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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信息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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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加强军事法制信息化建设的思考
            杨建刚 点击量:5837
军委法制局
    

    近年来,世界新军事变革发展以及主要国家军事实践表明,信息能力在战斗力生成中越来越发挥主导作用,军队信息化水平成为影响军队建设和遂行军事任务的关键因素。当前,我们必须紧跟军队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强军事法制信息化建设,为国防和军队建设、军事斗争准备提供系统完备、便捷高效的法制保障。

    (一)军事法制信息化建设的意义

    军事法制信息化建设是军队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方面。近年来,为实现建设信息化军队、打赢信息化战争的战略目标,军委制定了《军队信息化建设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军队信息化建设“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了在军队各个领域广泛应用信息技术,充分开发利用信息资源的总体要求。军事法制工作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提供服务保障,其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管理也是军队信息化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当前军队信息化建设正在迅速发展,迫切要求军事法制工作紧跟军队信息化建设步伐,按照军队信息化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努力提高信息技术应用和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水平。

    军事法制信息化是提高军事法制工作服务保障水平的重要途径。推进军事法制信息化建设,可以为军事法制工作机构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提供更为便捷高效的技术支持和信息服务。近年来,军队有关单位在军事法制信息化建设方面积极探索,有的单位相继建成本单位法规数据库,实现了法规制度数据全文检索和网络管理功能,为首长和机关提供内容齐全、数据准确、安全可靠的制度机制信息资源,有效提高了法律服务保障水平,深受首长和机关的好评。

    军事法制信息化建设是适应国家法制信息化建设的必然要求。近年来,随着国家法治建设的发展进程,国家法制信息化建设有了长足发展,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如为适应依法行政要求,2002年,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牵头建立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2008年年底,建成了连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和地方政府法制办公室的法制信息网络平台,开发了统一的应用系统。目前,大部分行政法规草案都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上公布,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激发了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立法的热情,促进了民主法制建设。国家法制信息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必然要求军事法制信息化建设跟进发展。

    (二)军事法制信息化建设的内容

    军事法制信息化建设必须以《军队信息化建设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为指导,以军事法制工作职能任务为牵引,借鉴军队其他领域信息化建设和国家法制信息化建设的有益经验,通过建立军事法制数据中心、数据采集处理平台和面向全军的法制信息服务平台,构建安全高效的军事法制信息网络系统,形成完整的军事法制信息资源体系和网络环境下的军队法制工作综合业务应用系统。笔者认为,军事法制信息化建设的主要内容可以包括一个网站、三个数据库、八个应用系统,简称“一网三库八系统”。

    军事法制信息网站:依托军事综合信息网,建立反映军事立法动态、共享军事法制信息资源、开展法制综合业务的军事法制信息网站,该网站作为全军法制工作信息平台,主要向全军提供由三个数据库、八个应用系统构成的信息资源。由军委法制局主办的军事法制信息网站已于2012年8月1日正式开通,走出了军事法制信息化建设的第一步。

    军事法制信息资源共享数据库:一是军事法规数据库。建立军事法规数据库,为首长、机关提供法规信息服务,方便部队官兵及时了解和随时查询军事法规信息。同时,还可客观反映军事立法概况,为开展军事法学理论研究提供资料和信息支撑。二是法律人才信息库。建立一个包括全军从事法制工作的人员、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人员、以及具有法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及相关信息在内的法律人才信息库,以便各级首长和机关掌握军队法律人才现状及分布情况,科学合理使用和调配法律人才资源。三是法律图书数据库。根据军事法制工作需求,在现有法律图书资源的基础上,通过集中订购法律图书、期刊、报纸等资料,经数字化处理后发布上网,实现在线阅读,既可满足法制工作人员业务学习需求,也可为广大官兵提供学习法律知识的“电子书”。

    军事法制工作综合应用系统:一是军事立法应用系统。通过军事立法应用系统,可以将军事法律、法规草案以及其他相关办件网上群发各单位征求意见,并及时接收回复意见。对于与官兵利益密切相关的军事法律、法规草案需要广泛征求意见时,还可视情况将草案全文公布上网。需要开展立法调研时,可将调研题目公布上网,让官兵表达意见,使法律、法规的内容能够充分体现广大官兵的意愿。

    二是军事规章备案审查应用系统。多年来,军事规章备案不及时的现象比较突出,影响了军事规章备案审查效率。军事规章备案审查应用系统建立后,各单位负责法制工作的部门可以将发布的军事规章在线报备,便于接受规章备案的部门及时掌握报备情况,开展审查工作,同时也有利于报备单位知晓规章备案审查情况和处理意见,有助于改进规章报备工作,提高军事立法质量。

    三是军事法规目录管理应用系统。随着中国特色军事法规体系的不断完善,及时跟踪掌握现行军事法规、规章的变化情况十分必要。通过该系统的建立和应用,可实现军事法规、规章发布、修改和废止情况的跟踪管理和分类统计,并按照不同的查询和统计要求,自动生成法规目录和统计报表。

    四是军事法规规章清理汇编应用系统。将一定时期内发布的军事法规、规章目录分类聚合并经审定后,系统自动将与目录对应的数据导出,作为出版发行的原始数据。该系统的建立,有助于提高军事法规、规章清理汇编工作效率,节约人力、物力、财力,并保证军事法规、规章汇编正式版本的质量。

    五是军事立法后评估应用系统。军事法规、规章发布施行后,该系统可及时收集和掌握各方面反馈的立法、执法等信息,并进行自动分类处理,有助于采取定性、定量分析方法,及时研究和解决军事法规、规章实施中出现的问题,为进一步研究修改和完善相关军事法规、规章提供参考。

    六是军事法制宣传教育应用系统。通过该系统可将法制宣传教育文字、视频等信息集中推出,增强宣传效果,扩大法制教育对象。同时还可以收集各方面有关法制宣传教育的信息,掌握法制宣传教育情况,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七是军事法制工作培训应用系统。将法制工作相关的讲课录像、多媒体课件、讲义等学习教材上网,用户可以不受时间、地点限制,打开连接军事综合信息网的计算机在线接受辅导,使培训工作更加及时、主动、便捷、有效。

    八是军事法制工作视频会议应用系统。该系统建立后,可使参加军事法制工作系统各类会议的人员按照事先约定的时间,打开连接军事综合信息网并安装有网络摄像头的计算机,主会场和各参会点情况集中在视频会议应用系统中实时直播,需要会上发放的文件可以通过视频会议应用系统分发到各参会点。通过对会议全程录像,并将会议视频上网,可以使因故未能参会的人员事后观看会议视频,了解和掌握会议内容。

    (三)军事法制信息化建设的实施加强统筹协调

    军事法制信息化建设是一项创新工程。应当加强统筹和协调,运用路线图的方法和工程化建设思路,认真研究项目建设可能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方案,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军事法制信息化建设规划,明确建设目标、任务分工、时间节点、保障措施等。

    循序渐进推进。军事法制信息化建设要立足当前,着眼发展,按照急用先建、边建边用的原则,科学安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可考虑先建立军事法规数据库,并在军事综合信息网各大单位门户网站增加链接。尔后建立军事法制信息网站,开发综合应用系统,并正式以独立的法制系统网站推向全军。最终开发军事法制工作业务系统,实现法制工作机构内部工作流程信息化管理。

    加快人才培养。军事法制信息化建设涉及数据报送、审校、采集、应用、保密等各个环节,需要专人提供技术服务、负责网站维护和管理。目前,军事法制工作队伍的信息化水平不高、缺乏专业人员,与军事法制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存在较大差距。为此,要重视军事法制信息工作人员的选配和培养,加大培训力度,为推进军事法制信息化建设提供人才支持。

    加强安全保密管理。信息技术在提高军事法制工作效率的同时,也给信息安全保密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军事法制信息化建设起步之初,就要高度重视安全保密问题,严格执行信息安全保密规定,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必须在经保密部门进行安全认证、确保网络和硬件绝对安全的情况下,才能将涉密法制信息上网共享。同时注重信息加工、传递过程中的安全管理,选用具有技术专长的人员专门负责网络和硬件管理,形成全流程安全管理机制,确保万无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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