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中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1]各级公共图书馆皆以此为契机,创新服务机制,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保障知情权发挥了积极作用,进一步拉近了图书馆与公众的距离。
地方文献可以为认识某一地域的历史和现状提供可靠资料,具有一般文献无法替代的文献价值和社会作用。据不完全统计,近年由各类型图书馆编印的有关地方文献的书目、索引及专题数据库达100种以上,为地方经济建设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此,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和地方文献工作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研究,进一步发挥公共图书馆在社会中的服务作用,显得尤为必要。
1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是地方文献资源中的“宝藏”
《条例》中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明确定义,就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履行其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并以一定形式记录和保存的信息。这些信息因制定者的地域、级别不同,有着严格的地域性。比如,沈阳市公开的信息是由沈阳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以及依法行使行政管理的组织制定颁布的,其适用的范围是在沈阳市地域内。
从广义上来讲,地方文献是有关本地方的一切资料,包括地方史料、地方人物与著述、地方出版物三个部分。[2]其最本质的特征就是地域性。所以,从逻辑上讲,有着严格地域性的政府信息是从属于地方文献范围的,是组成地方文献的重要部分。政府信息因其制作主体的公共管理属性,使其与百姓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成为了百姓最为关注、在社会信息体系中占有最大比重并且最有价值的信息。在相关研究中认为,“政府信息资源约占社会信息资源总量的80%”。[3]以沈阳市为例,一年公开的政府信息达万余件,信息量巨大,是地方文献资源中的“宝藏”。
2.政府信息公开与地方文献工作兼容的现实基础
2.1地方文献研究机构具有较为齐整的技术力量
公共图书馆历来重视对地方文献咨询员的素质培养,目前,已经形成了具有较高的信息化服务能力,具备对图书情报进行检索、分析、加工、处理,有针对性地为读者提供利用的咨询员队伍,这为顺利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地方文献的兼容提供了坚实的技术支持,因为政府信息公开不仅是文献资料简单公开,是需要经过分析、整理等技术处理的。
2.2地方文献研究机构具有较为完善的物质基础
《条例》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长期以来,各级公共图书馆一直致力于地方文献建设,配有较为完善的基础设施。如沈阳市图书馆的地方文献研究室配有独立的阅览室,拥有舒适的桌椅、多台配置较高的计算机,以及名为“沈阳市图书馆政务公开信息平台”的数据库(http://218.25.99.138/library/queryInit)等资源。这些正是政府信息公开必备的条件。
2.3政府信息公开与地方文献工作兼容的实际范例
目前,一些地方图书馆正在逐步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和地方文献兼容的模式,并已初步付诸实践。沈阳市图书馆将政府信息公开查询中心设于地方文献研究室,将政府信息公开与馆藏地方文献有机结合,建立相互渗透、相互补充的服务模式,自2008年9月运行以来,收到了比较好的效果。2009年,读者访问量较2008年同比增加了2倍。广西壮族自治区图书馆、广州市图书馆、[4]北京市西城区图书馆[5]等,将政府公开信息查阅中心设立在地方文献阅览室中,成为地方文献工作的一部分,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苏州市图书馆在地方文献阅览室开设了政府公开信息查阅专架,展出了《江苏省政府公报》《苏州市政府公报》,苏州市政府相关部门权力行使流程手册等。方便了广大市民获取政府公开信息。[6]
3.政府信息公开与地方文献工作兼容的社会作用
3.1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提高地方文献的公众认知度
长期以来,地方文献在广大民众心目中有较浓的神秘感和距离感,读者主要为机关、企事业单位编史修志人员和学术型研究者,比较公共图书馆的其他借阅处,公众认知度不高,作用发挥有限。
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大部分是与公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信息查询访问量大。为此,公共图书馆应积极抢抓政府信息公开这一历史机遇,创新思维,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与地方文献工作的整合,促进地方文献与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工作的双向持续发展。2008年,沈阳市图书馆地方文献研究室接待读者300余人次,2009年读者访问量达到1000余人次,在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过程中,有效地提升了地方文献的公众认知度和利用率,发挥了“存史、资政、励志”的文献价值和社会服务作用。
3.2以政府信息公开为立足点,推动地方文献的征集工作。
长期以来,公共图书馆在地方文献征集过程中面临着诸多困难,尤其是到政府部门征集时,经常遭遇误解,遇到冷面孔。将政府信息和地方文献兼容后,将会有力地破解这一困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信息来源涉及政府各个职能部门,公共图书馆在履行职能时,需要与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密切联系,在这一过程中,不但能与相关部门建立起深厚的情感基础,争取他们对地方文献工作的理解与支持,也能增加对相关部门出版信息的了解,促进地方文献征集工作的开展。
3.3发挥公共图书馆职能作用,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条例》及相关配套文件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机制、信息送交机制作了具体规定。各级政府也积极落实要求,成立了相应组织。如上海市专门成立了由市政府办公厅、图书馆等10家单位组成的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沈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经常组织召开政府各部门及沈阳市图书馆在内的协调工作会。公共图书馆在参与联席会议或协调会中,不但能增强与其他成员之间的沟通,更具有发言机会和话语权,从专业的角度对不同部门信息资源的开发、共享提供咨询建议,促进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收集、管理等机制的建立完善,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3.4发挥政府职能,促进地方文献共享体系的建立。
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图书馆、档案馆集中了本地区最有代表性的主要文献资源,然而因为所属不同系统,图书馆、档案馆在业务上各自为政。目前,图书馆、档案馆都被赋予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能,这就为双方深入沟通交流提供了平台。双方在政府的主导下,可以加强协调,互通有无,协调各自采购计划,找准服务客体,实现区域文献资源的共建共享,建立起完善的地方文献资源体系。
3.5加快地方文献数字化建设的进程。
一般情况下,各部门在向公共图书馆送缴纸质的公开信息时,应该也附带相应的电子文档。这些电子文档信息经过鉴定后,可直接导入地方文献资源数据库,并以此为带动,进一步加速馆藏地方文献的数字化建设。如沈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规定各单位在送达沈阳市图书馆、沈阳市档案馆、沈阳市行政审批大厅3个政府信息公开场所的信息,纸质与电子文档一并报送。沈阳市图书馆将电子版的信息转变为TRS格式,输入到该馆的地方文献数据库中。
4.政府信息公开与地方文献工作兼容过程中应加强的几个方面:
4.1要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层次开发与利用。
目前,公共图书馆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仅限于政府直接提供的信息,而对其归纳、解读、注释等二次开发还很不到位,这制约了政府信息公开作用的发挥。当然,对政府信息的深层次开发与利用是一项难度较大、系统性和专业性很强的任务,需要专业力量、专业机制为保障。沈阳市图书馆地方文献研究室作为专业的研究机构,在此方面作了一些尝试,取得了一些成效。该馆负责地方文献工作的研究员,注重对分散的、不系统的政府信息进行编辑,挖掘文件内在的信息价值。例如,对分散于沈阳市财政局、沈阳市供暖办公室等多家文件中的采暖费报销问题,进行索引、汇编,为公众提供了完整便捷的咨询服务。
4.2要加强对政府信息利用者的信息素质的培养。
目前,我国公众的科学文化水平尤其是信息化素质还不高,有些公众对计算机、数据库等信息化资源了解不多,影响了其对公共信息的获取和利用。公共图书馆应当把提高公众的信息素养作为参与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重视信息技术使用技能的培训工作,通过免费培训、专人辅导、实时咨询等方式,增强公众计算机操作、网络信息搜寻、数据库查询检索、电子图书阅览等技能,提高获取知识信息和解决信息问题的能力。这种培训的对象应该尽量覆盖到所有的公众,特别是对老年人、残疾人、低保人员等弱势群体更应给予关注。
4.3要建立跟踪服务机制,增强与信息利用者的交互性地方文献咨询员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要建立跟踪服务制度,积极主动与信息利用者交流思想,沟通所需,了解公众对包括政府信息在内的地方文献的需求,为公众提供更多免费易得且有效的信息资源,增强信息资源开发和利用的针对性。
总之,在政府信息公开的背景下,公共图书馆应积极抢抓新机遇,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和地方文献工作兼容的研究,充分发挥地方文献服务工作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独特作用,扩大公共图书馆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影响,促进图书馆事业蓬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