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高兴,各组根据要求做了补充查找,并做了一个初步的文献综述。好的方面,我不一一说了,同学们在查找过程中一定有不少体会。仍然存在的问题,我再说一说。
比较大的问题之一是思路不清楚。查找文献应当围绕主题进行,但有些组(特别是问题比较开放的)还没有形成确定的思路,似乎无从下手。当然,在实际研究过程中,有时也是在不断查找和阅读文献的过程,思路才渐渐清晰起来。因此,文献查找和思路形成也是一个互动和反复的过程。
第二个比较大的问题是,大家所找的文献偏重论文,而对于现实案例、统计数据等等关注稍嫌不足。这可能是论文数据库比较集中、完备,找起来比较省力。写学术论文,特别是现实针对性较强的论文,不能仅仅引用学术论文,否则,关起门来自己玩,会导致与实践的脱节,“用文献制造文献”(赵晓力语)。
第三个问题,没有根据已经查阅到的文献进行顺藤摸瓜式的追踪查找。我发现这个现象,是因为有些组所列文献的标题高度单一。我理解,文献检索练习的时间有限。在实际研究中,这一步对于“穷尽文献”相当重要。
下面是几个具体的问题:
1.关键词的设定
在讨论“行政合同是否存在”时,该组把搜索关键词简单地设定为“行政合同”。这导致那些以“行政契约”为名的重要文献被遗漏,例如余凌云教授的《行政契约论》。
“竞技体育的举国体制,应当终结吗?”,研究者把关键词设定为“竞技体育”和“举国体制”。作为初步的检索,它们是便捷和有效的,但必定遗漏很多相关文献。除了采用其它关键词搜索,对现有文献所引用文献的追寻是完全必要的。
2.没有寻找或者没有找到第一手资料
讨论判决书公开不同意见的问题,该组同学注意到了北京市法院在华星影城案中的判决,但所列的文献都是媒体报道或者学者评述,没有列举该判决书。
讨论“司法判决是否应当以人民满意为标准”的小组,注意到了刘涌案、许霆案、彭宇案和邓玉娇案,并找到了判决书原文。但关于以上案件的报道,大量引自china、xinhuanet,甚至sina、sohu、qq,对原始文献不够重视。
讨论信访制度的存废,该组列举了《北京青年报》上的一篇评论“信访中的四个百分之八十说明了什么”,却没有查找到《半月谈》上原国家信访局局长关于“四个百分之八十”判断的报道出处。
3.列举不相关或者不重要的文献
讨论判决书公开不同意见的问题,该组比较充分地寻找了相关论文,但也列了一些不相关的论文,例如我讨论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司法审查的文章《多数主义的法院》。我实在想不出,我的这篇文章与讨论主题有任何关系。这种列举是为了“照顾”老师吗?类似地,FrankMott的《美国的新闻事业》(还是1947年版的?),不知道与判决书公开不同意见会有什么关系?
“‘绿坝’错在何处?”,该组列举了所谓的“人肉搜索第一案”(因外遇而被人肉)、“中国博客第一案”(利用博客诽谤)等等案例,与讨论主题也没有关系。
类似地,讨论公民抵抗权的小组找到的林启可诉龙岩市劳动鉴定委员会案,也看不出与主题有任何关系。
讨论公民抵抗权的小组,找到了有关“抵抗权”、“抵制权”的文章29篇,涉及的刊物包括《安徽农业大学学报》、《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十堰职业技术学院学报》等等。此外,该组还列举了19篇硕士学位论文和1篇博士学位论文。该组显然没有对文献做必要的筛选。
4.对实践经验缺乏关注
讨论判决书公开不同意见的问题,该组引用了较多学者的论文,而对于广州、上海等地法院的实践(包括实践中遇到的问题)缺乏深入的关注。实际上,一些法官写的有关公开不同意见的调查报告性质的东西,可能更值得重视。
竞技体育的举国体制应否终结,归根到底是个利弊的问题,而不是写文章的人赞不赞同的问题。利弊问题要放在现实中谈,而不是纯粹从理论和观念中去谈。谈现实就要找现实的案例,否则都不知道现实的问题在哪里。我没有专门寻找,但我猜测赵瑜的报告文学《强国梦》、《兵败汉城》之类的书,有关比赛中事先安排的“让球”、专业运动员职业出路等媒体报道,都可能有关系。
5.对于域外经验的了解过于浮泛
关于判决书公开不同意见的国外文献非常丰富,泛泛地介绍或者找到一两句话,似乎没有多大价值。
土地征收中的公共利益标准,也有类似问题。尽管我曾经提示了美国联邦最高法院kelo案件的判决,但该组还是忽略了。
后附练习题:
1、土地征收中的公共利益,如何确定?
2、“花季护航”错在哪里?绿坝事件的法律分析
3、公民有权违抗一个违法的行政行为吗?
4、足球俱乐部对中国足球协会作出的处罚,能够起诉吗?
5、行政合同,它存在吗?
6、醉酒驾驶应否入罪?
7、信访制度应当废除吗?
8、竞技体育的“举国体制”,应当终结吗?
9、司法判决应当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吗?
10、法官在判决书中应当公开不同意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