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首页 关于我们 法律图书馆与法律信息研究会 法律信息研究 中外法律图书馆 法学文献与检索 政府信息公开 法律图书馆导航 法律法学网导航
馆藏特色研究
法律图书馆业务
法律图书馆研究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外法律图书馆 > 馆藏特色研究
馆藏特色研究
暂无下载资料

 一方沉淀学术心灵的净土
——记爱荷华大学法学图书馆
            金承东 点击量:6413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2011 年 7 月 27 日至 2013 年 8 月 31 日,我受国家留学基金委和浙江大学“青骨”项目的共同资助在美 国爱荷华大学法学院以 Faculty Visit Scholar 身份访学 2 年。 这两年期间,我基本上天天都呆在爱荷华大学法学院的图书馆中,图书馆中的一切天天都陪伴着我。

  一、全美第二大法学图书馆

  爱荷华大学法学院建立于 1847 年 2 月 25 日,是美国西部第一个法学院,一直以小而精著称。其在编教师 (faculty)不过40多名,学生也只有600 多,地处一个典型的农业州。规模 如此小,又没有地缘优势,但在激烈竞 争的 200 多所美国法学院中,它一直处在 20 名左右,实属不易,堪称奇迹。而更令人想不到的是,其图书馆是全美第二大法学图书馆,仅次于哈佛大学法学院图书馆。

  2011 年 7 月底,我到爱荷华的第三天,我的合作教授 John Reitz 教授把我们一家人的生活安顿好后, 就把我带到了法学院。首先,他带我看了他办公室,吩咐我以后有什么事,就到办公室找他,然后就带我逛图书馆,并隆重地把我介绍给图书馆的常务副馆长和各个部门的负责人。这时,我才惊奇地发现,怎么法学院的图书馆这么大?!法学院的主体建筑就一幢很特别的半圆形的楼房,地上四层,地下一层,总共五层,而图书馆就占居了其中的三层半。地下一层主要是图书馆,另加几间教室和一个很小的食品小卖部;第一层的一半是图书馆,另一半是教室和教务办公室;第二层和第三层全是图书馆;第四层是教师办公室和法律诊所。让我更吃惊的是,图书馆的资料,主要不是著作和期刊(他们称之为 Second Resources),而是各种各样的判例报告、法规编篡、行政裁决报告等,也就是他们所说的 First Resources。第二层、第三层,以及第一层的大部分全是各种各样装订很精致的 First Resources,只有地下一层,以及第一层的一小部分是著作和期刊在这种熏陶和感染中,我历经彷徨和犹豫, 最后渐渐下决心要写英文文章,让美国人从中国人的眼中,以中国人的视角,理解和懂得中国的法治;也正是在这种熏陶和感染中,我历经彷徨和犹豫,最后渐渐下决心要通过比较研究,基于人类共同凝练和认知的智慧和文明,探索出中国问题的中国方案。 虽然现在看来,自己当初的这些志向未免过于豪迈,超出了自己的现实能力。 但即使是这样,这些都已经成了我无论如何也挥之不去的梦想和向往。2 年来,这座图书馆陶冶了我的学术情怀,沉淀了我的学术心灵。这是我天天呆在图书馆带来的最大收获,也是我访学 2 年来的最大收获。 感恩国家的出国留学政策!感恩爱荷华大学法学图书馆!即 Second Resources。这又远远超出了我原来的想象。

  逛完图书馆后,Reitz 教授又从一个部门负责人那拿了一把钥匙,然后带我重新回到图书馆二楼。边走 边对我说,很抱歉,我们无法给你提供一间办公室,只能给你提供一间研习室(Carrel)。我忙说,我不需要办公室,我只要能在图书馆看书就行了。我们来到靠边的一个地方,那有 2 排 Carrels(研习间),他打开 其中的一间,对我说,以后你就可以在这里看书了。我一看,这是一间顶部敞开,四周用 2 米多高的木板墙隔成,大概 2 平方多米大的小房间,有一扇带锁的门。里面配有书桌、小书架和电源插座。小书架还可以上锁,Reitz 教授很耐心地教我怎么用密码把书架锁上。看着这个研习间,我很满意,在图书馆里竟然还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学习空间,这个待遇已经很好了。后来我知道,这个待遇并不仅仅我有,所有的访问学者,以及在这里的 JD 学生都有。这些 Carrels 都分布在图书馆的各个边边角角之处。而我所在的 Carrel,应该是地段最好的,因为在二楼,而且视野很好,走出 Carrel,站在窗户前,就看到了绵延的爱荷华河,十分养眼。

  但到此为止,我们千万不要以为,爱荷华大学法学院图书馆之大,是因为其空间面积很大,因为开始的时候,我也是这么认为的。但后来我出去参观了其它一些美国著名法学院的图书馆,发现爱荷华 大学法学院图书馆的建筑面积其 实根本不算很大,比如芝加哥大 学法学院的图书馆,就不仅比它大,而且比它气派多了。爱荷华 大学法学院图书馆,之所以是全 美排名第二的法学图书馆,是因 为其资料非常丰富,其服务非常到位。自从法学院建立以来,就非常重视图书资料的收集、建设和服务,一直是法学院重点建设的项目,通过一百多年的积累和延续,使得其它法学图书馆很难赶上它。图书馆仅仅正式的工作人员就有30 多个,接近于全部 Faculty 规模了,再加上还有很多的学生助理在这里帮忙,可想而知,有这么多的人为此工作,这是一个怎样档次的图书馆。

  二、专业资料的收集

  对我而言,到图书馆最重要的是收集行政法的专业资料。所以,Reitz 教授把我带到地下一层时,专门来到行政法的区域。他首先给我看的是 Administrative Law Treatise,说如果我要查什么资料,可以先看看这本书,然后就会有些线索。然后,又指着一排排行政法教科书说,这是不同作者写的行政法教科书,除了看我给你的那本行政法教科书外,你也可以挑这里的教科书看看。除了 Administrative Law Treatiseh 和教科书外,很多行政法专著也在这里。

  1.Administrative Law Treatise

  有了 Reitz 教授的指点后,第二天,我自己来到这里,仔细看起来。看了以后发现 Administrative Law Treatise,其实是行政法的文献综述。一段时期以来,行政法领域有哪些新观念,新判例,新理论,新发展等,这里都会按照行政法的体系梳理清楚。这是从事行政法研究的一本基本的工具书,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出版新的。Administrative Law Treatise,已经出版第五版了,每版都是厚厚的三卷本。我觉得这套书对我而言,很重要,应该是我的必备书。但一查价格要一千多美元,肯定吃不消。如果复印要 0.1 美元 1 张纸, 一共有 2241 页,这样复印完一套也要两百多美元,也是贵的。后来,我终于知道,图书馆有扫描仪,可以 自己扫描,而且是免费的。我喜出望外,赶紧来到扫描的地方,一看这里共有三台扫描仪,我就问管理员,我能否来扫描,他说当然可以。在他的示范下,我学会了扫描。从此我每天都拿着一本本厚厚的书,来这里扫描。我先后把第三版和第五版的 Administrative Law Treatise 扫描了,之所以把第三版 Administrative Law Treatise 也扫描了,是为了内容有延续性,但又不至于太多。因为每版都三卷本,都有两千多页,每版都扫描实在太费时间。除了扫描了 Administrative Law Treatise,我又扫描了几本新近出版的行政法教科书,包括中国行政法学界比较熟悉的施瓦茨(Schwartz)写的教科书。同时,也扫描了一套 5 卷本的 Administrative Law and Practice (Third Edition)。我觉得这是从实践角度详细描述美国行政法全貌的一套书,也值得自己收藏。

  此外,我又把图书馆好好逛了两圈,又发现了几本值得自己收藏的书,也一并扫描了。扫描的活,很枯燥,但很有成就感。我很感激法学院图书馆允许我如此大规模地扫描书,也很感激那里的管理人员,每次看到我来了,他们都主动把扫描仪那里的灯给我打开,并笑着和我打声招呼。

  2.China Law Review

  图书馆几圈逛下来,我收集和扫描到了足够我消化一辈子的专业资料。但最让我感慨万千,最触动我灵 魂深处的,并不是这些。最触动我灵魂深处,让我心情很长时间都无法平静是当我看到一本 China Law Review 的期刊的时候。

  地下一层有专门的外国法区域,其中也辟有中国法区域。这里都是美国人或西方人写的或翻译的关于中国法律或政策的著作,还不少。在这里你会发现,即使是在文革时期,我们都不关注人家了,但人家仍然关注着我们。也就是在这里,我看到了唯一一本中国人自己办的英文期刊 China Law Review。我很好奇,拿起一看,第 1 期竟然是 1922 年 4 月份出版的,是由东吴大学法学院(上海)(The Soochow University Law School, The Comparative Law School of China)创办的。这个刊物是季刊,这里一共装订了 10 卷本,最后一期是 1940 年 6 月出版的。我无从考证,这个刊物是否到 1940 年 6 月就停刊了,它又经历了什么样的命运,但看着这装订的 10 卷本厚厚的期刊,从 1922 年一直延续到 1940 年,我感慨万千,没想到我们的先辈,这么早就办出了这么好的一本期刊,而且竟然在美国都如此被器重。 在那个战火纷飞,国力弱败的年代,我们的先辈竟然就创办了一个让西方学者都如此认同和器重的法学英文期刊,实在是令人佩服,对这些先辈,我不免肃然起敬!

  后来,我常想,现在我们中国学者对美国法的了解和认知程度远远超过美国学者对中国法的了解和认知程度。凡是中国的行政法学者,对美国行政法都懂得一二,但反观美国行政法学者,他们对中国行政法却知之甚少,很多是一片空白,甚至不少的还以为中国没有行政法。中美两国学者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和信息鸿沟,这到底是谁的过失?显然,我们的先辈,给我们做出了很好的榜样。再看看自己,国家和学校承担了所有的费用,让自己在这里全身心学习,但自己却既不能看专业的英文资料,更不能用英文写文章,和先辈们相比差远了。而自己所处的条件,不知要比他们好多少倍。想到这,除了惭愧,还是惭愧,无地自容!

  3.Fundamentals of Legal Research

  待自己收集和扫描好资料后,我准备开始自己的研究工作。首先,仍然是收集资料,我想收集美国行政案卷排他制度的资料。但当我看了Administrative Law Treatise 后,很沮丧,因为我根本看不懂它所引用的文献和资料是什么,更不知道该到哪里去找它们。我们引用文献和资料时,对原文题目和出自的期刊、著作或法规等都是全名写出来的,一看就知道这些文献和资料是什么,出自哪里。但这里所引用的文献和资料,除了论文和著作题目是全名外,出自的案例、法规和期刊全都是符号化的(他们称之为 Citators),根本不知道具体是指什么案例,什么法规,什么期刊,更不知道它们出自哪里。没办法,只好去找图书馆的图书咨询员(referee)。

  图书馆的每层都有一名值班图书咨询员,同时还有分专业的图书咨询员。他们必须具有法学专业学位,同时不少还具有图书信息方面的学位。Reitz 教授当时把我介绍给了一个叫 Don Ford 的图书咨询员,告诉我他是专门负责外国法和比较法的图书咨询员,叫我有资料方面的问题就直接找他。我来到 Don Ford 办公室,告诉他我想找美国行政案卷排他制度的资料。他说没问题,但现在他没时间给我找,叫我先回去,他找好后就给我。下午,当我回到我的 Carrel 的时候,发现桌上已经放着一叠装订好的资料,上面有一张 Don Ford 留给我的便条。便条上写着,资料已找好,来找我时,我不在,所以就叫管理 Carrels 的负责人打开我的 Carrel,放在我的桌上了。我看着这一叠的资料,心想这服务真周到。后来我知道,因为我是 Faculty Visit Scholar,所以,可以享受 Faculty 的待遇,这些图书咨询员要为我服务。但当时我立马想到的却是另外一个问题,访学这两年,我可以享受 Don Ford 给我提供的服务,但两年以后,我回国后,谁能为我提供这种服务。想到这,我立马拿着着这叠资料,又来到 Don Ford 的办公室。Don Ford 看我来,问我还有什么问题。 我对他说,非常感谢你,这些资料很好,对我很有用,但我想学会自己找,你能教我吗?他很惊讶地盯着我,然后摊摊手,对我说:“很抱歉,这太复杂,我无法教你。”我说,我将在这待两年,我有时间学。他听我这么一说,紧张的脸马上放松了下来,然后缓缓地对我说,如果你肯花时间学,那好办。一种办法是,JD 学生有一门课叫 Fundamentals of Legal Researh,这是他们的必修课,你可以跟着他们一起听这门课;另 一种方法是,你可以自己看教科书自学。我当时已经选择了要跟听 JD 学生的行政法课和比较法课,再跟听一门,我感觉太多了;再说,我估计这门课,应该是技术性的,而不是思想原理性的,自己看应该完全没问题。我就说,我还是自己看教科书吧。他说那好,就给我在小纸条上 写了一本 Fundamentals of Legal Researh 的教科书,叫我到一楼去 借来看。

  我拿着这张小纸条来到一楼。 很快一楼的工作人员就给我找到了这本教科书。但当我做好登记, 准备拿走这本书时,那位工作人员特别提醒我,这本书一次只能借 2 小时,2 小时后,我必须还回来。 我很疑惑,以为自己听错了,就跟他确认了一下。他明确地告诉我没错,这本书一次只能借 2 小时,如果我还要看,可以明天再来借,但也只能看 2 小时,2 小时后又必须还回来。我很惊讶,不禁问道这是为什么,这不是太麻烦了吗?他告诉我,这是教科书,也是工具书,大家查资料的时候,经常要先查阅一下这本书,这本书利用率很高,所以,要限制每个人查阅这本书的时间。事先, 我已知道图书馆的各类书的借阅时间是不同的,大多可借 2-3 个月,有的可借半年,但没想到竟然还有只借 2 小时的书。既然这样,那我也只能遵守这里的规则了,我当即答应 2 小时内一定还回来。

  回到自己的 Carrel 里我开始认真翻这本书。看了前言、目录和其中的一些内容后,我就彻底明白:看完这本书后,美国法的专业资料我肯定都会查了,再也用不着沮丧了。可这本书我每天只能借 2 小时,而且也不能保证我每天都能借到这本书,这太麻烦了,最好最彻底的解决办法还是自己买一本。所以,我拿着这本书,又来找 Don Ford。因为我不知道该到哪去买这本书,我想 Don Ford 他肯定知道。Don Ford 听了我的想法后,迟疑了一会儿。这时他身边刚好有一位 JD 学生助管,她立马说,这很容易,到 Amazon 网上就可以买,而且价格比到书店去买要便宜很多。说着她在自己的手提电脑上打开了 Amazon 网,说她帮我看看。没 几秒,她说有这本书,问我想要新的还是旧的(used),如果是旧的很便宜,只要十几美元就行了,如果是新的,要 79 美元。我说要新的。她说如果我不介意的话,她这就在网上用她的银行卡给我买了,然后我把现金给她,这样对我可能方便些。我说当然不介意,这对我最方便了,很感谢你的帮助。 过了 2 天,我就拿到了这本书,然后开始认真看起来。5 个月后,经过一字一句蜗牛爬式的阅读,我终于把这本 700 多页的书看完了。当看完最后一页的时候,我不仅掩卷沉思。这是一本告诉美国法学院的学生如何进行法律分析(Legal Analysis),法律写作(Legal Writing),法律研究(Legal Research)的书,是对法学院学生进行职 业训练的入门书,是 JD 学生一门很重要 的必修课。但对我这么一个已经具备了很好的法律职业训练的外国学者而言,看了这本书后对我最大的收获不是如何进行 法律分析(Legal Analysis)、法律写作 (Legal Writing) 和法律研究 (Legal Research),而是美国的法律实务和研究中,到底有哪些专业资料,以及怎么找到这些专业资料,怎么利用这些专业资料。也使我深刻认识到,他们为什么要创立引注系统 Citation Service,使引用的案例、法规和期刊都符号化。 因为面对浩瀚如海的专业资料,如何保证,不同的法律人(包括法官、律师、检察官和法学教授、法学院的学生等)在写法律文书、论文和著作时,所引用的某个案例和某条法规所指同一,这是进行共同探讨和交流的前提,否则很可能因为所指不同一,明明是各说各,但相互之间却又没意识到。因为案例和法规都浩瀚如海,而且即使同一个案例的裁判规则,过一段时期后,可能会在另一个案例中被推翻,甚至又过一段时期, 再次又在另一个案例中又被恢复。法规条文也是如此,修改很多,解释很多,解释变化的也很多。凡此种种,非常容易混淆和混同。所以,在 19 世纪末的时候,美国法律界,在联邦议会的推动下,就开始创立了统一 的 Citation Service 系统,使 Citators 和所有的判例、法规形成唯一的一一对应的关系。此后该系统越来 越完善,目前形成了 The Bulebook: A Uniform System of Ciattion 和 ALWD Citation Manual: A Professional System of Citation 这两大主要的 Citation Service 系统。除了统一的引注系统外,美国还有非常专业而 精细的判例报告系统(Court Reports),判例摘要系统(Digests for Court Reports), 判例摘要识别系统 (Key Number Digests for Cases),法典编篡系统(如 American Law Reports, A.L.R.)等。这些专业资料的统一而精细的整理和编篡,是建立统一的引注系统的基础,如果没有这些专业资料统一而精细的编篡系 统的形成,统一的引注系统,也是不可能建立的。

  以前,我认为美国法律制度很发达很常熟,那是基于常识,因为大家都这么认为。但看了这本书后,我对美国法律制度的发达和成熟程度有了一个理性而知其所以然的认识。我不得不感慨,美国毕竟是美国,没有 200 多年的积累和探讨,何以成就如此之法治?!

  三、我和馆长

  我不仅天天呆在图书馆里,而且和图书馆的馆长也很有缘。馆长叫 Arthur Earl Bonfield 教授,毕业 于耶鲁大学法学院。很巧的是他的专业正好是宪法、行政法,是美国一位很有名的行政法教授,当过美国行政法学会的会长,也是爱荷华州行政程序法的起草负责人。我去的第二学期,他给 JD 学生上行政法课,我就全程跟听了他的课,这样我们就很熟了。听他的课听了一段时间后,有一次下课后,他特地走到我面前问 我周末有没有空,我说有空。他说他和夫人想邀请我们一家到他家吃饭,问我是否愿意。我高兴地说非常愿意。

  按照事先说好的,周六中午我们一家来到他家。一按门铃,他和夫人都出来迎接我们了。他和我们三个 都打了招呼后,把他的妻子介绍给了我们。原来他妻子是希腊人,现在爱荷华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做医生, 而且是一个科室的负责人。爱荷华大学医学院在全美的的排名比法学院的排名还要好,它的附属医院是全美最好的医院之一。可想而知,他夫人和他一样都非常优秀。一进家门,发现中饭都已经准备好了,但好奇心驱使我们首先要好好参观一下他的家。说实在的,当我看到他家的房子的时候,我还很疑惑,这个房子也太普通了,和他的身份很不相称。因为爱荷华的住宅房子都造型各异,很有特色,每幢都有自己的美感和气质。 Reitz 教授家的房子不高,地上一层,地下一层,但很艺术化,很好看;Jason 教授家的房子,造型是普通 的三层楼。但外表是古典的棕红色,很耐看。而 Bonfield 教授家的房子,不仅造型是很普通的二层楼,而且颜色也是老旧的灰色还带一点漂白,一看就是一幢没有任何特色的老房子。但进家门后,首先映入我们眼帘是一个和成人一样高的落地钟,一看就知道这钟价值不菲。再看看家里的装修和家具都非常豪华,我儿子 一下子就被他家的冰箱吸引住了。他家的冰箱比普通人家的冰箱要大两倍多,他直接就从冰箱给我们倒水和 加冰块,这太令人称奇了。

  但更令我们赞叹不已的是他的个人图书馆。原来连着他家的两层楼房的,还有一幢平房,这就是他的个人图书馆。看到这个图书馆,我们都惊呆了,无法想象这里竟然有一个如此奢华的个人图书馆。这里的桌子,椅子和摆设自不用说,这里的书,可以说每一本都是无价之宝!他走到其中的一排,指着给我们说,这些都是关于中国的书,都是西方国家很早的时候出版的关于中国的书。只见这些书都特别大,有两张 A4 纸那么大,也特别厚,跟字典那般厚。我忍不住,想看看。他就从中取下一本,小心翼翼地放在专门的阅读架上,然后一页一页非常细心缓慢地翻给我们看,还一再叮嘱我们不要来翻,由他来翻。这是一本 1640 年间出版的书,关于中国的地理疆域和风貌。我很惊讶,他是怎么收集到这些书的?他说,他很喜欢书,每年他都会自费到英国伦敦参观书展,这些书都是他通过各种途径收集和买来 的,这些书是他一生的心血。我不由地对他更生敬意,没想到他不仅把法学院的图书馆建设得非常好,而且把自己的个人图书馆也建设得如此高贵,太令人佩服和敬爱了!

  此后,我还是经常向他讨教行政法问题,他照样很耐心地回答我,还陆陆续续地送了我好几本他写的书和发表的论文。2013 年 6 月份的时候,他特地问我什么时候回国,我说8 月底。他说快了,我说是的,然后他就若有所思地不说什么了。又过了几天,他叫我到他办公室去一趟。我去了,他先叫我坐下,然后对我说, 跟你商量个事,你看可不可以。我说当然可以。他指着他办公室书架上一排排整齐的联邦最高法院判例报告对我说,现在很多资料都电子化了, 所以法学院图书馆正在考虑减少一些纸质资料。联邦最高法院的判例报告,图书馆一共有 3 套纸质版的,现在想减掉一套,不知你们法学院需不需要。如果需要,我们可以赠送给你们。我不假思索地说,这太好了,那我问问我们学院要不要。另外,他又说,我已经 85 岁了,要退休了,我个人订阅的 Administrative Law Review 期刊,对我也没用了,如果你个人或者学院需要,我也可以赠送给你或你们学院。我说我当然很想要一整套的 Administrative Law Review 期刊,但如果我个人占有它们,利用价值就我一个人,而如果放在我们学院的图书馆里,那可以看的人就会很多,它们的利用价值就会很大,我觉得还是赠送给学院好。他说好的,那你一起都问问你们学院吧。

  后来我马上向当时我们法学院院长朱新力老师汇报了此事,朱老师说这么好的资料,当然要,同时务必 代表我本人及法学院对 Bonfield 馆长及爱荷华大学法学院图书馆表示由衷的感谢。我随即把朱老师的话转告给了 Bonfield 教授,他很高兴。随后他写了一份捐赠书,并安排好图书馆把判例报告和 Administrative Law Review 都打包邮寄到我们法学院。我和图书馆的常务副馆长说好,打包的事情,由我来做。但常务副馆长说不用了,她会叫人打包的。我想当然地以为她会叫学生助管来做此事。但第二天,我到一楼一看,是她自己亲自在装箱打包。50 多岁的她,竟然自己在干这么重的体力活,让我十分过意不去。我赶忙过去,饱含内疚地对她说,这事应该我来做,怎么能让您来做呢。她笑笑说,没事的,我很乐意做这事,真心希望这些书对 你们都有用。

  现在这些书都整整齐齐地放在学院的外文图书馆。每次去外文图书馆,我都鬼使神差般地想去看看这些书,内心始终期望,两位馆长的愿望在此能够实现。

  四、我的学术情怀

  访学的 2 年里,图书馆成了我最亲密的陪伴,这里的书、这里的人,天天熏陶着我,感染着我。正是在这种熏陶和感染中,我历经彷徨和犹豫,最后渐渐下决心要习得原滋原味,系统完整的美国行政法;也正是在这种熏陶和感染中,我历经彷徨和犹豫, 最后渐渐下决心要写英文文章,让美国人从中国人的眼中,以中国人的视角,理解和懂得中国的法治;也正是在这种熏陶和感染中,我历经彷徨和犹豫,最后渐渐下决心要通过比较研究,基于人类共同凝练和认知的智慧和文明,探索出中国问题的中国方案。

  虽然现在看来,自己当初的这些志向未免过于豪迈,超出了自己的现实能力。 但即使是这样,这些都已经成了我无论如何也挥之不去的梦想和向往。2 年来,这座图书馆陶冶了我的学术情怀,沉淀了我的学术心灵。这是我天天呆在图书馆带来的最大收获,也是我访学 2年来的最大收获。

  感恩国家的出国留学政策!感恩爱荷华大学法学图书馆!本文转自《浙大光华法学院图书馆讯》2018.12.

        
        
      首都法学网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中美法律信息与图书馆论坛(CAFLL)
      国家图书馆       美国法律图书馆学会(AALL)       国家检察官学院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图书馆       国际法律图书馆协会(IALL)       最高人民法院图书馆

主管单位:中国法学会  主办单位:中国法学法律网合作机制 技术支持:北大英华科技有限公司(北大法宝)
电话:010-82668266-152 传真:010-82668268
加入收藏 | 本站首页 | 联系我们
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