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法律图书馆学科服务能力的提升,主要取决于以下三个方面:资源强调学科性建设、特色馆藏凸显学科优势、学科服务要兼顾共性与个性。
1、资源强调学科性建设
图书馆的资源是服务的基础,学科馆要做好学科服务,资源的学科性建设是第一位的。首先,采购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学科背景,或者掌握基本的学科知识。目前,一些高校法律图书馆已经意识到这一点,并不断地优化岗位的配置和馆员的知识结构。①有的高校法律图书馆建立了学科馆员制度,由学科馆员直接参与资源选购;②其次,发动具有学科背景的人参与图书馆资源采购活动。图书馆应加强与院系师生的联系,尤其是学科带头人、或者承担一定科研任务,又经常利用图书馆的教师。采购人员应与不同学科方向的、一定数量的教师保持相对稳定的关系,(可以将其称为教师顾问),同时充分调动在校学生,尤其是研究生参与资源采购的积极性。比如图书采购,采购人员应定期向教师顾问或者学生志愿者提供书单或者书展信息,同时在网页上及时公布订购书单;数据库的试用应及时通知对口学科的教师,同时在网页上公布试用通知。
目前,很多高校法律图书馆都能做到这些,但这些还远远不够,因为现在普遍存在的问题的是,师生参与图书馆资源建设的积极性并不高。究其原因,图书馆对师生的荐购意见反馈不及时,或者资金有限不能购买。师生普遍反映,推荐的图书,半年过去了还不见踪影。同一个数据库推荐了好几次,也终因该库花费太多,不了了之。建议图书馆进一步完善资源荐购的反馈机制,这是学科馆沿着学科方向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对于图书的荐购,图书馆的系统不能做到自动回复的,要尽快升级系统或者用人工的办法尽快通知荐购人图书馆已经接到荐购信息。符合图书馆购买政策的尽快购买,并在图书到馆后第一时间通知荐购人,荐购人应该享有优先借阅。基于某种原因无法买到的图书,也应尽快告知荐购人,并告知其他可选方案,如告知其可以选择馆际互借或者电子书。对于数据库的荐购不能购买的,图书馆有关人员也应告知荐购人其他收录相同内容的数据库或者文献传递的方法,供其作为备选。这样才能在图书馆和师生之间形成稳定的良好互动,互相尊重、互相帮助,才能使学科馆花最少的钱买到最有价值的学科资源。
2、特色馆藏凸显学科优势
在目前高校法律图书馆法律资源趋同的态势下,在资源共享成为未来图书馆馆际合作的趋势下,特色资源的建设对一个法律图书馆的长远发展显得越来越重要。比如政法院校或者高校法学院教师文库的建立和积累,不但可以记录和保存该院校教师的科研成果、追踪一个学科的发展史,甚至可以为学校的科研处审批项目、研究生招生和考生报考提供一定的科研信息;另外,政法院校或者高校法学院每年都有上千或者几百名的法学博士、硕士毕业生提交论文,这些具有一定科研价值的博硕论文积累到一定的量,并运用现代技术进行管理,使其能够被快捷的检索到,也不断地丰富了高校法律图书馆的特色馆藏。还有一些高校法律图书馆特色馆藏书目里面的古代、近代的法律典籍,民国时期的法律出版物等,③也急需将其数字化。
很多图书馆迫于资金和技术的考虑,暂时没有启动数字化保存这部分资源的活动。一些法律古籍或者善本已经或正在普通的阅览室里朽掉了。此外,一些政法院校或者高校法学院有法学重点学科或者研究基地,其研究人员自建的数据库或网站挂在图书馆主页上,也可以算高校法律图书馆的特色学科资源。如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图书馆的“民商法律法规数据库”、“民商事案例数据库”等;中国政法大学图书馆的学科导航里与中国法制史研究基地网站的链接等,这种做法起到了方便读者查找相关主题资料,宣传学科科研成果的双重效果。
除了前述资源之外,视频资料的收集也是丰富特色馆藏不错的选择。政法院校或高校法学院的学科带头人或某个法学研究方向的终身教授等,每学期都会给学生开办专业课的精彩讲座,如果把这些讲座录制成视频资料,存放在法律图书馆的主页上,这种形式活泼、时间自由的学习方式,一定会受到学生的欢迎,同时也增加了图书馆主业的点击率,带动图书馆其他资源的宣传和利用。如随便在Google上搜索哈佛大学的法律公开课,就可以找到哈佛大学法学院的知名教师讲授的关于公平、正义等的视频资料,真有亲临大师课堂、轻松学习法律话题的感觉。
最后,重视收集政法院校或高校法学院大师级教授的手稿、参与立法或司法受聘或者获奖的证书或奖章、重要的学科学术活动照片以及其他能记录学科发展史上重大活动的任何介质,并将其在图书馆的合适位置、时间展出,营造更加厚重的图书馆法律文化气息,提升图书馆物理空间上的人气指数,吸引更多的读者和潜在读者到馆学习。
3、学科服务兼顾共性与个性
高校法律图书馆法律信息资源的建设强调学科性和特色性,归根结底是为了给政法院校或者高校法学院师生提供更加全面的、深入的、甚至个性化的学科服务,推进信息素质教育、教学和科研活动的顺利开展。首先,高校法律图书馆的学科服务首先应满足师生一般的文献信息需求。
第一,定期开办新生入馆教育、文献信息检索课程、资源利用的讲座、各种数据库的培训等活动全面提高师生对文献信息的获取、分析、评价和利用的综合能力。目前在开办此活动中遇到的比较突出的问题是,师生尤其是学生对此项活动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参与度不高。因此今后图书馆应加强这方面的宣传,同时做好与院系或者班级在时间安排上的协调工作,使学生有积极性和时间参与学习。
第二,开展多种形式的咨询和互动活动,使师生在利用图书馆遇到困惑时随时可以找到图书馆员寻求解答。目前高校法律图书馆的咨询主要有FAQ、现场咨询、电话咨询、email服务、短信服务、MSN或QQ群等基本做到了无处不在,但由于资金、技术和人员的考虑,还做不到无时不在,离全方位学科咨询的方向仍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另外,高校法律图书馆应依托其物理和虚拟空间,积极营造便于开展学术交流、互动研讨、创新协作的场所和环境。如北京大学法学院图书馆的小组学习室为热衷于讨论法律问题的师生提供了一个理想的思维碰撞的场所。④
第三,学科馆员列席院系教学、科研大会掌握师生需求和学科发展动态,定期编写资源使用指南或手册,整理学科导航网页,更新相关学科学术动态和最新研究报道等。目前,此项服务面临的问题是高校法律图书馆或者学科馆员和院系及教师的联系有待进一步加强,相关的报道也未能更新。此项工作要求一定的时效性和延续性,需要相关人员不断的及时更新才有价值。
上述服务基本上可以满足高校法律图书馆用户一般的文献信息需求,除此之外,还需要针对用户的个性化需求开展个性化的学科服务。目前一些法律图书馆正在探索或者已经开展了此类服务。比如一些法律图书馆配合学院和教师的科研计划,开展了教师科研成果查收查引服务,并出具其专著或者发表论文被核心期刊收录或者被引用的情况,为学院科研部门审批科研项目、甚至人事部门的职称评定工作提供依据。⑤科研项目或者课题一旦被审批通过,图书馆可以对此提供课题相关资料的代检工作,提供相关文献信息的清单。一些法律图书馆还开展了嵌入教学活动,如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为研究生开设的“法学方法与论文写作”的课程中有三个课时由图书馆老师讲授有关图书馆利用的知识;有的是图书馆员嵌入教师课堂,与教师共同完成某一课程的讲授,如国际法教师讲授海商法内容时,主要从法学专业的角度讲授,而图书馆员从如何检索专业资料的角度讲授。⑥
个性化学科服务不仅仅针对教师层面的用户,学生用户尤其是研究生或者留学生的个性化需求也不容忽视。比如目前一些高校法律图书馆开展的小组培训,即学生10人或以上就可以向图书馆提出一个主题、一个数据库或者一种文献类型查找的培训申请,图书馆在接到申请后负责安排相关人员为其培训。⑦此外,留学生在政法院校或者高校法学院学习的人数不增多,他们大多研究中国法,但是由于语言的障碍,需要外文尤其是英文撰写的中国法律的相关资料,比如法律法规、法学论文或案例搜索与利用方面的培训,目前大多法律图书馆还未能开展此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