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法律文化指一个民族或国家在长期的共同生活过程中所认同的、相对稳定的、与法和法律现象有关的制度、意识和传统学说的总体。法律文化作为一个国家得以长治久安、人民大众生活得以井然有序的充分必要条件,就需要扩展开来,传播出去,传播到国家管理的每个阶层和领域中去。在空间上,使得人民大众拥有共同的生活法域;在是时间上,促使人民大众拥有共同的法律意识。法律文化传播路径的选择和模式的定位,对于一个民族乃至一个国家的法律意识、法律价值观的开发和形成;同样地起到重要的制约性作用。可以说在当代中国“优化和完善法律文化传播路径”选择阶段性、适时的传播方式,对当代中国的法制建设和中国社会主义法治文明的推进,是极具时代意义的。此外,对于当代中国人民大众的法律文化素养的积累,法律文化意识的培养,法律文化观念的形成和法律文化价值观念的引导和塑造,同样具有非凡的意义。
二、法律文化微信传播的特点
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信息大爆炸、技术大革新”,现代中国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因为通讯技术的革命与创新而日新月异。这不仅改变着我国人民大众固有的生活方式,也从本质上改变着大众信息交流。人际交往的方式,影响最为深刻的领域过于改变着我国传播的路径和模式。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互联网的各种产品层出不穷,出现了微博、微信、论坛等新的互联网应用。这些应用都吸引了大量的用户,成为一种新的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方式。随着时间的推移,还会有更多新应用诞生。2011年腾讯公司推出了应用程序微信,该应用主要针对智能手机研发的,可以让手机用户方便地发送语音、文字、图片,也支持手机用户之间视频对话。微信这种传播媒介的广泛应用,能让信息传播的范围更广、速度更快;同时因为其多媒体属性,能够形象生动地传播各种信息,包括一些正面的信息,也包括谣言。微信通过声音、图画等手段传播一些浓缩度高感染性强的信息,和别的传播方式进行比较,微信传播有如下特点:强互动性、低成本、高效快捷。首先,就法律文化传播所支出的资金而言,传统媒介往往需要花费大量的费用,而且传播效果不佳。微信传播既能节约费用又可以获得良好的传播效果。微信传播的整个过程都没有过多的费用支出,通常只需注册一个微信公众账号,并经过腾讯官方认证,然后可以发布一些关于法律文化的相关帖子;然后向关注的用户定期推送消息,以便于用户随时查看。
三、微信传播平台搭建的实施途径
1、认清形势、变革理念,为法律文化微信传播平台的搭建把握前进方向
思想决定行动,只有在思想上认识到移动互联时代背景存在的真实性和改革的必要性,改革的思想观念才会在真正意义上起到督促行动的作用。才会去努力搭建法律文化微信平台 .事实上,移动互联时代背景带给传统产业的冲击已经凸显在各行各业,无论是在宏观的军事、金融、电子商务领域还是在理论性很强的数理统计、医疗卫生和环境工程学领域,移动互联都深受各界人士欢迎。科学决策与分析绝不能只凭借直觉或经验,一定要有理有据,通过获取大量的数据并分析数据得出可靠的结论。在信息时代,一定要认识到本时代的机遇与挑战,凭借更加开放的思想意识,来推动改革的顺利实施;并让改革朝向有利于社会发展的方向前进,才有希望成为这一场竞争角逐的胜利者。
2、充分运用好互联网技术,为法律文化微信传播平台的搭建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
随着移动互联时代的到来,信息传播方式更加高效。法律文化微信传播也成为良好的传播途径。同时声音、图片、视频、文字等丰富的多媒体内容也有利于法律文化的传播。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专门机构应及时改变传播模式,尽快建立满足本单位需要的微信传播平台,用新技术迎接新时代的到来,为满足受众的多元化阅读需要,必要时需要对传播方案进行不断完善,推动技术改革,力争创建优秀的学术期刊微信平台。
3、提高微信传播平台运用效果的核心依然是数据的攫取和内容的加工
对法律文化而言,微信传播平台只是一种传播环境。受众以“内容为王”的追求依旧不变。传播效果和内容有很大关系,无论用哪种媒体进行传播,不管用哪种形式呈现,选择的关键不在工具而在于内容的优劣。所以,“抓住机遇、紧随时代步伐”做好硬件与软件的必要准备,是否能得到受众的广泛有效阅读是关键。既要考虑技术的重要性,同时不能舍弃人文重要性,以微信为代表的信息传播方式的存在有一定的必要性。微信虽然是一种技术,其实也可以视作一种文化,为保证信息活动能符合法律规定并且安全传输;首先要提升信息安全技术、制定相关安全标准,如防黑客入侵、信息加密、平台管理等策略。通过技术手段防止黑客攻击,保护用户信息安全,给微信打造一个安全的传输渠道与传播环境。
四、结论
微信作为新传播路径的高效能、信息容量大、更新速度快,为当代中国法律文化传播活动注入了新鲜的血液。该种传播路径功能是其他传播路径无法比拟的,我国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专门机构都应积极的开启该种传播路径。相信我国以微信为代表的新媒体型传播路径必能真正的挑起传播大梁,将当代中国法律文化传播事业推向一个崭新的高度。原载《影视艺术与新闻传播》20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