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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技术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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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人民法院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概况
            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厅 点击量:5614
    
     法院信息化建设是法院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实现传统管理向现代管理的一场革命。加强法院的信息化建设是大势所趋,是人民法院建设的发展方向。最高人民法院明确提出到2010年基本建成覆盖全国各级法院的业务网络,全面推进各类应用。为全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加强人民法院信息化工作的决定,实现科技强院,加快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信息网络系统建设的进程,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加强人民法院信息化工作的决定》、云南省电子政务建设规划和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的实际情况制定《云南法院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
 
一、建设现状
 
     省高院机关迁入现址三年来,信息网络工作的建设和应用有一定的发展。基本完成了包括安防、消防、各类法庭及会议室设备、综合布线、楼宇设备监视和控制系统、语音通信、有线电视、公告显示系统、不间继电源系统及网络系统的部分功能、设备,完成了本院局域网及省内的2级网建设。但是我们仍然存在着战略不清,指导不力,发展滞后,差距较大的问题,发展思路和技术规范一直处于维持现状的落后局面,自2002年开始使用的成都迈维公司的案件流程管理软件,技术陈旧,覆盖较窄,与相关产品的兼容性较差,技术处的工作多而杂、技术人员少而忙,另外,全省三级法院之间在局域网上缺乏权威、优质、安全、标准统一的技术平台,已经投入使用的系统不同程度的存在着技术老化,使用不便,检索不先进、更新和售后服务不及时、技术标准不统一的问题,同时多头开发也造成了重复和人力物力的极大浪费,在核心基础建设、应用推广工作及功能支撑环境已经适应不了法院发展的需要,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院审判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二、建设目标
 
     用科学发展观的思维,采用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现代的信息技术,充分利用现代高科技手段,以需求为向导,应用为重点,提高工作效率为核心,加强基础建设,完善建设规划,加强部门间协同业务流程和信息交换,对政务、审务业务进行流程及形式上的优化和再造,整合资源.建立高效、协调、规范的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形成全面覆盖、高效灵敏的社会管理信息网络,用二至三年的时间,实现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网络化,行政管理智能化,人事管理信息化,打造出一个全新的、能全面实现科技强院的运作模式和管理体系,实现全省法院信息化建设跨越式发展,使电子网络成为为审判工作服务,为领导决策服务,为民服务的重要窗口和重要手段,达到转变职能、 共享信息、规范运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
 
三、建设内容
 
     1、软硬件建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对网络设备、软件功能的总体规划和要求,由省高院统一组织开发、统一推广法院业务综合管理应用软件,统一确定系统集成商,最大限度地避免各法院的重复开发,避免人力、财力和时间上的不必要浪费,对已建成局域网的法院,要按最高法院、省高院的技术标准进行升级,以满足网络互联后共享信息的需要。
 
     2、局域网功能的完善和交换环境的建设。 各级法院局域网的功能包括院长办公支持系统,提供院长决策所需的各种宏观综合信息;诉讼信息管理系统,提供审判流程管理、审判辅助管理、司法统计管理、司法档管理等功能;办公和司法行政管理系统,提供文秘、档案、人事、财务、装备等工作的管理功能,并充分考虑与视频会议系统、审判法庭和通信系统相联结,提高应用的广泛性。实现既要满足各类审判信息在本院采集、存储、传输、复用和共享等方面的需要,又要满足与其他部门信息资源共享提供交换的需要。
    
3、法院专网建设。依托云南省电子政务网提供的统一宽带,应用网络互联技术,建立起覆盖全省范围内各级法院的计算机宽带广域网络,实现高、中、基层三级法院计算机局域网络的互联互通,实现各级法院审判信息及其它管理信息的交换共享,专网建设包括信息资源传输交换系统、数据中心、视频系统、通信系统、安全保障系统等,专网建设要满足各类审判信息在法院间传输、交换、复用和共享等方面的需要,支持数据、语音和视频业务;数据服务包括上诉审案件信息、来信来访信息、案件执行信息,以及司法统计、纪检监察、督查联络、档案、法警、物质装备、人事、法官、财务等信息交换和应用;语音业务包括专线通讯、可视电话会议等,视频业务包括视频会议、完程提讯、远程庭审摩、远程案件讨论、远程培训等。
 
     4、科技法庭建设。科技法庭建设要为庭审管理、庭审记录、证据展示和管理、庭审音视频信息的采集与传输、调度与控制、交换与共享、存储与复用,满足庭审信息本地及远程应用的需要,同时满足远程提讯,远程庭审观摩需要。
 
     5、 安全保障建设。高度重视涉密信息在采集、传输、存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工作。各项技术保密措施和方案要报相关保密部门审批、备案,并在保密设备的选型上,按照保密部门认可的设备,结合实际工作的需要认真考虑。要实现物理、网络、系统、应用、管理五个层次的防护,处理好安全与发展的关系,采取切实可行的技术和管理措施,以安全保发展,在发展中求安全。切实保证各级人民法院局域网和法院专网的基础设施安全、网络及边界安全、信息安全、应用安全和传输交换安全等。
 
四、建设原则
 
    1、统一领导、统筹规划、统一标准:在省高级法院的统一规划、协调和指导下,依照统一的技术规范和要求,遵循最高人民法院统一制定的域名体系和IP地址,针各级法院用于信息交换的专用计算机通过统一的物理通信基础网络、按照Internet/Intranet技术标准进行广域互联,提供完全标准化的客户端信息处理和发布应用系统(如基于浏览器用户桌面运行软件),以规范整个专网平台的接入、管理和应用。
 
    2、联合建设、资源共享:加强各级法院信息管理部门的合作与交流,通过联合建网,促进各级法院之间信息资源的交流与共享,并最大限度地发掘各级法院内部专业信息网络资源的应用潜力,以使整个云南省法院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更好地审判工作服务、为各级法院服务、为法制建设服务。
 
    3、合理投资、保障安全:统筹考虑财力的需要和可能,在全面规划的基础上,一方面以应用需求为导向、坚持技术上的高起点,另一方面应注重发挥各级法院自身网络系统现有设备的功能,以最大限度地使用好有限的资金,使信息网络平台产生最大的应用效能。此外,在建设与应用的过程中做到建设与安全管理相结合,网络建设与保密建设同步进行,配备保密部门推荐的产品。
 
五、建设任务
 
    1、流程监控网络化。增强审判活动的公开性、有序性和规范性,通过应用审判管理软件,统一和规范各类审判的业务流程和办案环节;统一和规范各类司法文书的制作。所有审判、执行案件从立案到归档全部实行网络化管理,利用计算机技术实现自动分案与排期,减少人为干预;通过网络实现上下级法院之间的电子卷宗移送;实现案件从立案、庭前调解、排期、开庭、结案、评查、归档、统计等各个环节在网上运行,做到全程监督、动态管理。各级法院领导能够实时掌握案件的审判动态,合理调配审判资源,有效监督审判活动的进行,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难点和问题;提倡和鼓励利用音视频技术开展远程异地质证、远程庭审观摩、案件汇报、办案交流等方面的应用;积极探索刑事类案件的远程异地提讯、作证或开庭审判;通过流程监控,为案件质量评查和错案追究提供准确和有利的依据,以此来强化法官的程序意识,控制诉讼程序,杜绝超审限案件。
 
     2、庭审记录电脑化。改革庭审活动的记录方式,逐步推行数字化录音、视频录像等手段记录法庭活动的做法,探索和建立高效、快捷的庭审记录模式。鼓励探索当事人提交起诉材料的电子化;鼓励探索方便诉讼当事人的网上诉讼申请、申诉、信访、送达等网上办事方法;所有庭审力争实行数字监控,实行电脑自动刻录光盘,并运用法律文书自动生成模块,庭审完毕,法律文书即可发送到当事人手中。为审委会审理案件和案件上诉审提供翔实、准确的信息,为案件质量评查和错案追究提供及时、准确的依据;有条件的法院应当积极实现基层人民法院与派出人民法庭之间,通过远程视频网络,开展远程立案、院长接待等便民活动,以方便人民群众参与诉讼、节省时间、减轻诉累等;
 
     3、办公自动化。各种公文的拟制、审核、签发、印制和公文收发、传阅等环节均要通过网络进行,发文仅仅局限于对外单位,努力实现无纸化办公,改变传统公文处理中效率低下的“文件旅行”,减少手工方式下的重复劳动,提高公文运转速度。实现稿件从撰稿、送审、修改、签发、传阅等各环节的顺畅流转,避免书面的文来文往。
 
      4、档案管理规范化。各种诉讼材料实现电子化,为案件合议、审委会讨论,以及有关机关、人员查阅时提供安全、方便的电子档案阅览服务;逐步把法院审判、执行案件信息、人事劳资信息、财务物资管理信息、档案工作信息和法律法规信息、行政公文等被录入微机并转换为数字形式,形成电子档案,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加强司法统计资料、信息的采集整理和分析利用工作,进一步提高司法统计的实时性和准确性,将司法统计成果转化为审判管理的决策依据,实现在定性基础上的定量管理。
 
      5、法院交流公开化。利用电子触摸屏建立审判、执行案件公开查询系统,审判法庭位置查询系统,方便当事人查询信息,实现信息查询电子化、公开化,服务实现便民化。在法院内部及上下级法院之间建构起相对完整和有效的信息交互系统,逐步实现法院三级联网,要注重法院内网和互联网建设,把“两网”建设作为法院和全院干警对外学习交流的平台,更好地深化宣传法院、展示法院风采、扩大法院知名度,要逐步实现法院与社会与广大网友的互动,促进了社会各界群众对法院的了解。

     6、 评价体系合理化。构建法官廉政信用评估体系,结全案件管理与监督,实现信访、举报的信息化联动处理,建立法官廉政电子档案,加强对法官的职业操守的监督与约束;实现部门测评、全院测评的信息化综合管理,为法官与其他工作人员的晋职、晋级提供科学依据;建立人事信息库,将法院的人事管理与廉政信用评估体系、案件审判质量评估体系、绩效考核评估体系等进行数据关联,利用信息化手段积极探索法院工作人员分极管理的规律,促进干部人事管理工作水平的提高;建立绩效考核评估体素,在网络上对不同类的工作人员进行相关项目和指标的考核,实现对法院工作和法官和其它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业绩的数字化、网络化的综合评估与量化考核。
 
      在建设过程中,要加快应用系统和网络平台建设的节奏,软件开发和硬件建设同时推进,边建设、边使用。具体任务分为如下阶段:
 
     第一阶段(2008至2009年):省高院12月底前完善现有局域网,完成系统平台搭建、软件系统开发以及单位接入等工作。2009年1月系统开始投入试运营,实现审判工作从立案到审结归档,包括司法统计、领导决策及审判监督等一系列功能和应用;实现并完善办公系统,各类管理系统、各类信息共享资源的无纸化内部传输,形成高效的网络办公环境;加强内部网站建设,在保证基本办公、办案功能的基础上,建成一个大信息量,更新快、互动性强的综合运用系统。
      在完成好本院建设的同时,加强对中级法院的网络建设的指导工作,从信息化工作规律和法院长远工作需要出发,应当逐步统一和规范全省法院现有审判管理信息系统软件的开发和应用,逐步过渡到统一使用高级法院组织开发或应用的审判管理信息系统软件。一是完善局域网硬件平台,部署法院综合应用系统软件,使各中院实现网络化的办公办案环境;二是利用现已建成的二级专网,实现高、中两级法院的案件信息、办公信息和其他共享信息的网络传递,推动视频功能和专网语音通信功能的应用,充分实现法院二级专网“三网合一”功能的实际运用。
 
      第二阶段(2009年至2010年):完成各中级法院至所辖基层法院专网平台,部署法院综合应用系统,在基层法院实现网络化的办公、办案环境,实现中、基层法院间各类信息的互联互通,在此基础上,实现全省三级法院的“三网合一”功能的应用,实现全省法院内的视频系统(包括视频会议、远程提讯、远程教育等现场可视互动环境)、专网通信系统、信息资源传输交换系统、各级数据中心、灾备数据中心、安全保障系统的综合信息网络化工作环境。
 
      第三阶段(2010年至2011年):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人民法院视频图像制式标准和科技法庭建设规范,全面完成全省法院的科技法庭建设工作,实现庭审过程中多媒体证据展示和音视频信息的采集与应用,为远程提讯、远程庭审观摩等应用提供保障;实现法院横向音通过信息交换平台的司法合作,对委托调查取证、执行、送达等工作提供高效的信息平台。
 
六、组织管理及保障
 
为了使信息化工作全面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还应加强各方面的保障措施,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组织保障
 
     1、成立云南法院信息化建设项目工作组:
工作职责:负责对建设项目进行总指挥和总协调,对建设项目实施工作进行组织管理。
工作组下设项目实施小组:工作职责为负责建设项目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人员安排、资料收集整理和工程进度等工作,协调处理建设项目实施中各级各部门的有关问题,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项目技术开发小组:工作职责为落实实施团队到现场,负责应用软件的安装、调测和人员培训等,并协助开展相关工作。
 
     2、各中、基层人民法院要根据信息化工作的要求和特点,立足于发展的长远需要,将法院技术机构的落实组建和技术力量的选配工作纳入法院整体工作中统筹考虑,充实技术队伍,根据案件数量和信息化应用程度等实际情况合理有序地选配好相应的技术人员,人员配置除考虑在编人员的比例外,还应从案件数量和信息化应用程度等实际情况出发,按照实际需要予以合理配置。
 
 (二)机制保障
 
      有组织、有规划、有步骤、有检查地推进。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每周工作通报制度,项目会议要有会议纪要,重要事项要有书面说明,并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不断总结经验,加强对各级各部门的督促和指导,下级服从上级,共同研究解决系统推进工作中的问题,并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
 
      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法院的信息化工作要将奖惩等激励制度纳入考核管理范畴,凡录用新的工作人员或工作人员晋升上一级职务、等级的,都应当进行相应的计算机、网络应用基本操作技能水平的考试,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录用或晋升。对违反相关规定造成重复建设、应用滞后、管理混乱等重大问题,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具体工作中,一是对个人的考评要加入信息化工作的相应指标要求,二是对部门对法院工作的整体考核要有信息化工作的内容和标准;三是对新录用人员要将计算机、网络应用基本操作作为考试内容之一,提升新进人员的综合素质。
 
(三)支撑保障
 
     1、资金保障问题。各级法院将信息化建设所需经费列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同时,还要将运行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和经费保障标准中,探索服务外包、托管等多种服务方式,不等、不靠,积极想法筹措资金,依靠社会多方面成熟的技术和管理力量,保证建设、运行、维护等基本的经费确实得以落实。
 
      根据原来二级专网建设中的设备,需增加专网中的数据传输交换的应用,每个中院在原有的路由设备上增加一块模块,增加防火墙设备、入侵检测设备、数据交换服务器、数据传输交换平台软件、数据传输交换中间件,约需25万元;高院可依托一级专网最高法院要求建设的原有设备,再增加二台服务器、网络管理软件,约需60万元。
 
      2、组织保障问题。组织一场全院乃至全省组织一次各级领导干部参加的以电子政务内容为专题的专题讲座,提高各级领导对信息化工作的认识,形成氛围。将信息化应用培训纳入干部专业培训内容,采取有效形式对不同对象开展不同层次的应用技能培训。召开一次全省法院系统的信息化建设的推广会,激励和总结,明确责任,提高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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