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时期公共图书馆为党政机关立法决策服务的作用明显增强
在国际上,图书馆为政府立法决策提供服务已经有近百年的历史,从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来看,大都开展时间早、服务质量高、涉及范围广,已经成为政府立法决策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程序。中国国家图书馆在立法决策服务方面也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呈现出快速发展的态势,在国家法制建设和政策制定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1]
1.1公共图书馆为政府部门立法决策服务的作用日益凸显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在这样的背景下,公共图书馆为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提供较高质量的信息服务工作则显得非常重要。政府的立法过程需要深入了解有关领域的发展现状,总结中国五千年文明史积淀下来的丰富政治文明和法律文明成果。同时,作为一个开放的大国,中国的立法需要研究和借鉴国外的经验,与国际接轨,这些都要求公共图书馆以丰富的馆藏文献资源和专业化的信息分析队伍,为政府立法提供古今中外的详实参考资料与论证材料,以及高质量的专题咨询服务,从而为立法工作的科学判断与决策提供文献信息基础。
目前,公共图书馆已初步具备了为我国政府部门提供立法决策服务的条件与能力。同时,信息化的发展也让领导者意识到信息资料的可贵。公共图书馆丰富的馆藏资源则是宝贵的信息“智库”,图书馆高水平的专业咨询人员就是智库“管家”。由于公共图书馆的信息服务工作在为党政领导机关的立法决策中发挥了越来越显著的作用,所以,党政机关也越来越重视图书馆所提供的信息,越来越多的机构开始在立法决策的过程中选择借助图书馆的咨询服务。
1.2各省级公共图书馆立法决策服务基础条件已经具备
决策咨询是一项极具高知识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工作。一直以来每个公共图书馆都把它作为标志性项目来经营。尤其是在为政府立法决策服务中深化其内容,创新其方式,不断进行着成功的探索和尝试。
(1)业务积淀。图书馆核心能力是图书馆多少代人在工作实践中积淀而成,很多公共图书馆在长期的参考咨询服务工作逐步形成了一整套为立法决策服务的管理模式和工作模式,尤其是国家图书馆在长达80年的参考咨询工作中所积累的丰富经验是宝贵的历史继承。
(2)服务规范。各个馆在各自的工作过程中形成了通用的立法决策服务规范可供业界同行参考与借鉴,这就保证了为立法决策服务能够始终沿着科学化的规范程序进行,更为进一步深化立法决策服务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3)工作机制。在长期的实际工作中很多馆与当地的国情顾问、一流专家学者都建立了良好的沟通机制,构成了高水平的专家顾问团队,图书馆借助各领域力量,形成立法决策服务的坚强后盾,在学术层面上保障了信息提供的权威与时效。
(4)政策扶持。任何工作的开展都和馆领导的重视程度密切相关。目前,各个公共图书馆的领导都能够把为立法决策服务放到全馆的大环境中去考虑和规划,能够在各个方面对这项工作给于一定的“特权”,这种政策倾斜,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工作的顺利开展。这些都是在全国省级公共图书馆范围内开展立法决策服务合作的有力条件。[2]
2.各省级公共图书馆为立法决策服务还存在着客观制约
2010年10月国家图书馆对31个省(市)级公共图书馆进行了一次“开展立法决策服务情况调查”.这项调查客观全面的反映出了目前各省公共图书馆在履行职责为领导机关立法与决策服务方面的实际发展现状,同时许多制约立法决策服务发展的问题也逐一暴露。
2.1各省级公共图书馆文献资源入藏方面
从调查结果上看,各图书馆对印刷型、电子型文献的收藏都比较重视,地方文献资源建设成为馆藏中的重要特色之一。虽然由于区域发展不均衡而导致的各地区年新书入藏量有较大的差距,但是各图书馆还是非常重视电子资源的入藏,这也保证了一些最基本的地方立法信息服务项目的开展。而外文文献、法律法规文献入藏种类少是各省级公共图书馆普遍存在的较为突出的问题。
从上述情况分析得出,各省公共图书馆的文献保障支撑能力强弱不均,尤其是法律、涉外专题文献信息需求方面的文献支撑普遍显得不足。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各个馆全方位、深层次立法决策服务的有效开展。
2.2各省级公共图书馆立法决策服务对象情况
各公共图书馆在为当地政府机关,为省人大、省政协等地方立法机构的决策服务方面都有很多好的做法和经验。在被调查的30家省级图书馆中,已经有21家图书馆开展了为“两会”代表参政、议政等提供全方位的咨询服务。这也表明,各公共图书馆都能够在为当地立法决策服务方面以“两会”为切入点,积极主动地为用户服务。同时也反映出一些问题,如服务对象的辐射面还不够广泛和深入,忽略了更多的党政机关和部门,像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社会科学院等决策咨询机构等。这就需要通过合作来共同加强对这些机构的服务研究和尝试。要广开渠道,善于获取各方课题研究的信息需求,善于将各层面的决策机构、专家前瞻性、综合性的研究成果与图书馆立法决策服务工作结合起来。
2.3各省级公共图书馆的自主资源和产品
各馆在立法决策服务过程中,有超过半数的图书馆都建立了本省特色资源库和立法信息服务产品,分别从专题汇编、课题咨询、信息专报、文献综述、情报分析等方面设立了专门项目。有个别的图书馆还承担了多项重要课题研究,参与当地政府部门的决策调研、论证等工作。但是,从各个馆的信息产品内容看,涉及舆情信息、工作动态信息、经验总结多,具有前瞻性、综合性为领导提供决策支撑信息咨询少,信息综合分析能力普遍不高,提供专题综述研究、定题跟踪服务仍处在萌芽阶段,尚未形成规模。
因此,由国家图书馆牵头,各级公共图书馆形成合力,达到信息产品的整合则显得尤其迫切,通过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实现共赢的目的显得尤为重要。
2.4各省公共图书馆立法服务专业人员构成方面
各省级公共图书馆虽然都有专门的立法决策部门或咨询服务岗位,但是其中大部分人员都是身兼其他工作,而且学历水平参差不齐,专业结构也不尽合理,尤其是拥有较高学历和法学专业人员比例偏低。限制了各个馆立法决策服务的广度与深度,从业人员现状不足以支撑事业的繁荣发展。因此,实现各馆人力资源的优势互补,尤其是依托国家图书馆的高水平专业人员的帮助与指导,是解决地方图书馆人力资源不足的有效途径。[3]
3.实现全国公共图书馆立法决策服务的合作构想
针对公共图书馆普遍存在的问题,各省公共图书馆为领导立法决策服务的资源亟待整合,包括决策咨询服务机制的整合,决策咨询服务品牌的整合,决策信息服务专门人才的整合等,以建立满足需求的具有“短、快、精、准”特点的立法决策服务合作体。
3.1明确公共图书馆的服务职能定位,建立统一立法决策服务系统
应在大图书馆的理念下,由国家图书馆牵头成立统一的立法决策服务合作机构,将各省级公共图书馆组成一个统一有机体,实现整体性的统一协作。设立公共图书馆立法决策服务的核心管理机构,其工作任务是负责制定公共图书馆为立法决策服务合作发展的目标、战略计划与决定、评价集群运作、领导和协调各个馆服务建设与发展,形成辐射全国的分布式的立法决策服务与文献保障体系。同时,现有的省级馆应加强与当地政府所属图书馆(室)的合作,并成为其重要组成部分。对立法决策服务系统中所涉及的各个要素,如人员、信息资源、技术方法、业务流程、服务质量等作出统一的规定,制定相应的标准或规范,从而实现开放、互联与共享,提高立法决策服务效率,在整体上提高图书馆对各级政府的立法决策服务水平。
3.2建立全国公共图书馆立法决策服务协作网,强化立法决策服务功能
在数字图书馆条件下,提供基于网络的立法决策服务协作平台,是在网络条件下拓展立法决策服务工作的新领域。实现网络共融、共建,建立各成员馆统一的数据库交换平台,并在建立统一平台的基础上开发网络参考咨询系统,为立法决策服务从信息服务层面提升到知识型服务提供基础支持。建立数字资源整合系统,按照统一的标准将各馆馆藏资源局部或全部上网,为用户方便网上提取各馆的文献信息资源。构建网上信息采集系统,提供信息资源自动采集、数据分析、加工分类、建立索引数据库以及全方位检索功能,实现信息资源的高效管理与利用。提供定向的预定信息与服务,并帮助建立个性化的信息服务系统,为用户提供更多的信息来源和获取信息的途径。有了组织上的保障,各图书馆之间便更容易协调一致。
3.3合作开展专题文献开发、资源协作共建,不断提升信息产品的层级
近年来,各省级公共图书馆利用新技术手段开发和挖掘馆藏,对本省各类型文献资源收藏特色的数字化开发和整合,并制作了有针对性的信息服务产品。如上海图书馆创办的《上图专递》《电子简报》,河南省图书馆创办的《省长专递》等二、三次文献为政府决策提供文献综述和战略分析等信息服务,陕西省馆创办的《舆情信息》专报,每日专门向省委宣传部直报具有分析、研判、预测,对策、建议的高信息价值的服务产品等。这些公共图书馆的信息服务产品内容丰富,紧密结合了本地区的文化特点、地域特色,为图书馆立法决策服务功能的发挥做出了贡献。但纵观目前国内图书馆具体情况,其在体现地区性、地域性特点的同时,也相应地处于互为独立和资源分布不均衡的状态。因此,图书馆应充分利用知识资本的优势,对各图书馆拥有的数字资源进行统一的组织和处理,即在引进、自建数据库的同时,对这些信息资源进行整合,以提高信息资源整体使用效率。在共享信息资源、服务网络互联、保护用户隐私等方面达成共识,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合力。在版权允许的前提下,建立一个异构数据库信息共享平台,构建统一的检索系统和用户界面。
3.4重视馆际间人才培养、加强学习与交流
把信息变成情报,是需要人来实现的。立法决策服务内容的知识化、手段的现代化、参考资源的数字化、服务对象的全球化、服务方式的网络化对提供咨询馆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面对当前各馆并不理想的馆员学科结构和能力素养,需要有健全的人才培养机制。(1)培养对象。将各馆立法决策专门人员纳入统一的人才培训规划。(2)培养目标。要区别不同层次人才,因人制宜。对现有专职人员,除鼓励继续学习和终身学习外,更要注重知识更新教育和学习、创新、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的培养。(3)培养方式。流动和互补的培养机制,以应对快速变化的外部竞争环境。一方面要发挥国家图书馆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实行多元化的人才培养方式,如各类在岗培训、短期培训班、网络论坛和讨论组、图书馆机构联合培训等;另一方面要加强专业咨询馆员队伍能力的建设和培养,提升信息咨询综合实力。应利用内部刊物,互通立法决策工作信息,充分利用国家图书馆具有的较为广泛的国内外图书馆界业务协作关系来拓展各个馆参考咨询人员为立法决策服务的国际视野,引导全国图书馆立法决策咨询服务工作不断提高和发展。
《图书馆理论与实践》20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