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公共图书馆立法决策服务”是指公共图书馆为各级党委政府提供立法决策咨询服务;是对海量体信息进行科学的组织和整合;是新形势下公共图书馆参考咨询的重要工作任务。然而,目前公共图书馆在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方面还存在着认识、服务方式及能力上的不足,其服务方式主要是通过与政府信息部门建立长期合作、取长补短、共同收集有利于国家发展的信息,并针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过滤、分析和加工,以保证决策者得到的是最好、最优的信息和方案。且现阶段鲜有图书馆为政府部门开辟专门的决策服务平台,保证立法决策机构随时随地获取需要的信息,这是参考咨询从业人员未来为之努力的方向。
1.公共图书馆立法决策服务现状及存在问题
1.1省级公共图书馆立法决策服务现状调查
为了更好地了解我国省级公共图书馆立法决策服务的现状,笔者对除港澳台外的31个省级图书馆公共决策服务从服务产品、服务方式、服务对象等3个方面进行调查。其中西藏、内蒙古、青海3个省、自治区的省级公共图书馆由于某些客观原因没有搜集到数据。其余,28个被调查的图书馆都提供了相关数据。具体调查结果见表1:
1.2省级公共图书馆立法决策服务现状调查的结果分析
根据表1,笔者从公共图书馆开展立法决策服务的普及率、服务对象、服务方式归纳总结如下:
(1)从普及率来看:大多数省级公共图书馆已经开展立法决策服务。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开创了公共图书馆为立法决策服务的先河,于1991年就创办决策内参、系列内部刊物。从表1可以看出,调查对象中有90%的公共图书馆开展了立法决策服务,并且将其作为长期开展的一种服务,视为其发挥资源优势,全面提升自身竞争力的一种手段。有10%的公共图书馆由于某些原因,笔者没能搜集到其开展立法决策服务的相关数据。
(2)从服务对象来看:大多数图书馆主要面向政府部门开展立法决策服务,面向其他公共事业部门行业企业的较少。
(3)从服务手段来看:以提供剪报、内参、出版定期或不定期出版物为主要手段,也有部分图书馆提供咨询和原始文献服务。
(4)从服务方式来看:目前公共图书馆的立法决策服务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被动式服务。就是在对方提出需求时,才帮助其查找资料。二是被动与主动相结合的服务。这是目前国内大多数公共图书馆采取的主要方式,主动主要体现在许多公共图书馆都创立了定期或不定期的内部刊物,并且有相当一部分刊物形成了一定的品牌效应。这些内部刊物都为本地区领导的决策起到了很好的参考作用。三是主动式服务。这类方式服务的特点是将服务常态化,其中最典型的代表是国家图书馆,该馆在当年、月至次年《两会》期间,图书馆的立法决策服务人员都会与全国人大和政协进行沟通、帮助确定会议的重点和主题,平时对领导的信息需求,他们也建立了定期沟通机制,建立了用户反馈、用户定期回访、为用户撰写报告这一制度。这种制度对于建立用户认同感和对服务的持续改进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1.3公共图书馆决策服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文献保障能力强弱不均,立法决策服务水平不高。从表1可以看出,很多公共图书馆无论其文献保障支撑还是信息服务,其对象都局限于政府机关而面向其他公共事业部门,行业企业的较少。
(2)服务模式单一、服务手段落后。从表1可以看出,国内绝大多数公共图书馆提供立法决策服务模式是比较单一的,通常采用出版内部刊物、编辑文摘等方式,缺乏创新的服务手段。
(3)服务人员学历结构和专业结构亟待改善。很多图书馆在引进人才时对具有高学历和法律专业人才的引进不够重视,大大限制了立法决策服务开展的深度与广度。在面对专业性较强的咨询时,无法理解文献的内容特征,进而导致提供的服务浅尝辄止、缺乏深度,长此以往,势必造成信息服务层次的扁平化,影响深层次服务的开展。
(4)信息技术手段匮乏。如今互联网技术已经进入web3.0时代,在强调注重用户体验的技术基础上,更加注重个性化。为此信息推送、信息定制等各种信息技术的发展壮大是我们从事立法决策服务人员不可忽视的现实。因此打破传统思路、将数据挖掘、知识仓库、智能代理等技术应用到立法决策服务中来是大势所趋。
针对以上不足,笔者认为公共图书馆要想真正成为政府的智囊团、实现与政府的无缝连接必须建立行之有效的立法决策知识服务平台。这个平台需集信息收集、加工和整序为一体,利用高新技术手段将决策知识服务的挖掘、组织、存储、创新、推送、应用、反馈等流程整合起来。
2.公共图书馆立法决策服务平台的构建
调查结果表明,现阶段公共图书馆建立立法决策服务平台的为数不多。目前已经建立的立法决策服务平台的省级公共图书馆有浙江省图书、馆湖南省图书馆、南京图书馆、金陵图书馆这四家图书馆。其中浙江省图书馆、南京图书馆和金陵图书馆的平台仅仅是对“两会”专题信息、舆情信息以及图书馆信息产品的汇总,缺乏为决策机关提供服务的接口。湖南省图书馆的立法决策平台要通过登录、确认身份、才能提供相关立法决策服务。国家图书馆的立法决策服务平台自2008年正式启动,其设想以国家图书馆牵头,带动各省级公共图书馆逐步建立为各省人大、政协服务的立法决策服务平台,然后再向其所辖区域内的市县图书馆推广,以此组成一个树形网状结构,实现全国范围内图书馆立法决策平台的的统一协作。
从以上几个平台建立的情况来看,笔者认为:公共图书馆立法决策服务平台应由用户、决策者、立法决策服务人员、立法决策知识库、立法决策服务产品以及沟通机制五大要素构成。在整个服务过程中五大要素缺一不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共同完成立法决策服务。
2.1平台组成要素
(1)用户,即决策服务的对象、决策者,由表1可知,公共图书馆立法决策服务对象是党政领导、人大、政协机关以及科研院所等。用户在整个立法决策平台中既是出发点又是终结点,具有双重身份。他们既是立法决策服务的接受者;又是立法决策服务的评价者、监督者。他们对立法决策服务的监督及建议能使公共图书馆很好地对服务中出现的问题加以改进并进行创新。
(2)立法决策服务人员。立法决策服务人员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直接与用户沟通联系,具备专业学科知识、熟悉立法决策服务流程、掌握先进的信息检索技能、对信息高度敏感、能为领导提供知识产品的人员;另一种是间接为用户服务的立法决策服务人员,他们主要从事文献资源的数字化、信息采集加工、立法决策服务知识库建立、技术支持和系统维护工作。
(3)立法决策知识库。立法决策知识库包含图书馆的各种馆藏电子资源、数字化文献资源、图书馆自建专题数据库,图书馆购买的数字资源库以及网络资源数据库等。决策知识库里不仅囊括了各资源库里可直接获取的显性知识;也包括立法决策知识服务人员在为用户提供信息服务过程中对信息进行加工所形成的信息产品。比如各大图书馆定期或者不定期开发的信息专报决策内参等,这些信息产品能够为用户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4)立法决策服务产品。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公共图书馆在为用户提供信息产品的方式上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提供原始信息资源的基础上增加了研究分析报告、咨询报告、编制数据库、定题服务等方式,将多种方式结合起来,开展深层次的信息服务。为立法决策者提供更好的服务产品,是大势所趋。
(5)沟通机制,立法决策服务的顺利开展还需要与决策者建立一个常态化,顺畅的沟通机制,只有这样,服务人员提供的服务才具有针对性。而建立这样的沟通机制又可以促进服务人员提高服务质量。因此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能在服务人员与决策者之间形成一个良性循环是立法决策平台顺利运行的有力保障沟通机制在平台中主要以联合咨询平台和邮件等形式来实现。
2.2平台设计
根据对立法决策服务平台要素组成以及对以往立法决策服务的现状及存在问题的分析笔者构建了一个集成的立法决策服务平台具体构成见图1:
如图1所示,公共图书馆立法决策服务平台是一个集成的多功能平台它主要由用户和立法决策服务人员共同来操作。其运作流程为:
(1)用户提出信息需求,立法决策知识服务平台的用户主要分两种:一种是明确知道自己需要的信息是什么的用户?这类用户可以自主登陆立法决策知识服务平台,利用检索工具进行决策信息的检索得到自己所需要的信息。一种是信息需求不明确的用户,这类用户就需要通过与立法决策服务人员的沟通来明确自己的信息需求,然后再在平台上自主检索解决自己所需,或者是通过向立法决策服务人员提出信息需求,要求立法决策服务人员为其提供。最后的知识服务产品,得到现成的答案。
(2)立法决策服务人员制定服务方案,在决策者提出自己信息需求之后,决策服务人员就需要对其提出的问题进行分析,通过与用户的沟通交流,挖掘用户的深层次信息需求,潜在需求等等。并转化成为大众熟知的确切的信息需求。在此基础上,立法决策知识服务人员再根据用户的兴趣爱好选择合适的服务模式,制定确切的服务方案。
(3)服务方案的执行。在整个立法决策知识服务过程中,最关键的就是决策方案的执行。首先,由立法决策知识服务人员针对用户提出的信息需求,在决策知识库里进行相关信息的检索,然后对系统返回的这些显性知识进行一定的加工整序,并将其分类存储。而后最关键的一步就是进行知识创新,服务人员根据自己丰富的服务经验和专业的学科背景对分类存储好的显性知识和隐性知识进行再创造,从而得到一种全新的决策知识产品。最后利用信息推送技术,将立法决策服务知识产品主动推送到用户眼前,提高立法决策知识服务的效率。
(4)用户反馈。如图1所示,公共图书馆立法决策知识服务平台中的用户反馈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服务过程中,用户与服务人员的沟通。用户可以通过、邮件等形式进行反馈,以便知识服务人员可以及时进行服务策略的修改。二是在服务完成后,用户通过对得到决策知识产品加以应用,看其是否能真正解决用户提出的问题。然后,用户根据其解决问题的程度对立法决策知识服务情况的满意度进行评价及反馈。图书馆也将会根据用户的反馈进一步与用户进行沟通交流,对用户提出的意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努力为用户提供更高水平的立法决策知识服务。
2.3平台服务模式
公共图书馆立法决策知识服务平台的服务主要有四种模式第一种是传统的信息服务模式。即为用户提供原始文献和一般性、事实性的咨询服务。第二种是专题信息服务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公共图书馆主要根据决策者发来的邮件、提出的咨询问题、感兴趣的专题进行课题跟踪与定题服务。利用服务人员专业的学科背景、熟练的信息检索技能,通过撰写文献综述、专题研究报告等方式为决策者提供知识服务。第三种是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出版内刊、编辑剪报文摘等方式提供信息服务产品。也可以将此看作是团队化知识服务模式。第四种是知识库服务模式。它是一种基于用户目标和需求对知识进行管理的方式,包括对外部显性知识与内部隐性知识的跟踪检索、获取与组织、发现或创造新知识或知识关联建立可供检索与利用的知识库,促进知识寻求者与知识源之间、知识寻求者与知识提供者之间及时准确的知识交流、传递与共享。在大数据时代,公共图书馆要想做好立法决策服务工作,不能单纯地以一种模式来开展服务,必须将多种服务模式相结合,实现各种模式的优势互补建立最优的立法决策知识服务方案。
结语
开展立法决策服务是公共图书馆在大数据时代下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公共图书馆实现其社会价值的手段之一。目前国内公共图书馆开展立法决策服务的现状还不尽人意,这就要求公共图书馆一方面应加强与立法决策机关之间的沟通、加强立法决策知识库建设、积极加强与其他信息机构、图书馆的合作与交流,实行多元化的人才培养方式。如开展各类在岗培训、短期培训、网络论坛讨论、图书馆机构联合培训等;另一方面,要注重新技术的运用,开发深层信息产品,建立立法决策服务的反馈机制和良好的沟通渠道,提高知识服务水平、扩大宣传范围及力度、形成品牌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