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首页 关于我们 法律图书馆与法律信息研究会 法律信息研究 中外法律图书馆 法学文献与检索 政府信息公开 法律图书馆导航 法律法学网导航
馆藏特色研究
法律图书馆业务
法律图书馆研究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外法律图书馆 > 法律图书馆业务
法律图书馆业务
暂无下载资料

 美国法学院实践教学模式的经验和启示
——以麦克乔治法学院为例
            杜碧玉 点击量:4575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摘要】
美国的法学院以培养律师为目标,注重实务技能和职业伦理观的教授和训练,其实践教学模式在世界上备受瞩目。本文以麦克乔治法学院的实践教学模式为例,介绍及总结其在课程设置、教学方法、教学内容等方面的经验,并针对我国当前法学本科教育中的不足,提出几点建设性的意见。
【关键字】
实践教学;法学教育;美国法学院
    

      一、引言

      美国的法学教育模式和教育理念在世界上备受瞩目,是许多国家学习借鉴的对象。美国的法律学位(J.D, L.L.M, JSD等)属于研究生教育,以培养律师为目标,体现了职业教育的特点,其课程设置、教学原则和方法都围绕这一培养目标展开。法学院开设专门的实务技能课程以培养学生的律师执业技巧,教学实施过程中强调并始终贯彻“实践中学习(l e a r n i n g b ydoing)”的原则。课堂内外,学生有许多学以致用法学知识和执业技能的机会。通过这种培养模式,法科学生在毕业后便可以直接进行实务操作,开始真正的律师执业。本文将对美国太平洋大学麦克乔治法学院的实践教学模式做个案分析,总结其法学实践教学模式的经验,并探讨如何针对我国法学教育的现状进行运用。

      二、实践教学理念的历史发展

      实践教学理念由来已久,其历史来源据说出自古语:“I hear and I forget, I see and I remember; I do and I understand”(听而忘之,见而记之,做而知之)[1](有人认为这是出自《荀子.修身》中的:“不闻不若闻之,闻之不若见之,见之不若知之,知之不若行之。”) 。亚里士多德持有相同的观点,在《尼各马科伦理学》中有类似的论述:“for all the things we have to learn before we can do them, we learn by doing them”。[1] 东、西方的两位伟大哲学家用不同的语言表达了同一理念:实践是最佳的学习方法。通过亲手做,去实践,我们才能明白所学的知识,才能真正掌握技能。

      从实践中学习的理念广泛体现在理工科中的实验法、医科学生的临床实习等教学方法,在这种模式下,学生不是被动地接受知识,而是通过亲自动手参与、亲身感受以及运用来学习,使得学习效果倍增。美国的法学教育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以苏格拉底究问式和案例教学法为主,这种教学模式注重法律知识的获得和原则的研究,并不强调法律实践,培养出来的学生只具有法律知识,却不具备运用知识的能力,并不能即时胜任律师的工作。对这样一种培养模式,法学实务界提出了批判。

      1 9 9 2年美国律师协会完成了对美国法学教育影响深远的麦克特报告,这是被视为美国法学教育改革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文件。麦克特报告对美国法学院重理论、轻实践的做法进行了批判,明确提出法学教育应以实践为导向,法学教育与律师执业应当建立无缝隙对接(no gap),即法科学生毕业后能立即从事律师实务工作;法学院要致力于培养律师,传授学生从事律师职业必备的技能和职业伦理观,使之在随后的律师生涯中不断巩固和提升。麦克特报告总结了十项基本的律师实务技巧和能力,包括:1 ) 解决问题技能;2 )法律分析和推理能力;3 )法律研究技能;4 )事实调查;5 )沟通交流;6 )法律咨询;7 )谈判;8 )诉讼和非诉讼争端解决技能;9 )组织及管理法律业务技能;10)辨认及解决职业道德伦理问题的能力。[ 2 ] 除了律师实务技能以外,报告还认为法学院有责任帮助学生树立其职业道德伦理观,并提出四大职业价值观:1 )提供称职的代理;2 )努力促进公平、正义和道德;3 )努力推动律师职业发展;4 )努力自我发展和提升。[ 2 ]

      麦克特报告推动了美国法学教育的改革,其报告中提出的律师实务技能等内容成为此后美国众多法学院改革的模板和参照,大大推动了实践教学在法学教育的展开。法学院随之开设各种律师实务技能课程,积极探索实践教学方法和模式,为学生创造实际运用法律知识和操练律师实务技能的各种机会,让学生在成为真正的律师之前亲身感受律师职业的自豪感和责任感。时隔1 0 多年以后,不少人在回顾美国法学教育的发展时,都纷纷肯定麦克特报告对法学实践教学的影响。

      三、麦克乔治法学院的实践教学模式

      围绕麦克特报告提出的以实践为本的法学教育观,美国法学院校高度重视对学生律师实务技巧和职业价值观方面的培养。下面我们以美国太平洋大学麦克乔治法学院为例,从课程设置、教学方法和内容、师资上探讨和总结其实践教学模式的经验。

      (一)课程设置

      在课程设置方面,麦克乔治法学院的实践教学分为技能课程、法律诊所和实地考查/ 校外实习三大类。专门的技能课程主要包括“当事人会见和咨询”、“谈判和和解”、“司法仲裁”、“替代性纠纷解决”、“民事预审”“刑事预审”“庭审准备及抗辩”、“高级庭审抗辩”、“上诉及跨国诉讼”等等。[ 3 ]其技能课程设置非常全面和具体,涵盖了律师执业各个阶段所需要运用的实务技能,环环相扣,跟真实的律师执业相对应。学生从简单的基本的技能训练开始,再逐步过渡到综合性的复杂的技巧,而这些技巧的安排顺序也跟实际案件处理的流程吻合。例如,民事审前技能和刑事审前技能这两门课程针对的是律师在代理民事/ 刑事案件后、法院开庭审判前所需要做的一系列工作,包括进行前期调查,形成案件理论(case theory),准备证据披露、选取证据、提取证人证言、申请简易审判以及起草相关的法律文书。学生在学习这些知识和技巧的同时,真实地了解律师的实际工作。法律知识变得具体生动,不再那么晦涩难懂,学生置于法律场景中能更容易理解相关的法律条文。

      麦克乔治法学院在其提供的J.D.、L.L.M和JSD 三种法学学位课程中,都开设专门的技能课程。以J.D.学位为例,学生必须修读“全球律师实务”课,主要学习法律写作和研究。因为美国是判例法国家,如何查找和援用判例对执业律师是一项重要的技能。学生通过学习如何查找判例,如何准备和起草法律文书,培养了法律分析和推理能力。除了必修课,J.D.的学生可以选修其他的技能课程(如上所列)和法律诊所课程。尽管L.L.M 和J.S.D 学位更注重培养学生的学术研究能力,但麦克乔治法学院也为他们开设实务类的课程。例如L.L.M 体验式教学方向的学生的必修课中就有三学分的“全球律师实务”课程。

      除了专门的实务课程以外,法律诊所课程是美国法学院的另一种典型实践教学模式。法律诊所起源于医科专业的诊所实习模式,在60年代开始延伸到法学教育。其主要做法是学生在具有律师执业资格的法学教师的指导下,在校内或者校外的诊所为公众(主要是弱势群体)提供公益性的法律服务。法律诊所的理念是学生通过为真实当事人服务从而训练了律师实务技能,并且加深了对律师这一职业的理解。美国众多法学院校都开设有诊所课程,据统计,1990年美国律师协会认证的法学院中超过80%开设了诊所课程。[ 5 ]

      法律诊所在美国法学院是作为独立的课程开设。在修读该课程之前,学生已经学习了一定的法律知识和技能,在诊所中,通过教师的督导,接触真实的当事人、代理真实的案件。学生要亲身经历会见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进行事实调查、收集证据、起草法律文书,出庭辩论等各个阶段,综合运用法律理论解决法律问题,锻炼了写作、辩论、谈判、咨询等技能,学习面对道德困境时如何思考和做出抉择,从而对律师这一职业有了更深的体会。这样一种实践教学方式被证实是锻炼和培养法科学生律师实务技能的有效模式。

      麦克乔治治法学院的法律诊所课程覆盖面很广,涉及行政判决、上诉抗辩、破产法、受害人代理、老年人和医疗、联邦案件被告、移民法、囚犯的民权等方面。学生修读诊所课程,可以获得学分。受害人代理诊所让学生为刑事犯罪行为和青少年犯罪行为的受害人维护其法定权利;行政判决诊所中,学生担任行政法官,出席地区事务听证会,就行政纠纷做出判决;破产法诊所让学生担任破产案件中的债权人、债务人的律师。[ 4 ] 学生在诊所课程中,如同真正的执业律师一样,跟真实的当事人、律师、法官沟通交流,处理各种关系,进行法律思考和推理,运用法律抗辩和写作技巧,亲身体验律师的各种工作。

      麦克特报告中强调法学院要帮助学生培养职业责任感和道德感,要树立公平正义的价值观,法学院要培养既有能力又有责任感的律师。如同其他的法学院一样,麦克乔治法学院也很重视培养学生的职业伦理道德,不仅在一般的法学课程中融入对职业伦理的讨论,还开设专门的职业伦理课程,既有针对为政府服务的公立律师的、也有为独立执业律师的职业伦理课程。教师通过精心设计的案例和问题,跟学生探讨律师在执业过程中面对各种道德难题时该如何抉择,例如律师跟当事人有保密协议,但律师却发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有虚假的嫌疑,律师该如何处理,是举报还是隐瞒的两难问题。通过这些讨论,学生能够从律师的角度进行思考,对律师的职业有了深刻充分的了解,为今后真正执业遇到同类问题做好准备,并逐渐树立职业伦理道德、责任感和操守。

      麦克乔治法学院的校外实习项目让学生可以在政府部门、法院或者非盈利机构实地考察和学习,了解律师的日常工作,近距离观察律师如何跟当事人打交道。在真实的环境中,学生在实习机构导师的监督下完成指定的法律工作,并不断总结反思工作中的经验和感受。[ 5 ]

      (二)教学方法和内容

      在麦克乔治法学院的课堂上,我们充分看到“从实践中学习”这一原则的运用。除了传统的课堂讲授、小组讨论和案例教学法以外,教师还运用角色扮演、__模拟演练、模拟法庭等教学手段,让学生通过实践的方式学习知识和技能。角色扮演教学法是指教师给学生分派角色,在设定的案情中解决法律问题。例如,在会见和咨询课中,学生根据教师所给的关于场景和任务的指令,分别扮演律师和当事人,演练律师会见当事人时如何提问如何记录等技巧。这种教学法一般针对某一个特定技能,涉及的案情和法律问题比较简单。模拟演练法是角色扮演教学法的延伸,教师选择的案例和设计的法律问题相对复杂,而模拟法庭则是学生对技能的综合运用,教师选用完整的案件,让学生在法庭上模拟庭审的整个过程。

      下面我们以庭审抗辩课程为例具体解释这几种教学法的运用。庭审抗辩课程的教学目标是让学生掌握法庭审判的抗辩技巧、证据展示技巧,公众演讲和说服技巧。课程的教学内容围绕陪审团的挑选、开场陈述、直接和交叉盘问,终极辩论、证据呈现等几种技巧展开。在教授交叉盘问证人技巧时,教师先讲解提问的方式、问题的类型等盘问的知识。在解释如何使用诱导性提问方式时,教师先做示范,让学生明白什么是诱导性的问题,接着让学生角色扮演律师和证人,操练诱导性提问这一技巧。讲授完交叉询问技巧后,教师让学生模拟整个交叉询问的过程。最后在学期末,学生通过模拟法庭的方式将庭审的各个阶段完整呈现,综合运用在该课程中学习到的所有技能。角色扮演、模拟演练等实践性教学方法除了广泛运用在技能性课程以外,也常常融入到传统的法学理论课程。在这种实践教学模式下,学生不是被动地接受者,而是主动的参与者,对于技能和法律知识不再只是停留在理论上的理解,而是通过切身地实践习得。这样一种教学方法使学生能够真正了解并掌握知识和技能。

      值得一提的是美国法学院对案例的选用非常严谨,案例的事实丰富均衡、逻辑性和可操作性强。85%的法学院采用国家庭审抗辩机构(National Institute for Trial Advocacy)编写的案例材料。[ 5 ]这个机构致力于庭审抗辩技巧的培训,其编写的案例卷宗材料详尽完整,包含有起诉书、证人证词、讯问笔录、证据等法律文件,形式跟现实中的法律文书一样。这种案例材料在法学院的实践教学中起了重要的辅助作用。对于学生而言,这些材料一方面让他们了解今后工作中将要接触到的法律文书,另一方面增加了真实感,在模拟演练时让学生更加投入。

      (三)实践教学的师资

      美国法学院教授专业技能课程的教师很多都有执业经验, 曾经担任过辩护律师或者公职律师,因此在教授的过程中能够跟学生分享其工作中的经验。此外,美国法学院还有一种兼职教师(Adjunct Faculty),他们是在律所和法院全职工作的法官和律师,利用业余时间在法学院讲授实务性课程。据统计,美国法学院近四分之一的课程由兼职教师教授。[ 6 ]除了实务性课程以外,这些兼职教师还讲授专门的法律课程,如体育法、娱乐法、破产法等。[ 6 ]据估计,这类兼职教师在美国法学院的比例将不断上升。这些经验丰富的兼职教师,给美国法学院的实践教学带来了宝贵的实战经验。

      四、对我国的启示

      (一)我国法学教育的现状

      《2011中国大学评价》中,我国共有514所大学开设法学专业。[ 7 ]法学专业招生人数从1977年的223人到2007年的10多万人数增长了448倍。[8]法学毕业生连年增长,但就业前景却一年比一年暗淡,在所有专业排名中比较靠后,2 0 0 2 年法学本科毕业生就业率在214个学科中排187位,被教育部列为红牌专业。[ 9 ]

      法学学生就业难的原因有多方面,其中一点跟当前的人才培养模式有关。根据教育部1 9 9 8 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介绍》,我国的法学本科教育“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 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法学本科毕业生“主要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受到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 , 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和运用法律管理事务与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这个文件为我国法学院校的人才培养提供了指导性的方针,即法学院要培养既有理论,又有能力的毕业生。但事实是“法学毕业生到法律事务部门工作,要至少花三四年的实践,才能够适应审理案件、处理案件、代理各种法律事务的需要”。[ 1 0 ]这说明我们培养出来的学生没有从事法律事务的能力,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没有跟上社会的需求。问题出在哪里呢?

      看看当前法学院的课程设置,法学本科14 门核心课程没有一门是跟律师实务有关,法学院校中真正开设法律实务技能课程的不多,大都是作为选修课开设,集中在律师实务一门课程中讲授,没有具体到特定场景下特定技能的训练。教学方法上主要以课堂讲授为主,案例教学为辅,学生只是被动地听,实践机会很少。学生在大学里学习的是书本上的法律条文,但没有技能培训和实践的机会,造成的局面是:学生毕业后去到律所,不知道如何会见当事人,如何提供法律咨询,不知道如何调查取证;去法院和检察院工作的毕业生也缺乏实际的技能和经验,要经过很长一段时间才能胜任工作。

      (二)建议和对策

      针对目前我国法学院重理论、轻实践的教育模式,法学学生就业难、跟社会需求脱节的问题,我们可以借鉴美国的实践教学模式,从以下几方面改进:

      1 . 明确培养目标

      美国的法学教育以培养律师为目标,课程设置围绕律师执业技能展开,学生要掌握的技能也非常明确。我国法学教育的定位是什么呢?以培养什么人才为目标呢,培养公检法系统的人员还是执业律师?学生必须掌握的核心技能是什么呢?这些都是当前要考虑的主要问题。我们可以参考麦克特报告中的十项基本技能,结合我国法学毕业生主要从事公检法等工作的实际情况,总结概括出法学学生必须具备的实务技能,如作为法官,要有阅卷、判决的技能,作为检察官要有提审的技能,和作为执业律师的基本技能。这些技能以及相关的职业道德伦理观都必须在我们的培养目标中明确规定,并围绕这些内容进行课程设置。

      2 .法学本科教育应以实践为本

      我国的法学教育,特别是本科阶段,应当全面加强实践教学模式。首先在课程设置上,应当开设更多的实务课程,例如专门的谈判课程、调解课程、庭审辩论课程。法律诊所课程在美国的法学实践教学发挥很大的作用。但我国加入CCCLE(诊所法律专业委员会)的院校只有100多所,跟我国共有500多所开设法学专业的院校这一数字相比,只占20%左右,而在这20%的院校中并非全部都开设了诊所课程。因此我们要鼓励更多地院校开设诊所课程,并且号召政府和学校对此类课程在政策上、资金上给予支持。在教学方法上,法学院应当鼓励教师积极探索和采用实践教学,让学生有更多实践演练的机会,不再只是机械地被动地学习法学理论。教师可以在传统的课堂上融入角色扮演和模拟演练的教学方法,在专门的技能课程中强化特定的技能。此外,学校应当努力为学生创造校外实习的机会,跟法院、检察院、律所等建立联系和合作,让学生有实地观摩、学习和工作的机会。

      3 .加强师资的培训

      我们看到美国法学院校的教师大都具有律师执业的经验,因此在教授律师实务时得心应手。他们能够向学生即时展示谈判的技巧,展示庭审抗辩的技巧。我国法学院中部分法学教师也有在律所当兼职律师的经验。对于有执业经验的教师,我们应当鼓励他们开设专门的技能课程,向学生传授案件代理时的技巧,而没有经验的教师,我们可以为其提供培训,或者创造条件让他们到律所、法院、检察院实习和观摩,鼓励他们将实践式的教学法融入自身的课程中。对于社会上有经验的律师、法官、检察官,我们可以采用灵活的方式,聘请他们担任兼职教师到学校讲授技能或者担任诊所的督导,将其在工作中的经验和技能传授给学生。

      五、结语

      最近,美国诊所法律教育协会(CLEA)完成的《法律教育的最佳方案》报告进一步重申了麦克特报告提倡的以“实践为本”的法学教育模式,强调对学生职业伦理的培养,提倡最佳的法律教育应当培养“既有能力(competent)、又有担当(responsible)的律师”。[11]美国法学教育在过去10年来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我国的法学教育应当以此为参照,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法学实践教学模式,培养具有知识、技能和价值观的法学人才,为我国的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注释】
[1]Down Ron.Experiential Learning: in a Practical Legal Training Course [J]. Journal of Professional Legal Education,1989(7)2:141-146.
[2]State Bar of Wisconsin. Report of the Commissionon Legal Education of  the State Bar of Wisconsin[EB/OL].http://www.wisbar.org/am/Template.cfm?Section=Research_and_Reports&Template  =/CM/ContentDisplay.cfm&ContentID=32064.
[3]Mc George School of  Law. Experiential Learning [EB/OL]. http://www.mcgeorge.edu/Academic_Programs/Experiential_Learning.htm.
[4]张艳丽.法学本科教育目标与教学方法[J].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1 )
[5]National Institute of Trial Advocacy [EB/OL]. http://www.nita.org/Publications.
[6]Siegel,D.The Ambivalent Role of Experiential Learning in American Legal Education and the Problemof Legal Culture [J].German Law Journal,2009(10):815-822.
[7]武书连.2011中国大学评价[EB/OL].http://edu.qq.com/a/20110413/000172.htm.
[8] 法制日报. 法科毕业生就业率低于高校平均水平(2008-04-13)[EB/OL]. http://news.sohu.com/20080413/n256259023.shtml.
[9] 凤凰网. 教育部公布2010年中国大学“红黄绿牌”专业名单(2010-10-26) [EB/OL].
[10]刘晓霞.论我国法学本科人才培养目标的再定位[J].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8(1)
[11]兰荣杰. 既“低头看路”也“仰望星空”:美国法律教育漫谈[EB/OL].http://article.chinalawinfo.com/Article_Detail.asp?ArticleID=53401.
        
        
      首都法学网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中美法律信息与图书馆论坛(CAFLL)
      国家图书馆       美国法律图书馆学会(AALL)       国家检察官学院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图书馆       国际法律图书馆协会(IALL)       最高人民法院图书馆

主管单位:中国法学会  主办单位:中国法学法律网合作机制 技术支持:北大英华科技有限公司(北大法宝)
电话:010-82668266-152 传真:010-82668268
加入收藏 | 本站首页 | 联系我们
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