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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技术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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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进律师事务所信息化建设
            张文 点击量:3077
德衡律师事务所
    

    信息化建设是律师行业持续热议的话题,在律所管理探索多年,近20年已经历了官网建设、内网办公系统、信息数据库建设等多个信息化建设项目,见证了现代信息技术如何一步步改变律师传统的业务模式、执业及管理方式。这让律所管理者更具有紧跟时代需要的紧迫感,督促我们不断改进技术手段,架构信息平台和互联网络,研发使用适应律所管理的软硬件,加强信息化建设。

    为什么要在律师事务所推行信息化建设?这与律所的传统特性和律所变革发展阶段密不可分。

    1、基于业务模式转型。律师事务所早期发展重在凝聚人,靠人员规模效应和专业积累的口碑稳步前行,传统中业务的拓展多是由于客户刚性需求触发,或者口口相传的口碑影响促成,对公众化信息流通的需求并不十分旺盛。而在经济发展和法治建设造就了市场繁荣的今天,法律服务需求迅速膨胀,律师队伍的竞争日益激烈,律师和律所迅速认清了自我包装和信息化进行能以更好的品牌更快速地抢占先机、打动客户,这就需要使用信息化的手段和工具。

    2、基于数据管理的需求。由于律师业务细分更为庞杂,办案流程要求更为严谨,律师业务研究成为常态,专业知识管理和数据集成与存储、应用也成为律所管理的一大考验。依托信息化的手段能很好地规范业务操作流程、及时归档有效数据,而SAP、OA、DM、CRM等等企业管理软件概念和外包服务的普及,为律所实现信息化内部管理提供了最优选择。

    3、基于专业壁垒的消融。律师业务的专业性较强,独特的专业壁垒虽然保证了行业较高的社会地位和认同度,但也客观造成了律所与其他行业难以沟通的现实。在短暂的一段时间里,律师对上下游产业和外部行业的感知传导较为迟缓,反应跟进也略显滞后。如今受到各产业通行的无边界理念、平台共荣和互联互通的激发,律所仿佛一夜间打通了行业区隔,对现代技术手段迅速地接纳、吸收并普及。用信息化手段突破专业壁垒,让律师行业融进大市场的大环境,是现代律师业服务领域进程的重要驱动力。

    4、基于律所业务的延展。除了行业打通市场产业链外,律所间也越来越倡导突破办公场所和人员组织的限制,开放业务、开放平台,广泛增强业务合作,律师在做好自己能力所长的专业同时,积极在律师间、律所间形成地域和领域的互补配合,发扬为客户协同服务的理念,由不同团队为同一客户提供更为便捷的一体化服务。协同平台的建设,除了律师和律所间达成合作机制,更需要借助信息化的手段,减少沟通成本,提升办公效率,迅速拉升律师团队的整体业务水平。

    综合多年的实践经验,笔者将律师事务所信息化建设区分3个维度:

    1、信息化管理。信息化管理指的是为满足业务和经营需要,以信息交流平台、业务办理平台、数据归档平台为核心的内部管理信息系统。为满足律所业务需求,我们建立了协同办公的内网平台,实现律师事务所的业务办理、档案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薪酬管理、培训管理、知识管理、客户管理、质量监控与统计分析管理等多个模块规范化、标准化、自动化,提高管理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同时,我们还建立了强大的存储终端,保证业务文档、共享文件的集中、分级管理,并逐步实现传统案卷归档、审批办理等环节的无纸化办公。再者,我们还注重业务和所务办理过程中的协同分工和交流,不仅在内部实现了社区交流平台和即时沟通,还逐步推广与客户间的专案专项沟通督办。

    2、信息化传播。信息化传播是品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现代营销、传播理念变革产生的高效传播方式。区别于传统的纸质媒介,运用传统流媒体和新兴的互联网、移动互联手段,让律所的品牌和业务优势迅速传达到目标客户,引导案源开拓新渠道的建立。从门户和垂直网站的内容建设,到社区型互动平台的参与和渗透,到自媒体的运营和维护,再到实现媒介传播和销售的一体统一,律师行业始终追随着互联网行为变革适时调整传播步伐。而由互联网和移动互联同步的信息工具,保证了律所不同信息以不同方式传输到用户。面向大众的资讯、与潜在客户的咨询解惑、与同业从业者的探讨交流,都借助门户和垂直门户网站、社区型互动平台、即时通讯等互联网工具成熟应用。而针对用户价值定位的数据挖掘等技术,使得信息推送转变成信息采集后再建模定向推送,C2C到OTO的媒介模式多元保证基于不同业务特征由盲推到黏合实际消费用户,放大了潜在客户的潜在需求,帮助我们的传播从点对面,到点对点,再到更具业务促成效率的精确点对点。信息化传播也已经进入了升级变革的新阶段,律师事务所对新生传播媒介应加强研究,保持跟进,选择适合本所发展目标和业务定位的工具择优使用。

    3、信息化经营。这意味着信息化已成其为律所本身的经营模式及主营业务,案源接入和办理模式较传统业务有质的改变。近两年迅速涌现的法律电商,便是信息化经营的大举试水。目前已有的电商平台,大部分更符合前文所述信息化传播平台的特征,可以批量异地经营形成流水的合同和文书审查、企业注册以及信息查询咨询等简单业务,在专业性上仍然以已经沿用30多年的律师传统5大块业务分类为支撑,包括民商事诉讼代理、非诉业务、刑事辩护、合同及文书、咨询业务,引导线上咨询发展成线下代理。法律电商正逐步对法律服务的手段和方式尝试更多突破,在律师行业推行法律业务的异地办理、电子支付、信用系统、平台搭建等进一步的摸索。我们也同样启动了“德翼”项目的建设,在法律电子商务领域较早地开始了经营尝试。依托已有的成熟专业领域和律师资源,通过梳理使其更专业、更精细对应客户需求的电商模式。

    身处信息革新的大环境,信息化建设是律师事务所新型管理中不容迟缓的重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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