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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技术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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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法律出版业向信息服务转型
            渠竞帆 点击量:3633
在并购和技术拉动下
    

  我们通常都将包括科技、医学、经管和法律这几大专业类图书出版称为学术出版。而实际上,如果将这四大类进行细分,法律类在其中应是老大哥的地位。也有的公司将科技和医学出版统称为STM,在这样的合并后STM才能拔得头筹。因此若从严格的划分看,法律才是学术出版中最大的一块细分市场。以2003年的数据为例,美国专业出版及信息市场的销售总值为155.3亿美元,其中法律出版及信息市场当年的销售总值为55.7亿美元,几乎占了35.8%的比例。而科学/技术、医学、商业出版分别占了总规模的32.3%、16.2%和16.2%。

  在美国,在近30年前也有许多规模不大的法律出版社,但在1978年之后一轮又一轮兼并潮的冲击下,都被大型出版集团所兼并,并形成了当今由四大出版集团牢牢把持江山的局面。这四大集团分别是汤姆森(下属的Thomson West)、里德-爱思唯尔(下属的LexisNexis)、威科下属的CCH 和独立出版集团BNABureau of National Affairs 。到了2003年,前4大出版集团占据了美国法律市场97%的份额,前3家占据了80%的份额,前2家占据了65%的份额。集中化的趋势已日益明显。

  我们知道,前三家同时也是世界STM领域的领军人物,由此可以看出,在法律出版和STM出版领域,这些公司有着高度的业务重合性并形成了竞争局面。

  法律出版领域的并购在这几十年中非常频繁,归纳起来,并购主要有下面几方面原因:能获得很高的赢利率;专业市场允许价格的大幅增长;依赖订阅销售可以获得稳定的现金流;很容易找到读者群,因此无需在营销上下太大功夫;产品的发展风险低;美国反托拉斯法的变化允许市场的集中化。从法律图书的价格来看,过去10年法律类印刷出版物的价格增长了200%,而法律出版社在这上面的投入只增长了5%。因此,不能不说这是一项高赢利的出版领域。

  痛苦的转型期:

  在互联网倡导信息共享的今天,很多人都产生疑虑,既然从网上可以获得法律信息,我们为什么还需要去购买法律图书呢?为此,各法律出版社花了不少功夫才使人们相信,向他们提供准确的法律信息是需要成本的,了解高质量的法律研究资料和服务也是需要成本的。同时,出版社也开始出版电子形式的出版物,向律师提供获得信息的新的电子方式。与此同时,储存法律类图书的图书馆也面临着购买何种形式的出版物的选择。这种转型发生在互联网最初盛行的2000年前,整个应该一直持续到2003~2004年。

  2000年11月,美国律师协会对各类出版社进行了一次调查,通过调查发现,有44%的大出版社同时出版了法律图书的纸质和电子版本;只有16%的出版社在纸质出版外没有可替换的电子形式;而出版纸质图书的同时选择CD或互联网形式的出版社比例分别为19%和21%。从当时来看,法律出版向电子形式转型还处于初级阶段。

  在此转型阶段,出版社的成本变得很高,消费者可以明显感到电子产品昂贵的价格,这是缘于产品扩张阶段电子产品的价格的开发成本被转嫁到消费者身上。但是,在痛苦的转型结束后,纸质图书的生产成本则会提高并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大多数图书馆还是愿意购买纸质的法律图书,而将互联网产品和CD产品作为附带产品。图书馆也开始越来越习惯使用电子产品,但电脑黑客突袭网络也对他们造成了恐慌,于是储存数字版的文档就变得日益重要。图书馆开始积极建设自己的局域网,将各种有价值的信息放到自己的网站上。这也是因为图书馆还有着深一层的担忧:出版社能够保证当他们的产品转换到互联网后还能向他们继续提供阅读这些内容的通道吗?图书馆希望的是让使用者在任何时候都可以获得并阅读这些信息。

  图书馆接受电子图书的原因还有两个,联网后,使用者可以在旅游时、办公室、法庭或家中阅读,这样更加方便;另外图书馆空间有限,要保存如今越来越多的纸质图书显然困难很大。

  向网上出版成功转型:

  在2003年SIMBA公司进行的一次调查显示,在各种形式的法律出版中,图书占了其中最大的份额(42.9%),获得了23.9亿美元的市场业绩;因此可以说在2003年,产品的转型还没有结束,图书仍然是主要的产品形式。网上法律服务的收入比2002年增加了6.4%,达15.2亿美元。期刊和书目等出版物呈现温和增长,而新闻通讯和活页出现下降趋势。值得注意的是,在期刊出版领域,法律期刊只占所有专业期刊8.4%的市场空间,而STM的期刊出版则占领着绝对优势。在各种法律期刊中,关于专利、版权和商标的法律期刊的数量在增长。

  到了2003年,法律市场已经从前几年的热潮中冷却下来,位于市场排名前列的出版社也已经从电子产品的尝试中瘦身成功,并不断寻找新的技术来获得更多的机会。内容已不再是法律出版社满足和固守的领域,前沿的出版社进入新的领域,为法律专业人士提供法律营销服务、咨询、资料查询等,并向信息提供商的方向转型,这也是法律出版领域保持活力的秘密源泉。同时,在此基础上,各出版集团已感到,100万律师的市场空间远远不能满足他们日益膨胀的胃口,在向电子产品扩张的同时,他们也在全球寻求增长空间。

  从2003年之后,法律出版商在积极地进行从网上产品到信息服务商的转型。由于对法律专业类信息有很大的需求和增长趋势包括爱思唯尔的LexisNenis(简称LN)在线数据库在内的大型出版集团都在积极发展在线平台,这也成为各家出版集团全球战略的重点。因为传统的出版业务能够保证相对稳定的年收益,因此公司的全球发展战略更加侧重于在线产品的销售和开发,以此来保证年销售额增长的既定目标。

  2005年汤姆森的年度报表表明,2005年汤姆森的电子软件及服务的销售已占集团总业务的69%,而印刷产品的销售只占销售的31%。这说明,大型出版集团已成功实现了向网上产品的转型,印刷产品的销售在呈逐年下降趋势,CD的销售也在减少,而网上产品及相关的信息服务的销售却在大幅增加,仅此两项汤姆森2005年比2004年增长了11%。

  积极打造信息服务平台:

  大型法律出版集团建立的信息服务平台依赖的是内容管理(Knowledge Management)系统。内容管理具有诸多方面的优势:如减少了搜索法律文件所需的时间;帮助法律公司运行文件管理系统;提高效率、减少立案时间。律师可以使用外部资源搜索内部文件(如起诉状、备忘录等)。

  爱思唯尔下属的LexisNexis作为法律、新闻和商业信息领域的领导者,在2002~2005年四次获得了100家内容管理优秀企业的称号。这几年,LexisNexis不断更新了网络搜索的应用软件的版本,为法律专家寻找相关资料提供了巨大的便利,也使律师事务所能够以各种形式组织、管理、整合及传递内容。LexisNexis目前在世界100个国家开展业务,旗下有多家美国著名的法律出版社。LexisNexis成立于1973年,凭借其搜索工具为其他公司开辟了一个信息搜索的平台,随后在法律出版领域不断扩大。爱思唯尔于1994年将其收购。

  在法律出版领域排名第一的汤姆森法律与法规集团,也开发了先进的技术软件平台Westlaw。目前这个网上使用工具在全世界有数百万的用户,为他们提供技术支持和资料的帮助。与爱思唯尔在STM领域的SciemceDirect一样,Westlaw这一服务平台已成为全年、全天候的服务工具。汤姆森于1996年收购了West集团,经过历年的演变形成今天首屈一指的汤姆森法律法规集团。该集团有新法规(New Statutes Plus)平台,可自动进行法规的搜索,同时还提供了法规被引用的法律案件。此外,汤姆森还收购了几家科技公司,因此加速了向数字工具及服务领域的转型。同时还收购Glaser LegalWorks,成为法律论坛等活动的组织者。

  作为行业排行第三的威科,2000年收购了威立的loislaw法律出版集团,其包括CCH及Aspen在内的税收、会计与法律出版共销售7.17亿美元,威科2004年总销售44.5亿美元。

  BNA是美国仅存的一家独立的法律出版社,它之所以在并购频繁的大潮下仍幸存下来,与该公司的机制有关系。BNA是美国最古老的完全由雇员所有的公司,创建于1929年,最初是美国日报的分支机构。从1947年开始完全实行雇员所有制。如今,BNA的股票仍然由在职员工和退休员工所有。所有员工在平等基础上均可购买公司股票。在BNA的独特的员工所有的形式下,高级人员并没有特殊的股权。每年由员工选举董事会成员及主席,目前公司的股东为BNA 80%的员工,同时公司还规定任何一位员工的股份不能超过3%。BNA于2005年1月开始使用UNISON商务软件,该软件由在企业资源计划(Enterprise Resource Planning,简称ERP)开发领域颇负盛名的Global Turnkey Systems GTS 公司专为出版社和信息提供商设计。BNA也因为使用UNISON迅速提升了在法律出版领域的地位。

  在全球推广方面,网络有其便捷性和先天的优势。同时出版集团还发现,网上业务的拓展要比纸质出版遇到的屏障要少得多。一位出版集团市场部的人士表示,在中国对外资出版社的进入还有某些限制,因此从信息提供的角度来说,网络的推广会更容易,从其更新速度、信息量及资源共享方面也有纸质信息类产品不可比拟的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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