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援助案件情况
截止8月底。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348件,其中民事案件637件,占47.2%;刑事案件45件,占3.3%;非诉讼案件664件,占49.3%;行政案件2件,占0.14%。
在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中法律援助律师办理751件,社会律师办理68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理522件、法律援助志愿者办理7件。从受理案件类型上看,民事援助案件仍然在法律援助案件中占到主要部分,其中:民事案件类型中请求社会保障待遇案件64件,涉及农民工权益保护的192件,占30%。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233件,占36.5%。医疗事故案件26件,占4%。为受援人挽回损失或取得经济利益1353.38万元。刑事案件中侦查阶段的通知辩护案件6件。审查阶段的通知辩护案件6件,审判阶段的通知辩护案件18件,申请案件15件。其中通知辩护案件对象中涉及未成年人的11人,涉及盲聋哑人的1人,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4人,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6人。
根据以上情况在1-8月份办理的刑事案件中审判阶段案件占据比例较大。
二、规律及原因分析
(一)农民、农民工和妇女仍是法律援助的主要对象。在1-8月份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中各类案件受援人员1518人。其中妇女245人,占16%;残疾人69人,4.5%;农民597人,占39.%;农民工 432人,28.5%;老年人99人,占6.5%;未成年人18人,占1.2%;少数民族 58人,占3.8%。
(二)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仍然是法律援助的重点。其主要表现为:一是农民工普遍文化程度不高,法律意识淡薄,维权意识差,用人单位未按规定要求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二是企业不注重对员工的培训,增加工伤事故及其纠纷隐患;三是对工伤等认定标准达不成一致意见,当问题发生时双方各执一词,致使纠纷产生。
(三)人身损害赔偿是援助案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主要包括交通、医疗事故损害赔偿和一般性打架斗殴纠纷。从比例上看,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占36.5%,交通事故大多为意外车祸和酒后驾驶。从原因来看,人们交通法律意识不强,司机不遵守交通规则、醉酒驾驶、疲劳驾驶以及行人乱穿越马路等违法违规行为导致交通事故发生。
三、对策与建议
(一)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法》、《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宣传。要进一步增强驾驶员、行人等文明行驶、遵守规则的交通法律意识,建议交警部门加大执法检查和处罚力度,消除影响交通安全的不利因素,确保道路交通的安全、通畅。
(二)加强劳动监察,对企业用工做到全程跟踪监督,建议劳动部门加大对用人单位的监督力度,不定期对用人单位用工情况进行检查,变被动处理为主动预防,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切实维护农民、农民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