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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信息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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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和英联邦国家在线法律信息资源的获取与利用
            赵红 点击量:19823
(国家图书馆参考部社科咨询室)
    

    在当今经济社会全球一体化的环境中,法律对经济和社会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法律资源对于法律学习、研究和实务的作用更是不言而喻。伴随着现代化信息技术的进步,信息资源形态多种多样,也为广泛获取法律资源创造了条件。丰富的网络资源与快捷的信息传输使得人们必然要迈入互联网这一空间。如今,互联网在许多国家已成为法律研究与司法实践的重要手段和途径。法律数据库和电子信息资源逐渐取代以印刷形式存在的法律典籍,互联网已成为法官、律师以及法律研究人员的虚拟图书馆。通过互联网,人们可以查询世界各国的法律和案例,与全世界的法律同行讨论并交流思想;运用互联网,法学院的学生可以在网上研读讲义,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可以在网上洽谈业务。法律信息获取方式的变革,直接影响着图书馆法律咨询服务的方法。如今,国家图书馆大量的法律咨询已充分运用互联网。因此,对于在图书馆从事法律咨询工作的专业人员来说,知道或了解互联网上有哪些可以利用的法律资源,学会如何获取和利用这些资源是非常必要的。
   
    一、什么是法律信息资源
   
    通常,根据法律资源自身的特点,一般把法律信息资源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原始法律资源,即成文法、判例法、国际法、国际条约和惯例等。另一部分是二次法律资源,包括法律百科全书、判例摘要、法律教科书、法律索引、法律指南、法律期刊中的法律论文、评论文章和法律专著等。

    ㈠、原始资源(Primary Sources)

    说到法律的原始资源,就必须先要介绍一下世界上的两大重要体系--大陆法系(或民法法系)和普通法系(或英美法系)。因为各国法律原始资源的内容是由于法系的不同而有所不同的。大陆法系以抽象条文作为规范具体案件的法律,以缜密的逻辑推理解释成文法规则,讲究体系和内容完整。而英美法系判例法是正式的法律渊源,"遵循先例"是英美法系的一个重要原则,累积法院先前所作的案例判决结果,作为日后审理案件的参考,由分析案例事实归纳出法律的原理原则。承认法官有创制法的职能。但十九世纪以来,制定法在英美法系中所占的成分越来越多,实际上制定法也是英美法系的重要法律渊源。简而言之,大陆法系是以抽象的法律条文作为法律规范;而英美法系是以法院判决作为法律规范。

    中国传统上属成文法国家,立法体系、法律内容很大程度上以大陆法系为主。大陆法系原始资源以中国为例,其内容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等。法院的判例、法理等,没有正式的法律效力。普通法系以英美国家为主,其原始资源包括立法机构通过的成文法(制定法)、单行法规、法院的判决、颁布的法令和执行令,以及行政机构的规定、条例和决议等。

    ㈡、二次资源(Secondary Sources)

    由于法律体系不同,英美法系以判例法为法的主要表现形式,没有大的各个部门法的成文法典;法官在法的形成和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法律渊源分散庞杂,非常难以把握。因此,二次资源在帮助理解和查找法律的原始资源时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法律信息中的二次资源是对法律原则的讨论和分析;是解释性和分析性的法律资源;是查找原始资源的辅助检索工具。例如,通过字典或百科全书查询定义,了解法律背景;通过文章或书籍查找法律和案例的解释和引注;通过新闻报道、法律评论等查找某个案件的始末、案件的名称等等。如美国著名法律期刊《法律评论》(Law Review)就是了解美国法律最重要的参考资料。美国几乎每所法学院都发行法律期刊,通常称《法律评论》或《法律杂志》,并冠以大学名称。例如《哈佛法律评论》,就是由较高水平的高年级法律学生编辑的。这些定期刊物发表学者、法官和律师的重要论文以及由学生编辑和工作人员撰写的较短的"按语"或"评论"。大多数《法律评论》中有完整的法律历史分析、大量的具有分析性的脚注等,其中最重要的一栏是学生作者对最新司法判决的批判性分析。

    随着互联网的成熟和普及,国外绝大多数政府机构、大学法学院、律师事务所、非赢利组织等纷纷在网上安营扎寨,互联网已经成为发布法律信息的重要载体。但据不完全统计,美国目前仅政府网站就有5000多个,加上各大学法学院等法律网站有上万个。网上法律资源丰富的同时,也给人们的利用带来了困惑。没有头绪,缺乏梳理的资源无意于信息垃圾。因此,要想有效的利用互联网上的法律资源,避免在线法律检索的盲目性和少走弯路,就必须采取适当的策略,其中之一就是要了解网上重要的信息源及其使用方法。
   
    二、检索法律信息可利用的免费网站
   
    ㈠、官方网站

    官方网站区别于普通网站的最大特点在于其公布政府信息的权威性、准确性和时效性。因此,利用官方政府的网站可以检索到一个国家的立法、法案、法典、案例、司法判决等许多法律资源。可以说,官方网站是查找原始资源的最好站点。

    1.美国官方网站

    ①查找美国宪法

    美国国会http://lcweb2.loc.gov/const/const.html,可检索美国的宪法及其修正案、人权法案等。

    美国国会服务部的宪法注释网站http://www.access.gpo.gov/congress/senate/constitution/,可检索美国宪法注释全文。其中宪法注释列表中的每个注释都是一篇小论文,通过宪法注释可查找一项法律是否被宣布违宪。

    ②查找美国国会议案

    托马斯(THOMAS)http://thomas.loc.gov,美国国会立法网站,它通过国会图书馆提供网络信息服务,是检索联邦政府最新立法信息的最佳选择。内容包括立法全文、国会记录全文、国会记录索引、法案总结与法规、热门立法、美国宪法、法律颁布、法律编篡等。
   
    ③查找美国法典、联邦规则法典、联邦每日公报

    美国政府印刷局(GPO)http://www.access.gpo.gov/,美国最权威的官方网站。在该网站的主页面上,开明宗义在最明显的标题位置上写了几个大字:"让公众了解美国"(KEEPING AMERACAN INFORMED)。由此说明在它的网站上有相当多的法律信息。该网站可查找美国法典(US Code)、联邦规则法典(Code of Federal Regulations)(简称CFR)、联邦每日公报(Federal Register)(简称FR)、司法判决、政府机关的决议等。

    ④查找美国行政机构的法规、规章

    美国行政机关http://www.loc.gov/global/executive/fed.html,可检索美国各行政机构发布的行政性法规、规章。由于是政府机构的网站,可信度非常高。

    ⑤查找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案例报告

    美国最高法院http://www.supremecourtus.gov/opinions/opinions.html,可检索最近10年的司法判例。

    美国司法部http://www.usdoj.gov,可检索司法、审判文件等。

    2.英联邦国家官方网站

    英国与已独立的前英属殖民地、附属国组成的松散的政治联盟称为英联邦。英联邦国家有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南非等。本文主要介绍英国、澳大利亚和加拿大的法律网站。

    ①查找英国、澳大利亚的宪法

    澳大利亚宪法http://www.aph.gov.au/senate/general/constitution/index.htm,可全文浏览澳大利亚宪法。

    英国没有成文宪法。只有有关最新宪法、平民两院改革的网页http://www/cabinet-office.gov.uk/constitution/。

    ②查找英国议会立法和议案;澳大利亚、加拿大联邦议会立法和议案、法案

    澳大利亚联邦议会http://www.aph.gov.au/find/other_links.htm,可检索澳大利亚议会的议案、法案,同时它还直接指向各州及地区站点的链接,也是查找各州或地区议会的站点。

    英国皇家文书局http://www.legislation.hmso.gov.uk/适用于查找全英国的立法,是英国的官方网站。英国制定法规出版物是英国皇家文书局,该局按编年出版的《普通公法集》(Public General Acts Measures),全文登载议会当年制定和颁布的所有普通法律、法令。但令人遗憾的是该网站自1998年至今从未更新过。

    英国议会在线www.official-documents.co.uk,分类收集英国官方文档、绿皮和白皮文件、法令、议案和议会讨论文件。

    ③查找英国、澳大利亚成文法、判例法

    澳大利亚联邦立法官方网站http://scaletext.law.gov.au/,澳大利亚首席检察官用该网站作为关于澳大利亚联邦立法的官方站点。它不但可以查找大量的原始资源,同时还可以检索出最新的二次资源,如最新的立法消息、案例报道等,在这个网站上登出的案例报道比报纸还要快。

    英国法律文档http://www.hmso.gov.uk/stat.htm。可查1987年以来的成文法。

    英国议会法令http://www.hmso.gov.uk/acts.htm。

    ④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法院及判例报告

    英国州法院与高等法院的判决www.courtservice.gov.uk。

    英国最高上诉法院贵族院及其判例报告www.parliament.the-stationery-office.co.uk/pa/ld/ldjudinf.htm,自1996年以来的上议院决定。

    有关英国其他法院的概况及判例报告http://www.courtservice.gov.uk/。

    澳大利亚联邦高级法院http://www.hcourt.gov.au/,联邦家庭法院http://www.familycourt.gov.au/,联邦法院http://www.fms.gov.au/。

    加拿大司法部为立法与未报道的案例法http://www.justice.gc.ca/en。

    ㈡、大学网站

    美国大学法学院的网站十分发达,全美共有210多所法学院有自己的网站。由大学法学院创办的网站虽然不是面面俱到,但颇具特色。大学的网站专业性和学术性较强,而且非常实用。利用大学法学院网站不但可以检索原始资源和二次资源,作为查找法律的路径网站,通过它的链接可迅速查到更多的其它法律信息。

    康奈尔法学院http://www.law.cornell.edu/是公认的网上重要的法律资源。广泛收集了美国法律资源,特别是最近和以前的最高法院判决、超文本版本的美国法典、美国宪法、联邦条例、联邦证据规则和联邦民事审判规则、纽约上诉法院最近的意见和美国法律规范图书馆的注释。此外还收集了相当不错的外国和国际法律资料。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该学院自己编制的制定法名称索引,为查找美国制定法提供了很好的线索。例如,要查找美国1990年颁布的《卡尔·帕金斯职业和技术教育法》,在康奈尔大学法学院的网页上有已经链接好的美国制定法名称,通过它的按字母顺序排列的法律名称列表(Table of Popular Names)就可以查到该法的英文名称《Carl D. Perkins Vocational and Applied Technology Education Act》。知道这个法律的名称后,就可以进入免费或收费的网站进行搜索。

    纽约大学法学院http://www.law.nyu.edu/library/除有大量的本国法律原始资源和二次资源外,作为查找法律的路径网站,对各国法律体系有详细的介绍,并链接了大量的外国法和国际法的站点。

    弗吉尼亚大学http://www.law.virginia.edu/最突出的地方是通过代理按字母顺序列出了美国行政机关的资料。

    澳大利亚各法学院之间通过网络合作,按不同科目把许多在线法律资源汇集在一起http://www.lawfoundation.net.au/olap/pathways/weblawou.html#Heading4。

    当你不知道确切要查找什么法律时,加拿大约克大学法律图书馆网站http://info.library.yorku.ca/depts/law/linksCanada.htm就是最好的选择。

    ㈢、信誉良好的综合性网站

    这类网站有商业公司、非赢利机构组织、法律信息协会、律师事务所和个人等。

    澳大利亚法律在线http://www.austlii.edu.au/,澳大利亚法律信息学院创办。是查找澳大利亚国家与地区立法的最佳站点。利用这个网站几乎可以检索到所有的澳大利亚的立法全文和法院判例。它的更新速度很快,通常当日更新,在它的主页上可及时看到原始的或者新闻媒体还未报道(Unreported)的案例。

    英国法律在线www.bailii.org,不列颠与爱尔兰法律信息学院创办。检索案例法的最好站点。适合查找未报道的案例法。包括联合王国的立法、苏格兰立法、威尔士立法和北爱尔兰立法。

    加拿大法律在线www.canlii.org,加拿大法律信息学院创办。可检索加拿大联邦及安大略、魁北克等省的宪法、法律法规、最高法庭的判决、联邦法庭的判决、税法法庭的判决、联邦特别法庭的判决等。

    GOOGLE搜索引擎www.google.com,是一个支持关键词检索的网页搜索引擎,除可以检索各行各业的信息外,它也是检索各国法律重要的站点。

    FINDLAW搜索引擎www.findlaw.com,1996年由美国北加利福尼亚法律图书馆的一个工作小组开发的法律专业搜索引擎,目的是为广大使用者提供查找法律信息提供网络导航。它是查找西方法律相关信息的一个优秀工具。提供关键词和分类目录两种查询方式。

    ㈣、可利用的查找二次资源的网站

    二次资源在英美法系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是查找原始资源的助手。例如,在美国,要解决一个没有法定条款可以适用的案件时,就必须适用判例法,而寻找可适用的先例的第一步就是用一种百科全书(美国法律原则大全)来考查适用的先例,然后再找出适用这个案件的判例法的名称,知道这个判例法后,才可能找到原始资源(司法判决)。

    在英美法系国家的网站中,二次资源极为丰富,一些二手资源的法律材料在互联网上是可以免费获得的。一些好的二手资源常常列出第一手法律资源,并且经常链接到法律全文上。

    1.新闻媒体网站

    这类网站主要在查找案例时起提供线索的作用。

    纽约时报http://www.nytimes.com/,及时报道美国及世界各国发生的最新案件。

    英国每日法律新闻http://www.context.co.uk/resources/moreover.html,可以检索出英国每日发生的案件、最新法律事件。从中可了解案件的名称和法院受理情况。

    英国泰晤士报www.the-times.co.uk,在英国"法律报告(Law Report)"一栏,可查找最近的案例和法院判决。

    法庭电视http://courttv.com/,美国法庭中的电视能够提供州法院庭审中的诉状,程序以及分析。

    2.免费电子期刊网站

    在英国,非常重要的成文法规可以通过每周出版的《新法律杂志》(New Law Journal)和《律师杂志》(Solicitors' Journal)来查到,这些专门性的法律期刊可以把由于制定法及行政条例的颁布所带来的近期法律上的变更及时地反映出来。因而也是检索英国新法规的不可缺少的二次资源。如今,这类法律期刊已经有了电子版,其中的一些利用在线电子期刊网站可以免费获得。

    比较好的商业电子期刊网站是http://llrx.com/,通过电子邮件可免费订阅。可检索世界许多国家的法律二手资源。如通过http://www.llrx.com/features/australian2.htm可了解澳大利亚法律检索参考指南。通过http://www.llrx.com/features/canadian2.htm#Contents可了解加拿大法律资源的概述。通过http://www.llrx.com/features/uk2.htm可了解英国法律检索指南。

    FINDLAWwww.findlaw.com,可以检索美国法律评论等大量二次资源。该网站大部分资源来源于法律评论,也有相当部分来自律师事务所,里面有大量律师执业者关于各种法律案例的评论。

    南加利弗尼亚大学的法律期刊网站http://lawweb.usc.edu/library/journals/journals.html,链接了所有的大学法律评论,是一个很好的检索二次资源的网站。另外,纽约大学、墨尔本大学和多伦多大学等多所法学院的网站中链接着大量的法律评论。

    世界在线法律(World Law Free Online)http://www.worldlii.org/,提供全球法律目录和搜索引擎;提供二次资源检索服务,广泛的链接了许多世界上著名的法律评论和著名站点,提供世界法律研究向导。

    3.图书馆及法律图书馆网站

    利用图书馆公共联机目录,可检索法律出处。

    澳大利亚国家图书馆http://www.nla.gov.au/oz/law.html。

    纽约大学法学院图书馆http://www.law.nyu.edu/library/。

    以上介绍的是一些比较重要的免费法律网站。但实际上,在查找法律资源到一定程度上就会发现,仅仅依靠免费网站是远远不能满足需求的。其实,与收费网站相比,免费网站中可利用的法律信息是很少的。
   
    三、检索法律信息可利用的收费网站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据来自国外的分析,目前免费网站还不会在短期之内完全消失,但数量会越来越少。当网站能够提供延伸服务、升级服务或更多的增值服务时,就有要产生收费服务了。专业性强、可信度高、有价值的法律信息还是要数收费网站。目前国外网站数据库收费已成为一种趋势。

    当今世界上最著名的两大收费法律网络检索系统一个是www.lawschool.westlaw.com,另一个是www.lexis.com。这两大数据库几乎囊括了英美等发达国家所有的法律。其数据库的法律资源类型包括:一次资源有案例、成文法、法规及其他行政性资料;二次资源有法律评论、法律百科全书、美国法律报告注释、活页资料;其他法律资源有报纸、专利和商标信息等。

    ㈠、LEXISNEIXS网络检索系统

    目前全球最大的法律数据库之一。LEXIS和NEIXS是属于一个公司下的两个数据库。Lexis是法律数据库,Nexis是商业数据库。Lexis法律数据库包括除美国及其欧洲、美洲、亚洲、拉丁美洲各国的法律、司法判例。Nexis商业数据库包含了大量的商业、高科技、新闻等资讯。

    LEXIS数据库内容相当丰富,LEXIS数据库以收录英美法系为主,几乎囊括了美国所有的制定法和判例法,还包括亚洲、美洲、非洲和欧洲国家的法律、国际法和欧盟法律的全文。二次文献也相当丰富,包括美国的法律注释(ALR annotations)、谢波德引证(Shepards Citations)和法律重述(Restatements)等重要的二次资源。LEXIS数据库将国别和地区、联邦法和州法、法律杂志等分别以收藏夹的形式分类。检索途径有多种,按关键词、审理案件法官的名称,以及诉讼所涉及双方当事人姓名等均可适用。LEXIS数据库的更新频率很快,每半个月更新一次。利用LEXIS数据库因具有链接功能,所检出的法律非常全面。例如,只要在美国制定法一栏将"Interstate Commerce Act(州际商务法)"这个关键词敲进去,从1887年第一个州际商务法到2001年经过80几次修订的所有法律文本都可以查到。LEXIS数据库的法律文本也可以拿到法庭直接作为律师辩护的法律依据。美国大部分律师事务所都拥有这个数据库。LEXIS数据库的不足之处在于只侧重收集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律,对大陆法系收集的较少,只有法国、匈牙利、意大利和俄罗斯几个国家的法律,而像德国和日本这样在大陆法系中占重要地位的国家的法律却没有收录。另外,对非英语国家的法律更新速度较慢。
 
    ㈡、WESTLAW西方法律网络检索系统

    Westlaw 属于西方出版集团,收录10000个法律、财经和新闻库。Westlaw是一个没有外延的数据库,它实时的更新和补充其内容,在它下面有许多子数据库,可以检索到美国联邦和各州的法律、法规、案例、公开出版物、大学论坛、外国法律、国际公约等。它几乎可以将现有的法律资源一览无余。WESTLAW提供信息的速度相当迅速。美国最高法院的判例最早和最快的纸介质出版物有两个:一个是《美国法律周刊》(The United States Law Week);另一个是《最高法院公报》(Supreme Court Bulletin)。而WESTLAW比它们两个还快,因为它无需印刷和邮寄,从而能以最快速度提供最高法院的判决全文。一般情况下,最高法院法官判决的内容下来30分钟后即可进入该库。WESTLAW是查找美国法律最好的数据库。对不熟悉英美法系的使用者来说,WESTLAW数据库在使用方法上比较难以掌握。

    除此之外,可利用的收费网站还有许多,如加拿大最大的法律网络检索系统http://www.quicklaw.com、美国法律图书馆协会的法律评论网络检索系统http://heinonline.org/等等。
   
    四、在线法律信息资源的检索策略
   
    互联网上的免费资源众多,它的好处不言而喻。它可以使人们足不出户,在有互联网的地方自由使用,任意浏览,不需任何费用。但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人们发现免费网站存在着诸多问题:网上垃圾多、信息不准确、花费时间多、更新速度慢、检索命中率低等等。因此,当免费网站因这样那样的问题不能满足人们的需要时,就需要收费网站。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应利用免费网站、在什么情况下又需要使用收费网站呢?

    ㈠、当不知道所要查的具体法律时,可利用免费网站进行检索。如进入大学大学院网站了解各国法律体系;进入检索二次资源的网站了解检索法律参考指南。如要查1980年美国铁路法,可利用www.google.com了解到美国铁路历史发展、铁路立法情况及历次修订铁路法的情况等。通过这些资料就可以查到所需法律的线索和途径。

    ㈡、当查一个国家的宪法和基本法律时,可利用免费网站。近年来,各国政府为了推进政府信息的公开化,都极力通过网络通报政府和法律信息。例如,1993年美国国会就通过了《强化政府出版署(GPO)电子信息获取法案》,1996年又通过了《政府印刷改革法案》,根据这两个法案,要求美国政府印刷局(GPO)逐步在原本以印刷品、缩微平片、CD-ROM形式提供政府资源的基础上,逐步过渡到全部提供电子文档。因此,利用政府官方网站可免费获得像宪法、税法、社会福利法、安全卫生法和著作权法等有关国计民生的法律。

    ㈢、当查找英联邦国家的法律时,可首先考虑免费网站。英联邦国家的法律原始资源绝大部分都可以在互联网上免费获得全文。如利用AUSTLIIhttp://www.austlii.edu.au/(Australia)、BAILIIwww.bailii.org(UK)和CANLIIwww.canlii.org(Canada)这三个站点就可以基本解决问题。

    ㈣、当需要查找具有权威性的法律资源时,可利用收费网站。免费网站法律信息资料来源不可靠,而且往往是互相转用。而收费网站可信度高、权威性强,许多资料都是来源于第一手资料。如德国JURIS公司法律数据库中的法律文本是由德国司法部等国家机构直接为其提供和相应加工的,完全可以保障所提供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权威性。WESTLAW和LEXIS 这两个数据库都得到官方权威机构认可的,从这些数据库上下载的文件可直接在法庭上出示。

    ㈤、当需要官方法律文本时,可利用收费网站。以往用书面文件时,外国法律被认为是安全岗,随着互联网的发展,难以发现哪项法律资源是得到授权的。有时候即便找到了法律原文也不知是否是经过授权的官方正式文本。通常在互联网上,PDF格式的文本被认为是官方正式法律文本。但并非所有PDF格式都是官方文本。如在http://www.google.com上虽然可以查到1965年《美国高等教育法》的PDF格式文本,但其资料来源出处却不是官方网站上的,因此不能够得到确定。而收费网站的法律文本大都是经过官方认可的、并且是PDF格式的文本。

    ㈥、当需要查找最新法律时,可利用收费网站。免费网站由于受人力和财力等方面因素的限制,更新频率低,有的新法都颁布很长一段时间了,但还是上不了网。即便有的官方网站也是如此。英国政府的官方网站http://www.legislation.hmso.gov.uk自1998年以来就没有更新过。而收费的数据库更新频率较快,有的数据库快到以分钟为单位来计算。

    ㈦、当需要快速查找法律时,可利用收费网站。网上免费资源众多,但资源缺乏整合,利用起来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而收费网站资料分类处理整合的好,它已经把法律资源都分类编排好了,需要查找什么内容只要进入已分类好的项目栏就可以了。利用收费网站可以缩小检索范围,省时、省力。例如,在www.google.com中键入"staggers railroad act (铁路法)"一词,一下子出现了2,580万条信息。而同样的关键词在收费的LEXIS和WESTLAW网络检索系统中,很快就能直接命中。

    以上只是挂一漏万地介绍了众多美国和英联邦国家在线法律资源的其中之部分。如果要对它们有更进一步的了解,只有亲自实际操作才会有更深切的体会。相信不久的将来,在线法律资源会越来越丰富,通过互联网获取和利用法律资源将会变得越来越便捷。

【注释】

    赵红国家图书馆副研究馆员 已发表论文十余篇。

    国家图书馆参考研究部社科咨询室 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3号邮编:100081

    联系电话:01088545192 (办公室) 13021942958(手机)

    E-mail:zhaohonglaw@yahoo.com.cn

【参考文献】
    [1]Internet上美国政府信息的检索/黄如花/图书情报工作/2001.3

    [2]简述美国法律信息源的电子化检索/朱亚峰/北京市政法干部学院学报/2001.2

    [3] http://lcweb2.loc.gov/const/const.html

    [4] http://thomas.loc.gov

    [5] http://www.access.gpo.gov/

    [6] http://scaletext.law.gov.au/

    [7] http://www.law.cornell.edu/

    [8] http://www.law.nyu.edu/library/

    [9] www.google.com

    [10] www.findlaw.com

    [11] http://www.austlii.edu.au/

    [12] www.bailii.org

    [13] www.canlii.org

    [14] http://llrx.com/

    [15] www.lawschool.westlaw.com

    [16] www.lexi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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