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德国自1973年以来,以司法部为主导,并在国家的支持下,经过长期筹备,已建成一个以税法、社会法、损害赔偿法为重点的法律信息体系。经联邦德国政府决定,这一法律信息体系自1985年年初开始,正式采用有限公司形式,开展服务,全名为“尤里斯有限公司”。由于联邦德国有近4000项法律和法规,每年公布的法院判决约2万份,发表的参考文献也是年约2万篇,因此,“尤里斯”全部使用计算机,能广泛地迅速提供各种法律信息。
“尤里斯”有四道数据储存器,分别储存判决、文献、行政法规及标准等四方面数据,共储文件近45万份。其中,使人最感兴趣的是各级法院的判决数据储存器,储有文件20万份以上,达到相当完备的程度,包含:(1)经联邦宪法法院和最高法院正式编纂并公开发表的决定。(2)自1977年以来已在法律专业杂志或定期刊物发表的,以及尚未发表的各级法院在各自裁判管辖区域内的判决;(3)以近10种法律专业杂志为根据的自1965年至1976年的损害赔偿法方面的判决;(4)联邦社会法院战后在他的裁判管辖区域内所作的重要判决,以及各主管的社会法院自1954年以来所发表的判决;(5)联邦财政法院在税法的裁判管辖区域内,自1981年以来绝大部份未经发表的判决,以及1966年以来已经发表的判决。所有上述各级法院的判决,约10﹪以上以判决全文储入,其余都是简缩了的判决内容提要。
文献数据储存器则按照判决数据储存器所储的管辖区域,储存了可供所有裁决管辖区域使用的参考文献,并采用了130种法律专业杂志从1977年以来发表的有关文献,共约18.8万份。行政法规数据储存器内仅存储当前社会法及税法方面规定。至于标准数据储存器,到1984年为止,尚在建设之中,仅作试验性储存。
由于“尤里斯”可供各方法律专业的查询,答复有关问题,能提高法律的可靠性和准确性,并能改善行政管理和司法工作,也有利于立法程序的决定,因此,目前已有60余个机构成为它的用户,其中有联邦宪法法院和联邦最高法院。潜在的用户更多,联邦德国约有38.5万名法学家和法学学生,还有其他有关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