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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内外高校引进法律数据库的比较及分析
——基于法学专业排名前 20 的高校数据库资源数据
            徐洁 点击量:10384
南京师范大学图书馆
【摘要】
研究中外高校引进法律数据库的差异,通过调研和比较国际法学专业排名前20 的大学及国内排名前20 的大学订购法律数据库的品种数量等的异同,找出国内外法学方面文献保障的差距,了解国际一流大学数据库建设的水平、发展的趋势,有利于明确国内大学引进法律数据库的总体方向。
【关键字】
法律数据库;法律信息资源;引进数据库;国外数据库
    

    1.引言

    计算机及网络技术发展,为更多获取法律资源创造了条件。快捷的传输方式使得法律数据库逐渐取代以印刷形式存在的法律典籍、期刊、卷宗等参考资料,数据库资源已成为国内外高校法律专业的文献保障。据全球公认的教育机构的QS排名,中国只有香港大学跻身全球法学专业排名前20。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的法学专业分别排名41和43位。

    本文通过分析国际法律专业排名前20的大学订购法律数据库的数据,对比国内排名前20的大学订购法律数据库的数据,寻找国内外文献保障的差距,了解法律数据库发展的趋势,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大学引进法律数据库的水平。

    本文所指法律数据库是指由商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依托互联网技术,收录国家或地区法律信息,如:法律条文、法律案例、法律论著、期刊等法律信息为主的数据库。国内、外常见的数据库有:Lexis、WestLaw、HeinOnline、BeckOnlin、北大法宝、台湾月旦知识库等,而如EBSCO、Wiley-Blackwell、Elsevier等常见的综合性学术数据库中法律所占比例较小,则不包括在本文论述的范围之内。

    2.法律数据库的分类举例

    2.1法律体系分类

    全世界法律体系可大致分为两种:一种是普通法系,属于普通法系的国家,有:英国、美国、新加坡等;二是大陆法系,属于大陆法系的国家(地区),主要有:德国、中国、法国、日本等。所涉及的数据库如表1所示:

    2.2专业分类

    根据覆盖法学专业的不同可分为两类,一是综合类法律数据库,涵盖了法学学科的各个专业;二是专业类法律数据库,针对法学学科的一个或几个专业或针对于某一主题而设立。详见表2

    2.3语种分类

    根据数据库内部语种的不同分类,如表3所示:

    3.国际专业排名前20的高校引进的法律数据库资源分析

    高校选取依据是基于QS世界大学的2013年法学院排名前20名的高校(QS自2004年起与泰晤士高等教育合作,有系统地对世界500所大学进行排名,即泰晤士高等教育-QS世界大学排名,所发表的排名也获各大媒体转载,包括美洲地区的(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亚洲韩国的、朝鲜日报和欧洲英国的星期日泰晤士报),分别是:

    (1)哈佛大学(Harvard University,United States)

    (2)剑桥大学(University of Cambridge,United Kingdom)

    (3)牛津大学(University of Oxford,United Kingdom)

    (4)耶鲁大学(Yale University,United States)

    (5)墨尔本大学(The University of Melbourne,Australia)

    (6)纽约大学(New York University,United States)

    (7)伦敦政治经济学院(London School of Economics and Political Science,United Kingdom)

    (8)哥伦比亚大学(Columbia University,United States)

    (9)斯坦福大学(Stanford University,United States)

    (10)悉尼大学(The University of Sydney,Australia)

    (11)伦敦大学学院(University College London,United Kingdom)

    (12)新南威尔士大学(The University of New South Wales,Australia)

    (13)蒙纳士大学(Monash University,Australia)

    (14)澳大利亚国立大学(Australian National University,Australia)

    (15)芝加哥大学(University of Chicago,United States)

    (16)伦敦国王学院(King's College London,United Kingdom)

    (17)加利福尼亚大学(University of California,Berkeley,United State)
 
    (18)巴黎第一大学(Université Paris1 Panthéon-Sorbonne,France)

    (19)惠灵顿维多利亚大学(Victoria University of Wellington,NewZealand)

    (20)香港大学(University of HongKong,Hong KongS.A,China)
 
    3.1法律相关数据库数量分析

    各个高校按照自身需要和特点,揭示法律数据库的方式各有不同。列出最多数据库的是纽约大学法学图书馆,共列出1,158个法律相关的(子)数据库。平均每个高校图书馆揭示法律数据库的个数为139个。(见图1)

    3.2涉及不同法律体系分析

    国际法学排名前20的图书馆法学数据库中,所有学校均订购了普通法系数据库,有11所高校既有普通法系数据库,又有大陆法系数据库,占所有学校数量的55%,只订购普通法系数据库的学校有:哈佛大学、斯坦福大学、悉尼大学、伦敦大学学院、蒙纳士大学、澳大利亚国立大学、伦敦国王学院、巴黎第一大学、惠灵顿维多利亚大学,其中有8所大学订购了中国的法律数据库北大法宝,8所学校订购了法国的法律数据库JurisClasseur,4所学校订购了德国的法律数据库BeckOnline。

    3.3涉及综合型法律数据库及专业型数据库分析

    在这20所高校里,所有的大学都订购了综合型的法律数据库,其中典型的数据库有:Lexis.Com、WestLaw、Hein Online等,16所大学还订购了专业数据库,如:BNA Making of Modern Law World Trade Law Net等。

    3.4涉及不同语种分析

    有8所大学只订购了一个语种的法律数据库,6所大学订购了两个语种的法律数据库,4所大学订购了3个语种的法律数据库。牛津大学和耶鲁大学2所高校均订购了4个语种的法律数据库。

    3.5重点数据库订购情况

    选取国际知名且有代表性的重点数据库进行分析,其订购情况如表4所示:

    4.中国排名前20名的高校引进的法律数据库资源分析

    该数据是基于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2012年法学学科排名》,各高校排名顺序如下: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大学、武汉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清华大学、吉林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厦门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山东大学、四川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苏州大学、中山大学、重庆大学。

    4.1法律数据库数量分析

    以上20所大学共揭示的法律相关数据库1029个,平均每个学校揭示的数量为50个,数量分布如图2所示(下图)

    4.2涉及不同法律体系分析

    中国法学排名前20的大学中,全部都订购了普通法系的数据库,有18所大学既订购了大陆法系的数据库也订购了普通法系的数据库,占总数的80%。

    4.3涉及综合型法律数据库及专业型数据库分析

    所有20所大学都订购了综合法律数据库,只有7所学校另外订购了专业法律数据库,只占总数的35%。

    4.4涉及不同语种分析

    在这20所大学中,没有一所大学订购一个语种的法律数据库,17所大学订购了两个语种的法律数据库,3所大学订购了3个语种的数据库。

    4.5重点数据库订购情况

    选取国际知名且有代表性的重点数据库进行分析,其订购情况如表5所示:

    5.国内、外高校订购法律数据库的比较与分析

    其一,由于国内外图书馆经费的差异,国外大学订购的法律相关的数据库比国内大学的要多,具有较强的广度和深度,体系也较为成熟。国内大学由于经费、重视程度等因素,相对订购总体数量较少。

    其二,国内高校的法学研究已经日趋国际化,但订购不同类型的数据库方面仍有一定差距,表现在:(1)小语种的数据库,较国际水平还有一定差距。国外大学订购法律数据库的语种相对较多,而国内大学相对较少,大部分只涉及中文和英文两个语种。(2)国内排名前20的高校大部分都订购了普通法和大陆法的法律数据库,但订购比例上,大陆法系的中文数据库所占比例较高。(3)国际排名前20的高校订购的专业类数据库相对多,较综合类数据库信息挖掘更具深度和针对性。国内大学订购法律专业型数据在品种和数量上都较少。

    其三,在重点数据库的覆盖方面,国际排名前20的大学和国内排名前20的大学在订购HeinOnline、Lexis、WestLaw这三大综合性数据库具有较大的重合性,而中国大学在订购中文数据库:北大法宝、法意、月旦的数量大于国际排名前20的大学,详见图3:

    其四,境外大学图书馆在揭示法律数据库方面较重视学科服务,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1)法学专业网站的建设。国际法律排名前20的高校大部分都有法学的专业图书馆网站,较准确地针对学科和专业进行服务。(2)以读者需求为主导的服务理念。在文献资源服务方面。如:哈佛大学的网站,分学科及专题揭示数据库;还有部分大学的法学网站分本科生、研究生、高级研究人员进行分级推荐资源。(3)有选择地揭示网络免费资源。剑桥大学图书馆、墨尔本大学图书馆、澳洲国立大学图书馆、香港大学图书馆等均选择较有权威性、学术性的免费资源,如:Victorian Legislation and Parliament Documents Afkortingenlijs tvoor juridis che tijds chriften等加以揭示。(4)较注重揭示资源的可获取性。大多数国外大学图书馆网站都表明数据库“是否可远程”?“是否需要账户及密码”?“是否免费”?的情况,方便不同读者需要。

    6.中国大学引进法律数据库的趋势及建议

    随着中国法学专业的发展,经费投入的增加,法律数据库资源的建设也会日趋完善。国外先进大学在引进资源法律数据库资源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6.1按照学科的发展、科研的需求,重点引进学术性、权威性较强的数据库

    国内大学首先重点引进中文的数据库,如法意、法宝等,满足基本教学和科研的需要。随着学科领域的扩展,国际化程度的加深,经费充足的学校,应逐步引进权威外文数据库。如:普通法系的三大数据库:Lexis.Com、WestLaw、HeinOnline。当优势学科显著发展时,根据优势学科补充专业类型数据库,有必要进一步引进台湾法律数据库和小语种数据库。

    6.2控制成本,加强免费网络资源的揭示

    对网络资源进行鉴别和筛选,将免费网络资源推荐给读者,并告知读者可获取性,可以有效地补充现有的法学资源。

    6.3合理布局、建设法学专业服务网站,揭示和宣传法律数据库资源

    如何揭示和宣传、利用好已经采购的数据库?是大数据时代背景下图书馆发展的关键。国内大学需要进一步细化读者类型、研究读者的使用习惯、拓宽读者的获取渠道、宣传好已有的数据库资源。

    7.结束语

    国内大学和国际一流大学在法律数据库引进方面存在一定的客观差距,所以中国高校在国际化进程中,引进法律数据库还有较大的发展空间,随着法律专业国际交流的增多,学者们专业、研究领域的多样化,法律数据库作为法律资源重要载体在国内高校的应用也将越来越广,国内高校引进数据库的种类、语种、专业也会更加丰富多样化。

【注释】
[1]Lynn Silipigni Connaway,Stephen . Lawrence. Comparing Library esource Allocations for the Paper and the Digital Library[L/OL]D - Lib Magazine,2003,l9 (12) . http: //www. dlib. org/dlib/december03/connaway/12connaway. html .
[2]田建设、郭叶。国内法律专业数据库之比较[J].法律信息与研究,2008(4)。
[3]苏建华、邹育理。国内外法学数据库的比较研究--透视我国专业数据库建设存在的问题[J].现代情报,2008(5)。
[4]程雪艳。国内两大中文法律数据库比较研究[J].河南图书馆学刊,2007(8)。
[5]齐东峰。国外三大法律数据库内容收录比较及适用范围研究[J].情报杂志,2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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