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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公共图书馆专题文献服务———以深圳图书馆法律馆为例
            刘红梅 点击量:3609
深圳图书馆深圳图书馆
【摘要】
结合深圳图书馆法律馆专题文献服务,阐述了公共图书馆专题文献的馆藏定位、服务体系及发展建议。
【关键字】
公共图书馆专题;图书馆专题;文献读者服务
    

      当前很多国家和地区在公共图书馆的基础上,结合当地产业、环境、科技和特定读者群的需求等特点,有重点地全面系统收藏某学科专业文献,提供广泛而深入细致的服务,构建“专题图书馆”,比如深圳图书馆的法律馆和时装馆、温州的鞋都图书馆等。笔者所论的专题文献服务即指公共图书馆内专题图书馆的专题文献服务。

      1.专题馆藏定位:“全而专”且重“专”

      对于公共图书馆中专题馆的专题文献定位,容易在“全”还是“专”上、是服务大众还是服务小众的问题上纠结。

      1.1.全

      专题文献服务既然是公共图书馆服务的一部分,那么其馆藏定位首先是“全”。一旦确定某个学科(主题、领域)文献为专题收藏范围,就要全面收集本专题的文献,并务求其新,同时兼收相关文献,保证系统性和连续性,较广泛地服务于大众读者。以深圳图书馆法律馆的法律专题文献为例,其馆藏丰富、系统而全面(图1)。

      1.2专

      “专”有两层含义:其一,一旦确定某个学科(主题、领域)的文献为专题文献,就要专门收集;其二,“专”是在“全”的基础上有重点地收集,以满足专业型读者、研究型读者或有特定需求的普通读者群(如老年人、劳务工等读者),服务小众。深圳图书馆法律馆全面收集了法律专题文献,并在此基础上重点收录了法理学、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单行本(由法律单行本展示架展示)、人民法院案例、律师实务、劳动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法、婚姻法、房地产法等文献,专业读者、研究型读者和有特定需求的读者群等小众读者,在这里都能各取所需。服务于有特定需求的普通读者群尤其是公共图书馆专题文献馆藏定位的重点。就图书而言,在深圳图书馆法律馆,律师钟爱律师辩护技巧及案例、人民法院案例等律师实务类文献;老年人查法条时喜欢找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单行本专架;物权纠纷缠身的读者,一定是直奔物权法和房地产法书架;劳务工往往流连于劳动法类书目,因为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与仲裁、伤残鉴定及赔偿等文献摆放有序,劳动维权的法律依据能在这里一站式获取。概而言之,在馆藏文献收集上,“专”是指专收专题文献,而且是有重点地收集专题文献;在服务对象上,“专”是指服务于专门读者,包括专家学者型读者,更包括有特定需求的普通读者群,服务小众。

      1.3专是重点

      综上所述,公共图书馆中的专题文献,其馆藏定位必须系统、全面、连续,是“全”和“专”的有机统一。“全”是“专”的基础,是有重点的“全”;“专”是“全”的深化和提炼,是两点中的重点,二者既相辅相成又重点突出。其服务对象既有一般读者群更有专门的读者群,兼顾大众读者和小众读者,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只有明确定位,专题文献馆藏组织才能有的放矢。在深圳图书馆法律馆,不论是法律的专家学者,还是普通的法律爱好者和需求者,都能从中得到滋养,这里是他们共同的绿洲,这是法律图书馆专题文献服务的基本职责;这里又像是法律专家学者的大书房,散发着浓厚专深的研究气息;这里更是有特定需求的普通读者群的精神家园,这正是法律图书馆专题文献服务工作的重点职责。

      2公共图书馆专题文献服务例举

      服务是公共图书馆存在的理由。早在20世纪30年代,印度图书馆学家阮冈纳赞就提出了著名的图书馆学五定律,非常强调读者服务的品质。专题文献服务仍立足于常规服务,并逐步形成以常规服务为主、特色服务为亮点的多层次服务体系。下述仍以深圳图书馆的法律专题文献服务为例。

      2.1专题文献的揭示与导读

      深圳图书馆法律馆中文图书根据自身学科体系,依托RFID先进技术,摒弃了按索书号分类排架的传统方式,全部按主题(图2)排架,通常母主题下有多个子主题,子主题下还会有次生子题(图3)。法律外文图书按民商法、国家法、刑法、法理学、经济法、诉讼法、国际法、律师实务、工具书9大主题排架,每一本图书都有其所属主题的中文小标签。主题排架法对文献的揭示一目了然,读者查找便捷有序,文献导读简单高效。法律馆还设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单行本系列”专柜,开辟“法律新书架”专栏,开展法律经典阅读活动,定期开设法律读者教室(图4、图5),全面帮助读者认识并使用法律中英文数据库等馆藏。法律专题文献立体式的揭示和导读方式创新又实用,深受读者欢迎,并赢得同行瞩目和青睐,全国乃至世界各地的图书馆经常来参观学习。

      2.2开发二次专题文献

      二次文献是对一次文献进行加工整理后的产物,即对无序的一次文献的外部特征如题名、作者、出处等进行著录,或将其内容压缩成简介、提要或文摘,并按照一定的学科或专业加以有序化而形成的文献形式,如目录、文摘杂志(包括简介式检索刊物)等。法律馆结合新法颁布、热点焦点法律问题或读者的实际需要等组织开发多项二次专题文献,编制如“劳动合同法”推荐专辑(图6)、“食品安全法”专辑、“3.15普法维权专辑”、“房地产法”专辑、“婚姻法”专辑等。这些二次文献简明扼要,而且信息含量高,提高了法律专题文献的检索和管理效率,还进一步提高了法律专题一次文献的利用率。

      2.3专题文献的代查代检与网上参考咨询

      定题服务,又称SDI服务,它是一种根据读者需求,一次性或定期不断地将符合需求的最新信息传送给读者的服务模式。又指信息机构根据用户需求,通过对信息的收集、筛选、整理并定期或不定期地提供给用户,直至协助课题完成的一种连续性的服务。深圳图书馆办馆模式遵循“大众、研究、数字”三位一体,服务理念是“开放、平等、免费”,故此法律馆充分利用丰富的馆藏优势提供法律专题文献的代查代检与网上参考咨询服务,广泛服务大众,形式灵活多样,包括现场咨询、电话咨询、邮箱咨询、网上表单咨询、虚拟咨询、原文传递等。法律专题文献的代查代检与网上参考咨询服务一律免费。

      2.4定题服务

      法律馆非常注重深化服务,打造服务品牌,主动联系深圳市司法局政策法规处、深圳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处、深圳市法制办法制研究所等单位,为其课题和立项(“深圳市人民调解条例”立法研究、“深圳市法律援助实施办法”、“美国司法制度及律师管理现状和借鉴”等)跟进性地提供大量针对性强、价值高的文献资料(篇目索引、原文提供),并多次收到表扬信、锦旗,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定题服务是文献检索的更进一步延伸,法律馆的定题服务主要是面对政府机构,提供优质免费服务,可谓法律专题文献服务的特色亮点。

      2.5联手社会力量,纵深拓展服务

      公共图书馆专题文献服务方式多种多样,无论如何创新,都要注意打好两张牌:一打好“借”牌,要善借别人的优势,与自我优势互补,强强联手;二打好“联”牌,联办活动,在联合中求发展。法律馆主动联手深圳市司法局、深圳市律师协会、深圳市法制办、深圳大学法学院等社会力量,把自身的文献信息优势、场地优势与对方的品牌实力、人才优势相结合,纵深拓展,扩大社会影响。在每年的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都举办“律师义务咨询暨法律文献推介活动”,并在图书馆开设“公民法律大讲堂”,俨然已成为深圳图书馆法律专题文献服务的又一道亮丽风景线。

      3公共图书馆专题文献服务的建议

      如前所述,公共图书馆专题文献的馆藏定位是有重点的“全而专”,具有“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专”的相对优势,这就对馆藏文献质量与结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1.专题文献的组织

      3.1.1.政府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

      公共图书馆一般通过政府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本馆的图书供应商,即政府采购。图书供应商虽实力雄厚,但并不保证他们具备提供专题文献的能力。因此,公共图书馆需要划拨专门的经费,采取分散采购的方式,自主采购专题文献,如向专业书店采购、随机在书店现购、在网上书店补购等。这就要求公共图书馆的采访部门与专题文献服务部门紧密合作,专题文献采集虽主要依靠采访部门,但还需要对外服务窗口的支持,因为在实时获取读者所需的文献信息方面,一线工作人员更有优势,如面对面的读者荐购等,而且这个窗口的工作人员通常能为专题文献建设提出更为合理有效的建议、专题文献采购渠道和书目信息,完全依赖采访部门很难采集到系统、全面且重点突出的专题文献。

      3.1.2.征集文献

      不少价值高的专题文献为非正式出版物,即灰色文献;还有的虽正式出版,但发行量小,市面上难见其踪,常规的购买手段不能实现将其收进馆藏的目的。对于这类专题文献的获取主要靠征集,可以通过参加会议、发放荣誉证书鼓励捐赠等方式,有效补充馆藏。例如,深圳图书馆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暨北亚、南亚信息资料中心”(简称东盟资料中心)合作方是深圳东盟研究会,图书馆积极参加研究会举办的各种活动,获取相关信息和资料。深圳图书馆还年年委派专题馆员参加于广西南宁召开的东盟博览会,现场征集大量宝贵的资料,如《东盟博览会发展报告》(正式出版物,但发行量少)、《新加坡商务手册》(非正式出版物)等等,这些专题文献很难买到或者干脆买不到,征集回馆后同样编目上架,服务读者,为东盟资料中心注入新的血液和活力。不少公共图书馆的地方文献也一定程度上依赖征集来获取特色馆藏。

      3.2专题文献服务仿效学科馆员制度

      在读者服务中,再好的专题文献也只是服务的物化载体,再先进的技术也只是服务的手段,馆员才是最具决定性的因素,必须高度重视馆员队伍的建设。学科馆员是指掌握一门或几门专业学科知识,并熟悉图书馆学专业知识,能为相应学科提供高层次文献服务的图书馆员。相应地,学科馆员制度是指图书馆选派适当人选作为学科馆员,为特定读者提供深层次针对性服务的相关规定。学科馆员制度最早出现在美国和加拿大,在国内,1998年清华大学图书馆率先实行了学科馆员制。

      公共图书馆不适合完全照搬学科馆员制度,因为要求人才“广而博”,但植根其中的专题图书馆的馆员可仿效学科馆员制,因为要求人才相对“专而精”,即馆员应该具有良好的学科专业背景,而且一定程度上熟悉图书馆学的专业知识。读者到图书馆来不仅仅是为了快速找到所要的文献,而且还想获得图书馆员更深层次的帮助,这就如同患者到医院就医,不仅仅是买药,还想要获得医生的建议和忠告。在专题文献和读者之间,专题馆员是桥梁和纽带。仿效学科馆员制度,能充分发挥馆员的专业优势,有效提供针对性强的服务,为他们人尽其才、服务社会搭建平台;仿效学科馆员制度,能优化岗位管理,有效激发专题文献服务馆员的工作热情和社会责任感。这种制度下的专题图书馆员才能在专题文献与读者之间架起一座彩虹桥,公共图书馆的专题文献服务才能生机勃勃。

【注释】
[1]王世伟.公共图书馆是什么?[J].公共图书馆,2010(1).
[2]李波.特色图书馆的公共性与“专业”性[J].图书馆建设,1998(3).
[3]陈昌艳.论公共图书馆的特色服务[J].图书情报工作,2008(增刊1).
[4]马英,苏静芹,李正祥.我国公共图书馆专题图书馆建设与发展简述[J].图书馆建设,2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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