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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图书馆信息素养教育初探
            于丽英 点击量:6801
清华大学法学院
    
           
【摘要】21世纪人类社会已进入信息时代,信息素养已成为人们适应信息社会的一个基本条件。信息素养日益成为世界各国普遍关注的重大理论与实践课题,图书馆在信息素养教育方面应发挥重要作用。本文对专业图书馆信息素养教育工作的理论与实践进行思考和探讨。
【关键词】 信息素养 文献检索 读者服务 读者培训
 
21世纪人类社会已进入信息时代,信息日益成为社会各领域中最活跃、最具有决定意义的因素。信息素养日益成为世界各国普遍关注的重大理论与实践课题,同时也成为评价人才综合素质的一项重要指标。我国目前对信息素质教育的研究处于起步阶段,也将受到广泛关注。作为信息资源建设与服务基地的高等院校图书馆,拥有多元化的文献信息源、各种现代化设施、经验丰富的馆员队伍和良好便利的学习环境,具有进行信息素养教育的条件和优势,在信息素养教育方面应发挥重要作用。作为大学图书馆系统中的专业分馆或资料室,在开展信息素养教育、促进创新型人才培养的建设中,其职责也是勿庸置疑的。这其中既包括对读者的信息素养教育,也包括对馆员自身的信息素养教育,而且后者应该是图书馆开展信息素养教育的前提条件,应该予以足够的重视,并提高到图书馆工作的议事日程上来。
 
一、信息素养概述
(一)信息素养的含义
信息素养,也称信息素质(Information Literacy),其比较简明的含义来自美国图书馆学会 (简称ALA) 1989年的阐述,内容包括:能够判断什么时候需要信息,并懂得如何去获取信息,如何去评价和有效利用所需要的信息。信息素养是一种基本的能力素养,也是一种综合的信息能力。信息素养是一个比较宽泛的概念,与许多学科相关,包含人文的、技术的、经济的、法律等诸多知识背景。信息素养包含着丰富的内容,这种信息能力包括信息智慧、信息道德、信息意识、信息觉悟、信息观念、信息潜能、信息心理等多个方面,它着重于信息内容的分析、检索和评价,是一种了解、搜集、评价和利用信息的知识结构,需要借助信息技术、依靠完善的调查方法、通过鉴别和推理来完成。
(二)信息素养的评价指标
美国高校和研究图书馆协会(CRAL)特别工作组提出了高等院校学生应具备的信息素养的评价指标,认为大学生的信息素养要求有6大指标:1.确定所需信息的范围;2.有效地获取所需的信息;3.鉴别信息及其来源;4.将检出的信息融入自己的知识基础;5.有效地利用信息去完成一个具体的任务;6.了解利用信息所涉及的经济、法律和社会问题,合理、合法地获取和利用信息。其下还包括22个二级指标和86个可测评的细目。
(三)信息素养的研究和发展
20世纪70年代以后,信息用户教育在美国和西方迅速普及;90年代以来,信息素养逐渐成为世界教育界和图书馆界以及政府部门参与、支持、报道、研究和指导的一个热点问题。1990年,美国成立了信息素养国家论坛(NFIL),这是一个由来自美国图书情报学界、教育界、企业等各行业协会和政府部门参加的推动普及信息素养的全国性大联合的组织,也有外国和国际组织的加盟,它在美国信息素养教育中发挥了独特的作用。美国信息素养教育是由全国跨学科跨行业合作推进的,现在已开始进入制度化运行的轨道。目前,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等也纷纷展开信息素养的研究与实践,各国分别制定了自己的信息素养能力体系标准。
2003年9月,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的资助下,在美国国家图书馆和信息科学委员会(NCLIS)与全国信息素养论坛(NFIL)组织下,国际信息素养专家会议在捷克共和国召开。会议发表了题为《迎接信息素养社会》的布拉格宣言(The Prague Declaration: “Towards an Information Society”,有文将该宣言译为“走向信息素养社会”)。会议宣布:信息素养是终身学习的一种基本人权。会议将信息素养定义为一种能力,它能够确定、查找、评估、组织和有效地生产、使用和交流信息,来解决实际问题。信息素养正在成为一个全社会的重要的因素,是促进人类发展的全球性政策。信息素养是人们投身信息社会的一个先决条件,如果没有信息素养,信息社会将永远不能发挥其全部潜能。政府应当制定强有力的跨学科的计划,促进全国范围信息素养的提高。
 
 二、专业图书馆在信息素养教育中的作用
 (一)高校图书馆的责任
高等学校的根本任务是人才培养,教育部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指出,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主要任务和要求之一是,坚持传授知识、培养能力、提高素质协调发展,更加注重能力培养,着力提高大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高校图书馆的任务就是配合学校人才培养的目标对学生开展教育,发挥其应尽的教育职能和信息职能,其中主要任务之一是开展信息素质教育,培养读者的信息意识和获取、利用文献信息的能力。同时,强调利用文献检索与利用课及多种手段来实现信息素质教育。作为高校专业分馆或者资料室,在开展信息素养教育、促进创新型人才培养的建设中,承担着重要的职责,应该为学生信息素养的培养和发展提供优质和个性化的服务。
 (二)法律图书馆员的要求
高校图书馆以服务教学为中心,各院系图书馆或资料室在全校的文献信息资源保障和服务体系中,属专业分馆,在提供专业性服务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在读者信息素养教育方面也要承担责任。清华大学法学院图书馆充分依托学校图书馆的资源信息和服务平台,成为学校法学专业文献资源建设及其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对于法律图书馆工作人员的资格和素质要求尤为重要。目前,我国在这方面的规定还是一个空白。美国法律图书馆协会(简称AALL)对于法律图书馆员的专业素质方面,制订“法律图书馆职业能力”(Competencies of Law Librarianship)并以此为参考标准,来促进和推动图书馆人员队伍专业素质的提高。这对于正在成长和发展中的中国法律图书馆人员队伍来说,无疑是个很好的借鉴和参考。
AALL的“法律图书馆职业能力”包括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核心能力”(Core Competencies),这些能力适用于所有法律图书馆员,而且在其职业初期即获得。还有一个部分是与专门的业务领域相关的能力(Specialized Competencies)。核心能力,如法律专业方面的知识,图书馆和信息学理论、信息的创新、组织及传递方面的知识;拥护图书馆界共有的价值观;与出版者及其他信息提供者保持有效的联系,以有利于图书馆的利益;通过继续教育积极追求个人和职业的发展等。专门能力则涉及到业务领域,具体包括以下方面:1.图书馆管理;2.参考、研究和用户服务;3.信息技术;4. 馆藏保护和管理;5. 教学。从这些能力方面可以看出,图书馆员应该具备的信息素养。例如,对各种形式的信息资源的熟悉、把握、评估并予以整合以满足图书馆用户需求;有效地进行知识组织;创制法律及其相关主题的研究和检索工具;确保对传统型和电子型资源的合理安排和获取;利用信息技术进行实践性应用,并能够解决相关技术问题,等等。特别是在教学方面有一系列的要求,包括通过观察、与用户和同事讨论确定用户的教育需求,以及利用需求评估工具;针对不同的需要和技术熟练水平对图书馆用户进行有效的教育;确知和适用学习理念;设计课程和方法,满足用户的教育需求,评估教育过程的有效性;讲授用户法律研究的方法;在对各种形式的法律资源的组织和利用方面进行培训和指导;充任商业研究数据库外界提供商的联络员,在有效地利用这些工具的教育方面进行协调;促进对信息检索新技术的有效利用;准备、组织诸如目录、导航、培训说明和宣传单页、对各种载体的利用等方面的材料。这对于国内的法律图书馆员的信息素养来说,是一个具有参考性和实践性的指导框架,非常值得我们学习和关注。
 (三)馆员信息素养的教育
图书馆的工作和目标都是由图书馆员完成和实现的,信息时代对图书馆员的技能和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信息素养教育方面,图书馆员更应该成为先行者。所以,首先要对图书馆员实现信息素养教育。上述所列举的法律图书馆员的能力可通过不同的方式完成,如需要通过高等教育如图书馆和信息学项目、通过继续教育以及通过实践来获得。但是,从目前国内法律图书馆界的情况来看,很少有机会组织系统的专业学习和培训,大多数只能在工作实践中学习。
作为高校的专业分馆,各项业务流程和内容与学校图书馆相似,但是工作人员数量和客观条件还是有限的。面临着挑战和机遇,必须在思想上端正对信息素养教育的认识,才能提高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我们把对工作人员的学习要求贯彻到平时的工作中,作为一个日常性的学习、训练和提高。比如,我馆所有工作人员都要熟悉馆藏资源状况,胜任馆内的各项业务工作,解答基本的读者咨询,承担读者服务工作。每周的工作例会除通报工作外,实际上也是业务学习和交流的机会。我们以学校图书馆工作为样板,了解、熟悉图书馆新的工作内容和要求,注重业务学习和培训。此外,还通过参加专业学术会议、学院活动、资源展示会、数据库培训、读者培训等多种方式,有意识地加强图书馆员的专业知识咨询能力、检索技巧、对读者的指导能力、资源的整合和管理能力、处理人际关系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等。只有这样,才能锻炼和提高图书馆员的信息素养,进而实现对读者的信息素养教育。
 
三、专业读者的信息素养教育
 (一)读者特点
大学生要成为具有创新能力的人才,首先要具备信息素养,因为信息素养决定了一个人运用知识和创造知识的能力。据调查分析,当今大学生在信息素养方面需要加强教育,信息素养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具体表现在,有一定的信息意识,出于个人兴趣或者学习目的,有着明确的信息需求。在信息查询过程中,多数人选择使用搜索引擎,而不是使用专业数据库。计算机以及网络技术的普及为信息获取提供多种途径,但是很多人在获取信息时存在着一定的障碍,主要是缺少专业的检索知识,同时缺乏对数据库的内容以及检索方法的了解,这表明大学生的信息检索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在利用信息时,能够注重所获信息的准确性,但是缺乏评价、分析和创新能力。而在在信息伦理和信息安全方面,意识还比较薄弱。这些都有力地说明了对读者的信息素养教育是远远不够的。
(二)信息素养教育方式
图书馆界已普遍认识到,要发展多种信息用户教育形式,形成以文献检索课程为主导的用户教育体系,从信息用户教育发展为信息素养教育,其中,文献检索课在推进信息素质教育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有研究者提出,根据不同对象和需要,高校图书馆信息素养教学体系的目标可分为多个层次,一般分为三个层次或阶段:首先是基础教育,包括图书馆基础能力和信息技术基础能力,如图书馆的一般性介绍和使用、常用网络工具使用等,适合低年级学生。第二层次是通用信息素养教育,涉及学术与非学术问题的信息获取和评价能力,适合本科高年级学生。最高层是专业信息素养教育,这是基于学科的专门信息素养,适合研究生。信息素养教育培养的是一种综合能力,因此,教育方法和内容应该是多层次、全方位的。各个图书馆情况不同,在教学实践中,也可灵活安排不同的教育内容和形式。我馆在读者教育过程中,一般包括两个部分,即一般性信息教育和专业性信息教育。
1. 一般性信息教育
所谓一般性信息教育,就是基础教育,主要针对入学新生,以讲座方式进行。图书馆的讲座已纳入法学院的入学教育计划中,有组织保证落实,已收到很好的效果。在讲座之前,我们充分了解学生的基本情况,如大致生源、专业背景等,认真准备教案,系统介绍图书馆及专业馆的布局与资源状况,图书馆主页浏览,联机公共检索目录(OPAC)的使用,读者服务指南,电子资源导航,图书馆咨询服务与联系方式 (如电话、电子邮件、虚拟参考咨询台等)以及参观图书馆馆舍等,给读者一个概括性认识和感性认识,增加与图书馆的亲切感,关注图书馆的资源和服务,培养初步的信息意识。
    2. 专业性信息教育
专业图书馆的服务对象主要是专业读者,这决定了专业信息服务和信息教育的特点。我们面对的是法学院的师生,法律专业服务是对法律图书馆的基本要求,也是最高要求。在专业性信息教育方面我们尝试多种形式并努力创新,例如,法律资源的组织和报道,除新书报道外,每月出版2期“法律信息荟萃”和1期“法律专题信息报道”,受到读者的关注,并从中了解更加广泛的信息源。在图书馆主页上,深层次揭示馆藏特别是核心专业资源。我们制作了专门的“教师指定参考书专架” 和“法学院研究生必读书目专架”,对于每册图书分别做了“馆藏链接”、“书评链接”或者“简介链接”,便于读者浏览参考。举办图书馆资源与数据库资源利用讲座和培训,在这个过程中,我们没有流于形式,而是做了充分的准备,吸引读者的注意力并积极参与,在讲座中增加互动环节,刺激读者的信息需求,使培训取得实效。最后,图书馆员参与教学工作,讲授计算机法律检索及法学工具书及电子资源利用,提供专业研究指导和法律检索教育。这样,通过不同方式和途径,实现从资源信息发布到专业资源导读、专业资源培训以及法律检索教育,逐渐使读者服务工作引向深入,培养了读者的信息素养和能力。
总之,专业图书馆或资料室应该充分利用自己的优势和特点,密切与专业读者的沟通和联系,有意识地开展信息素养教育,以发挥其在专业教学和科研中的服务作用。当然,读者信息素养的教育提高不是一个简单的过程,它需要学校、图书馆、老师和学生长期不懈的共同努力,才能达到全面的信息素养教育目标。
 
参考文献
1.孙平,曾晓牧.面向信息素养论纲.图书馆论坛,2005(4)
2.曾晓牧,孙平.高校图书馆的信息素质评价.情报资料工作,2004(4)
3.于丽英.法律图书馆员的职业素质.法律文献信息与研究,2005(2)
4.周小磊,袁曦临.高校学生信息素养状况调查与分析研究.图书馆学研究,2008(2)
5.肖自力.美国的信息素养教育.【2008-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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