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首页 关于我们 法律图书馆与法律信息研究会 法律信息研究 中外法律图书馆 法学文献与检索 政府信息公开 法律图书馆导航 法律法学网导航
法律信息资源
法律信息服务
数字信息检索
数字技术发展
专业网站建设
澳门法律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信息研究 > 法律信息资源
法律信息资源
暂无下载资料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络系统
            点击量:5068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一、业务需求背景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络系统是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依据我国政府法制建设的发展状况和实际需要提出建设的。随着信息社会的到来,政府法制机构之间信息交互的需求十分迫切,社会对政府法制信息的需求量也越来越大。因此,需要建立连接省级政府法制机构、有立法权的较大的市政府法制机构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法制机构的计算机网络体系,实现法制信息网络化传送、处理、管理;同时向社会发布政府法制信息,提供法制信息的浏览和查询服务。通过建设综合性的政府法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来提高政府法制工作信息化水平,进而提高政府法制工作效率。

  二、项目设计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络系统的建设目标是:以国家法律、法规的标准分类体系为基础,充分利用现代电子技术、信息处理技术、网络通信技术,建立完整的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体系,全面实现政府法制信息处理和管理的现代化,建立为国家立法工作提供支持和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法制信息服务的国家法制信息网络系统。

  中国法制信息网络系统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

  ●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连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具有立法权限的其他城市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法制机构的广域网络。

  ●在网络连接的基础上建立中国法律法规文献数据库检索系统。

  ●在Internet网上建立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站,为社会提供公开的中国法律法规信息发布和信息浏览、检索服务。

  ●建立支持法制工作的办公自动化系统,能在网上支持法律法规的起草、审查、备案等工作。

  ●为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的存储、管理提供一个安全可靠的计算机运行环境。

  三、C I o 的作用和贡献

  在项目设计和规划阶段,项目负责人从系统论的角度出发,规划系统既能够满足目前业务的需要,又充分考虑业务发展的要求,以及信息技术不断更新的特点。因此该系统设计规划的特点具有实用性和前瞻性。在系统实施阶段,项目负责人根据系统实施不同方面、不同部分的技术要求和技术特点,周密部署系统各个方面的实施进度;而且对系统实施的进度进行跟踪检查,及时分析系统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调整实施安排。项目负责人在系统建设中起到了设计师、总指挥和监督员的作用,保证了系统按时、按质实施。

  四、项目效益评估

  1.社会效益分析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络系统的建设,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益,为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条件:

  (1)提高了政府法制工作的效率。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开发和配置了法制办办公自动化系统、法规备案管理系统、政府法制机构邮件系统等应用。这些系统自投入应用后,极大地提高了政府法制信息的传输、处理效率,同时也提高了政府法制工作的信息共享水平,节约了行政成本。

  (2)提高了政府法制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的参与程度。在行政法规起草、审查过程中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是政府立法工作的重要原则之一。政府法制信息网站为国务院法制办征集公众立法意见提供了平台。

  (3)为社会公众提供广泛的政府法制信息服务。政府法制信息网站及时发布政府法制信息和政府立法动态,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政府立法工作的知情权:而且每当发布一些重要法律法规后,广泛收集与之相关的信息在网上发布,方便了人民群众学习和了解国家的法律法规。

  (4)为社会公众提供了法律法规信息查询服务。在政府法制信息网站上建立法律法规信息检索系统,提供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司法解释和案例精选库等等信息的查询服务。目前该系统已经成为人民群众免费查询法律法规信息的重要渠道。

  2.总体评估.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建立了国务院法制办机关网络系统,开发了法制办办公自动化系统、法规备案管理系统、法律法规信息检索系统等,提高了政府法制工作信息化的水平;为31个省级政府法制机构建立了局域网,建立了连接31个省级政府法制机构、49个较大的市的政府法制机构以及54个国务院部门法制机构的法规规章报送系统,奠定了全国法规规章网上报送的基础:建立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站,在政府法制机构之间以及政府法制机构与社会公众之间初步建立一个政府法制信息交流平台;提高了政府立法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程度。

        
        
      首都法学网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中美法律信息与图书馆论坛(CAFLL)
      国家图书馆       美国法律图书馆学会(AALL)       国家检察官学院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图书馆       国际法律图书馆协会(IALL)       最高人民法院图书馆

主管单位:中国法学会  主办单位:中国法学法律网合作机制 技术支持:北大英华科技有限公司(北大法宝)
电话:010-82668266-152 传真:010-82668268
加入收藏 | 本站首页 | 联系我们
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