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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聚焦:“互联网+”法律服务
——第四届中国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法律实务研讨会综述
            陈秋兰 点击量:4910
中国律师杂志社
    

    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的发展与应用极大地改变了人类的生产和生活方式。1994年,中国全功能接入国际互联网。经过20年的高速发展,中国互联网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互联网普及率大幅提高,极大地促进了中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目前,互联网已广泛渗透到国家经济社会的各个行业和领域。与此同时,也给现有法律制度带来了新的挑战。2015年7月国务院印发《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下为《指导意见》),这是推动互联网由消费领域向生产领域拓展,加速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增强各行业创新能力,构筑经济社会发展新优势和新动能的重要举措,为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法律实务的发展搭建了巨大的舞台,同时也对本领域的律师专业化提出了巨大的挑战。《指导意见》提出,“互联网+”行动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安全有序。可以预见,《指导意见》的实施将促使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法律实务持续快速增长。“互联网+”普惠金融、“互联网+”电子商务等十一项具体行动,网络安全、知识产权战略、标准与反垄断等现实议题都需要擅长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法律实务的律师参与。

    正是在此大背景下,2015年9月11-13日,第四届中国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法律实务研讨会暨全国律协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法律专业委员会2015年年会在南京召开。第四期全国电子数据证据法务高级研修班同期举行。本次研讨会围绕“互联网+法律实务”的主题,就“互联网+金融+法律”、“互联网+商务+法律”、“互联网+证据+游戏”“互联网+知识产权”、“互联网+法律服务”等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研讨会由全国律协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专业委员会(信息委)和江苏律协主办,江苏律协信息委承办。全国律协副会长盛雷鸣、江苏省司法厅副厅长万力、江苏律协会长薛继民、全国律协信息委主任寿步在开幕式上先后致辞。全国律协信息委副主任陈纪红、蔡海宁、马克伟、徐家力、俞卫锋,江苏律协副会长车捷,江苏律协信息委主任邹毅等分别主持了研讨会和研修班各环节的活动。全国律协信息委约60位委员、研讨员、特邀委员在研讨会上进行交流。

    研讨会开幕式上,全国律协副会长盛雷鸣对信息委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对今后的工作提出几点希望:一是要继续在开拓业务领域和推进专业化方面发挥中坚作用。带领全国律协把握机遇、迎接“互联网+”时代的挑战,不断拓展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法律业务,对一些业务量较大、社会影响面较广的领域的律师实务操作进行深入研讨、集中攻关、逐步成熟、积极推广。二是继续在提升律师行业整体服务能力上发挥推动作用。为适应法律服务的新要求,专委会要继续有针对性地开展经验交流、业务培训,通过交流先进理念、借鉴先进经验,提高广大律师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服务能力。三是要继续在推动依法治国方面发挥智库作用。针对互联网与各行业融合发展的新特点,“互联网+”相关立法工作也在紧锣密鼓地展开。信息委要继续勇担社会责任,加强对网络安全、电子商务、个人信息保护、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等法律方面的理论与实践研究,为国家立法部门提供咨询和建议。研讨阶段,与会者分别就下列专题展开了探索与交流:

    一、“互联网+金融+法律”

    宣讲人主要就电子银行法律风险、微信支付的民事法律问题、互联网金融的投融资与上市中的法律问题、股权众筹法律规制的完善等内容进行了论述与探讨。

    二、“互联网+商务+法律”

    本专题主要是围绕FICO信用评分机制在中国的应用和面临的法律问题、微信拍卖的法律问题、电子商务平台中各方法律关系、电子合同订立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等内容展开研究与交流。

    三、“互联网+证据+游戏”

    计算机软件“伪装”侵权认定、网络游戏运营的法律风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侵权认定规则构建问题和手游软件侵权律师实务等问题,是本专题的主要交流研讨内容。

    四、“互联网+知识产权”

    围绕网络知识产权常用对策及手段指南、主题公园知识产权保护、我国著作权案件临时禁令的适用标准、公共利益对著作权的限制等法律问题,宣讲人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并同与会者进行了探讨。

    五、“互联网+法律服务”

    针对本专题,宣讲人围绕电子商务对传统律师业务的影响、网络用户身份识别的法律性质、专车互联网打车平台法律解析及立法等问题,发表了自己的观点。

    本次研讨会还编辑出版了论文集--《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法律前沿》(第九卷),收录了由专委会为全国律协起草的《律师办理高新技术业务领域法律尽职调查业务操作指引》及其起草说明;也收录了59位专委会成员撰写的61篇论文。本卷收录的论文分为六个板块: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法律综合问题,互联网金融法务、高新技术产业化与资本市场,网络游戏、软件、集成电路、电子数据证据、信息安全,电子商务法,反不正当竞争与知识产权综合问题,知识产权各论。论文覆盖了与互联网、电子商务特别是移动互联网、移动电子商务相关的热点与难点问题。从内容上看,作者们的视线仍聚焦于基于互联网、电子商务而衍生发展的新型商业模式,如互联网金融、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以及引起社会广泛参与讨论的热点问题,如微信、互联网专车平台等法律规则的研究。值得注意的是,在以颠覆、创新为主要特征的互联网思维引领下,与互联网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与反不正当竞争领域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日益突出。对此,作者予以足够关注,提交了几篇颇有分量的论文。与往年相比,作者们的着眼点不仅仅注重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法律领域中所涉及的新类型法律问题的分析与研究,还更加注重“互联网+”这一模式下,各类新型商业模式、互联网产业的法律制度构建,推动法律规则的形成。

    据悉,全国律协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法律专业委员会成立于2001年。近年来,作为广大律师开展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法律业务交流的阵地和提高职业素质、增强专业服务能力的平台,专委会在促进律师专业化分工、实现律师行业整体优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第一,信息委不断推进律师在办理电子数据证据业务、高新技术企业尽职调查业务、域名争议仲裁、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业务等领域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公开出版了相关律师业务操作指引和业务指导目录。信息委的论文集《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法律前沿》每年出版一卷,反映了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法律事务领域的最新成果,对律师界同行起到借鉴、指导作用。

    第二,信息委定期举办全国性的年会、区域性的研讨会和研修班,拓宽了律师间的业务技能沟通渠道,提升了律师的专业办案能力,有效增强了专委会内部的组织建设和凝聚力。

    第三,信息委积极开展调研,不断跟进高新技术法律实务,在3D打印技术知识产权、云计算产业法律服务政策保障、互联网软件捆绑问题、互联网行业个人信息保护、电子商务小额争议解决机制等领域都进行了专题研究,并以此为基础,响应全国律协的要求,提交了多篇全面深化改革相关法律问题的研究报告。

    第四,信息为发挥专业优势,积极为相关领域的立法修法建言献策。既涉及到基础性的法律实务如电子证据问题,又涉及顶级域名、移动电子商务、互联网信息管理等专门领域;既涉及本土领域普遍关注的重要法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正案(草案)》、《网络安全法》(草案),又涉及农业遗传基因等问题的相对冷门的法律《种子法》(修订草案)。这些充分反映了专委会参与国家法治建设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高新技术发展日新月异,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也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为律师在本领域的业务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这些机遇同时也对律师的专业水平提出了巨大的挑战。解决之道就是专业化,这是律师更广泛服务、更深入参与的重要前提。

    全国律师工作会议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指出:要提高律师的专业服务能力,培养一批通晓国际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业务的高素质律师人才队伍。司法部部长吴爱英提出: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要求,在不断扩大律师服务规模的同时,着力优化律师服务结构,提升律师服务能力,推动律师事业实现资源均等化、结构合理化、服务专业化、业务国际化。面向未来,律师任重道远。报道原载《中国律师》20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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