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随着高校数字图书馆的不断发展,用户对数据库信息资源的需求量变得越来越大,专业性也越来越强。国内几个综合数据库如清华同方的《学术期刊全文数据库》、维普公司的《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等已不能满足高层次用户的个性化需求,因此,能反应高校学科重点和图书馆特色馆藏资源的特色数据库建设就变得十分迫切。但是,高校图书馆特色数据库建设发展相对缓慢,使得一些珍贵的特色馆藏资源始终“养在深闺无人识”,不能在网络环境中很好地流通利用,没有发挥其应有的知识价值。因此,怎样利用高校学术资源和本馆的特色馆藏资源建设特色专题数据库,成了当前高校数字图书馆建设的首要任务。
1.高校图书馆特色数据库建设的意义
特色数据库是指依托馆藏信息资源,针对用户的信息需求,对某一学科或某一专题有利用价值的信息进行收集、分析、评价、处理、存储,并按照一定标准和规范将其数字化,以满足用户个性化需求的信息资源库[1]。它是数字图书馆开展信息服务最主要的的信息资源,是传统图书馆特色馆藏在数字时代的另一种表现形式。高校图书馆特色数据库建设的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 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随着计算机技术、现代通信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发展,信息资源数字化、信息传递网络化、信息利用共享化、信息实体虚拟化已是数字图书馆的基本特征。目前大多数高校图书馆特色馆藏,都仅限于本校师生通过图书馆手工借还来流通使用,利用效率很低。要实现在网络环境下全文检索、全文下载,信息资源共享,必须建设特色数据库并通过网络进行传播使用,使传统文献在网络环境下重新体现其知识价值。
1.2 开展特色服务
特色服务是近年来图书馆在传统服务方式基础上探索的一种新的服务方式。建设特色数据库是高校图书馆开展特色信息服务、转变传统被动低层次服务为主动知识增值服务的体现,是图书馆服务意识和观念的根本转变[2]。特色数据库对专业数据进行深加工,为读者提供了专业情报检索技术,增加检索点,提高检索效率,提高查全和查准率,使传统意义上的读者服务更加深化、全面。
1.3 整理、保存本馆信息资源
建设特色数据库可以使分散零乱的特色文献资源得以系统化、有序化整理和深层次挖掘,将传统文献资源转变为数字化资源,使其收藏、保存变得更加方便、安全。
2.高校图书馆特色数据库建设应注意的问题
2.1 进行统筹规划,避免重复建设
当前,我国的特色数据库建设存在着各自为政、分散发展、重复建设、浪费资源等弊端。为克服这种弊端,应该加强宏观调控,进行统筹规划。可以在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和协调下,成立数据库建设协调合作中心,对各部门、各系统、各单位现有数据库的数量、布局、数据性质和容量进行摸底、登记并及时通报,对新的数据库建设项目进行协调管理,保证和引导数据库建设的健康发展[3]。
西南政法大学图书馆正在进行的科研项目“全国法律信息资源分布调查”,将是一个很好的尝试。该项目将对各政法院校、科研单位、图书馆等拥有的法律文献资源、法律专题数据库等进行调查、分类、统计,做出一个全国法律信息资源分布的详细调查报告。这一调查结果将是有关部门对法律专题特色数据库建设进行统筹规划、宏观调控的最好依据,将对法律信息资源建设起指导性的作用。
再比如我国高校文献资源保障系统(CALIS),特色资源数据库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图书馆可以在CALIS全国中心、地方中心的统一协调下,进行有计划、有步骤的建设。这些经验有待于有关部门深入的研究,以便尽早实现特色数据库建设全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
2.2 标准化、规范化问题
标准化是特色数据库建设的生命,是建设高质量特色数据库的根本保证。它不仅保证了数据库运行的可靠性、系统性、连续性、完整性、兼容性,而且有利于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网络信息资源共享。因此,在数据库建设过程中,特别是在描述语言和标引语言方面,必须尽可能采用国际、国内通用的数据著录标准、数据格式标准、数据标引标准、规范控制标准及协议进行系统化、逻辑化组织。主要包括:通信标准(TCP/IP)、字符编码标准、标准通信置标语言/可扩展置标语言(SGML/XML)、元数据(METADATA)标准、检索语言标准、安全标准等等。这样既有利于实现本校数字图书馆系统与其他系统的数据库之间的转换和互联、互访,同时又为用户节约检索时间和降低费用,提高检索效率,实现共建共享的目标[4]。目前,我国数据库建设缺乏统一标准,各数据库生产厂商在开发数据库时,为了自己短期的经济利益,各自为政,使用自己的一套数据格式和标准,使不同厂商开发的数据库之间数据资源共享变得非常困难。我国应尽快制定全国通用的数据库标准规范,并尽量和国际标准接轨。现阶段清华同方推出的“数据库异构检索系统”,将不同厂商不同结构的数据库整合,统一检索,实现数据建设标准在差异条件下逐步走向统一,是数据库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很好的开始。
2.3 重视知识产权
讨论特色数据库建设中知识产权问题,应该从著作权人的利益和图书馆公众利益两方面考虑,在保护著作权人利益的同时,还应在一定程度上照顾到数字图书馆的发展。特色数据库的数据来源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本馆馆藏文献的数字化;二是将已购买数据库的部分数据资料纳为己用;三是通过共享或链接利用网上数据。这几种方式的加工对象大部分受著作权法保护,尤其是期刊论文,享有双重著作权保护,在将其纳入数据库时更容易涉及到知识产权问题。例如在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与中国学术期刊数据库的开发初期,由于没有考虑到网上知识产权的问题,就惹来了麻烦[5]。但是著作权法赋予了图书馆对受知识产权保护的信息资源合理使用的权利。从图书馆角度来讲,为了社会公众的利益而使用信息资源,不以赢利为目的,可以在著作权法允许的范围内合理使用信息资源,无需征得著作权人的同意,也无需支付报酬。它为高校图书馆特色数据库建设合理使用各类信息资源提供了法律上的依据和保障,为数字图书馆建设留下了一定的发展空间。
3.高校图书馆特色数据库建设实践--《中国期刊法律文献全文数据库》
西南政法大学图书馆是全国法学信息资源收藏最丰富的图书馆之一。我们利用本校学术资源和图书馆丰富馆藏资源的优势,正进行“中国期刊法律文献全文数据库”的建设。以下是作者在此项目建设中的实践与探索,希望对其他高校图书馆的特色数据库建设有所帮助。
3.1 选题
特色数据库建设选题,是整个项目建设的重中之重。一个好的选题,可以带来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反,一个失败的选题,只能造成人力物力资源的极大浪费。“中国期刊法律文献全文数据库”项目经过反复论证,确实可行。因为,目前全国比较有影响力的法律专题数据库基本没有,而全国有500多家大、中专院校有法学专业,法学专题数据库需求量很大。我们图书馆拥有学术和资源的优势,建设“中国期刊法律文献全文数据库”各方面条件比较成熟,此项目选题符合社会需求和我们本馆实际。在子项目的选题方面,我们在许多地方也独具优势:
3.1.1 建设本校法学专家、学者学术成果数据库
我校现有博士生导师15人,硕士生导师89人,500余名专兼职教师和科研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有300余人。学校近年来先后承担国家科研项目近百项,公开出版专著、译著等1000多部,发表论文5000多篇。“九五”期间,学校共承担国家和省、部级重点课题40余项,取得科研成果1680项。我校法学专家、学者每年的学术成果,在全国法学界首屈一指,成为非常宝贵的法学专题信息资源。建设本校专家、学者学术成果特色数据库,是整个学校学术建设的很重要组成部分,能得到学校和专家们的大力支持。
3.1.2 建设本校博、硕学位论文数据库
迄今为止,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已囊括了诉讼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法学理论、法律史学、行政法学、国际法学等12个学科专业31个研究方向,设有诉讼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等4个博士授权点,同时还设有法学博士后流动站。在校研究生已达3000多人。博、硕学位论文一般都有很高的学术价值,因此,作为一种重要的文献资源应给予重视。再者,由于我国的学位论文大多数没在正式刊物上发表,建立学位论文数据库更显得十分重要。
3.1.3 建设本馆法学特色馆藏数据库
本馆收藏信息资源包括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案例、法学论文、专著、各种法学论坛、论文集、会议集等,法学期刊约120种,其他社科和各文科大学学报类的期刊约1000种,以图书方式出版的论文集、会议集等约500种。初步统计,我馆收藏以上种类刊物中,论文篇数约为20万篇。此外,我馆还比较完整地保存有20世纪20年代至40年代比较珍贵的法律文献。用一位法学专家的话说:“将这些珍贵的信息资源建成数据库,将是对中国法学界的一大贡献”,可见建设馆藏特色数据库的作用。
3.1.4 收集、整理、购买或共享其他法律信息资源
在《中国期刊法律文献全文数据库》中,除包括本校学术资源和本馆收藏特色资源外,还应收集、整理、购买或链接其他法律信息资源,如各种法律专题数据库、综合数据库、各种网站等散见于其他地方的法律信息资源,作为该数据库信息资源的补充和完善。如我们购买了LexisNexis数据库、北大法宝、法意数据库等,同时还对分散于CNKI、书生之家等综合数据库中的法学方面资源进行整理,对一些著名法学网站和法学论坛进行链接。目前清华同方推出的“数据库异构统一检索系统”,为整合这些数据资源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
3.2 人员配备与技术支持
特色数据库建设人员合理的专业配置,是建设高质量特色数据库的保证。我们根据本馆特色数据库建设特点,配备了比较合理的专业队伍,其中包括长期从事法学研究的教授、图书馆学的研究馆员、计算机网络编程人员、外语专业人员以及图书馆学专业毕业的助理馆员、馆员。此外,还准备邀请知名法学专家担任顾问,对数据库建设学术方向性进行指导。
针对本馆在数字化加工制作技术方面的不足,我们准备同专业的数据库制作商合作,目前正在同法律出版社、维普公司、国家图书馆等洽谈合作事宜。具体由我馆提供信息资源,并对其进行分类、标引等深加工处理,由数据库制作商进行数字化处理,并由具有专业的情报检索技术的公司制作检索界面。
3.3 知识产权问题的解决
我校是全国重点政法院校,图书馆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对特色数据库建设中的知识产权方面问题,我们分以下几种情况解决:(1)对古籍、旧法书等信息资源利用,不涉及著作权,不受著作权法的限制,可以自由利用。(2)对本校专家、学者、校友的学术成果以及博、硕学位论文的使用,将争取作者大力支持,争取让其赠予图书馆使用或者适当给予报酬。(3)对于受著作权保护的信息资源,我们将委托出版社联系取得授权,或者直接与其合作,让其负责解决知识产权方面的问题。如我校大部分图书资料都是法律出版社出版发行的,我们可以同法律出版社合作,由其解决知识产权问题。(4)在收集、购买、共享、链接新的信息资源时,只使用那些知识产权得到解决的信息资源。
3.4 维护与推广
特色数据库的维护、更新,是保证其生命力的所在。在数据库建成后,对于数据库建设中出现的一些错误以及由于网络信息资源的不断变化而产生的无效链接进行及时更正,是确保数据库质量的必不可少的一项工作。此外,还必须不断补充新资料、新信息,才能使数据库具有生命力,获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如果不及时更新,数据库最终将无人访问[6],使得花费大量人力物力建成的数据库变为“垃圾库”,造成极大的浪费。我们数据库建设项目组将对建成的数据库进行后续建设,及时增加最新的法律信息资源,关注用户使用情况,对其中存在的问题第一时间加以解决,保证数据库的正常运行。
“中国期刊法律文献全文数据库”建成后,对其进行推广发行,是发挥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键。一方面可以让更多的学校、科研院所、律师事务所等使用数据库,充分发挥其知识价值,在学术方面做出贡献;另一方面,数据库建设者通过推广、销售数据库,可以得到很好的经济回报,使花费上百万元建成的数据库物有所值。我国有500多所大专院校设有法学专业,加上各种法学研究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国期刊法律文献全文数据库”将有较好的市场前景。考虑到图书馆在市场推广方面能力有限,我们准备同有经验的数据库发行商进行合作,由其负责市场推广,我们现正在同维普公司、法律出版社等单位谈判合作事宜。
总之,特色数据库建设是传统图书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数字图书馆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有了特色数据资源,才能使图书馆在数字网络环境下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更快捷、广泛地促进知识传播和信息传播,使得更广大的公众从中受益,进一步达到科技的进步和文化事业的繁荣。
注:本文原载《图书馆建设》2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