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首页 关于我们 法律图书馆与法律信息研究会 法律信息研究 中外法律图书馆 法学文献与检索 政府信息公开 法律图书馆导航 法律法学网导航
法律信息资源
法律信息服务
数字信息检索
数字技术发展
专业网站建设
澳门法律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信息研究 > 数字技术发展
数字技术发展
暂无下载资料

 “互联网+法律”打造律师新未来
            安新华 点击量:3423
    

    律师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不仅仅是因为律师的人数众多,更在于法律职业共同体中律师的身份相对灵活,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较为活跃,我们在一些影响国家法治建设和社会进步的重要事件中都可以看到律师的身影。据司法部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年底,全国共有执业律师27.1万多人,全国律师事务所规模已达2.2万多家。共有来自21个国家和地区的265家律师事务所在中国内地设立了330家代表机构。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律师业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是目前律师行业的发展却大大落后于当前的互联网信息技术与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北京法律服务市场为例,2014年全市24390位律师分布在2000家律师事务所中,其中94%以上是50人以下律师事务所,行业集中度很低,很难形成专业化优势。同时,由于信息不对称,一方面,社会大众大量法律服务需求陷入找律师难,找合适的律师难上加难的困境;另一方面,大量年轻律师由于缺乏客户委托而生存艰难。更有甚者为了获取业务收入与社会知名度无底线地炒作案件与自身,对整个律师行业都产生了负面影响。律师行业迫切需要创新与变革已经成为业内共识,只有打破原有的行业发展模式,构建起与当前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新业务发展模式才能解决当前整个行业面临的缺乏专业化规模化、无序混乱发展的局面。

    “互联网+法律”的出现为传统法律服务的转型与升级提供了一次巨大的机会,通过“互联网+法律”这一全新业务模式用最低的成本实现法律服务行业的升级,必将推动法律服务发生革命性的变革,大大拓展法律服务的广度、深度及提供更加个性化的服务。

    “互联网+法律”首先解决困扰律师多年的法律服务专业化问题。做专业化律师是每个律师的执业理想,但是现实中真正的专业化律师非常少,因为只做单一领域的法律工作不足以让律师获得足够的收入与发展空间,最后为了生存只能各种业务都接,成为一个万金油式的律师。“互联网+法律”为真正的专业化律师提供了生存与发展的广阔空间,在互联网上律师们可以构建更加个性化和差异化的产品与服务,信息技术的发展和便捷的网络平台又使得真正的专业律师能够被人们迅速发现和识别,在某一法律专业领域做到极致的律师将来一定会得到社会的尊重与认可,成为该领域的权威人士与意见领袖。再进一步,“互联网+法律”也会推动整个法律服务产业的专业化进程,随着产业升级的不断深化,专业化优势除了个体律师的努力外,还将来自于行业的分工与细化,法律服务产品的研发与最终服务的推广、提供也将更加独立,形成行业整体的专业化与竞争优势。

    “互联网+法律”还要解决困扰律师事务所多年的法律服务规模化问题。在传统法律服务产业,规模化意味着律师事务所人数的不断扩张,当前我们已经有了千人级规模的律师事务所,这种模式下事务所的竞争优势并没有随着规模的扩张而成倍增加,相反由于规模导致的管理复杂程度与执业风险却成几何级数增长。“互联网+法律”模式下单个律师事务所的规模已经不重要,规模化将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是实现业务的规模化。2014年,全国律师办理各类诉讼案件283万多件,担任法律顾问50多万家(包括政府、企业、社团事业单位),这与全国1565多万件诉讼案件总量,2500多家企业的法律服务需求相比,业务规模化的空间更加广阔;其次是实现专业律师团队的规模化,不同律所、不同地域的律师可以在互联网上突破空间限制,实现业务合作,在具体业务领域形成规模化服务优势,不在一家律所,通过律师联盟方式,基于业务层面的交流与合作将会成为律师规模化合作的主要模式。

    “互联网+法律”更重要的价值在于解决法律服务市场拓展这一制约律师发展的瓶颈问题。过去,法律服务的竞争与市场拓展最常用的手段就是价格战,牺牲利润来获取客户认可终难长久。“互联网+法律”通过法律服务品牌的构建来形成市场竞争优势,未来几年内,中国法律服务市场必将产生具有市场影响力的专业法律服务品牌,“互联网+法律”为品牌的构建提供了广阔空间,只有那些真正关注委托人利益、珍惜自身执业声誉的律师与律师事务所才能得到市场和委托人的认可与信任,法律服务品牌的建立过程就是法律服务行业社会公信力提升的过程,届时整个行业面临的缺乏专业化规模化、无序混乱发展局面一定会大为改观。

        
        
      首都法学网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中美法律信息与图书馆论坛(CAFLL)
      国家图书馆       美国法律图书馆学会(AALL)       国家检察官学院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图书馆       国际法律图书馆协会(IALL)       最高人民法院图书馆

主管单位:中国法学会  主办单位:中国法学法律网合作机制 技术支持:北大英华科技有限公司(北大法宝)
电话:010-82668266-152 传真:010-82668268
加入收藏 | 本站首页 | 联系我们
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