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高校法律图书馆核心竞争力的意义
高校法律图书馆核心竞争力是法律图书馆依据其所在院校的教学科研和学科的特点, 在长期发展的基础上,充分挖掘与调动自身所拥有的各种资源,优化组合所形成的独有的、难以模仿的竞争能力。构建高校法律图书馆的核心竞争力, 对建立一支稳定且具有崇高理念的图书馆队伍,建立有特色的文献资源结构和特色信息服务,对于法律图书馆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服务理念创新、文化创新,推动法律图书馆事业科学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国内外知名大学法学院大多建有一流的法律图书馆,在我国“ 法律图书馆”目前尚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通常将纸质和电子文献均与法律相关的专业性图书馆统称为“法律图书馆”。法律图书馆属于专业图书馆,主要集中在高校。法律图书馆虽然有基本的宗旨和理念,但未形成类似国外包含着本馆目标因素、价值因素、原则指南、业务准则在内的系统的核心价值体系,没有成为馆员共享的价值观,更没有形成法律图书馆独特的文化核心。加强对法律图书馆核心竞争力的研究,研究和明确现阶段法律图书馆的核心竞争力,是当前法律图书馆人紧迫和重要的任务,有助于法律图书馆从理论上确立自身的功能定位,明确建设方向、工作模式,提升馆员的使命感,树立馆员的职业信仰,促进法律图书馆界的资源共享,塑造法律图书馆良好形象,为法律图书馆建设提供参考,以期提升法律图书馆的核心竞争力。
二、国内外关于法律图书馆核心竞争力问题的研究现状
国内外理论界认为“核心竞争力”一词来源于1990年美国经济学家普拉哈拉德和哈默在《公司核心竞争力》一文中提出的概念。普拉哈拉德和哈默指出,“核心竞争力是在一个组织内部经过整合了的知识和技能,尤其是关于怎样协调多种生产技能和整合不同技术的知识和技能。”1996 年苏珊·朱罗提出了“重组观”,即“重新组建、重新构建、重新设计”。1999 年,图书馆界的代表人物琼·捷和贝思·拜克尼尔提出了“学习观”。认为学习关键技术构成了组织核心竞争力的培育要素。21 世纪初期,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与新技术的进一步突飞猛进,图书馆界对图书馆核心竞争力的研究也达到一个高峰。一些学者提出了“服务观”,理查德·勒认为,只有大力提升图书馆的服务质量才能提升图书馆的核心竞争力。利用“矩阵分析”法得出图书馆的核心竞争力,即能够为用户提供高质量的信息服务。2005 年以后,国外图书馆界关于图书馆核心竞争力的研究转向到了“人力资源观”。美国图书馆协会于2009 年1 月27 日正式批准通过的《图书馆员核心竞争力》包括8 大要素。美国图书馆协会还建立了相关的知识网页,为广大读者提供研究“图书馆核心竞争力”的相关文献资源,国外关于图书馆核心竞争力的研究越来越趋于完善。
国内关于图书馆核心竞争力的讨论兴起于21 世纪初。根据中国知网上的搜索数据, 2000 年开始掀起图书馆核心竞争力讨论,并持续至今。这与信息技术迅速发展,图书馆面临挑战越来越大有密切关系,而美国等发达国家的先行探索也给我国图书馆核心竞争力研究提供了借鉴。十年多来,不少专家和学者纷纷发表自己的观点。例如:2000 年, 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张晓林博士《走向知识服务: 寻找新世纪图书情报工作的生长点》一文, 是国内较早涉及图书馆核心竞争力的理论。张晓林指出“ 我们应将核心能力定位在知识服务, 即以信息知识的搜寻、组织、分析、重组的知识和能力为基础, 根据用户的问题和环境, 融入用户解决问题的过程中, 提供能够有效支持知识应用和知识创新的服务”。齐先飞认为,高校图书馆核心竞争力是在充分发挥自身资源和人才优势的基础上,及时掌握和适应用户群的需求及变化,满足用户文献信息需求的竞争优势。总之,中国图书馆人对图书馆的核心竞争力展开了积极探索,虽然不同时期有不同表达,但图书馆核心竞争力应该符合中国国情和时代特征的共识逐渐形成。遗憾的是,作为专业法律图书馆,法律图书馆的核心竞争力鲜有人进行研究,而法律图书馆的快速发展又急需这方面的理论支撑,因此,法律图书馆人肩负重任。
三、高校法律图书馆优质的专业服务是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基础
高校法律图书馆是高校的文献信息中心,为教学、科研服务的学术性机构。高校法律图书馆的服务对象面对的主要是法学院的师生,这些读者具有专业的法律知识,对文献信息资源的要求较高。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和网络的发展, 读者阅览习惯的改变以及用户信息资源环境的改善,读者对图书馆的依赖程度也有所下降。因此,法律图书馆应结合自身的馆藏资源、技术设备和服务能力,了解学科带头人的研究方向,开展深层次的信息加工,把基于文本的检索、咨询等服务提升到基于内容的知识服务, 真正融入到教学科研活动中。具体应该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在服务理念上,应该始终遵循“读者至上,服务第一”的原则
法律专业图书馆要想提高核心竞争力,就应该改变传统的服务理念,由“重藏轻用”的传统观念向“读者至上,服务第一”的服务理念转变。法律专业图书馆的工作重心也应由传统的收集、整理、加工等基础服务向如何提高纸制资源和电子资源的利用率高层次的知识服务方向转变;把读者真正放在第一位,引导读者及时准确地获取自己所需要的信息文献。开展读者教育、专题讲座、数据库讲座、开设法律检索课等,帮助读者获取和掌握文献信息。
(二)在服务模式上,由传统的单一的简单被动服务
向智能密集的知识型服务转变高校法律图书馆应该利用现代的先进技术,使法律图书馆真正成为一个收集、整理、传播法律信息资源的学术机构,满足法学院读者乃至全校读者不同层次的需求。读者的服务应采取多元化的方式,如:图书馆查询、外借预约、学科馆员、书刊导读、E-MAIL 咨询、实时咨询、电话咨询等。知识生产与知识创新服务、个性化服务、参与式跟踪服务等等,给读者带来极大的便利。图书馆工作人员应充分运用计算机、网络技术与法学院师生建立联系,主动地、有针对性地提供专业的、个性化法律文献信息服务。热忱帮助读者解答疑问和所求, 读者满意才是最好的服务质量。
(三)加强馆员业务培训,努力提升专业水平
法律图书馆员是指主要从事法律信息资源的收集、存储、交换和传递过程的图书馆员。作为有竞争力的法律图书馆,拥有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团队是体现其核心价值不可缺少的要素。在欧美,图书馆员要成为图书馆专业人员,必须经图书馆协会认可的图书学院或图书情报学院修满一定的学分,任职资格很高,有着稳定的社会地位。2002 年9月中国图书馆学会成都年会上,有代表呼吁建立中国图书馆员职业资格制度,得到业内人士的认可。建议法律图书馆工作人员不断提升思想道德修养、专业知识修养、文化信息素质修养等,肩负起教师和图书馆员的双重责任;在实践中,不断摸索和创新,不断提升专业的服务质量和水平,努力跟上时代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