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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信息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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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检索法律类网络信息的一些问题
            孔敏 点击量:5176
西南石油学院图书馆
【摘要】
阐述了法律类网络信息的概念和种类,介绍了法律网络信息的分布及其检索方法,分析了检索法律网络信息的常见问题并提出了建议。
【关键字】
检索;网络信息;法律
    

  因特网的产生与运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信息的存储方式、传递方式或交流方式, 国外早在20 世纪60年代就开始研制计算机对法律信息的存储和检索,美、英、日、意等发达国家已高度普及法律信息的计算机查询。我国利用计算机存储并检索法律信息开始于1985年, 使用光盘存储检索在20世纪90年代初。伴随我国民主与法制建设的进程, 社会对法律政策信息提出了公开化要求, 法律类网络信息的查询需求日益提高, 本文就检索该类信息涉及的问题做一些探讨。

  1.法律信息的概念及种类

  我们把记录一切与法律有关的知识、信息的载体称为法律文献信息资源。广义上讲它包括法学信息、法制信息、法律信息…;狭义上讲它只限于法律意义上的行为规则信息, 即法律规章类信息。

  本文采用狭义概念来进行阐述。按其内容可划分为法律规章, 即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人们行为规则中所荷载的内容。包括宪法( 建国以来曾先后颁布过4部宪法及3个宪法修正案)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法律规范性解释、其他规范性解释。

  2.法律类网络信息资源的基本情况

  2·1法律类网络信息的分布

  我国网络法律信息分布在各个专业法律网站和非法律专业网站的法律站点, 目前专业法律网站有200 余个, 其它非法律专业网站的法律站点有上千个。从网站的建立主体看,有政府机关主办的,如中国中央政府网站;有信息中心建设的, 如国家信息中心法规信息处的”国信中国法律”;有政法院校主办的,如北京大学法制信息中心的“北大法律信息网”等。从网站的法律信息内容看, 可分为综合性法律网站和专题性法律网站。前者一般收集的是现行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案例要览、法学论文、以及中外法律信息分类导航等,后者收集的是关于某一专题法律的所有法律信息。我国较有代表性的综合性法律信息网一个是“国信中国法律”,它以查询法律法规为特色;另一个是“北大法律信息网”,它的内容除了法律法规还涉及到法律咨询、律师名录、法律教育、法律新闻等。“中国房地产联合网”、“中国环保网”、“中国土地网”等等则是分别收集房地产法律法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土地管理政策法规的专题性法律网站。

  2·2法律类网络信息的检索确定所查法律信息的形式后, 便针对性地选择网上的法律数据库。

  2·2·1利用搜索引擎网站。近几年颁布的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法规, 特别是法律和行政法规, 适合利用搜索引擎进行检索。常用的中文搜索引擎网站有google ( http: / /www. google. com ) 、雅虎中国( http: / / cn. yahoo. com) 、搜狐( http: / / www. sohu.com) 、百度( http: / / www. baidu. com) 、新浪搜索( http: / / search. sina. com. cn ) 、网易搜索( http: / /search. 163. com) 等。他们的检索方式大同小异, 如知道法规的准确名称,在“关键词检索”项下检索框中直接输入法规名称,点击“检索”按钮,一般就从屏幕上弹出相关记录及法规的全文。例如,查找《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可以输入全称, 也可以输入“著作权法”。当不知道法规名称时,可输入几个关键词,并用空格隔开, 如输入“消费者保护法”,即可查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全文。

  2·2·2 利用法律类网站检索。利用法律类网站可以检索不常用的法规,特别是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性规章以及颁布时间较长的法规。现在我国收录法规的网站很多, 收录法规的数量、检索速度、信息更新速度及管理方法不尽相同。有的免费查询勿需注册、有的实行会员制管理, 不注册或免费注册后, 可检索浏览常用法规, 交纳一定费用取得密码后, 才能检索浏览全部法规。检索法律信息常用的网站有法律法规库( http: / / search. law. com. cn) 、法律图书馆( http: / / www. law??lib. com) 、北大法律信息网法规中心( http: / / law. chinalawinfo. com) 、中国法治网( http: / / www. sinolaw. net. cn) 。如果在搜索引擎网站和法律类网站中查不到所需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性规章, 还可以到国务院各部委网站及各地区政府网站或较好的地方性商业网站查询。如查找广州市政府制定的规章, 可进入广州市政府信息网。

  2·3 检索法律类网络信息时常见的问题及原因

  2·3·1目前提供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网站虽多, 但资源内容、资源结构和服务方式大量重复雷同,多数网站只发布法律条文,且收录的法律信息按《立法法》的标准既不系统、也不全面, 如www. sohu 和www. ya.hoo 也只收集了部分法律信息,准确性差使权威性大打折扣。

  2·3·2 法律类网络信息没有统一的分类体系, 各行其道, 检索法律信息的速度和质量受到影响。如查询“婚姻契约”, 出现的信息有的内容重复、有的无法打开、还有不少经济契约或合同方面的无效信息。法学院校的数字图书馆做得较好, 基本按照图书分类法的法律类目进行分类编排。

  2·3·3收录的法律类网络信息基本都是现行的法规政策,进行回溯性检索比较困难。法学研究需要对某法律法规的形成和发展进行渊源探寻, 通过网络检索就难以实现。现实生活中的法案如涉及到现行法律以前的历史问题时,也只有检索印刷型法律文献。

  2·3·4检索刚刚颁布的新法律法规较难,网上法律信息的内容滞后、未及时报道最后立法会议的成果。新法律法规颁布了,在一些网站却还是旧的法律法规条文。在封建社会,为了保持法律的神秘威严,法律不予公开化,所谓“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在现代信息社会, 我们应充分认识法律信息及时性的重要。在我国加入WTO期间,美国网上的法律信息几乎和重大会议同步,对相关协议的修订、制定等跟踪报道,及时满足了社会的法律信息需求,尤其为一些商家分析调整和制定经济策略提供了法律信息依据。

  2·3·5 网上检索案例资源较难,网上案例资源分散零碎,编排的随意性大,不能实现按类索案。有的案例资源仅是法案的叙述,没有相关的司法分析和适用法律条文的解释。另外,对案例中法律信息的内在联系反映不充分,缺乏同一案件涉及到不同法律条文的多向链接。北大法宝3·0中国法律检索系统智能版对案例资源的发掘有了新突破。

  2·3·6 内容单一的法律网络信息无法适应社会的多样化需求。如检索国内外在处理某种紧急事件的法律措施、检索正在实施的法律在执行中的问题等等,这些需求在只有一些法律法规条文的网站上就一无所获。很多原因阻碍了法律网络资源的发展, 给检索带来困难。如法治程度不高、权与法的力量倒置和有法不依等消极现象影响了法律的神圣地位。法制不健全导致法律信息的拥有量与受到法律保护的程度不成正比,法律信息的经济价值不能充分体现。一些行政措施也影响了法律信息的真正公正,降低了用户对法律信息的信赖值。法律信息类型多样化而信息受众又分散, 使法律信息不能形成一定规模。资源的全面、完整、持续、及时,是检索法律网络信息的基本要求。

  3. 检索法律类网络信息时引引发的思考

  3·1  在广度和深度上加强法律类网络资源的建设,使信息检索功能齐全,信息资源供给丰富,且具有权威性和独特性。美国的WESTLAW 和LEXIS 值得我们借鉴, 其数据库内容专而全,有制定法数据库、判例法数据库、专门法律数据库、立法文献数据库、司法文献数据库、辅助文献数据库( 法律字词典、法律百科、期刊论文等) 和外国法及比较法数据库。

  3·2  强调人性化服务意识,真正从用户的需求出发寻求最佳资源配置,“法学学科馆员”作为“超市导购”, 充分发挥其信息领航员的职能。提供友好的用户界面, 编排设置科学合理的检索点,满足用户多元化、动态化的需求。如通过颁布时间、文献标题、关键词及其组合、多个检索词组配等多种方式来检索法规。

  3·3 建议在法律条文下增加相关的详尽注释,如引用该法条的司法判决、立法参考文献、条文修正案等,在查到相应法规的同时,还可以通过链接看到相应案例、司法解释等法律信息,从而理解真实的立法意图和掌握正确的法律适用。

  3·4 加强法律类网络信息建设的国际交流,学习先进经验。目前美国、澳大利亚、德国、意大利、奥地利、英国已启动该项研究,并有洲际研究会议来协调各国的工作。

  3·5  法律图书馆界应尽快成立全国性的法律专业图书馆协会或相似的组织,指导和协调法律网络资源建设。美国法律图书馆协会就是一个全国性、专业性的图书馆组织, 它的宗旨是提高法律图书馆对于公众法律区域及世界的价值,在法律信息和信息政策方面起到了领导作用。新英格兰地区法律图书馆协会!是一个地区性法律图书馆组织,在25个成员馆中有20个法律院校图书馆,包括纽约大学、哥伦比亚大学、耶鲁大学法学院图书馆等。协会利用了该地区法律院校的优势资源和学术中坚,在法律信息的网络建设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注释】
本文原载《四川图书馆学报》2004 年5 期。为交流学习现转于此,特此鸣谢!
【参考文献】
[1] 古伟淑. 法律信息学与信息法学辨析[J] . 法律文献信息与研究, 2002,( 3) 。
[2] 董维苹. 网络环境下的中文法律文献资源[J] . 法律文献信息与研究,2002, ( 3) 。
[3] 钱崇豪. 因特网搜索引擎与法学信息资源的获取[J] . 华东政法学院学报,2003, ( 4) 。
[4] 陈丹频. 论法学院系资料室在大学法学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J] . 法学论坛, 2003,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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