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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网站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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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基层检察门户网站建设途径
            刘庆丰 点击量:3408
江西大余检察院
    

    建设和开通检察门户网站,是检察机关适应信息化时代的必然要求;也是检察机关深化检务公开、展示自身形象、接受社会监督、推进群众工作的内在需要。但是据调查,当前基层院检察门户网站建设还存在一些不足,综合分析主要有:

    一是网站建设定位不准确。一些基层检察院仅仅把建立自己的网站作为信息化建设的一块招牌;而忽略其检察宣传的功能,与群众联系的功能、与社会互动的功能,所建网站甚至没有受理网上举报及请你留言等意见反馈的栏目。

    二是专业技术人才缺乏,网站设计滞后。由于基层检察院技术力量薄弱,导致网页制作设计简陋、内容简单的问题,在页面色调、栏目设置等方面也多有不足。互动性、服务性不强,维护管理滞后,网站安全隐患大,后台管理技术低漏洞多。

    三是网站运行的组织管理机制不健全。首先,目前大部分基层院网站是由技术部门单独或与办公室联合建立、维护的。其他业务部门很少甚至根本不参与网站建设,造成网站建设与其他检察工作脱节。其次,有相当一部分基层检察院的网站对网站内容更新速度较慢。再次一些基层院检察网站不能准确界定上网信息范围,存在泄密隐患。同时,对于在网上收集到的涉及检察工作的重大信息,有的未能及时“妥善处理”影响工作效率。

    四是检察网站之间的融合程度不高,对网站自身的宣传与推介不够。有不少基层检察院花费较大数额资金建起了自己的网站,但缺乏对网站的宣传。有的网站居然没有与上级检察机关的网站链接在一起,造成社会影响力不够。

    针对当前基层院检察门户网站建设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予以加强和改进:

    第一、网站建设要高点定位。检察门户网站要按照功能强大、样式新颖、易于维护、访问快捷的总体要求建设,避免“先天不良”。要发挥其检察宣传、联系社会、检务公开、信息发布的平台作用,完善其征求意见受理举报、咨询问答、文件汇总、资料检索功能。在页面设计上要融知识性、实用性、欣赏性、艺术性为一体,讲建究创意、美工、技术,既防止网站建设简陋、粗糙和功能单一;又确保信息安全。

    第二、网站管理要严格协调。领导要重视检察网站建设工作的开展,协调好部门之间的配合。进行合理分工,按照检察机关现行门户网站管理体制,统一由宣传部门管理新闻发布。由控申部门负责网上举报,由技术部门负责网站维护。网站可设编委会由一名院领导负责栏目内容审定,推进网站稿件编发规范化。

    第三、网站内容要丰富快捷。首先要开发收集信息资料,要及时采编本院的院情简介、新闻信息、工作动态、检察调研等资料,做到即时更新,更新频率每周不少于一次。其次是上下级检察院网站的新闻信息实行共享,以原创新闻为主。国家重大新闻在授权情况下可从官方权威网站转载。再次是扩大检察机关互联网络的应用范围,建立生动活泼、内容丰富的网上法制宣传阵地开展在线法律咨询、网上申诉、检察长网上在线交流等应用尝试。通过加强与网友的互动交流,适时建立论坛使之成为网友发表言论、反映问题、法律咨询的新渠道,提高“网民”对检察网站的注意力和访问量。同时要完善机制,确保互动到位。对网上举报、控告、申诉、检举要及时受理办理,认真答复网民咨询,诚恳回复批评建议。

    第四、网站联络要紧密协作。要加强各类检察网站的联系与合作,避免成为信息“孤岛”,要在知名网站登记搜索引擎;同时与较有影响的网站建立友情链接,方便网民查寻浏览检察门户网站。与此同时,上级院要适时组织开展基层院网站管理经验交流、取长补短,以点带面促进网站建设整体工作水平的提升。

    第五、采编队伍要提高素质。网络媒体的高科技属性,对网络编辑提出了“复合型人才”的要求。网络媒体的采编工作,除了需要运用传统媒体的采编方法和手段以外,更多的是使用现代数字化工具和技能。对于基层检察院来说,既懂检察业务、又会新闻写作;还擅长计算机技术的人员很少。因而,要加强复合型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对于有潜质的人才要予以政策倾斜,采取“送出去”请进来方式予以培训,全面提高综合素质和采编水平。原载《中国检察官》2013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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