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城市大学攻读学位期间,在学校的精心安排下,我们参访了许多国家的最高法院和国际性法院。留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这些法院附设的图书馆。这些大小不一和类型各异图书馆,仿佛在述说人类的司法文明史,彰显了人类司法文明进步的足迹。在此,我选择了四个典型的法律图书馆,作一个简单的介绍。
1. 多功能的美国州法律图书馆
2015年夏天,我们在美国杜兰大学学习,在法学院的安排下,有幸参观了路易斯安那州法律图书馆。印象很深,感触良多。
这个图书馆设在路易斯安那州最高法院大楼里面。图书馆有10名职员,其中9人为女性。首先是图书馆兼具培训功能。据介绍,图书馆给律师提供继续法律教育培训,仅2013年,就有71名律师在此获得了法律继续教育的学分。其次,法律图书馆善于向外界推销自己。如在全国女法官协会会议期间,法律图书馆的女职员制作展览参会。展览以四个展示案例,通过照片和说明性文字,涵盖了从殖民地时代到现代,女性在法律领域的影响。展示的案例有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路易斯安那州妇女选举权运动;二是路易斯安那州的妇女和法律教育;三是路易斯安那州最高法院的妇女;四是女性中的“首创”。
与此同时,路易斯安那州法律图书馆的藏书和其他资料不断更新。2013年,图书馆新增图书776部,新编图书2027册,微缩胶片1536张。法律图书馆继续出版其新闻通讯刊物DENOVO,以便向图书馆的用户提供有关法律专题和图书馆资源的有用信息。
值得称道的是,在2013年,法律图书馆实施了一项新的简化程序,可以让囚犯以支票付费的方式,对囚犯来信进行回复。2012年,法律图书馆共受理527封囚犯来信,就其本人的案件和法律适用情况进行询问。虽然这是一项收费服务,但也收到在押囚犯的欢迎,有利于囚犯的改造。
在参观图书馆时,一位女性副馆长给我们介绍了有关情况。我问她,可否让我们看一下“镇馆之宝”,副馆长说,我也正有此意,她打开柜子,拿出一本1804年印刷的法兰西民法典,我将这本沉甸甸的法典双手捧住,同学们围了上来,一起观赏这本历经两个多世纪民法宝典。在英美法系中,路易斯安那州一直沿用法兰西民法的传统,路易斯安那民法典即脱胎于法兰西民法典。这也是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相互融合的标志。
2. 奥地利中央图书馆
位于奥地利最高法院大楼三楼的中央图书馆,是一个完全现代化的图书馆,一排长长的落地玻璃,让自然光均匀地洒落进来,兼具环保与美观之功效。落地玻璃边上,也是一排长长的橙色桌子和凳子,可以让阅览者落坐,从容地读书、笔记。
开架的书大部分比较新,大多是近年出版。书架共有八层,如果个子不高,无法拿到摆放在最上面的书。因此,图书馆预备了部分铝合金的简易梯,用作登高取书之用。在书架中间,还特地辟出一块小地方,摆放几张电脑桌,用来查找资料。柔和的日关灯与暖色调的地板、书柜相互映衬,让图书馆的氛围显得特别温馨。
在书橱和玻璃柜中陈列的一些重要的历史文献。透过这些文献,我们可以看见法律制度在奥地利的演进。16世纪意大利出版的《民法大全》系列,有些纸张已经发黄,有些纸张已经变黑,但皮革印刷的封面依然整齐简洁。这些大部头的经典安静地躺在这里,仿佛像世人诉说大陆法系法典的顽强生命力。 1769年玛丽亚· 戴蕾莎女王签署的《戴蕾莎法典》,历经200多年的时光,奥地利帝国的国玺印章已然发黄,帝国也已分崩离析,而女王的花体签名仍然力透纸背,显示出文字的力量。
值得一提的,是1850年8月7日的一份宫廷文件,它规定奥地利帝国的案件审判的最终上诉机构即最高法院设在维也纳,其管辖范围及于全国的领土范围及领水。这份文件的重要性在于,它是当年最高法院行使管辖权的合法来源。
工作人员给我们介绍了图书馆的历史。
1829年7月23日,当时的奥地利帝国弗兰兹皇帝批准建立一个独立的图书馆--中央图书馆。后将其设在最高法院,是欧洲最古老的公共图书馆之一。从1905年开始,中央图书馆开始对所有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开放。经过多年积累,到1920年代,图书馆藏书已达5万件。当时,它是欧洲第三大法律图书馆和最大的司法图书馆。除了那个时代的法律文献和法令汇编,它还收藏了珍贵的手稿、早期印刷品以及部分意大利城市的原始法令。
1927年7月15日,这些珍宝都在正义宫的大火中焚毁殆尽。当年秋天,图书馆的重建工作开始了。来自国内外的大量捐赠,使图书馆的重建工作进展迅速。不幸的是,1939年德国入侵后,奥地利最高法院被解散,最有价值和最新的馆藏作品被强制地移交位于德国莱比锡的德意志帝国法院。
二战结束以后,1945年,奥地利最高法院即着手恢复中央图书馆。此后,图书和期刊的库存不断增加。1999年,最高法院决定将之前的纸质目录转换为由电子数据系统。2000年1月,电脑资料库取代了中央图书馆原有的卡片索引系统。从2004年起,图书馆的目录和期刊文章已在数据库中注册。截至目前,中央图书馆藏书约13万件。同时,定期收藏180份左右法律期刊。与位于正义宫最高法院的奥地利中央图书馆相比,行政法院的图书馆不算大,但它有自己的特色。比如,图书馆里边有上层的廊台,廊台上摆满了各式各样的法律书籍。
据介绍,目前图书馆藏书约有55000册,订有100种专业期刊。其中,奥地利宪法、行政法和欧洲联盟法为藏书重点。
在图书馆,有两张发黄的照片引人注目,一张是1894年最高行政法院全体法官的合影,这是一张14位法官的合影,前排5人就坐,后排9人站立,一体西装,有系领带,有打领结,显示出当年行政法官的风采。另一张照片是1900年开庭的情形,五位法官正襟危坐,正倾听律师的辩论意见。弗兰茨·约瑟夫一世皇帝的画像挂在审判台后面的墙壁上,像是监督他们的聆讯。由于资料的缺乏,我们也无从查到当年这些法官的名字。但这些珍贵的历史照片,给我们再现100多年前的行政审判的场景。
3. 原囚犯羁押室--香港终审法院图书馆
图书馆有自己的特色,这是由当年香港最高法院建筑内位于地上一层的两个囚犯羁押室改建而成,虽然装修已经“现代化”,但原有的面貌仍然依稀可见,比如图书馆墙壁保留着粗糙的红砖,显现当年囚室的风貌。图书馆的馆藏较为丰富,近9000册的普通法书籍,可以供法官和出庭大律师自由使用。有意思的是,这个图书馆通过“叹息桥”和2号法庭相连接,据终审法院的宣传片介绍:“它连接了旧法院大楼较小的刑事法庭通往地下犯人临时羁押室的原有通道。在当时,如果法官下令将犯人押送到地下的羁押室,犯人便沿此通道到达”。这个通道被称为犯人的“叹息桥”。值得一提的是,“叹息桥”重修时用混凝土建成,两端则由红色砖块及花岗石石墩支撑。为了隔断行人可能造成的噪音,还在两旁安装了隔音的玻璃外壳,以避免对正在阅读的人造成影响。本文转自于:法边语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