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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政府法制信息工作概述
            国务院法制办信息中心 点击量:7485
    

  2008年,政府法制信息工作深人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政府法制工作发展的要求,不断提高工作质量、拓宽工作领域,做好技术和信息服务。

  一、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作用,为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供技术保障。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具体到政府立法工作中,就是要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依法扩大公民对政府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近年来,人民群众参与制定国家政策法规的愿望越来越强烈,他们不仅关注立了什么法,还关注为什么要立这个法?不仅关注立法的结果,还关注立法的过程。努力扩大政府立法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程度,是国务院法制办改进立法审查工作机制的重要措施之一,也是落实十七大报告“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完善决策信息和智力支持系统,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制定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共政策原则上要公开听取意见”的具体行动。政府法制信息工作积极参与政府立法,为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工作提供技术保障。自2008年起,除了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的外,行政法规草案原则上都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国务院法制办开发并投入使用的《法规规章征求意见系统》已成为公众参与政府立法工作的主要平台,全年共有24部行政法规草案通过该平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收集意见14000多条。根据国务院领导的指示,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草案要通过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站公开征求意见。2008年19月1日《国务院部门规章草案征求意见系统》正式开通以来,共有5个部门的5部规章草案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

  二、召开了全国政府法制信息工作会议。

  2008年12月11日,全国政府法制信息工作会议在郑州市召开。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法制办51名代表参加了会议,6个市的政府法制办代表列席了会议,河南省16个地区的政府法制办派人列席了会议。河南省常务副省长李克同志到会并致辞,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张弯同志在会上全面阐述了利用信息技术支持公众参与政府立法工作的重要性。张弯同志指出:人民群众参与政府立法工作是政府法制工作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同时,公众参与政府立法工作也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具体体现。张弯同志要求:一是要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公众参与政府立法工作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建立公众参与政府立法工作的信息平台,为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供技术支持。二是要不断完善公众网上参与政府立法工作的制度和机制。通过建立法规规章草案及相关信息的发布制度,公众意见收集处理制度和采纳情况反馈制度等,实现公众参与政府立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把公众参与政府立法的热情引导好,把公众所提的意见体现好。三是要不断完善收集处理社会公众意见的方式和方法,提高收集处理公众意见的针对性。注意提高征求意见对象的代表性,努力做到征求意见的广泛性与专业性相结合,把公众意见的代表性、普遍性和专家学者意见的理论性、系统性有机地结合起来。结合不同法规规章草案的特点,科学合理地设计征求意见方式,有针对性地征集社会公众意见。四是要提高政府立法工作人员与社会公众的互动水平。在公众参与政府立法工作的过程中,要充分利用互联网的交互性功能,加强对公众意见和建议反馈,促进与公众的沟通和交流。这次会议有30个省(区、市)提交了会议材料,8个省(区、市)在会上作了交流。会议材料和交流发言反映了在全国政府立法工作中开展公开征求意见的做法和经验,起到了相互借鉴、共享经验的效果。

  三、升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站系统。

  近年来,随着政府网站的三大功能(政务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和公众参与)得到不断完善,政府网站在政府工作中也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结合政府法制工作的特点和公众的需要,我们对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站进行了升级。一是加强了政府法制信息公开功能,设计了行政复议、法规规章备案、行政执法责任制等专题栏目,及时发布人们群众关心的行政复议信息、全国法规规章情况和全国行政执法动态等。二是增加了在线访谈功能,实现了政府法制工作者和社会公众的直接沟通,满足了公众参与政府法制工作的需求。三是完善了法律法规信息检索系统,更新了法规规章资料,建立了法律库、行政法规库、法规性文件库、地方性法规库、部门规章库、地方政府规章库、司法解释库、司法文件库和案例精选库等几个数据库,免费为群众提供全面的法律法规信息查询服务。

【注释】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信息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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