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7日下午,江苏省档案馆召开本年度第二场新闻发布会,本次新闻发布会的重点当属“1500件民国时期江苏司法档案刑事民事裁判文书正式依法公布”。
江苏省档案馆副馆长张姬雯介绍说,该馆典藏民国时期江苏高等法院(审判厅)档案共12万余卷,目前整理开发出刑事、民事裁判文书1046卷,涉及案件3.6万余件,20余万页,包括刑事案件2万余件、民事案件1.6万余件。这些档案基本以民国时期江苏辖区(除南京地区)为地域范围,以1912-1949年为时间断限,涉及债权、物权、亲属、继承、受贿渎职等广泛内容,保存较为完整系统,比较全面地反映了民国时期江苏高等司法审判工作开展情况,涵盖了近代经济民生、金融贸易、契约合同、宗族组织、婚姻形态、社会问题等各个方面,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是极其珍贵的法律史和社会文化史素材。
民国时期司法档案到底是什么样?带着这样的疑问,笔者走进了江苏省档案馆的资料库一探究竟。在资料库中,副馆长张姬雯给记者展示了一份民国时期的民事审判书,整个判决书非常整齐地装订在了一起,彩页处没有丝毫褪色,同时纸张也是相当完整,保存得非常完善。
自2011年起,江苏省档案馆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开展合作,对档案进行整理开发与研究,并从中首次精选出刑事裁判文书600件、民事裁判文书900件,共计1500件进行公布。原版影印书籍《民国时期江苏高等法院(审判厅)裁判文书实录》(刑事卷和民事卷10卷本)已由法律出版社在北京正式出版。
民国时期江苏高等法院(审判厅)裁判文书档案因年代久远,历经战乱和多次搬迁,保存实为不易,且这次公布出版的裁判文书档案系首次公布,因之弥足珍贵,部分档案的出版公布,必将促进国内外法学界、法律界对民国时期法律史和司法史研究的深入开展。
据悉,江苏省档案馆将不断加强对市民开放,对档案感兴趣的居民都可以凭借有效证件,如身份证、工作证、学生证等。就可以查阅或者利用国家档案馆已开放的档案。同时江苏省档案馆在阅览现场免费提供复印和光盘刻录服务。而对于档案馆保存的未开放的馆藏档案,如需查询,则需要经过档案馆的同意,必要时还须经有关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