤其在飞速发展的信息时代,信息已经日益成为一种社会资源,表现出前所未有的经济潜力和社会能量。诚如江泽民同志指出;“材料、能源和信息,是现代社会发展的三大资源。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使信息资源的重要性日益突出。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信息资源的这种重要性将更加突出。”因此,信息时代要求人大代表在参政议政中,常委会人员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研究中,尽可能地大量获取国内外政治、法律等信息资源,并且从中进行选择、加工、处理,提炼出有价值的信息,为己所用。
1.2.适应人大工作的需要
人大是人民实现当家做主、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我国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赋予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和地方的人大及人大常委会各自的职权,从总体上看,这些职权大致可以归纳为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和重大人事任免等四项。这四项职权事关国家和地方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事关人民根本利益,神圣而重大。其次,人大的职权还具有涉及面广的特点。如,人大可以对基于其产生的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行使监督权,人大代表可以就国家各个方面的工作通过提出议案和书面意见来参政议政。再次,人大的工作也很复杂,具有很大的挑战性。如立法工作,从前期的调研、立项,到起草、修改、审议,及至通过、公布,都具有非常强的专业性。从总体上说,要切实履行好人大的上述职权,要经过充分的严密的调研、论证,需要借鉴当今的最新理论成果,总结和吸取过去的经验,立足于实际情况,继往开来,开拓创新。
1.3.建设学习型部门的需要。
党的十六大报告在阐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时提出,要“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而建立学习型人大机关也是形成学习型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众所周知,知识是具有周期性的。现代社会,新知识层出不穷,知识更新周期越来越短,快速的知识扩张意味着学习必须成为人大机关建设中一项持续性的活动。人大常委会人员只有不断更新旧有的知识库,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增强竞争力。同时,不断学习的目的还在于启迪创新思路,在人大各项工作中采用创新的方式方法,使知识能够转化为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再次,学习型机关的建设还要求工作人员能够在工作中,善于总结,善于研究,把工作与学习、工作与科研有机地结合起来,达到探索人大工作新规律,追求社会民主法制建设稳步发展之目的。
综上所述,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对于人大代表和常委会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想胜任人民托付的重任,人大代表和常委会人员必须加强学习、调查、研究,需要了解国内外最新的政治、法律信息资料。比如就立法工作而言,要走出片面追求立法的数量和规模的传统误区,由数量规模型立法向质量效益型立法转变,由政府推进型立法向市场主导型立法变迁,由闭门造车型立法向开放借鉴型立法过渡,在wto的平台上重估立法的质量和效益,重视法律的修改和完善,注重充分借鉴国外立法经验的法律移植。因此,立法者必须更多地研究相关的法学理论,探究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立法实践及其效果。然而,目前的综合图书馆由于服务对象是面向社会各个阶层的人群,在收藏内容和服务方式上都无法完全满足人大代表及常委会人员的上述要求。此外,综合图书馆一般在物理距离上和人大机关相隔较远,人大代表和常委会人员在使用上较不方便。因此,建立一个专门性的现代化的人大图书馆,无疑是非常必要的。
2.人大专门图书馆的性质和任务
人大专门图书馆是人大的文献情报中心,是为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人员工作和科学研究服务的学术性机构。人大专门图书馆的主要任务有:
(1)紧密结合人大的工作和科研需要,收集、整理、存储、开发和提供国内外的法律文献。
(2)积极开展各种专业性情报的调研和分析,收集国内外政治和法律方面的信息,汇总有价值的资料给立法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
(3)探索开拓专门情报信息工作新发展学习新技术和方法,以便更好地为人大工作服务。
(4)组织人大系统图书馆以及其他图书馆之间的情报信息交流,加强图书情报工作的馆际协作。
3.人大门图书馆的特点
和现有的其他图书馆相比,人大专门图书馆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3.1.收藏内容
人大专门图书馆的收藏文献信息在内容上要充分体现“专、新、全”的特点。“专”是指专业性强,主要是指图书馆的收藏重点是涉及人大工作的政治、法律等社科类信息资料,包括法学方面的书籍、期刊等出版物,中央和国内各个地方以及国外的法律、法规、国际条约等资料,以及来自国内外政府及重要的国际组织如联合国、世贸组织等法律资料、官方报告、会议录等资料当然,还可以少量的经济或其他人文社科类资料“新”主要是体现时效性,对上述资料的收藏必须及时,资料尽可能是最新的。所谓“全”,是指资料的收集力求齐全,能充分满足人大工作的需求。
从载体形态上,除了传统的纸质载体文献外,还应包括各种数字化文献。美国学者在《数字化生存》中,以独具的慧眼和独特的思维,揭示了信息技术和电子媒介所开创的数字文化新时空对人类生存发展的巨大影响。随着近几年机关数字化建设的飞速发展,沿海地区的省级人大机关已经基本建立了完善的网络基础设施,接下来的主要任务是对网络上专门情报信息资源的收集、整理和开发。包括交换和购买重要的成熟的数据库,如已经广为认可的中国期刊网、北大的法律信息网以及国外的westlaw数据库。制作网站导航,比如为国内外政府以及国际组织的网站、专门科研单位网站建立索引,便于工作和科研人员进行相关的比较研究1也可以和其他人大专门图书馆协作,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开发网络信息,实行信息共享
3.2.服务方式
人大专门图书馆在服务方式上应该是多样化的,除了传统的借阅工作外,应该积极开展情报调研和分析工作,开展文献定题跟踪报道,受理大宗的专题回溯检索,编制推荐性的参考书目索引以及建立网络导航等等。例如为某一项立法工作提供有价值的专题资料,提供国外相关法律参考信息。
服务对象
3.3.服务对象
人大专门图书馆的主要服务对象是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人员。此外,在图书馆发展到一定规模的时候,除了因涉及国家秘密等依法不能向公众开放的资料外,也可以向社会公众开放。因为人大专门图书馆主要服务对象的针对性和专业性,决定了其能够为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人员提供个性化服务。如,根据人大代表或者人大常委会人员的要求,提供相关参考资料,提供相关外文参考资料的翻译服务,图书馆员也可以基于自身研究,提出相关立法课题意见或回答咨询。虽然人大专门图书馆也可以向社会公众开放,但是,因为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公共图书馆,所以自始自终将人大代表以及人大常委会人员放在服务优先的地位上。如,图书馆可以在公众办理会员证的同时告知,在人大代表或人大常委会人员需要的资料被公众借用的时候,图书馆可以要求公众提前归还。
4.结束语
设立人大专门图书馆,其主旨不是替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人员谋取一项特殊待遇或者特权,而是确实基于其工作上的需要,使其能够代表人民高质量地行使国家权力,更好地参与地方国家事务的管理。人大专门图书馆在其日常运作上,也紧紧以围绕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人员的工作需要为中心来展开,充分体现其独特的主要功能。当然,细节性的工作及制度设计亦尚待在具体的实践中进一步探索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