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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传播与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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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浅议互联网技术在人大公开工作中的运用
            曾月桂等 点击量:5232
浙江省海宁市人大
    

    进入21世纪,人类已迈入信息社会、网络社会,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特别是互联网技术的普及应用,使千百年来形成的信息传递方式、人与人之间的沟通方式和社会管理组织方式等都发生了极大的变化。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深刻地影响着社会经济生活的运行和民主政治建设的发展。可以说,信息化是当代的科技革命,是社会变革最重要的推动因素,也为人大工作的发展与创新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一。互联网技术在人大公开工作中的实践

    根据浙江省嘉兴地区各县(市)人大通过互联网建立独立域名的网站情况,目前,网站设计上主要包括三大系统:

    1.政务公开系统。主要是对人代会、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和一些重要工作、重要活动内容进行宣传报道。2005年9月,浙江省海宁市人大常委会首次通过互联网,对代表评议行政机关执法工作进行了网络视频直播,取得了良好效果。监督法实施后,及时公开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报告,听取和审议专项计划预算执行报告的基本过程。另外,建立了网上人大资料库,从了解历史和工作实用的角度,把历届人民代表大会的基本情况、历届人大常委会的组成和会议情况、年度大事记、人大机构的历史沿革、法律法规、人大基本知识等以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在网上公开;设置了镇、街道人大专页,依托县一级网站加大对基层人大工作的宣传,主动引导公众了解人大历史、人大工作、人大知识、进一步培养人大意识。

    2.电子代表系统。以建成网上代表工作站为目标,在网上介绍代表履职和活动情况,宣传典型代表,展示代表风采、通过互联网公开历届人大代表名单,便于公众了解;建立代表议案建议网上办理系统,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的提出、交办、答复、反馈等在网上实现;设立网上代表信箱,加强人大与人大代表、代表与代表、代表与老百姓之间的互动和交流。

    3.公民陈情系统。利用网络互动性强的特点,以公开的形式吸引公众的参与,建立市民信箱,保持与人民群众的经常性联系,广泛听取民意,根据某一阶段的工作需要,设立专栏向公众征求意见,已连续四年通过互联网公开邀请公民旁听人代会、人大常委会会议;连续三年通过互联网向公众征求对年度监督工作的建议;连续两年通过互联网公开执法检查主要内容和执法检查组联系方式,邀请公众共同监督,把公众意见反映到决策过程中,使人大对于重大事项的决策弥补以往、精英决策、会场决策、的不足,促进公共性决策的实现。

    二。互联网技术在人大公开工作运用中的难度

    近几年的实践证明,运用互联网技术向社会公众公布人大信息,有力地推进了人大工作的深入开展,但由于人大机构、人员配备的特点以及人大业务的特点,实践中也并非顺理成章。个人认为,利用互联网的公开工作涉及人大两大系统的建设,即人大信息化系统的建设和人大公开体系的建设,前者趋向于技术层面,后者趋向于业务层面,但就目前的现状,两大系统的建设均不容乐观。

    首先,人大信息化建设滞后。个人理解,人大机关对互联网技术的运用目标应是:搭建一个平台,公开人大运作的各类信息,为代表履职提供服务,为常委会组成人员提供决策信息,实现部分网上事务处理,促进人大机关与代表和公众的互动,广泛收集民意等等,是人大机关职能和作用的一个拓展和完善,是信息时代下的一个新的人大机关运作形态但基层人大信息化建设起步晚,信息化规划滞后,虽然不少地方已建起了人大网站,大多却只起到了一种平面摆设的作用,即单纯地认为建了网站就是做到了公开,更多时候网站仅被视作一个信息的陈列室,局限于静态信息发布上,把互联网简单地当成了第二份报刊,缺少对人大信息化建设体系的综合规划,更缺少如何把公开工作纳入人大信息化建设的定位思考,互联网公开工作孤立无援;同时,就现有的信息资源而言,不少人大网站存在着资料更新慢、内容很单一、可读性差、访问量低等问题,即路修好了,而能够上路行驶的“信息资源之车”却没有多少,这其中既存在技术力量不足的问题,更存在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滞后的问题。

    其次,人大公开体系的建设尚处于零敲碎打状态。人大监督工作的公开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载体的构建、制度的设计、内容的界定、程序的设定等多方面,更涉及对公开资源的整合协调与综合运用,还涉及人大常委会机关内部各办事机构之间的协调运作,需要通盘考虑、统筹协调,但事实并非如此,仅就载体而言,互联网与其他人大机关目前用以公开的载体之间关系并未得到完全理顺,内容上的相互矛盾,程序上的不规范,审核把关的缺失等例子还比较多见。众所周知,在我国的国家机构中,人大常委会所处的特殊地位,决定了提交到人大常委会的事项势必是抓人眼球的,势必是受众多人密切关注的,而其中也势必难以回避国家机密的存在或矛盾的冲突碰撞等不宜公开的情况。信息一旦上传网络,这个公开将是面向全世界的,虽说现在信息公开已成为落实公众知情权的必然趋势,但毕竟还是内外有别,何况有些只是局部地域、局部群体的个性问题,有些带有很强的局域性,如:用于为人大常委会会议相关议题作参考的调查报告,是相关办事机构在会议前的调研结果,其中提到的问题往往带有局域性和阶段性。个人认为,类似这种材料的公开面不宜过大,适用于会议人员以及决策层参考即可,但实践中通过互联网公开的情况不少,甚至还出现人大常委会会议未召开,调查报告已经公开的现象,显得不够慎重而更多的实践则存在随意性较大等问题,一种载体一个样,一次公开一个样,如何利用各种载体的优劣势,分别作出有针对性的公开界定,统筹设计人大公开体系还需要做进一步探索。

    此外,人的因素也不容忽视,综观各地基层人大机关,由于编制设定的原因,基本上都是倒金字塔形的人员构成模式,即领导多、工作人员少,在县市一级,有的一个工作人员身兼两个或以上办事机构的秘书,有的办事机构甚至连工作人员都没有。在勉强维系人大日常工作的情况下,加上现有人员中缺乏精通互联网技术运用和管理的人才,要设置网络管理方面的兼职难度较大,引入专职人员似乎更加不现实。

    三。利用互联网技术有效做好公开文章

    人大向社会公开监督信息,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强调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提出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在当今信息化时代,互联网技术的开发和运用将有效促进和推动人大公开工作的深入进行。

    1、围绕业务特点,加强人大信息化建设规划。在政府信息公开成为现实的情况下,很难想象一个观念陈旧、工作方式和手段落后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能够对处于改革开放前沿的政府进行有效的监督网络信息化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只有转变观念,不断实践,才能达到早抓早受益的成效。为此,应该坚持从县级人大工作的实际出发,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适度超前、重在应用的原则,尽快组织开展人大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的调研、编制工作。人大工作具有很强的法律性和程序性,人大的职能和工作流程并不能简单地整合重组、优化。因此,人大的信息化建设主要是注重利用网络技术拓展人大各项职能,进一步发挥人大作用,重点要围绕加强与上级人大网站、一府两院网站以及镇、街道人大网站的互联互通,做到资源共享,网络安全,信息更新及时,并逐步向“电子人大过渡”。同时,要加快人大机关办公局域网的建设,做到先进实用、安全保密、互联互通,实现网上收发文件、公文传递和资源共享,推行网络化办公,尽快改变传统的办公方式,为人大常委会内部提供准确、全面、高效的信息服务,推动人大工作水平和效率的提高。此外,还要针对人大工作的业务特点,选择技术过硬、服务一流、价格适中的开发建设单位,组织开发和引进推广适合人大日常工作的应用性设备和软件,确保信息化系统性能优良、运行安全、功能完善。

    2.完善人大网站设计,强化网络互动功能。随着政府信息公开步伐的加速行进,对原有的通过人大网站及时把“一府两院”及其职能部门的相关工作信息、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等信息向社会公布的网站设计方向应做出适当调整,重点可以放在网络互动功能的发挥上,通过人大的网站进一步推进人民群众管理国家事务的有序参与。

    (1)将以电子表决为核心的会议系统与网络联结起来,对人代会、常委会会议进行直播,打造真正意义上的“网上人大”。

    (2)开设代表信息交流平台,代表可以通过专用账号登陆进行议案、建议的登记、交流、提交和查询以及浏览信息;人大通过信息交流平台可以给代表发送相关通知、会刊、简报、资料、刊物等信息;代表之间可以相互发送电子邮件、在电子论坛中进行交流等等,以此密切人大常委会与人大代表的联系,促进代表之间的合作与沟通联系。

    (3)开通代表信箱、网上信访,及时反映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努力探索网民留言办理的方式和途径,进一步密切与群众的联系和沟通。

    (4)开设网议日,不定期地约请人大常委会、一府两院的负责人和人大代表,就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走进网站,与网民进行实时交流沟通,回答解决网民的问题,架起密切与人民群众沟通交流的新桥梁。

    (5)建立与外部系统的集成或接口,接入政府的人大议案建议管理系统、财政部门的预算系统、统计部门的经济指标系统等等,形成资源共享的良好机制,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效率。

    (6)长期设立专题栏目,系统介绍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性质、职权、工作程序等,使公众掌握一些提出建议,反映问题的实际操作知识和方法,帮助提高公众参与人大监督的技能。

    3.界定载体性质、有序有度进行网络公开。个人认为,就县一级人大常委会而言,公开的“责任区”主要还是应划定在辖区内比较恰当,具体而言,就是要掌握、统一定位、分类管理,内外有别公开有度的原则,有序有度进行网络公开:

    (1)对各载体进行定位,明确其主要承担的公开任务、内容及服务的对象等,是做好公开工作的基础。如:报纸、电台电视台应主要以本辖区及周边县(市区)群众为公开对象,除承担日常程序性的主要工作报道外,侧重于定期反映典型事例、重大事件;人大自办载体应定位在为领导决策、工作交流、信息公开、意见反映、经验参考提供准确、及时服务上,并兼具资料保存作用;人大网站则可作为对外全面反映人大常委会工作的主渠道,内容上应是对其他三大载体已公开内容的选择性公开。

    (2)按照监督法的规定并结合人大的实践,具体针对人大常委会应向代表和社会公开的内容,根据对象、内容、载体的不同,分类、分情况、分篇幅、分层次、分级别进行公开。如:年度计划、征集市民意见公告、常委会会议决议决定等需要社会周知的内容,宜于在报刊上公布,甚至可以通过网络公开;而向人大常委会会议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审议意见及办理情况等内容受篇幅所限,同时考虑到只有与之相关的人才会关心,所以主要还是在辖区范围以文件、资料等形式予以公布较为适宜。

    (3)把握好公开的“度”,这是做好公开工作的关键所在。公开程度的把握包括两层意思:一是整体上对公开内容的把握,即在什么载体上公开什么内容的问题;二是公开内容准确性的把握,即公开的应是权威的,在出现信息矛盾时可以以此为准的。对此,最核心的问题在于把好审核关,即有统一的归口“统一的机构”基本固定的人员负责此项工作。首先,要对内容进行分析,确定要否作公开;其次,明确要在哪里予以公开;最后,必须对拟公开的内容,包括文字、声音、图像进行审核,确保内容的准确无误。

    4.作出积极应对,及时调整传统工作模式。利用互联网实施公开的大门打开之后,要使之发挥最大效应,就应该把这项工作纳入加强人大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中,及时调整原有的一些工作模式:

    (1)要因事制宜,有针对性地设计公开方案。如:对年度监督建议的征集,可以事先拟定一个年度监督草案的框架,请人大代表和公众提出意见建议,也可以在草案之外提出新的监督建议。

    (2)要提高建议的可操作性。针对公开要求,审议意见的内容不宜笼统和宽泛,特别是按照程序每年都必须审议的几项议题,虽然议题相同,但审议意见不能近似,要尽量使之内容实在、指向清楚、提出的措施具有客观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而且有条件近期办得到。

    (3)要不断提高工作的规范性。人大常委会向代表和社会公布的内容就是一张公开的“名片”,直接反映了人大常委会的素质和形象,反映了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工作作风。应该以公开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常委会机关整体的人大业务知识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特别是文字工作能力。

    (4)要加强人才引进和人员培训。要根据地方人大各自的信息化建设发展要求,引进计算机和网络方面的专业人才,加强网络的日常维护、保养,加强对机关其他人员的技术指导;要对人大机关干部进行计算机和网络知识的培训,使更多的干部能熟练使用计算机,熟练使用各种应用软件,熟练使用网络进行信息处理,最大限度地发挥信息化建设的作用,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利用互联网技术对人大监督工作进行公开,要根据实际需求渐进、有序地依法开展。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仅仅是简单的一个技术性手段的实现,它应该为公众参与人大工作、参与民主政治提供便捷的途径,并以此为契机,提升人大作用,推进民主政治进程。《人大研究》2009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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