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的实施,使得公共图书馆成为向公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平台, 这也赋予其重要使命。本文拟结合福建省图书馆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公共服务能力建设,阐述如何有效提高公共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能力,以抛砖引玉,就教于方家。
一、政府主管部门自上而下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为公共图书馆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公共服务能力的不断提升奠定了坚实的政策基础。
依《条例》规定,公共图书馆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是党与政府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 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而赋予的重要职责, 从而使得公共图书馆被赋予了重要使命。所以,要有效增强公共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能力,首先必须紧紧依靠各级政府对公共图书馆开展这项工作的政策保障;而各级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不断推进,是公共图书馆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公共服务能力不断提升的政策基础。
2007年4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布,福建省政府主管部门于2007年下半年就从组织机构、制度措施、人事宣教等方面对我省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做了全面部署。如2007年9月18日发文(闽政办2007185号),指出:“实行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技术性很强的系统工程。”同时对贯彻施行《条例》准备工作的主要任务与要求做了明确规定,要求“各地要尽快在本地的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公共图书馆要按时链接和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此项工作于2008年3月底完成。”
公共图书馆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过程中,虽然困难重重,但始终得到了各级政府在政策上的指导与支持。2008年2月27日省级主管部门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及网页内容等规范工作,指出“各级政府要因地制宜地抓紧本级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各部门应主动、及时、完整地向本级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切实提高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的公共服务能力, 为公众查阅、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并要求“各部门应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年度预算, 在准备工作阶段要予以人力、物力、财力的支持。”由于相关政策的支持,使得福建省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工作得以顺利启动,从设立查阅场所、配备工作人员、建立工作机制等方面都有条不紊地进行。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进程中,福建省政府编制《福建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对本区域政府信息公开的主管部门、公开的范围、形式、类型、受理程序、监督方式等都做了明确规定;并编制《福建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试行)》,包括政府信息的索引、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等内容;同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网页内容》,包括链接规范、栏目页面规范、网页内容规范等。省级主管部门还制定了保密审查制度、建立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管理体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送交、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监督保障等指导性配套文件,从而使得公共图书馆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不论在接收政府主动公开信息方面,还是在提供相关服务方面,均能做到合法合规。
此外, 省级主管部门还在每年度结束前,对各级行政部门做好年度工作报告及下一年度的工作要点提出具体要求和监督,这也给福建省图书馆有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各级各行政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送交公共图书馆,奠定了有效增强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公共服务能力的资源基础。
公共图书馆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信息资源主要以各级各行政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为主。因此各级各行政部门能否主动、及时、完整地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送交公共图书馆,并使之制度化、常态化,直接关系到公共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能力的大小。
由于政府主动公开信息是一项新事物,在施行过程中有一个逐步被人们所认识的过程,各省直单位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送交省图书馆的机制也有一个逐步形成的过程。自《条例》实施以来,各省直单位不断强化措施,健全机制,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至目前为止,福建省图书馆共接收43个省直单位送交的2003-2008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纸质文本14193份;2009年度各省直单位向福建省图书馆送交纸质文本10226份;2010年度各省直单位向福建省图书馆送交纸质文件15804份。以上数据显示各省直单位送交的政府主动公开信息数量逐年增长,从而不断丰富了公共图书馆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文献资源,保证公共查阅场所的政府信息量。
通过近三年努力,政府信息文件送交的稳定性与及时性已经形成,大部分单位形成每月送交的保障机制;并且送交文件的规范性和制度性也越来越好。为了确保各省直单位政府主动公开信息的送交形成制度,一方面省图书馆每季度要向省级主管部门报告政府信息送交和查阅利用情况, 并于每年的3月15日前报送上一年度政府信息送交与查阅利用工作情况;另一方面,省图书馆相关部门积极主动联络各省直单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负责人、联系人,将他们的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QQ号码、电子邮箱等内容,制成通讯录,对于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送交政府公开信息者,主动与其联系,力争政府主动公开信息资料的完整性和及时性。
对于需要提供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服务帮助者, 各省直单位亦给予省图书馆积极的支持。目前我们已接待查阅政府文件的读者2666人次, 帮助读者书面咨询48人次, 依申请咨询5人次,复印政府文件百余份。
三、公共图书馆服务能力的不断提高,是奠定有效增强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公共服务能力的专业基础。
长期以来,我国公共图书馆基本上游离于政府信息公开体系之外。自《条例》实施后,仍然有相当数量公共图书馆对开展此项服务认识不足,对拓展和深化服务的方式方法比较陌生,同时对国外公共图书馆长期积累形成的成功经验也了解不多, 依然停留在满足于政府公报的馆内陈列、阅览层次上。[1]所以公共图书馆作为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之一,其公共服务能力亟待从三方面提高:
1、公平性与便民性。
公共图书馆公共服务能力的提高,首先体现在能为全体公民及时、方便地提供政府公开信息的服务。即其馆藏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资源应全部面向全社会开放,实行“零门坎”借阅制度;并且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在职责范围内,及时主动地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并透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及时向政府部门反馈民众对政府公开信息的社情民意,成为民众积极参与政府民主决策的“桥梁”,成为政府与民众沟通、交流、凝聚社会共识的“窗口”。
针对目前到公共图书馆查阅政府信息的公民人数不多,以及人们对于公共图书馆能否胜任这一职责产生疑虑的现状,福建省图书馆不断加大这一方面的宣教力度, 如2010年5月16-17日,省图书馆与多家单位合作,在晋江深沪镇联合举办了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宣传与科普图片展览活动,分发《福建省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指南》3000份,并现场解答读者咨询,使得近千名基层群众理解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公共图书馆在其中的作用。2010年9月18日,利用福建省2010年社会科学普及宣传周活动,省图书馆人员发放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简介宣传单3000多份。在省馆一楼大厅的大型电子屏,每日十几小时不间断滚动播放最新政府公开信息,方便广大读者和社会公众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并加以利用。
在查阅场所建设方面,福建省图书馆开辟了150平方米的空间作为政府信息服务的独立场所,配备了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电脑、打印机、复印机、视听阅读器等现代设备,以方便读者借阅和政府信息文献的整理、归类、存档等。并在查阅场所建立政府信息网络查询窗口,既可方便本馆政府信息文献的查阅,也可链接到政府机构的信息公开窗口,方便读者联机查阅,实时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动态。但是目前福建省公共图书馆系统的政府公开信息服务资源尚未整合,公众还不能通过我省任何一家公共图书馆的相关平台,查询到所要的政府公开信息,并得到相应服务。所以鉴于目前国家图书馆已建立了国内首个政府公开信息整合服务门户---《中国政府信息整合服务平台》(http://govinfo.nlc.gov.cn)现已开通为公众提供查询服务。[2]我省公共图书馆政府亟需建设信息公开化平台,以提升和拓展各级公共图书馆公共服务能力。
2、及时性与完整性。
公共图书馆能否及时、完整、有序地接收政府主动公开信息,并及时上架提供服务,是其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的基础与前提。为此,在省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的一系列政策的基础上,坚持每月两次送交制度,使得文件送交单位不仅通过指定公文交换站送交,而且各单位生成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绝大部分自形成、变更或者废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省图书馆送交。并及时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掌握其运行情况,量化分析问题,每季度汇总一次各省直单位送交的情况并上报省级主管部门;同时建立政府主动公开信息及时上架借阅制度,以确保馆藏政府主动公开信息资源体系的建设。
3、严谨性与规范性。
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十分严谨的工作,它直接关系到阳光政府的形象构建,又涉及到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等方面;因此在施行此项服务的过程中,既要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又要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为此,其工作人员必须加强业务学习,熟悉政府文件的分类和管理、流通程序与电子政务;通过自学、专业培训等形式来提高专业与政策水平,如2010年福建省图书馆派人参加了两期省政府办公厅主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还指派专人负责政府文件的收取和解答咨询等相关业务工作。同时注重咨询服务,做好咨询记录。延伸服务触角,为基层图书馆和市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