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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苏维埃第一部“反贪污浪费”法律文献形成始末
            缪平均 点击量:4252
陕西省档案馆
    

    1934年1月4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首府瑞金。这一天,被称为“中央苏区第一大报”的“红色中华”报,在第二版显著位置上,发布了一份1933年12月15日,由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主席毛泽东、副主席项英共同签署的“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的第26号训令,以及中央工农检察部一封“怎样检举贪污浪费”的指示信和《人民委员会对于中央总务厅瑞金县反贪污浪费案的处分》。该训令和指示信及处分,号召中央苏区广大军民立即行动起来,迅速开展检举和惩治贪污浪费行为的斗争。“红色中华”报是苏维埃中央政府机关报,是中央苏区辐射范围最广、影响最大的一份报纸。毛泽东等领导人非常喜爱这份报纸。党和苏维埃政府的大政方针及重大消息,大都是通过该报予以发布或报道的。从中央直属机关到基层苏维埃政府人员,几乎同时从“红色中华”报上获悉了苏维埃共和国这一重大决策。以此为标志,1934年,这场群众性的与反贪腐、反官僚主义相结合的“反浪费风暴”,高潮迭起,力度空前,席卷整个中央苏区,直至中央红军长征前夕才未终而止。其规模之大、声势之猛、影响之深,在中央历史上实属鲜见。从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成立伊始,以毛泽东为代表的苏维埃共和国领导人,对贪污浪费问题就一直保持高度警惕。早在“一苏大会”前夕,即1931年11月初,中共苏区第一次代表大会通过了“党的建设问题决议案”。决议案严肃指出:必须将严格党的纪律、反对官僚腐化现象作为党的建设工作的中心任务之一;对一切违反苏维埃法律、对革命有损害行为的党员,必须进行严厉的纪律制裁。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成立后,临时中央政府主席毛泽东主持召开人民委员会常务会议,重申中央政府对一切贪污浪费等腐化分子要给予严厉打击;后来又以人民委员会的名义发布了“帮助红军发展战争、实行节俭经济运动”等通令,要求“各级必须坚决执行”,“不得稍有玩忽和怠工”。在此期间,时任临时中央政府副主席的项英,也在《红色中华》报上连续发表多篇文章,对贪腐浪费等现象进行了严厉的批判。他在《反对浪费,严惩贪污》一文中明确指出:“现在正当红军在前方进行革命战争……的紧张时刻,所有后方的同志……最重要的就是节俭经济来供给红军,帮助红军去进行革命战争,谁要不努力去做这一工作,就是怠工。”“这个时候,谁要浪费一文钱,都是罪恶,若是随意浪费,那实际是破坏革命战争。”“号召工农群众起来帮助政府,来反对各级政府浪费政府的钱,对于一切浪费行径,特别是贪污分子,都要给与严厉的惩办!”为此,中央工农监察部增设了一个控告局,并在各机关单位、街道路口显眼处挂设了控告箱,接受人民群众的控告检举。在反浪费斗争中,这些控告箱起了重大作用,一些贪污浪费分子都是通过控告箱检举线索查出来的。从1933年秋开始,在毛泽东、项英等领导下,中央苏区反贪污、反浪费斗争进入高潮,并及时公布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贪污浪费案件。对这些案件中涉及的浪费款项等犯罪事项均予以披露,《红色中华》也做了公开报道,陕西省档案馆藏1934年1月4日第二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机关报《红色中华》报道:唐仁达执行枪决,唐仁达瑞金财政部会计科长,这次检查他的罪目,单只吞蚀各军政机关交来的余款,变卖公家物件的谷子,及隐瞒地主罚款等共三十四项,合计大洋二千余元,其经手浪费中有贪污,还不算在内,人民委员会已决定将唐仁达交法庭处以极刑,并没收其本人财产;蓝文勋撤职查办,蓝文勋瑞金财政部长,他对于瑞金财政的收支,全未理会,唐仁达的贪污他是知道的,但不举发,反直至中央工农检察部审查到,无可掩饰时,才说出唐仁达贪污了土豪刘继仪罚款二十元,让其赔还了事,再不追究,蓝文勋放唐仁达的贪污案件有重大的嫌凝,应予撤职查办。瑞金主席团事先全无觉察检查又不上紧,故予主席杨世珠以警告的处分。在中央苏区引起了强烈震撼。自中央苏区开展反贪污浪费斗争以来,一个个蜕化变质分子被检举揭发出来。但同时又出现了一个新问题,这就是由于缺乏一个完整的惩治贪污浪费行为的法律,造成临时最高法庭在审理案件时,有时出现量刑不准的情况。毛泽东很快发现了这一问题,并意识到必须尽快制定颁布一个惩治贪污浪费的法律文件。他找到项英,以及时任中央工农监察部长兼临时最高法庭主席的何叔衡、中央司法部代部长的梁柏台等人,征求他们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大家一致赞同毛泽东的意见。于是,从法制上反对和严惩贪污浪费行为的重大课题,开始摆上了苏维埃共和国最高决策者面前。经过反复讨论和多方征求意见,一份专门惩治贪污浪费行为的法令诞生了。

    1933年12月15日,由毛泽东主席、项英副主席签署的《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二十六号训令--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用石印印成大字布告,在中央苏区广为张贴散发。“二苏大会”前夕,为了扩大影响,项英又指示中央工农监察部草拟了一份专门配合这场斗争开展的指示信,报经毛泽东审定后,与上述《训令》同时在1934年1月4日的《红色中华》报公布发表。这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制定的第一份完整的反贪污浪费的法律文献,标志着反贪污浪费行为的斗争开始步入了法制化轨道。1934年1月22日,中华苏维埃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在瑞金隆重举行。24日毛泽东在会上再一次大声呼吁:应该使一切苏维埃人员明白,贪污和浪费是极大的犯罪。向着贪污浪费作坚决的斗争,过去虽有了些成绩,以后还应加倍地用力。节省每个铜片,为着战争与革命事业,是苏维埃会计制度的原则。毛泽东的话,掷地有声,振聋发聩,引起了与会代表的强烈的共鸣。会场上不时爆发出持久而热烈的掌声。这代表着中央苏区广大军民与贪腐浪费行为作斗争的决心和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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