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德国自1971年以来, 以司法部为主导, 并在国家的支持下, 经过长期筹备, 已建成一个以税法、社会法、损害赔偿法为重点的法律信息体系。经联邦德国政府决定, 这一法律信息体系自1985年年初开始, 正式采用有限公司形式, 开展服务, 全名为“尤里斯有限公司” 。由于联邦德国有近40 0 项法律和法规, 每年公布的法院判决约2 00 00 份, 发表的参考文献也是年约20 00 0 篇, 因此, “ 尤里斯”全部使用计算机, 能广泛地迅速提供各种法律信息。
“尤里斯”有四道数据储存器, 分别储存判决、文献、行政法规及标准等四方面数据, 共储文件近46万份。其中使人最感兴趣的是各级法院的判决数据储存器, 储有文件20 万份以上, 达到相当完备的程度, 包含: (l ) 经联邦宪法法院和最高法院正式编纂并公开发表的决定; (2) 自19 77年以来已在法律专业杂志或定期刊物发表的, 以及尚未发表的各级法院在各自裁判管辖区域内的判决; (3) 以近10 种法律专业杂志为根据的自19 65 年至1 97 6 年的损害赔偿法方面的判决; (4) 联邦社会法院战后在他的裁判管辖区域内所作的重要判决, 以及各主管的社会法院自19 5 4 年以来所发表的判决; (5) 联邦财政法院在税法的裁判管辖区域内, 自19 81 年以来绝大部份未经发表的判决, 以及10B6 年以来已经发表的判决。所有上述各级法院的判决, 约10 % 以上以判决全文储人, 其余都是简缩了的判决内容提要。
文献数据储存器则按照判决数据储存器所储的管辖区域, 储存了可供所有裁决管辖区域使用的参考文献, 并采用了13 0 种法律专业杂志从19 77 年以来发表的有关文献, 共约1 8.8 万份。行政法规数据储存器内仅存储当前社会法及税法方面规定。至于标准数据储存器, 到19 84 年为止, 尚在建设之中, 仅作试验性储存。由于“ 尤里斯” 可供各方法律专业的查询, 答复有关问题, 能提高法律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并能改善行政管理和司法工作, 也有利于立法程序的决定, 因此, 目前已有60 余个机构, 成为它的用户, 其中有联邦宪法法院和联邦最高法院。潜在的用户更多, 联邦德国约育3 8.6 万名法学家和法学学生, 还有其他有关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