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大背景下,互联网正深刻改变着社会的生产生活方式,也将改写律师业的发展格局,中国律师面临着又一个极富挑战的历史关头。同时,互联网也给律师注入了新的发展理念,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一、互联网给律师带来的新挑战
(1)挑战之一--法律服务产品化带来服务便捷价廉化的冲击
中国的法律电商起步虽略晚,还是赶上了历史的步伐。电子商务的发展为法律服务“搬”到网上提供了平台。目前“互联网+法律”的模式较多,但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中顾网、找法网为代表的检索导流类;以法大大和无讼案例为代表的法律工具类;以知果果、绿狗网和快法务为代表的交易平台类。
法律电商的基本套路:一是法律服务产品化。主要针对当下较为突出的社会常见问题。登录网络,可以快速了解问题所涉及的相关权益。二是服务自助化及文本标准化。如一场交通事故,双方承担怎样的责任?登录网站,通过自助回答一系列问题,是肇事者还是受害者,受害者有无伤亡等,从而得到一个初步评估,然后再寻求与相关律师合作,这既简化了程序又降低了成本。三是费用低廉化和服务保障化。网上法律服务明码标价,需要的费用只是传统律所的1/10至1/5,当用户付费给网站,网站根据律师完成任务的进度支付这笔费用,这也保证了服务质量。四是网站帮你找律师。一般的法律电商网站都有上百家律所作为合作伙伴,你可以自己选择律师,也可以由网站推荐律师。五是通过网币构建内部生态链。注册用户可以用购买的消费卡(网币)获得法律服务。律师则通过解答用户的法律问题来获得网币,并用网币购买案源。同天猫模式一样,法律电商也要求线下律所及律师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以便对律所、律师进行管理,防止侵犯用户权益。
互联网不仅改变了我们的生活习惯,而且改变了我们的思维习惯。很多法律咨询类服务,法律文书的起草、修改和审定等非诉业务以及其他一般的法律问题,人们往往不找律师找网络。如今,几乎所有的在线法律服务网站都为潜在客户提供了很多免费服务,如法律法规的查询、律师费的计算、量刑查询、诉讼费的计算等等,一些网站甚至还免费提供一些招标信息和文本资料下载服务。有的法律电商主打固定收费的标准化法律服务,有的可以快速在线生成法律文档。
(2)挑战之二--消费主权化带来去中心化和去权威化的冲击
现在是一个消费者主权化时代。在这个时代,消费者需要社交、需要与服务提供商发生强关联,需要有更多的自我认同感。在消费者主权化时代,客户需要的不仅仅是专业服务本身。这就要求律师或律师团队除了懂得专业知识外,还需要兼备人文素养、资本运作和客户体验能力等,并且拥有更多的资源和人脉,能更好地帮客户解决问题,创造价值。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人与人的沟通交流突破了地域限制,人们的视野在不断扩大,人们活动的圈子也在不断变化,过去的中心不复存在,这就是去中心化。去中心化也直接影响着律师服务业。以前人们的沟通半径比较小,那时候一个律师签署了一个顾问单位,这家单位的诉讼业务、非诉业务、日常咨询业务,都会找这个律师。在法律服务领域,这个律师就是这家单位的法务中心。但现在不一样了,每家单位都可以便捷地找到很多优秀律师。当这家单位有新的法律服务需求时,他不一定会去找其常年法律顾问。如这家单位想要上市(IPO)需要法律服务,他可以通过招投标的方式来选择性价比最好的律所和律师。这就是法律服务领域去中心化的重要体现。
自由与公开是互联网的天性,互联网使得法律知识与律师的信息变得透明。互联网时代,当事人寻找律师不再盲目,而是变得成熟、理性和精准。
(3)挑战之三--法律需求个性化、多元化带来对“万金油”律师的冲击
互联网时代的法律需求呈现出个性化、多元化、复杂化,需要的法律服务也就越来越精深。单单一个互联网金融就有互联网支付、P2P网络借贷、非P2P的网络小额贷款、众筹融资、金融机构创新型互联网平台、基于互联网的基金销售等等多种形式,每一种形式涉及的法律问题都不一样。法律需求的这种变化让以往的“万金油”律师越来越没有市场。
一些老律师面对信息化技术日新月异,从“看不懂”到“跟不上”而逐步落伍。年轻律师由于资历浅、经验不足、人脉不够、社会资源缺乏等原因,优质的法律业务资源离他们仍然较远,利益最大化的当事人将尽可能通过各种方式去获取目标律师的信息,而经验更丰富,有着更多网络曝光率的成熟律师,则很快就可以吸引当事人的“眼球”,轻易地将案源揽走。
(4)挑战之四--网络消费模式带来对律师服务方式的冲击
在互联网尤其是移动互联网发展起来之前,传统的服务领域,80%以上的服务都是通过线下来完成的。而现在随着笔记本、智能手机的普及,不管律师在哪里,客户都可以将法律服务需求发到你邮箱,并希望你能及时反馈。所以,随着技术的进步,随着移动化的增强,客户对律师服务的及时响应要求会越来越高。互联网时代,客户变得异常挑剔和不耐烦。律师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的时间被客户分割,客户会选择在他们觉得合适的时间向律师提出法律咨询。这个时间,就是碎片化时间。它不一定是工作时间,有可能是周末,有可能是晚上10点,有可能是律师度假时,那么律师的时间安排就不得不随着客户的需求发生转变。
总之,在互联网时代,法律服务的传统方式和市场正在受到冲击。其中,小律师所、单打独斗的律师受到的冲击较大。
二、互联网给律师带来的新机遇
(1)机遇之一--互联网有多大,律师的服务领域就有多宽
平等、开放、自由、分享的互联网精神给了每个律师更多的发展机会。
开发网络平台,开展网上营销,让老百姓像淘宝购物一样便捷地享受法律服务。律师所和律师都可以在互联网上搭建自己的平台,利用网站、博客(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免费咨询,展示形象,创立品牌,集聚人气,积攒客户,从中获得案源。让老百姓不再花时间、挤公交、驾私车去律师所,就能享受便捷低价的法律服务。互联网时代,律师要想不被淹没在信息的海洋中,必须要有极其鲜明的识别特征,就是要有垂直深度的专业化。律师要敢于只做一个单品,要做就要做到这个品类的市场第一。只有这样,“用户”才能成为“粉丝”。有粘合度高的粉丝,就有高的回报。互联网时代,每个人都是一个独立的信息节点,每个律师都能够在互联网平台上形成自己的品牌,种出一块自己的“网络自留地”。可以说,互联网给律师特别是青年律师创造了逆袭的机会。
线上线下一起发力,向互联网要客户、要资源、要案源。努力将线上的咨询,变成线下的案源。现在,法律服务的对象已不再局限于普通个人,中小微企业像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中国目前有6500万的中小微企业,每年还新增上百万家,但95%以上没有请法律顾问。这6000余万家中小微企业就是律师潜在的客户。如果利用互联网将其中的10%变成我们的法律顾问单位,就是650万家。截至2014年底,全国共有执业律师27.1万多人。这就意味着互联网平均给每位律师新增法律顾问24家。
当律师业一次又一次地惊呼互联网这只“狼来了”的时候,更多的有识之士却认为是机遇来了!
(2)机遇之二--巧用互联网,借“网”捕鱼
思路决定出路。互联网时代,律师可以借势而为:
--借船出海。如涉外业务,你可能不是国际化大所的律师,但你可以与国内的国际化大所合作,利用其在海外的分所熟悉当地法律的优势,为客户提供全球一站式商务法律服务。
--借梯上楼。如高端法律服务,你可能是第一次,但你可以与规模化大所的优秀团队合作,迅速提高你的非诉法律服务的水平和能力。
--借手办事。“互联网+”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合作、共赢、分享。跨省跨市的异地法律业务,如查询调取档案资料、代为立案、申请财产保全、委托调查取证、陪同会见犯罪嫌疑人、陪同谈判等,有分所的可以利用分所进行合作,没有分所的可以利用QQ群、微信群的律师朋友予以合作,节约出差的时间成本、人工成本和经费,大大提高办事效率。
(3)机遇之三--互联网催生的增量市场给律师带来新业务
互联网时代,具有互联网思维和消费习惯的客户将逐步成为法律消费的主流群体,互联网金融、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车联网、智能硬件产业及衍生产业,将出现一批律师新秀,他们熟练运用商业思维、善于财税筹划、组合法律智慧、盘活创投资源,为企业创造商业价值和社会价值。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飞速发展,第三方支付、互联网基金、P2P信贷以及众筹等都得到极度扩张。与传统金融机构不同,互联网金融有极强的灵活性和变现能力。但由于风控的缺乏、扩张的急速和逐利性过强等特点,导致其风险过大,这些给律师服务带来了一个全新的种类。
互联网带来新的创业模式和新型企业模式,成为法律服务的新主体。在以互联网为鲜明特征的时代,中国律师正张开双臂拥抱互联网,乘互联网的东风,打造中国法律服务的“升级版”。本文原载《中国律师》20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