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法律图书馆独树一帜, 在社会中占有独特的地位。它们拥有自己的全国性组织——美国法律图书馆协会(AALL)。协会常设机构在芝加哥。自1935年以来, 协会从未间断地召开年会, 至今已有54次会议。笔者有幸应邀参加了于1988年6月26日-29日在美国乔治亚州亚特兰大城举行的全美法律图书馆协会年会。年会的会议主导形式是讲座, 它贯穿于会议的始终。这种讲座已被历届年会实践证实为传递知识信息的最有效方式之一。它是沟通美国法律图书馆情报、加强法律图书工作者横向联系的最佳渠道之一。因为与会者均为美国法律图书馆的权威代表, 他们关心自家图书馆的建设、关心图书事业的发展, 他们渴望了解美国同行们事业进展的步伐。因而讲座的学术气氛十分浓厚, 讨论十分热烈。
讲座所涉及的内容也相当广泛。当今世界法律图书界所关注的问题, 几乎均被列入了它们的专题之内。如《馆际交换讲座—资料共享问题》、《技术服务部门的线上检索系统》、《我们是否应与大图书馆合作——有关跨图书馆自动化合作问题的思考》、《读者服务部新模式的发展》、《法律研究计算机辅助系统的测示》、《小型律师事务所法律图书馆的编目布局》、《新时期的资料共享问题》、《拉丁美洲法律与有关法律会议资料讲座》、《美国印地安人宪法与政府法规》、《苏联法律资料》、《法律院校法律研究实践计划的实施》、《法律图书馆的科学考查》、《珍本书藏的经验介绍》, 等等。讲座的内容还涉及到计算机《全国各图书馆》的联机问题、机读目录格式的进一步统一的问题、馆际交换、资料共享问题、珍本书籍的收藏经验推广、图书设备的更新等等共同关心的问题。在会议期间, 全国性的美国法律图书展销会与讲座齐头并进,贯穿于会议的始末。全美各著名的法律图书出版商及图书设备有限公司纷杳而至, 云集一堂, 他们都明白, 此刻乃是大力推销法律图书的良机。
无疑, 美国法律图书馆协会年会之所以自1935年以来持续至今而经久不衰, 其巨大的生命力就在它为社会带来了科学进步, 为全美与世界法律图书事业的发展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