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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技术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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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联网——重塑“律师执业”的历史性机遇
            张磊 点击量:3381
上海磊天律师事务所
【关键字】
互联网;律师执业
    

    当下互联网法律电商席卷而来,对此,律界“主流”的观点是“互联网对律所组织一定会造成重大冲击,但对于律师个体是有利无害的”。笔者对此并不完全苟同。不可否认,互联网风潮确实预示着一场颠覆性变革的来临。他是机遇更是一次重大的挑战。积极拥抱或消极回避都将深刻影响律师未来的执业生涯。

    作为个体律师执业者,如果烦恼于营销和执业之间该如何均衡发展,纠结于万金油和专业化之间的选择,两难于个人奋斗or团队组建,那么,互联网对律师业的两大标志性改造将给律师带来解决难题的重要方法和历史性的发展机遇。

    一、互联网对律师产业链的深度细分给律师带来重塑执业定位的选择。

    传统的律师执业模式绝大多数是个体律师包办“产、供、销、售后”全流程,有人将之戏称为“洗剪吹”一条龙服务。或者是粗放的案源律师领衔式的团队模式。那么互联网将如何改造这个粗放产业链模式,我们又当从中获得何种启发?

    先简略归纳下当前各类主流法律电商的运营模式,以了解互联网对传统律师产业链是如何进行细分的:

    1、数据库销售类:专精于对法律知识库的数据建设和检索,并以使用出售作为盈利模式。如“北大法宝”等为代表。

    2、律师超市类:将律师作为“淘宝店”模式展示的类门户法律网站,主要以广告位获取利润。如“中顾网”等为代表。

    3、线上产品类:以部分法律服务做成线上产品予以销售获利的电商。如“知果果”,早期的“绿狗”等。

    4、中间商类:即用撮合机制+留置评价机制来促成客户端和服务端的交易,如“赢了网”等。

    5、律师培训教育类:以课程,讲座,电子书籍出售为盈利模式的,如“无讼”、“智合”、“律师商学院”等。

    6、以律师专业+互联网推广:如“尚伦创业”、“蓝白所”等,名义上是互联模式,本质是专业律所+互联网。

    7、法律人社区类:如“法律读品”、“高杉LEGAL”。

    8、将上述几类模式进行排列组合的多元模式类。

    由此可以确定:未来律师业未必需要人人去做一名诉讼或非诉律师,无须一定将自己局限于做一名“工匠”,更不可能也不应该再继续前辈们的“洗剪吹”一条龙养成模式。

    我们将可以自由的结合自身的兴趣爱好和特长,重新界定自己在整个律师产业链中的位置。我们可以选择用o2o去做律师的培训者,可以选择去设计一款标准化法律产品做网销,可以参考上述任意一种模式来对某个产业链环节深度发展和重构。每个人的能力、特长、兴趣并不一致,我们不再需要都挤在一个跑道去赛跑,当然也无需个个是“五项全能”冠军。

    二、互联网将促发律师从专业化演进到专家化。

    律师专业化是业界喊了十多年的话题,几乎每个入行的年青律师都怀着一个“做专业律师的心”,但多数人最后在现实面前不得不沦落为一个现行的“万金油”律师。由于过去传统技术和思维的局限,真正实现专业化品牌化的律师凤毛麟角。而此外的“大户”往往也变异为“案源律师”而非一名法律专家。笔者的朋友在澳洲购房,那里的房产专业律师可以服务到“交钥匙工程”,即委托律师后,律师可以从买地,规划设计,建筑,装修等全流程提供服务,到最后委托人直接拿钥匙入住即可。这种专业化程度和产业链整合模式在国内很难想像。

    国内律师专业化最大的难题是拉“案源”和“专业化”养成之间的矛盾。没有足够的案源导致大部分律师只能来什么活做什么活,并且会将大部分时间,精力用在案源的获取上而无力顾及专业化。另一方面,没有一定数量的同专业类型案源又进一步导致执业律师难以做到“专业化”养成。

    所有这些,互联网法律电商的蓬勃发展均能给律师带来重要的平台支持。

    首先,互联网的扁平化将会为每个不同专业的律师完成客户对接和信息交换。律师对案源的开发将不再像过去那样受制于地域和人脉圈。

    其次,互联网的广域性和大数据效应会让一名精耕细作于某个专业领域律师更容易找到与自己专业相匹配的客户群体。笔者有个客户曾做线下综合性卖场,结果前几年网商大肆发展让他这个中间商几近倒闭,痛定思痛,也干起了互联网,只卖螺丝,去年营业额做到了3个多亿。足足超过原来卖百货的6、7倍。还有个伙计只卖牛肉,而且只卖澳洲的牛肉,一年也卖到几个亿销售额。大数据化的互联网恰恰偏好小众化的专业产品和服务。

    再次,互联网是个“内容为王”的时代,专精尖的服务和产品本身就是营销。当一个律师真能沉下心来,在法律专业领域精细化分工并精准定位,那么他将具有其他竞争者无法匹敌的核心竞争力,而互联网也必将成为他重要的展示舞台。

    最后,我们要升级一下关于律师专业化的概念,即律师不仅要专业化,更要演进到专家型。律师在过去可能担心“我只做一名刑事专业律师会不会没饭吃”,而今天,应该更多思考“我做一名刑事律师是否还不够小众和专业化,我是否可以只做一个职务犯罪类的专家型律师或者只是一名性犯罪方面的专家律师”;或“我不再是婚姻法或民商法的专业律师,我是个只做遗嘱继承的专家律师。”作为一个专家型方向发展的律师,办案同时也是不断研究、论著的过程。而这个过程,在今天的互联网法律电商大发展的背景下,将会获得比以往倍数级的传播机会和案源机会。

    互联网法律电商的蓬勃发展,为我们每个律师带来了重塑展业方向和执业专家化的历史性机遇,我们可以谨慎,但千万不要犹豫,积极地投身于这场变革,一定会换来精彩的人生。本文原载《北大法律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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