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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信息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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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书馆与法学教育
——因特网搜索引擎与法学信息资源的获取
            钱崇豪 点击量:6580
华东政法大学图书馆
【摘要】
法学教学与科研离不开相关的文献资料的支持。如果说法学教学和研究人员是“兵马”的话,那么法学文献资料则是“粮草”,而图书馆无疑就是提供粮草的仓库。从这个意义上说,图书馆对于法学教学与研究的开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为了更好地发挥图书馆的作用,提升法学教学与科研的质量,华东政法学院图书馆近日就图书馆在法学教育中的地住和作用问题进行了专题研讨。下面一组笔谈.就是根据提交研讨的文章整理而成的
    

    与自然科学不同,社会科学的研究工作一般不依赖大量的科学实验,而是以占有大量文献信息资源为基础,从某种意义上说,社会科学的研究工作就是对现有的文献信息资源进行收集、整理、分析、总结和再创造,文献信息资源的获取,是社会科学研究工作的关键。从事法学研究也是这样,需要最大限度地获取各种信息资源,充分掌握该论题研究背景、发展状况、研究价值及其它可利用的相关信息。法学研究的第一步工作就是信息调研或信息收集。目前,因特网已经成为重要的文献信息来源。网上的法学信息资源多种多样,根据不同情况,充分利用因特网的搜索引擎,成为快速准确获取有关信息的重要方法。以下就几类重要法学信息的不同情况作简单说明。

    1、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是一类重要的法学信息资源。因特网上的法律法规以两种方式存在,一种是以网页形式出现,一种是网上可检索的全文数据库形式存在。以网页形式出现的,一般是最新的法律法规,或是最近焦点事件、学术热点相关的法律法规;法律法规数据库所收资料较为全面,适合查询一些旧法规。如果通过网上的法律法规数据库检索中国的法律法规,首先要通过搜索引擎找到这些网上数据库。以搜狐为例,采用关键词查询,检索值定为“法律法规”,得知其中的北大法律信息网法规中心、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信息网、法苑、中国大法规数据库等能提供网上的法律法规查询,也就是说,这些网站包括可检的法律法规数据库。若选择相关的中文网址,其中有中国法律法规大全、中经网--中国法律法规等。事实上,法律网站一般都具有法律法规查询功能,一些大型的综合性法律网站都有比较好的法律法规数据库,如北大法律信息网、中经网--中国法律法规等。同样以搜狐为例,利用分类目录树:政治与法律--法律--法规检索,可以得到33个有法律法规检索功能的网站;利用分类目录树中的“政治与法律--法律--地方性法规”,则可找到检索地方性法规的网页,如“上海市政府规章”(http://www.stc.sh.cn/甜u/肼缸60000.htm)。如不确知所查法律法规的名称,采用网上的法律法规数据库检索比较合适。

    如果要检索以网页形式存在的中国法律法规,特别是已确知法律法规名称,要找全文,则可利用搜索引擎的关键词检索功能,以检索值框中输入相应的法律法规名称,即可找到该法规所在网页。例如,查找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Goo亩e为例,检索值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可直接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修正案)》(全文)。

    如果要检索英文版的中国法律法规,有两种选择,一种是利用中文搜索引擎,查找法律法规数据库,部分数据库能提供中英文版的中国法律法规,如北大法律信息网的法规中心;另一种是直接通过英文搜索引擎,进行关键词检索,当然,直接检索到以网页形式存在的英文版中国法律的概率很小,但可以检索到提供英文版中国法律法规的网上数据库,台港澳地区和海外有不少网站能提供英文版的中国法律法规。新法规一般以网页的形式存在,虽然也有专门提供新法规的网上数据库,但基本上不免费。如果不知道新法规的确切名称,可以以“新法规”为关键词,查找提供新法规的网站或网页。要注意的是,以网页形式存在的新法规,一般只能通过题名关键词检索,,不支持颁布日期、颁布部门等其他常用的法规检索途径,如要通过这些检索点查询,只能通过网上新法规数据库。与查找中国的法律法规类似,查找国外的法规,可通过英文搜索引擎,如Findlaw或YaIloo的关键词查询或分类目录检索,查找法规数据库或以网页形式存在的法条。在Findlaw的分类目录中就可以找到us code子类。

    2、案例

    案例是另一类重要的法学信息资源。案例在网上以两种形式存在,一种被直接称作案例(case),另一种以新闻事件的形式存在。

    如已知案例的内容,可利用搜索引擎的关键词查询,这样查到的多半是以新闻事件形式存在的案例,如查找“铁英受贿案”,在C00de的检索框中直接输入“铁英”,就可查得若干有该例内容的网页。‘若不确知案例内容,例如要查找某方面的案例,可利用搜索引擎的关键词查询功能。在搜狐的关键词检索框中输入“案例”,可查找到285个命中的网站,这些网站上有案例,其中有“北大法律信息网--案例要览”等,在此检索结果中进行二次检索,进行专题限制,就可找到某方面的案例,如查找税务案例,就可找到“税务案例”的专题网站。利用中文网址进行关键词检索,也可以找到有“案例”的网站。在部分的搜索引擎,如搜狐的法律类目中有案例子类,通过这各途径也可找到有案例的网站。网上国外的案例信息较多,查询也方便。大多数的搜索引擎中都有case专类,如Fin(ilaw和Yah00。查找具体案例,以微软案为例,在Findlaw的检索框中直接输入“Micmsoft”,即可查到200项检索结果。

    3、专题信息

    查找专题信息,最方便的是先找到该专题的网站,该专题的专门网站会提供大量相关信息。当然还有许多相关信息分散在其它网站中,如何迅速查找、收集这些信息,利用合适的搜索引擎是关键。以查找电子商务方面的专题信息为例。

    首先,寻找电子商务方面的专题网站。在搜狐的分类目录中通过如下途径查找:政治与法律--法律--中国法律(按内容分)--电子商务法律研究在这个子类可找到两个网站:“网络法律315”与“中国电子商务法律网”,在这两个网站中可以找到有关的法律法规、专题研究、立法动态等大量信息。如果在搜索引擎中没有找到相应的子类,可以通过关键词或中文网址找到相应网站。其次,通过关键词检索,查找其它网站中的相关信息。在Google中输入关键词“电子商务、法律”,共找到相关网页将近162000个。

    以上两者综合,就可以得到比较完整全面的电子商务的相关信息。

    因特网的发展使人们获取信息的渠道逐渐从传统媒体向网络转移,信息获取方式的变革,直接影响了法学研究的方法。网上的法学信息的种类、数量也急剧增多,如果不能高效率地检索,信息资源将变成信息灾难,使整个研究工作湮没在信息的海洋中。因此,如何利用搜索引擎,高效率地获取网上众多的法学信息资源,已日益成为一门科学。

    论网络环境下的法学情报检索

    周莉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图书馆

    随着计算机技术、网络通讯技术、数字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和普及,传统的书目卡片、文摘、索引式的手工检索方法正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互联网具有时效性、丰富性、低成本性、检索快捷性等优点,成为信息传播的重要媒体。通过计算机检索法学情报已成为广大从事法学理论研究和实践工作的人员必不可少的手段。

    一、网上电子期刊

    相对于传统的印刷型期刊而言,网上电子期刊有以下几个特点:

    l、出版周期短。由于印刷型期刊是以期为最基本单位出生发行的,而电子期刊则是以篇为最小单位出版的,因此,电子期刊具有出版周期短、传递速度快的特点。

    2、直观性强。传统的印刷型期刊是以纸张为媒介的,以文字和图片的主要标识来记载信息的,而网上电子期刊可以集文字、图像、声音于一体,运用多媒体技术大大增强了直观性和趣味性,深受广大用户的喜爱。

    3、订阅方便。用户可以拿起鼠标轻松点击,就能订购自己所需要的期刊,并且在网上有相当一部分的期刊是免费订阅的,另外还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与期刊的制作单位联系,表达自己的阅读意愿。总之,订阅网上电子期刊较印刷型期刊手续简便得多。

    4、扩展性强。部分网络期刊在其论文后的参考文献(Reference)中设计了超文本链接,使得读者非常容易就获得参考文献的原文或文摘网址,这是印刷型期刊难以实现的。并且,如果读者对罔上电子期刊上刊登的文章有不同的意见,可以立即在线进人专门开辟的专题聊天室及BBs讨论区和留言板。这对于法学领域这样的专业性学术研究来说,网上电子期刊的优势是印刷型期刊所不能比拟的。

    二、网上报纸

    网上报纸(newspaper online),顾名思义是指以互联网为媒介的在线报纸。网络报纸与传统的印刷型报纸相比,具有传播与更新速度快,检索方便等优点。

    从网上报纸的制作情况来看,一般分成三种:

    l、大型报业集团制作的网页。该网页有独立的域名,+内容丰富,并且还链接了与之相关的网站,另外还可以检索历史资料(大约三年内)。这样的网页如文新报业集团(hIlp://www.sheIl2000.com.cny进人该网页后可以直接链接到文汇报(http://www.whb.ordine.sh.cn)和新民晚报(hIlp://www.xmwb.com),并且还提供从日期、作者、题名等多种途径人口,检索资料.。

    2、地方性和专业性报纸网页。其特点是页面简洁,以文本为主,下载和检索速度较快。例如正义网--<检察日报》(hltp://www.jcrb.com.cn),可提供版面检索、日期检索和全文检索三种检索方式,此外,还提供法规检索,并可以以E-majJ形式免费订阅<法律新闻》。3、网上新闻中心。网上新闻中心是互联网内容供应商(IcP)和传统报纸结合的产物。以新浪网(http://sina.com.cn)为例,它的新闻中心的操作形式就是与国内外媒体合作,将最新的新闻摘录后,’经过整理加工再分类刊登,并署上转载媒体和名称。这种形式的报道更全面、更丰富、更深刻、县有连续性,深受读者的欢迎。

    三、在线《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cAJ-CD》)

    对于从事法学研究的人员来说,上网使用<cAJ-CD》检索论文资料,是备不可少的一门技能。登录中国期刊网后,点击“知识创新网”一栏,便可进入全文数据库系统,它专门提供了“政治与法律专辑”,用于检索法学资料。值得一提的是<cAJ-CD》还可以提供定题服务、项目背景分析、引文检索、科研产出能力评价及学术期刊评价等多项科研服务。其中,特别是“引文检索”(citation searching),可通过引文链将属于不同领域的文献有机地联系起来,不仅是一种扩大检索途径的新方法,而且可以反映出学术研究中的继承和借鉴。

    知识管理视角下的高校法学情报工作:以案例为背景

    王林文

    从本质上说,情报工作只是建立一个基础的数据库的工作,但并不意味只要数据内容收集足够多,就达到了情报工作的目的了。数据的合理编排、完善的组织结构、丰富的检索方法,便利的利用,这样的数据库才是我们情报工作人员所要追求的工作目标。在政法院校传统的法学情报工作中,我们都是把情报工作收集起来进行简单的分类、编目、主题标引而已,它们只是信息的片段,无法用简明的核心把它们串起来,从而对某方面知识形成整体的了解和把握。但是围绕以案例为中心而展开的情报收集、整理、加工情报工作,则把对案例所表现的内容进行各种观点不尽相同的法理解释、法律推理、法律评论乃至法律批判的内容汇集在一起,不但能使读者以一个典型的案例串起这些内容,同时给读者深入理解该案例的法律内涵提供了更有效的保证,因为对同一案例的论述有可能是两种完全相反的观点,这必然会使读者在阅读了这些内容后,运用自己的知识与经验对此问题进行加以判断或者进行更进一步地思考与研究,得出自己的观点与结论,从这个意义上讲,以案例为中心的法学情报工作比传统的工作方法更能激发读者的知识创新能力。因此以案例为中心的法学情报工作的展开会对我们用新的方法进行法学研究与法律教育起到良好的支持作用。以案例为中心的法学情报工作大致有以下几方面。

    一、情报的来源

    l、案例:以法院已生效判例为主,而以当下正在发生的社会事件为辅。法院已生效判例应该是情报收集的来源是玉可置疑的,因为已生效判例所蕴涵的法律信息有着元可比拟的权威性,它不仅反映了国家司法机关对法律的理解,而且昭示了国家司法机关如何运用法律,因为法律既有可能从多个角度规制了人们的行为(如多部或多层次法规对同一法律行为同一法律事件进行了不同的规定),同时它又有巨大的漏洞。此时法官对法律的运用是有借鉴意义的。而当下发生的事件严格意义上讲,它并不能被称为案例,但它对人们的日常活动中已形成的法律关系、法律秩序所带来的挑战是法律工作者需要密切加以关注,并进行研究的,因为它有可能重新校正我们对原有法律秩序的理解,进而规范我们的行为。比如东阳卖水事件,媒体有众多报道,我们情报收集人员应加以收集,因为它所涉及的公共产品的所有权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益问题,有可能重新调整我们现在对公共产品的所有权权能的理解。我们情报工作人员对这类信息有效的收集整理就为法律研究人员提供了巨大的便种。

    2、司法文书:法院判决书是对案件的法律事实进行描述,并对法律关系进行合理的推理与阐释,从中我们可以体会国家司法权力对法律的理解与运用。虽然现在绝大部分司法判决书还散落在各个当事人手中,但晟高人民法院已开始集中公布了一些判决书,我们可以在最高人民法院以及相关的机构出版或设立的网站中收集到。律师的辩护词与代理词也是我们的情报收集人员要加以注意的信息源,因为正如人们传言中所说的律师既是法律的捍卫者,又是法律的破坏者,他有可能为了当事人的利益利用法律中的漏洞对法律进行合理的但有可能却不是公正的曲解,因此他们的辩护词亦是进行法律研究、立法研究极好的参考资料。

    3、学者论著:随着案例的重要性的日益增加,越来越多的学者不仅只是对法律的原则、理论进行阐释,而且有直接对案例进行分析阐释法学原理的,这无疑是法律情报的最好来源之一,也是我们目前情报工作中主要的内容。当然此处的论著不仅只是学者对案例的直接阐述,还包括他们对法律问题的纯理论论述。

    4、庭审记录:庭审记录是对法庭的审理进程进行客观记录的资料。它记录了法庭上法官的对审理进程的控制方法,律师及当事人对事件的陈述以及律师对证据的质疑,对当事人的质问。这里所蕴含的技巧与方法,是智慧与经验的结晶,亦是每个法官、律师、法律专业的学生的学习指南。但是很遗憾,我国在这方面的资料目前很难查找到。

    5、工作日志:在这里我姑且把它称作工作日志,它主要是指那些进行非诉讼业务的律师所从事业务时的一些工作流程、经验与技巧,例如在企业重组时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应该怎样工作、服务的范围,等等。

    6、法规:法规是多层次的,包括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法规等等。

    7、会议录:各种法学研讨会等。

    二、情报的整理

    信息人员必须对收集来的信息进行有序的组织编排,虽然现在搜索亭I翠已经非常强大,对全文的检索也是易如反掌了,但是脱开了情报人员的加工整理,我们依然会在信息的汪洋大海里迷失方向,因为它无法解决如何找到有效的信息,即它保证了查全率而元法提高查准率。例如,笔者在2003年4月9日8:30左右在互联网上搜索“悬赏广告”,仅仅咕咕(coocLE)就有21500个简体中文网页,如此众多的信息当然会令检索者无所适从。虽然计算机自动标引技术已经成熟,但中西文构词上的巨大差异,使得这一技术在中文中的应用还有很多的困难。因此我们依然要借助人工工作手段对收集的信息进行编排加工。

    有关案例标引的规范问题。随着对案例的重视程度的提高,对案例的主题词标引工作会越来越多,那么对案例标引的规范问题就应引起足够的重视。建设案例标引规范的工作要相应展开。在此,我以为对于案例的标引应有以下几个要素是必须考虑的。

    l、诉讼主体的姓名或名称:在民事、行政案例中以原被告双方当事人(此处不包括诉讼法意义上的诉讼主体,此其意义上的主体包括法官)正式的姓名、名称,+即在司法文书中表述的姓名、名称为准。其中对于机构、组织、企业等团体的名称可以根据团体名称的规范档加以规范。在刑事案例中,以被控方的姓名、名称为主。

    2、诉讼事由:根据案件包涵的法律关系或被控方所控的犯罪罪名。

    3、诉讼指向:指明谁是原告,谁是被告。中间用“诉”来表示。

    4、其它:在上述的诉讼主体的姓名或名称、诉讼事由、诉讼指向都相同的情况下,再以其它的内容作为标引的事项。它们的秩序如下:

    A、诉讼时间:案例发生的时间为准,即法院判决生效的时间为准。

    B、诉讼地点:以第一审法院所在地的县市名称加省、直辖市或自治区的名称。以案例为背景的法学情报工作只是我们以前情报工作的’一次延伸。它并不是对以前工作的抛弃,相反,它恰恰是要在以前以论文、法规、案例的收集整理的基础上不断深化,把论文、法规、案例等这几大块在我们以前工作中关联度不大的内容缝合起来,形成一个更完善的情报集合。

    浅谈计算机网络在法学教育中的影响及作用

    袭後

    1、计算机网络对法学教育理论教学的影响

    法学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学科,要求教育者不仅要注重法学基本概念和理论的讲授,更要注重对学生实际能力的培养,在教育中充分体现法学的应用性。就目前的法学教育而言,仍然沿用几十年一贯制的传统教育模式:黑板、粉笔、教室几乎是教育设施的全部。教师讲课以口授为主,配以板书,学生则通过听讲及做笔记来吸收教师传授的知识。在这种教育模式中,文字几乎是教师传授知识的唯一媒体,与当今社会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相比,这种单一的教育模式显得滞后并难以适应。而计算机网络将彻底改变这种传统课堂教学形式及教学方法,并在主动的、开放的、交互式的学习中,真正形成以学生为中心、以实践为中心的现代学习方式。老师与学生在计算机网络上进行教学,不仅可以讲授传统法学理论,而且可以随时通过计算机网络虚拟技术使学生在近乎实战的情况下学到法律的综合运用,使学生在真实或近乎真实的环境中了解传统教学中无法知道的许多法律问题,体会像真正的律师那样分析平时从未碰到过的问题,使用从未学习过的法律,学到在隔离开的部门法教学中无法学到的东西。这将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及法学素养。

    2、计算机网络对法学教育实践教学的影响

    实践教学是高校法学教育的重要环节。在一些政法高校中往往设有模拟法庭i模拟法庭的课程是以较为复杂的案件为素材,组织学生在一定范围内通过比赛,获取如同律师那样处理、分析实际案件以及出庭辩论等经验和技巧。但限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许多学生没有机会进行这样的实践。而我们在网络上可以利用计算机仿真技术实现虚拟网络法庭,在老师的组织下,通过虚拟网络法庭进行实时的辩论、分析,较以往节省更多投入,其实践效果也可以与真实的模拟法庭相仿。这种实践教学方式使学生学会了自我学习的方法,并使之具有自我获取知识与更新知识的能力,提高了教学质量与教学效率,使法学院的学生能够适应目前“知识爆炸”和知识迅速更新换代的发展趋势。

    3、计算机网络对法学教育科研工作的影响

    积极开展科研工作既是法学教育自身发展的需要,也是社会对法学教育赋予的责任之一。必须及时掌握科技动态;站在世界科技最前沿,才能做出有创新意义的科研成果。以往大学老师做课题研究,往往去图书馆查询相关的书籍与期刊,既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效率还非常低下。而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对法学教育科研工作产生了根本性的影响。老师在确定研究课题后,可利用计算机网络查找电子文献资源,不仅可以了解到该课题的研究动态及相关资料,而且还可利用网络与同行之间相互交流信息。在利用计算机网络查找信息的过程中,不仅可直接利用图书资料获取信息,还可实现文字、图片(图形)、声音等多媒体信息同时双向交流。由此可见法学教育机构开展科学研究,整个过程中如果配合计算机网络检索、查新,就可以避免重复选题,避免大量人、财、物的浪费。这一作用将日渐明显。

    4、计算机网络对法学教育服务功能的影响

    法学教育与社会的联系主要表现在培养人才方面。人才走向社会,目前主要依赖国家分配或人才市场进行有形操作。这种手段受到时间、地理位置的制约,而计算机网络对改变这种状况将有促进作用。法学院校可以在网上介绍培养人才的情况,供单位用户随时查阅。通过该网各高校就可以将自己培养的人才更多更快地推向市场,使学生拥有更多的就业机会。同时法学教育机构可以在网上建立讨论组,征求社会对法学教育机构的意见和建议,以不断提高法学教育的质量,更好地服务于社会。

    5、计算机网络对法学教育管理的影响

    法学教育管理的任务,就是要充分调动一切有效资源为教学、科研服务。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管理可实现教育资源共享。法学院校可以开发和管理本单位的信息数据库,然后按级别、分用途将部分数据分配给学校各部门使用和维护,既避免同类资料的重复收集,也可加强信息的保密性。其次,加强法学教育管理事务中对计算机网络自身的运行管理显得非常重要。如重要数据的安全管理、系统运行中故障管理、网络资源配备管理等方面,以使计算机网络更好地为法学教育服务。

    加强法律文献检索服务提高法律教学科研水平

    常永平

    一、法律文献检索效果的评定

    法律文献效果的评定是以检索系统对教学科研人员需要满足的程度为标准,通常主+要通过查全率和查准率这两个指标来表达。文献检索的目的是为教学科研人员提供全面准确的所需文献,但迄今为止,文献检索总是存在着一定的误差。这是因为对法学文献检索效果存在着两种判断依据:一个是检索系统对教学科研人员特定需要的响应,凡符合提问特征即匹配检索策略的相关法律文献,会被系统自动输出,这类被检出的法律文献,是检索系统认为符合教学科研人员提问特征的,称为系统相关性预报。系统认为不符合提问特征的法律文献则不会输出,称为朱检出法律文献;另一个是教学科研人员的判断依据。从教学科研人员角度看,在所有被检出的法律文献中可分为满足了需要和不需要两部分。前一部分就是教学科研人员判断的相关法律文献,而后一部分是指虽是被系统判断为相关法律文献,但在教学科研人员眼里却是不需要的相关法律文献。查准率是指在所有被检文献中真正满足教学科研人员需要的程度,它是由被检出的满足教学科研人员需要的相关法律文献量与全部被系统输出的文献量之比。一方面,对于系统判断为不符合提问特征而未被检出的法律文献中,在教学科研人员认为还可能存在着他所需要的相关法律文献,是系统所漏检的。查全率就是被检出的相关法律文献与反映满足教学科研人员需要的全部相关法律文献之比。这里,我们可以看到相关性的评价基本上是由教学科研人员的主观判断作依据的。因此,在任何一次检索中,检索系统的全部法律文献可以分为四个部分,下列的表格,表示了这四种状态。

    1、查准率(P)=该检出的相关法律文献量÷全部被检出的法律文献量P(查准率);a÷(a+b)x 100%;要保证查准率高,就要扩大a量,减少b量。

    2、查全率(R)=被检出的相关法律文献量÷系统中所有的相关文献量R(查全率)=a÷(B+b)×100%;要提高查全率,就要减少c量,扩大a量。

    3、误检率(N)=被检出的非相关法律文献量÷全部被检出的法律文献量N(误检率)=b÷(a+b)×100%

    4、漏检率(o)=未检出的相关法律文献量÷系统中所有的相关法律文献量O(漏检率)=c÷(a+c).×100%

    一个检索效率高的系统,应该是查全率和查准率都高,误检率和漏检率都低,即扩大a的输出量,减少c;减少b的输出量,扩大d。如果能使查全率和查准率都达到1,那当然是最理想的。但事实上,当一个情报检索系统的查全率和查准率达到最佳对比关系后,若要再提高查全率就会降低查准率,反之亦然。即它们之间是互逆关系。

    查准率可由教学科研人员对全部被检出法律文献进行判断而得;要获得查全率则较困难,特别是贮存信息量多的系统更为如此。一般是借助其他已有的二次文献进行估计而得。但无论是查全率或查准率,都不是能绝对精确计算的。’.

    二、如何提高法律文献检索效率‘

    法律文献标引工作的质量高低是法律文献检索效率的一个关键因素。查全率和查准率首先取决于在标引时对法律文献内容分析的深度和广度,如果标引时对法律文献内容的各个概念的分析深入而具体,分析出的主题检索专业性强,则检索系统输出相关法律文献时,查准率会相应提高。标引时法律文献主题网罗性广(即对法律文献分析深透、标引全面、相关法律主题没有遗漏),就可减少漏检率而取得较高的查全率。因此,在标引时要绝对避免仅仅依据篇名标题标引,要对能表达该文献研究对象的概念(名词、词组)一一列举出来,当然也不能琐碎细杂。为此,必须提高图书馆图书情报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文化修养和业务工作能力。检索语言是进行文献标引和查找的基本手段。一般说,使用自然语言作为检索语言具有较高的命中率。因此,各种规范化的检索语言应尽量与自然语言靠拢,当然,这里要注意克服自然语言在检索使用中的缺点。检索语言规范化、标准化的目的是在于保证文献标引的一致性和准确性,从而提高查全率和查准率,检索语言也应随着科学的进展而不断地充实、提高、完善。再者,提高教学科研人员表达提问特征概念的正确性,也是提高法律文献检索效率的一个重要方面。由于教学科研人员对他所要查找的法律文献最为清楚,如果他们了解和熟悉检索语言和标弓1l规则,那么在选择和组配符合提问特征的检索词时就会更全面更精确。为此,必须对教学科研人员进行法律文献检索和计算机检索知识的教育,使他们掌握主题词的选择、提问式的构造、组.配以及现代检索工具使用的基本原理、技术与方法。

    最后,提高法律文献检索效率还要加强法律文献策略的研究。所谓检索策略,就是处理检索提问的逻辑与查找步骤的科学安排。即如何正确地构造逻辑提问式以确切表达教学科研用户的文献需求,又如何根据教学科研人员提问式所表达的概念范围来选择检索工具,确定检索途径等。

    图书馆法学期刊开发与利用

    杨懿范

    一、法学期刊的管理,是法学期刊开发利用的首要条件

    科学管理就是遵循客观规律,运用科学方法和先进的管理技术,合理使用人力、物力和财力,达到最大限度地提高工作效率之目的。科学管理期刊是搞好期刊管理与开发利用的重要环节。首先,要提高期刊管理工作者的政治思想水平、文化素质和管理水平,根据读者服务工作的特点,掌握有关学科的基本概念,对一、两门相关学科能有进一步的了解、研究,努力掌握其发展动态、规律和信息以及信息流通的各种渠道和手段,在传统服务方式的基础上,根据信息社会发展的特点和需要,不断开拓新的服务途径。为此,期刊管理工作者必须具备一定的服务技能,熟悉馆藏和各种目录,掌握文献检索方法和有关工具书,通过组织管理和开发利用期刊资源,运用各种检索工具,把分散在各种文学资源中的有关知识、信息引进一系列的组合,有针对性地及时提供给读者,以满足读者的需要。其次,要合理设置期刊库和期刊阅览室,发挥各自的作用,并使它们形成相互配合、相互补充、有机联系的阅览室体系,以便尽可能全面而又有区分地满足各类读者的不同需要。要以有利于教学、科研人员充分利用期刊为第一原则。国内外的资料和实践都表明,出版5一lo年之内的期刊利用率最高,lO一20年之间的次之,20年以上的就很低了,这说明期刊的利用情况是有规律可循的。根据这一规律,我们可以将5一15年以内的期刊另设辅助期刊库,以供不同层次的读者查阅,这样既缓解期刊库拥挤的矛盾,又利于读者的使用,提高了管理效益。

    二、法学期刊文献的来访质量。

    是法学期刊开发利用的物质基础藏刊建设是图书馆开展各项服务工作的物质基础,藏刊的数量以及藏刊的结构,对充分发挥图书馆的作用有着直接和重大的影响。因此,加强藏刊建设是开发利用期刊资源的物质保证。那么如何才能有一个高质量的藏刊体系呢?

    笔者认为:第一,根据党的方针、路线、政策和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不断分析期刊出版的新动向和读者阅读倾向与规律,找出必须采集的专业期刊,逐步调整好馆内的核心期刊。努力使出版发行、读者需要和馆藏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第二,结合学校的培养目标、专业设置、教学计划、科研项目,有针对性地采集期刊。期刊采集不仅要根据读者的当前需要,而且要考虑未来发展的需要,按总体期刊收藏蓝图来设计采访计划,同时要多层次多方位地调查研究,坚持藏为用的原则,不断提高馆藏质量。第三,在期刊种类剧增的

    今天,任何一个图书馆既不能、也没有必要订购所有的期刊。这就要我们深入到各系、室进行凋查研究,根据__期刊的性质、读者的需要和图书馆经费等因素来确定馆藏的核心期刊。同时处理好各类专业期刊的收藏比例。在充分保证核心期刊与常用期刊的完整性和连续性的基础上,力争做到既经济又合理,错订、重订、漏订现象尽嫩避免,千方百计地把藏刊建设搞得更好。

    三、建立健全法学期刊目录体系.是开发利用法学期刊的重要工具

    期刊目录体系是图书馆所确立的目录种类及其相互联系互相补充的整体。图书馆为了从各种不同方面揭示藏刊,向读者宣传期刊,指导阅读,更好地满足读者的需要,必须编制各种类型目录。图书馆在设立目录种类时应力求充分揭示藏刊,并且彼此之间要有合理的分工,相互补充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

    笔者认为:第一,期刊目录的出现是期刊开发的第一次深化,一般读者利用期刊,都是从刊名、类名进行查找,故编制刊名目录和分类目录是对期刊文学的初步开发,它们是揭示馆藏、指导读者利用期刊的最基本的检索工具。第二,索引的编制是期刊开发的第二次深化。索引不以期刊整体为记录和检索单元,而是以期刊论文内部个别事项和主题内容作为记录单元,并用这些记录指引期刊论文中的事项和单元知识。编制期刊主题索引可以将同一主题分散在各个学科领域的文献资料,集中在同一标题下,使读者从这一主题就可以查到有关某一研究课题的相关资料,省时省力。第三,文摘刊物的出现是期刊开发的第三次深化。文摘就是摘述一次文献的新思想、新见解、新观点,并加以准确地浓缩和表述,并将许多文摘款目经过科学的组织编排提供检索途径的一种重要方法。文摘与目录、索引相比,含有更大的信息量,它具体揭示了期刊论文中的各种事实、概念、数据、原理和过程。读者可以迅速地综观某一学科、某一专业领域的研究现状,并在此基础上,有选择地阅读原文从而提高期刊利用效益。第四,综述是期刊开发的第四次深化。它从某一相同主题内容的众多期刊中,选取具有参考价值的资料和最新情报信息加以组织编写,并针对某一学科、技术等专题全面收集国内外的有关文献,经过整理、鉴定及分析综合,然后根据学科理论和国家决策,进行叙述和评论。这种文摘性综述是集一次和二次文献的精华,是三次文献又兼一次文献重要特征的综合性文献,具有很重要的引导功能。

    法学古旧书籍的整理与作用

    姜红莉

    图书馆是高校科研服务的前沿阵地。但长期以来,图书馆的服务往往处于被动状态,‘服务模式单一,服务手段被动,如何能够多方位积极主动地为读者提供服务,是当前图书馆发展的需要。高校图书馆要想更好地为学校的教学和科研服务,应以观念革新为前提,以体制创新为基础,以现代科技为手段,以一流服务为目的。首先要从观念上找准自我的服务定位,要了解学校的学科分布,与各院、系、室建立起协作关系,明确服务方向和目标,不仅为在校的师生提供服务,还可以在校外扩大读者群,延伸图书馆服务的触角。现f£化的设施和技能是图书馆服务的前提和基础,图书馆管理员借助先进的网络和计算机技术,为读者提供便捷和准确的信息服务,是图书馆管理员必须具备的服务技能。衡量一个图书馆的服务水平,不是以一个图书馆藏书量的多少为基准,而是以该馆的文献利用率高低为标准。图书馆收藏了许多文献,但无人问津,不能为读者所用,或读者利用很少,都不能证明这个图书馆具备很高的服务水平。只有提高文献利用率,变“藏书楼”式图书馆为开放式的图书馆才是图书馆为科研提供服务的一条重要途径。2003年3月起,我院图书馆对馆藏古旧图书进行了整理。我馆古旧图书主要有三大块。

    第一块,指《申报》,<中央日报》,<大公报》,(晨报》等一批古旧报纸,其中<申报》是我馆馆藏的一大特色,其收藏之全,在国内已属罕见。曾有过一段时间,我馆收集撰写一些民国大案要案,就以此为依据,查询、检索到了许多重要史实。

    第二块是线装书,涉及政治、经济、史料等内容,但线装书的阅读与我们现在的阅读习惯存在一定的差异,又因为保护和保存的需要,因此这类书籍除非以后经由特殊的技术处理(缩微、扫描)后,才能为广大读者阅读、利用。

    第三块,也是我馆最具法学特色的一块--法律典籍。其时间跨度为1911年至1949年,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法学典籍。

    由于这些书籍出版时间长远,距今最长也有近百年历史,极具史料价值,特别是对立法史、法制史、法律思想史的研究具有一定的借鉴价值。

    其次,现今我国台湾地区的有关规定是沿革了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有关规定,追根溯源就要研究这些法学典籍。这些书籍虽谈不上浩如烟海,但由于文言文体及个人精力有限的原因,要想详读专攻其中一类,也会困难重重,所以只能有计划有选择地阅读。古人有云,略读博览;精读详研,选材要严。对这些法律书籍的研读应视个人的基础、专业及研究课题而定。因此为读者提供相关且有用的书籍,应当是我们图书馆人提高文献利用率,切实为我校科研提供优质服务的一个方面。如今将这些古旧图书编目分类只是对这些文献资源进行了初步的加工整理,读者如果想利用这些文献,只能通过笔者前文所说,从分类的途径加以检索和查询。但由于我们的读者不了解图书馆的分类法,通过分类途径检索,他们往往无法感性地了解书的内容和方向,也就是说读者是被动的,是大海捞针似地去查询资料,他们只有翻阅了所有相关研究课题的这一大类书籍,才能从中找出对自己有用的资料。作为图书馆员应当想读者所想,对该类有参考价值的文献编制二次、三次文献,如目录、索引、文摘等。从长远的角度考虑,还应对该类文献数字化。对文献资料的数字化管理不仅能保存为数不多的年代古旧的文献,还能通过数字化使这些古旧书籍版式古老、繁体字、异体字等普遍现象得以根本性解决,以方便读者的阅读和利用。同时检索某本书籍中的有关文句或某个作者有关论点,其优势是手工操作不能相比的。

    法律信息素质教育

    弋专

    一、法律信息在各时代的分布特点

    我国古代的文献、典籍,大多是按经、史、子、集四部分类,因此,法律信息的分布颇具特色。第一,散见于经部。我国封建文化,学术上以儒家为本,经学独居首位。“春秋决狱”,以经注律,以经代法,成为趋势,从而加速了经学法典化。如‘书义断法》、‘春秋比事》、《舜典补亡》等。第二,集中予史部正史“刑法志”、“食货志”及史部“诏令奏仪”、政书“职官类”;散见于类书;别史、杂史、传记等类目中。政书专辑典章制度,“刑法”与“食货”部分则分布于类书中。如<太平御览》刑法部含有叙刑(刑法理论)、法令、听狱、决狱等刑法和刑诉方面的法律信息。第三,集中于子部法家类。该类目中,有大量的法律思想史资料。古代的法律信息也散见于子部的儒、道、杂、墨等相关类目中,且有些类目出现交叉现象。如<邓析子>一书,<汉志》和<随志》列人名家,<四库总目》列入法家。<管子》一书,<汉志》列人道家,《四库总目》却列入杂家,等等。第四,分布于集部。集部中主要收入多人总集和个人别集,名为文集。文集中收入作者一生的重要著作。由于历代学者多系名臣大儒,其著作中蕴涵着大量的法律思想史方面的信息。例如,唐代诗人自居易的<白氏文集》,其中的<刑礼道》、<止狱措刑》、<议肉刑》、<议赦》、<去盗贼》、<论刑法之利弊》等文献就是法制史方面的重要典籍。文集中的奏文、论议、制表、书、疏以及杂著等文体也都含有大量的法律信息。此外,古代的法律信息还存在于丛书中。丛书是古代文库形式之一,如<章氏丛书》、《知不足斋丛书》、<守山阁丛书》、<平津馆丛书》、<汉魏丛书》,等等。

    我国从清朝末年到民国时期,社会急剧动荡,其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都产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因而产生极其丰富和复杂的法文化。这一时期的法律信息,除了仍然分布于经、史、子、集等各种类书、政书之外,更散见于众多的报刊杂志上。由于近代社会的出版业如雨后春笋,且种类繁多,因此,以年鉴、手册、公报、丛书、百科全书等编纂形式的出版物上分布着众多的法律信息。如这一时期编辑的大型丛书<四部备要》、<四部丛刊》和<丛书集成初编》等。此时,国外“十进制”科学分类法已传人中国,所以近代的法律信息更广见于“十进制”分类书目中。现当代法律信息的分布具有一些新的特点。第一,法律信息集中分布在与法有关的专业新闻出版机构的出版物上,同时,散见于如哲学、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其他专业和综合性的出版物。第二,分布于国家立法、司法和政府各职能部门。国家的法律、法规、法令、条例、规则、指示、命令、判例、案例、法律解释、公报、公告以及国际条约、协定、章程等一系列重要的法律信息均产生于上述诸部门。第三,广泛分布于计算机网络和全国各种类型的图书馆、博物馆及情报科研单位。

    二、法律信息素质教育中的技能学习

    17世纪法国杰出的数学家、哲学家雷纳·笛斯卡茨(Rene Descanes,1596一1650)曾在他的著作《方法论》说:“最有价值的知识是关于方法的知识。”信息索质教育的关键是学会检索有用信息的方法和技能。可以从以下途径进行学习。

    首先,利用传统的手检方法。即利用各种书目、索引、字典、辞典等工具书检索相关的法律信息。那么,进入计算机网络时代,这些所谓传统落后的方法是否可以完全扬弃呢?回答是否定的。因为,目前还不可能将从古至今所有的文献都进行数字化转换。因此,传统的手检方法仍然需要掌握。我国历代典籍,其编排和检索体系相同。例如,号称世界之最,明代永乐年间编篡的大型类书《永乐大典》是用韵目编排的;耗时20年,集中全国一百多位专家编篡的《汉语大辞典》除了普通的检索方法外,还用《广韵》4l声类注音;《中国丛书综录》和《康熙辞典》等则用天干和地支以及四角号码编排的。试想,如‘果不懂音韵,不会四角号码,不知道什么是天干、地支,那么,面对浩瀚的古代文献,岂不问道于盲? 因此,欲提高法律信息教育索质,就必须积累中国传统文化学养。

    其次,利用计算机网络。通过相关的网站、网页检索法律信息j这是信息化时代的主流和必由之路。检索方法首先是咨询,所谓咨询是充分利用便捷的方法,如现成的网址工具书和通过各种搜索引擎查索相关网站。

    最后,从专题到综合再从综合到专题的环绕检索,搜寻目标。还有一条捷径是利用数字图书馆。数字图书馆的信息资源是经过分类、编辑、加工、整理的数据库,其信息具有很高的含金量。更为可取的是,数字图书馆使用国际标准通用置标语言/可扩展置标语言(sGML/xML)对文献的具体内容进行标引,并抽取元数据组织元数据库(即数据之索引)。因此,利用数字图书馆检索法律信息,其查准率、查全率和速率都超过搜索引擎。

    电子阅览室在法学图书馆的作用

    蒋秋玲

    图书馆计算机的普及化推动了图书馆业务管理计算机化。首先,信息加工和书目文献检索的计算机化,使读者借助计算机能很快地查到所需的图书资料,改变了信息服务方式,提高了服务效率。其次:打破传统的馆藏格局,使藏书由以单一的印刷型出版物为主,向印刷型出版物和电子出版物并存转变,从而解决纸质藏书成本高、占地大等问题。从而推动法学文献数据库的建设,根据教学、科研的需要,数据库得以不断地充实和完善,并逐步实现图书馆网络化,打破馆际、区域和国界限制,实现资源共享,弥补了法学院校图书馆建设中的不足。电子阅览室的建立促进了图书馆自动化建设,图书馆自动化建设的发展又不断丰富和完善电子阅览室的功能,使其成为获取知识、传播信息和进行素质教育的阵地,在法学教育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l、电子阅览室是教学、科研的重要阵地

    法学图书馆建立电子阅览室,提供电子化、网络化的信息服务,推动了法学专业文献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法学图书馆馆藏的文献量,虽然远远比不上普通高校图书馆,但就法学专业文献而言,无论在质量上或数量上都占有优势。应对这些文献资源加以整理、开发和利用,分门别类建立数据库,在图书馆局域网的基础上建立校园网络,使教师足不出户就可以方便地查阅和收集有关信息;学生可以在电子阅览室查看图书资料,博览国内、国际知识和信息,增强内在素质。运用高科技手段获取信息是时代发展对现代人才素质的要求,谁能在最短的时间掌握信息,谁就掌握主动权。所以充分利用网络系统功能获取广泛的知识和信息,弥补课堂教学的不足,推进科研工作,培养创新能力,在现代法学教育中显得尤为重要。

    2、建立并形成独具特色的法学情报资料网络,使教学、科研和实践相结合

    以电子阅览室为基点与学校教研室以及其他法学部门的情报中心联网,形成独具特色的法学情报资料网络。以图书馆法学系统情报中心为依托,向学校各部门、教研室辐射。如此,法学第一线的信息可以不断及时传到学校,进入课堂,进入法学院校科研机构,院校科研成果也可以更直接、及时地为一线服务,使教学、科研与实践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这样不但可以解决法学系统信息资源共享的问题,而且可以利用法学系统网络进行在岗人员的再培训和重大课题研究等等。

    政法院校大学生信息素质的培养与图书馆作用

    俞岚

    馆藏文献信息资源是对学生进行信息索质培养的物质基础。政法院校图书馆除收藏了大量法律图书资料还涉及大量的经济、哲学、政治、教育、文化等多门类的文献信息资源,它可以满足本校师生学习和研究的需要。尤其是各种期刊资源,信息内容新颖、时效性强,基本形成了规模化的具有法律院校特色的藏书体系。这些宝贵的文献资源不仅在培养未来的政法工作者发挥重要作用,也为政法大学生信息教育提供必须的信息保障。要加强馆藏文献资源建设,使之为培养学生信息素质服务,就必须坚持教育性、学术性、专业性的前提下,突出网络信息资源建设。首先,增订计算机技术、网络信息技术、计算机文献检索方面的图书和期刊;其次,购置法律专业的光盘数据库等电子文献,这不仅有利于文献检索课学生上机实习,也是未来图书馆信息资源建设的主要方向。随着电子文献的大量增加,加上联机目录的出现,馆藏文献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电子出版物和网上信息量要比馆内书刊信息大得多,网络信息资源成为图书馆的主要信息资源,图书馆应加强对之采集加工,还可开辟电子阅览室,让大学生通过光盘和网络,了解最新的法律知识及研究方向,获取丰富的信息资料。同时,应该为大学生创造良好的阅读条件,让他们感受到浓郁的学习气氛。在信息素质教育方面,图书馆是主要基地,图书馆员应是主力军,各政法院校因校制宜、因时制宜,根据学生不同的学习阶段,不同的教育需求,突破陈规,勇于创新,积极应用信息技术,提高信息索质教育的效率和效果。因此提高索质、增强能力的图书馆队伍建设是信息保障服务的关键。建设一支结构优化、索质较高、能力较强的图书馆专业队伍是信息素质教育的关键因素。一要优化业务人员队伍结构,包括学历、年龄、专业、知识结构等,要使年龄较轻、学历较高的文献信息管理专业和熟悉法律专业的技术骨干成为队伍的主体;二要提高队伍索质,注意加强现代信息技术、计算机应用、文献信息管理以及法律知识的学习和教育,尤其要重点培养计算机应用、网络信息服务、数据库建设等方面的技术骨干;三要增强能力,重点是提高为读者和用户提供各种信息鼓舞的能力、开发信息资源的能力和开展文献信息管理科学研究的能力;四要适应需要,对队伍数量__的编成、业务机构的设置、岗位职责的划分,要遵循文献信息工作的规律,经过科学论证,加以调整改革,以适应信息素质教育的需要;五要发扬艰苦奋斗精神、敬业奉献精神、开拓创新精神和积极主动精神,在教学、科研工作中发现信息素质教育的“切人点”,选准“突破点”,不断提高信息索质教育的针对性、时效性、价值性,取得信息索质教育的最佳效果。

    提供法律图书信息服务法学教育研究

    陈国雄  顾和钧

    高校图书馆具有履行教育和情报职能的任务。作为政法院校的图书馆,当然也不例外。事实已证明,法律图书文献资料在法律教育和法学研究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法律教育和法学研究者在法律图书文献资料中获得了大量的信息,他们将其作为学习和科研中必不可少的“中介物”。这是因为教育和科研的成就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资料的积累。只有积累,才能在综合基础上创新,才能在原有基础上发展。这里的创新和发展都有赖于文献资料。

    我们法律图书文献资料阅览室的特点是精(品)而全(面)。所谓“精品”,是首先突出政法院校以法律教育和法学研究为主这一特点,将原馆藏图书(均为仅剩一册)移植而成。同时开发了线装法律图书、民国时期法律图书和台港澳版法律图书几大块,成为为法律教育和法学研究提供文献资料信息供应的主渠道。而“全”则是文献资料必须全面,所有与法律教育、法学研究相互关联的学科,如国家政治、外交、经济、文化、贸易、管理等均无一遗漏;对法学资料无关联的,也进行了重点建设,各类工具书、各个时期的过刊,更是一网打尽,全部入库。这种精而全的馆藏建设对法律教育和法学研究起的作用是非常大的。

    首先,法律图书文献资料中的“精品”可以成为读者教室、课堂外的“良师益友”。它不仅能巩固与补充所学法律知识,更可以培养和提高学习者的专业素养。根据信息库的信息和自己的不同专业,学习者可以自主选择所需的信息源,用以开拓专业视野和专业内涵。我们在实际工作中通过调查发现,在政法院校攻读的研究生利用图书馆查找资料、收集信息和自我学习、上网浏览的时间大大超过本人在导师指导下的课堂学习时间。他们每周仅4小时是在教室学习,除此之外的全部时间(8:00-22:00)均在图书馆渡过。

    可以这么说,图书馆从其原有的法律教育从属地位向本身具有的教育功能转变的现实,已经得到了越来越多学习者的认可。其次,法律图书文献资料所提供的各种专业信息要全面,必须要让法学研究者感到有足够的量。收集和建设非法律图书资料就能使这一要求得以实现。采用现代化手段,收集整理其它各学科的信息,就能更直接和深入地服务于法学研究,使研究者用很短的时间,在同一地点收集采访到所需资料。以教育功能和服务功能为本,建设一个精而全的法律图书文献资料信息库,实际上也是突出了以人为本的建馆思想。而它所产生的直接和间接作用,无不起到了服务于法律教育和法学研究,并推动着法学事业的发展。新的法律教育方式和新的法学思想都在不断地改变和出现,但不管怎样,它都必须要有让学习者和研究者有足够的、全面的、系统的和上乘的法律图书文献资料为前提,否则便成了一句空话。高效率地检索利用法律信息,将图书馆作为法律教育和法学研究的一个重要阵地,正是法律教育和法学研究不断创新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之一。在此同时,法律教育和法学研究通过发展的理论和观点,以高质量的科研成果,又为法律图书文献资料的建设和发展增加了新的内容,提供了新的信息,使该数据库不断扩充。新的著作、学术论文及不断推出的法律法规等等,都在源源不断充实和更新着我们图书馆的馆藏建设,这实在是一种良性循环。

    实践已证明,法律图书文献资料的作用在于促进法学研究的深入发展,而后者的发展成果又是前者创新保存的内容。两者是相互补充、相互推动、辨证地发展着。法学发展的趋势表明,今后有相当一部分法学科研成果要有专门的科学方法予以保存,为新的研究课题服务。法律图书文献资料发展起来的法学体系为法学工作者提供着未来法学的蓝图。可以这样说,在向法学领域的广度和深度进军时,既要高度重视法学研究工作,也不可轻视法律图书文献资料在法律教育和法学研究中的作用。

    图书馆在法学教育中的地位

    梁荣菁

    一、图书馆的教育功能是课堂教育的延伸

    教师根据教材按照教学大纲在课堂上所传授的知识毕竟是有限的。对某些问题的更深入、更广泛的理解还必须通过学生的自学,教师上课只能“举一”,学生通过自学广泛涉猎才能“反三”。学生在图书馆对老师课堂讲解的某一问题经查阅解释同一问题的多种参考书后,才能更深刻地理解,或者说才能更好地消化老师传授的知识。甚至他们会发现老师课堂上所讲的只不过是一家之言而已。如果说在传统的法学教育体制下,图书馆的教育功能更多地侧重于“第二课堂”的从属地位,即侧重于对第一课堂的巩固和补充;那么在现代法学教育体制下,图书馆的教育功能则更多地侧重于专业索养的培育,即图书馆不仅在于满足课堂教学的需要,而且成为进行高质量的课堂教育的必要条件。图书馆的专业性、自由性、可选择及其信息资源的系统性、完整性,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发挥着学生专业索养的主导作用。随着多媒体技术、网络化技术在图书馆的运用,图书馆的教育功能日益得到提升,以至于和课堂教育平分秋色,成为现代法学教育不可或缺的有机组成部分。现在的大学生,特别是研究生,在图书馆查找资料、收集信息、阅览文献、进行自学或在因特网上浏览法学研究韵最新动态等方面付出的时间,已远远超过课堂学习的时间。华政图书馆还对我们本院学生开设文献检索课,教会他们如何熟练地使用多种工具书查找文献资料、检索数据库以及在因特网掌握获取知识和信息的方法和技巧。这些方法和技巧,正是在第一课堂难以获得而又是从事法学研究和法律工作所必须具备的最为基本的知识之一。它使学生的信息素质有了很大提高,并在终身教育中获益一生。

    二、图书馆的导读服务

    对提高学生的文化素质与创新能力的培养是学校其他部门不可替代的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面向2l世纪教育改革中的一项重要而深刻的课题,而大学生素质教育又是一项综合工程,需要高校各部门协同作战。大量事实证明,图书馆对大学生素质的提高有不可低估的作用,其潜在影响甚至不亚于课堂教学。因为图书馆既是人类知识的宝库,又是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传播情报信息的重要场所。它贮藏着全人类的文明成果,指导和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

    一本好书就是一个好的世界。它能陶治人的情操,使人高尚。优秀的书籍是人生的导师,是大学生成长不可缺少的精神食粮,对其形成正确的人生观和培养优秀品德具有深远的影响。.因此加强藏书宣传,做好导读工作是图书馆加强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导读就是要求图书馆员参与学生的阅读活动,影响学生阅读倾向,干预学生的阅读行为,介入学生的阅读过程,引导学生正确利用图书馆。培育学生的个性和自主性,乃法学索质教育的基石。没有自主性和个性发展,就不可能有创造性、没有创__造性的学生就不能说是一个素质良好的学生。法学教育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对学生创造性思维的训练和专业索质的培养,培养学生获取专业知识和驾驭学科前沿的方法论的把握,使学生成为具有潜能的创造者。要实现法学教育改革的目标,无论是老师还是学生都必须在图书馆花费相当多的时间查找资料,才有可能将这种改革进行到底。这些都使得图书馆在法学专业的教育中,成为一个重要的职能机构。从这个意义上说,图书馆的工作不仅仅是资料汇集、信息中转和专业学术研究的前期劳动,同时还是课堂教学改革和法学专业教育创新必不可少的前期环节。

    图书馆在法学教学中的地位与作用

    宋惠兰

    l、图书馆是培养学生全面素质和健全人格的摇篮

    高级法律人才是要执掌法律这柄社会公平与正义之剑的人才。社会对这类人才的要求,第一位的是他们的道德水准和健全人格。而书籍则是学生的思想、理想、道德、行为准则形成的导师和益友,对于培养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健全人格,具有重大作用。

    2、图书馆是供给学生法学专业知识的主要源泉

    政法院校要培养法学理论人才和法学实践人才。因此,学生在整个大学学习期间,占主体地位的学习内容是法学与法律的专业知识。学生法学与法律专业知识的取得有两个来源:一个来源于课堂教学,即教科书、讲义、教师课堂口授;另一个来源就是通过图书馆阅览。学生在大学读4年,课堂上接受的教科书、讲义,总共也不过几十本书而已;而通过图书馆阅读获取的法学专业知识则是大量的,乃至无限的。它视每个人的努力程度,可以是上百本,几百本,乃至上千本。近有一个高校图书馆阅读情况调查,每周1-2次去图书馆的学生占53%,每周.3-5次去图书馆的学生占24%,每天1次去图书馆的占8%,每周不足1次的占10%。这就表明绝大多数学生是充分利用图书馆的源泉来吸取专业知识的。

    3、图书馆是学生创造性思维驰骋的广袤原野

    现代法学教育,对于大学生、研究生来说,不是单纯获取知识,做一个书袋,两脚书橱;而是在获取知识的过程中,同时要启动和运用自己的创造性思维和鉴别能力,独立思考,去粗存精,去伪存真,在前人的知识基础上,自己有所发现,有所创造,从而发掘时代与法律碰撞所引发的新亮点、新火花。要做到这一点,学生们必须借助于图书馆中丰富的古今中外法学文献,以其为基础,达到自己的新高度。

    4、图书馆是教师提高教学水平的必不可少的阶梯

    师资是法学教育中的重要硬件。师资在教与学的这一矛盾中,从传道、授业、解惑的功能来说,教师是矛盾的主要方面。教师水平直接决定学生水平,所谓“教学相长”、“名师出高徒”,只有教师教的水平不断提高,才能使学生水平不断提高。教师提高水平的渠道有诸多方面,如进修、校际交流、出国访问等,但无庸讳言,利用本校图书馆,则是一个主渠道。图书馆是教师提高教学水平的一个主要阶梯。

    图书馆声像文献建设在法学教育中的作用

    凌子楠

    l、声像文献建设是衡量图书馆现代化程度的标志之一

    在图书馆现代化事业迅猛发展的今天,充分利用现代化文献资料,提高图书馆馆藏利用率,加快图书馆的现代化建设已显得非常紧迫。当今的读者已不再满足以往单一、被动的信息获取方法,而是希望主动参与,积极、方便、快速地获取信息。现代化的文献资料为读者提供了这种可能。在国内外的图书馆现代化建设中,声像文献始终被作为一种重要的现代化情报源而被高度重视。前些年,上海高校图书馆的声像文献建设相比其他省市和国外图书馆,普遍存在着重视程度不够、起步低、设备陈旧、投入少等问题。因此,图工委早在20世纪90年代已意识到这一差距,制订了一系列措施迎头赶上,并明确指示要把声像文献建设提高到应有的地位加以高度重视。经过这些年来的努力,上海高校图书馆的声像文献建设不断上新的台阶,声像文献建设已成为衡量图书馆现代化程度的标志之一。

    2、声像文献服务是学校校园文化建设、育人工程的重要窗口

    校园文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它涉及到学校各个方面和各个部门,其中图书馆与校园文化建设的关系最为密切。图书馆作为大学生吸收文化信息的重要场所,理所当然应该成为校园文化资源的主要供给地、加工地及储存地和传播地。图书馆丰富的馆藏资料对启迪学生思想、开拓视野、加强学术探索、强化学术氛围、活跃校园文化的导向功能是其他教育形式所难以替代的。在校园文化建设中,图书馆声像文献阅览室可及时准确、全面提供各种类型、各种载体的馆藏声像文献,牢固占领思想文化这块阵地。坚决抵制不健康、低劣、有害的精神产品,积极向广大读者进行内容健康、思想向上、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精神产品,使大学生们从中得到教育和启发,得到娱乐和美的享受,提高大学生的文化素质。

    3、声像文献建设是学校法学教学和科研的重要补充

    在学校的教学科研活动中,图书馆的声像文献应该发挥积极的作用。只有认真做好此项工作,才能使其成为学校教学科研的重要补充。在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的今天,人娄知识急剧增长,学科交叉现象日益增多,知识更新周期日渐缩短,对教育提出了全方位的挑战。传统的教育方式已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其主要表现在对学生进行综合索质教育不够,培养学生主动掌握运用知识的能力和创造性不够;加上专业设置过细、过窄,课程体制和学科结构不尽合理,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陈旧,因而导致许多课程与社会生活、生产实际脱节。现代教育就是要更新那些与科技、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受教育者全面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教育思想和观念,以提高教育质量。而在为现代教育服务方面图书馆可以提供大伍有价值的声像文献,提供声像教学服务并积极配合学校老师制作多媒体教案,为学校的教学科研作贡献。

    图书馆馆员在现代法学教育中的作用

    黄丹华 阎革

    在现代法学教育模式中,学生不再局限于教师所提供的资料,在遇到的问题时通过自己寻找新的资料加以解决,这也不断提高了他们的自学能力,自觉实现教育目标。面临针对这种衙求,图’书馆馆员传统的借还书方式的服务已远远不能满足读者的需要。他们必须从被动为读者提供存量信息转向主动为读者提供知识集合的增值服务。现在法学院校图书馆收藏的文献已不再限于传统纸质印刷文献,电子图书、网络数据库、CD/ROM-电子出版物正成为图书馆馆藏资源的一部分。于此同时,图书馆员与读者的关系也产生了新的、质的变化,图书馆员要承担的重点角色应是知识导航员,诸如为读者按课题要求编制导航系统,把常用数据库的地址或者相关资料预先汇集在起来,或者为读者查询网络资源提供各种咨询服务。总之,图书馆员的作用在现代教育电子环境中将变得更为重要,更为突出。

    在传统的法学教育环境下,由教师自己决定授课内容、形式以及对学生的考核方式。而在现代法学教育模式中,将由教师、程序师、及评估专家等将共同设计高度模块化的课程系统,为不同类型的学生提供不同的学习途径。在这种模式下,学生可以超越教师所提供的基本学习资料,独立地去检索和浏览其他的信息资源。在这种主动学习环境下,图书馆员将在课程设汁中占有重要位置。他们可以按照课程设计.的要求,将各种类型的相关馆藏资源或网上资源系统化、有序化,并负责解释特定学科领域信息资源的组织方式,帮助学生掌握在相对较新的课题领域中找到自己所需资料的方法。

    在现代教育中,图书馆馆员应创造条件,积极辅助教学。可从服务特定课程出发,分析教师和学生的需要,充分利用图书馆的相关资源为教学人员提供最好的支持。例如,图书馆员使用教育管理系统(IMS),迅捷地组织好相关教学资料,并将其传递给教师,为教学服务。此外,科研也是现代法学教育的一个重要目标。为协助学校的科研,图书馆员应当要有强烈的信息意识,与学科带头人进行沟通、交流,通过对纸质文献与各种光盘、光盘数据库、网络全文数据库、国内国际联机检索以及大量网络资源的分析、检索,为学校教师提供课题资料及科研动态。

    随着不断增长的信息资源,要求图书馆员具备较强的信息能力,从而在教育改革中充当信息专家的角色。信息能力的概念为“具有信息能力的人(信息专家)不仅知道什么时候需要信息,而且能够为了做一特殊决定或解决手头问题而识别、检索、评价和高效利用所需信息。”虽然人们对信息能力的理解不同,但都强调对信息需求的认知、检索策略的制定--检索式的构建和数据源的选择及对信息的评价、组织和有效利用的能力,作为信息专家的图书馆员将越来越多地与教师密切合作,参与课堂教学或参与常规的技能课教育。而且,图书馆员在提高自身信息能力的同时,还应利用自身的优势,培养学生的信息能力。

    正由于馆员作用的变化,为了适应这种变化,对馆员的技能也提出了新的要求。

    首先,外语技能的提高。由于图书馆全球一体化、网络化和对多种语言文献利用的需要,另外,对于一些有特别信息需求的用户来讲,满足其需求的基础是对大量数据库资源的掌握。由于我国法学数据库建设的相对滞后以及国际信息产业的快速发展,大量文献咨询不得不依靠国外商业数据库的使用,而这些数据库的内容很少有汉化。在现在政法院校中,仅靠提供中文文献资料已不能满足读者的需求,特别是对于研究生和教师,他们迫切要求了解国外法学发展的最新动态,以及希望通过国外的网络数据库查询到与其课题相关的文献资料。这就要求图书馆馆员具备很高的外语技能,特别是法学专业英语方面。

    其次,在知识宽度和专业深度加强培养。现代法学教育要求图书馆馆员的知识面要宽,法学专业水平要具有深度。在平时,馆员除了对同学进行解答、指示、引导等一般性咨询服务外,更多的是要求咨询馆员能够适时分析和研究用户需求,对文献资源进行二次开发,指导和帮助用户利用馆藏资源和网络资源,优选适宜自己的文献载体,准确高效地获取信息;同时还要开展以综述、专题报告等三次文献为核心工具的深层咨询服务。因此,要求他们不仅要具备图书馆专业知识,还要具备广泛的法学知识和某个主题的深厚的专业知识。

    其三,计算机技能的提高。计算机技能是图书馆馆员最主要的技能。它不仅要求能够熟练操作、使用现有计算机的操作系统、应用软件和各种数据库及网络资源的检索,还应具备一定水平应用程序的开发以及硬件维修技能。应用软件的使用包括对本馆系统的熟练掌握、一般办公应用软件的使用和娴熟的网络检索技能。对检索结果进行再加工时往往会对信息结果进行筛选、分类和保存,这期间图书馆馆员应能自己编制简单应用软件,以满足这些要求;同时建立自己的工作数据库。

    开拓图书馆建设的创新运行机制

    刘爱秀

    世纪之交,以计算机、现代通讯技术和网络技术为特征的知识经济时代已经到来。改变图书馆的管理模式,开拓图书馆建设的创新运行机制是我们今后工作的主要目标。我们认为,开拓和创新思路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重视电子信息资源的采购,加快馆藏资源电子化进程

    现代图书馆的馆藏资源已从传统的图书:期刊、报纸等印刷型文献转向大量的电子信息资源,电子文献已越来越多地被引入图书馆的收藏体系。据统计,全世界的商用数据库多达3000种以上,我国国内生产的光盘数据库也已高达1500多种。近年来,国外一些大学图书馆的年进书量已出现电子文献超过纸质印刷品文献。如美国的俄亥俄大学图书馆1997年的年进书量为6万册左右,但光盘数据库就有160多种。相比之下,我们图书馆的馆藏资源仍然处于传统的印刷型文献。在今后几年中,在电子文献的收藏方面,我们要力争每年都有突破,不但是数量方面的增长,而且要注重质量的提高,发展从大型数据库、单机版数据库、多媒体读物、视听资料等各种层次、各种类型电子文献的收藏。.

    2、建设电子阅览室,改变传统的阅览方式,建设新型的图书馆

    电子文献具有体积小,使用方便,没有馆藏复本限制,有助于解决读者需求不断增长与馆藏容量有限之间的矛盾。但是,图书馆至今没有一个电子阅览室,使所拥有的电子文献还不能充分发挥作用。因此,我们在加快馆藏资源电子化进程中,当务之急是更新设备,改变阅览环境,发展视听资料阅览、电子文献阅览、数据库阅览及网络阅览,使读者能够根据自己的习惯选择方便的阅览方式。电子化的图书馆不仅为读者提供阅览场所,还利用新技术,在有限的空间内,充分发挥其情报服务职能,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为广大读者提供所需的一条龙服务。

    3、注重馆藏资源的特色化,逐步形成具有特色的图书馆

    我们的馆藏应注重“特色”化。所谓“特色”是指反映上海地区国际经贸和金融发展的特点;还应重视电子文献和数据库的建设,从专题人手,做好文献索引编排、全文数据库、以及多媒体数据库的建设,形成一套规范的、有体系的专题信息库。在此基础上我们还将逐步建设以地区文化为特点,结合社区读者的需要,满足地方人才的培养和日益增多的读者群。就图书馆本身而言,有了特色才有优势,才有不可替代性,才能发挥社区图书馆的作用。

    4、增强信息管理意识,努力提高图书馆工作人员的服务索质

    图书馆除了传统的借阅图书外,我们的工作重心应从传统的以纸质文献为主的文献信息资源上转移到以因特网为主的一个全新的信息交换系统。这就要求图书馆的工作人员提高图书管理方面的基本素质,应当具备现代的信息意识、信息知识和信息技能。图书馆馆员为此必须加强参加学习,接受继续教育培训,把信息服务的能力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5、利用网络环境下的文献检索方法,为广大读者提供检索技能培训服务

    传统的图书馆提供的服务主要是书目文献查询、指导检索工具的使用、科研成果查新、以及定题跟踪服务等。随着多种新型文献信息载体的出现,图书馆的咨询服务也出现了新的变化-。除了保留传统的服务项目外,又增加了复杂的网上信息检索、光盘数据库检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代查服务、以及国外信息查询服务。图书馆除了拥有各种信息资源外,还应对广大读者提供新的检索方法和技能的培训,尤其是网络环境下的检索方法。做好文献检索方法和技能的教学工作,这是图书馆的一项开拓性工作。

    6、扩大对外交流,实行资源共享,重新认识文献资源使用权的新理念

    人们酱遍接受的共识。20世纪90年代提倡高校图书馆建立协作关系,提出对联合编目、馆际互借、外刊交换等问题进行协调。如今,网络的迅速发展大大加快了信息的传递和更新,尤其是虚拟图书馆概念的出现,网上文献资源的使用权已比实际馆藏的拥有权更重要。Internet上丰富的文献资源,其开发、使用以及通过网络为读者提供更新更快的信息资源将成为馆藏资源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文献资源的使用权将比拥有权更为重要。这种观念的改变,使图书馆的工作重心也应作出相应调整。例如,加强网上法律资源的检索、整理,培养网络检索专门人员,进一步研究网上资源的分布、分类和特点,为读者做好导航服务,使网上文献资源的使用权得到充分、合理的运用。

    7、创办图书馆网站,做好从传统图书馆向数字化图书馆的转型工作

    数字化图书馆包括三个层次,首先是文献信息的数字化,其次是管理模式的数字化,最终是情报服务的数字化。正如信息资源是图书馆的基础一样,文献信息的数字化是数字化图书馆的基础;管理模式的数字化是数字化图书馆的必备条件,没有先进的计算机技术、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的介入,依靠传统的手段来管理控制数字化的文献信息是不可能的;数字化图书馆的最终目的是让广大读者得到数字化的信息服务,享受数字化带来的便利,使图书馆突破时间、空间上的限制,破墙而出,成为网络上虚拟的图书馆。数字化图书馆虽然是虚拟的图书馆,没有传统图书馆的围墙,但在网络上必有一定的表现实体,图书馆网站就是虚拟图书馆在网络上表现实体。数字化图书馆要依托图书馆网站,利用先进的计算机技术、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宣传自己的信息资源,以网络上信息传播、交换的模式;为广大读者提供数字化的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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